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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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规定
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仪表及自控系统管理工作,保障仪表及自控系统安全
运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相关制度和规定,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归口管理的炼化企业。
第三条 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是指在炼化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
测仪表、控制监视仪表、计量仪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先进过程控制
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在线分析仪表、可燃气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表、
执行器、工业视频监视系统、火灾报警监测系统、化验分析仪器及其附属
单元等。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炼油与化工分公司按照《炼化企业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
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各地区公司仪表及自控系统工作,指导各地区公司
不断改进和加强仪表及自控系统管理工作,提高仪表及自控系统技术和管
理水平。
第五条 地区公司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职责
(一)负责贯彻上级部门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
组织制定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实施细则,并
监督执行。
(二)负责编制审批的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年度大修、更新及日常检
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故障分析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提高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保障能力。
(四)掌握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的运行情况,每年定期组织对本企业
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工作的检查及考核,保证公司仪表及自动控制系
统的完好。
(五)了解国内外仪表及自动控制的新技术、新设备发展动态,组织
交流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生产装置的自动化水平。
(六)组织基建、技改、技措、安措、环措等项目中仪表及自动控制
系统选型、设计方案审查、签订技术协议和竣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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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基础管理
第六条 各地区公司应建立如下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
(一)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二)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岗位巡检制度。
(三)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维护保养制度。
(四)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岗位交接班制度。
(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其他管理制度。
第七条 各地区公司应建立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档案,包括:
(一)工程竣工资料(装置整套仪表及自动控制设计图纸等)。
(二)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购置技术协议。
(三)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供货商随机成套资料。
(四)装置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台账和档案资料。
(五)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检维修作业规程。
(六)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及其附件检修校验单。
(七)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技术状况月报、季报、年报。
(八)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静密封点统计表。
(九)标准仪器鉴定证书和合格证。
(十)根据需要建立其它相关档案。
第八条 各地区公司在仪表及自控系统设备拆除或投用前,必须进行
风险识别,编制相关规程和事故预案,开展技术培训,确保人员和仪表及
自动控制系统的安全。
第四章 仪表及自动控制专业业务界面
第九条 仪表及自动控制专业业务界面如下:
(一)仪表风罐出口第一道阀后的仪表用风线(仪表储气罐除外)。
(二)仪表专用伴热线。
(三)仪表控制盘(柜)去(或来自)工艺现场中的检测、控制仪表
及附件。
(四)在线固定安装的可燃气体报警仪器、毒气报警仪器、烟雾报警
仪器。
(五)工艺设备和管线上安装的电动阀的控制信号部分。
(六)装置生产使用的扩音对讲系统、工业视频监视系统。
(七)气缸阀、滑阀、蝶阀、隔膜阀等的控制信号部分。
其他部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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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由地区公司自行划分。
(八)仪表调节阀两端法兰的密封及阀体。
(九)与信息管理网络相连的自控系统,以自控系统自带的接口服务
器的接口卡为界。
第五章 运行与维护管理
第十条 根据装置特点,组织制订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安全岗位
职责、岗位巡检、维护保养及岗位交接班等制度。
第十一条 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及联锁保护回路切除与投用前,必须
办理《仪表检维修工作票》,同时进行风险识别,并按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编制安全预案,办理作业动作卡后进行作业。
第十二条 凡属自动调节回路,原则上投自动。
第十三条 仪表维护人员应及时做好仪表使用前的准备工作,待满足
仪表使用条件后,在工艺人员配合下启用仪表。
第十四条 仪表检修及维护人员必须通过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持
有效岗位证上岗。
第十五条 正常使用的过程仪表,随装置检修周期校验。
使用中出现
故障的过程仪表,必须及时处理。
所有故障处理、校验须填写记录和校验单。
第十六条 对国家技术监督局有强制规定的过程仪表校验,按国家规
定执行。
第十七条 各类标准器具应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的规定定期检定,超
过检定期或未经检定的标准器具禁止使用。
第十八条 计量仪表的管理执行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计量管理
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工业视频监视系统、火灾报警监测系统及其附属单元等按
照有关规定进行运行与维护管理。
第六章 检修管理
第二十条 组织编制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检修计划、检修作业规程和
检修技术方案。
第二十一条 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检修要符合HSE管理体系要求,建
立完善的安全、质量监督及项目验收体系。
第二十二条 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检修要严格按照检修计划、检修作
业规程和检修技术方案进行,做好记录、填写校验单,并对仪表及自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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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联调和项目验收。
第二十三条 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检修结束后,做好检修总结及技术
资料归档。
第七章 检测、控制仪表管理
第二十四条 检测、控制仪表指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
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等。
第二十五条 检测、控制仪表选型原则:
(一)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
(二)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际和国内权威机构和部门认可的符合标
准的产品。
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
选用的仪表
需考虑防爆和防护等级要求。
(三)仪表选型应考虑使用单位的现状和发展规划,力争品牌相对统一。
第二十六条 放射性仪表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安装、使用和报
废应符合国家规范。
第二十七条 各地区公司根据工艺及当地冬季环境特点制定仪表保
温、防冻、防凝管理制度。
第八章 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管理
第二十八条 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监控的自动
控制系统,包括集散控制系统、可编程控制系统、机组控制系统、先进控
制系统、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及其他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等。
第二十九条 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资料主要包括:
(一)系统硬件、软件手册。
(二)系统操作手册。
(三)系统组态手册及资料。
(四)系统维修手册。
(五)工厂测试报告。
(六)现场测试报告。
(七)自控系统的系统程序、应用程序和组态文件要备份光盘。
第三十条 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选型原则应统筹兼顾安全可靠、技
术先进、经济合理、系统兼容。
第三十一条 依据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技术规格书,通过技术交流,
签订技术协议,选购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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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出厂前,组织工厂验收测试(FAT)。
第三十三条 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安装、单调后必须进行系统联调,
达到投用条件。
第三十四条 生产装置如需增减检测或控制回路,应提出申请,经有
关部门审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五条 机房是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重要工作场所,非机房工
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进入机房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采取静电释放
措施。
机房内应清洁无尘并确保满足以下条件:
温度18-24℃变化率<3℃/hr
湿度40-80%变化率<6%/hr
机房内消防设施要齐全,机房要有防小动物措施。
装置运行期间,机
房内禁止使用移动电话。
第三十六条 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检修前、后软件必须双备份,并完
好保存。
第三十七条 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运行指标:
(一)控制器负荷不高于50%
(二)I/O组件余量5-20%
(三)UPS断电后保持供电时间不低于30分钟
第三十八条 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
系统软件无关的操作。
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采用隔离措施,以防外来
计算机病毒侵害。
第三十九条 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备品配件要有合理的储备。
第九章 安全仪表系统管理
第四十条 安全仪表系统指保护生产装置、工艺设备和人员安全,由
仪表自控系统实现的联锁保护系统,包括安全仪表系统(SIS)、紧急停
车系统(ESD)等。
第四十一条 安全仪表系统资料主要包括:
(一)系统硬件、软件手册。
(二)系统操作手册。
(三)系统组态手册及资料。
(四)系统维修手册。
(五)工厂测试报告。
(六)现场测试报告。
(七)安全仪表系统的系统程序、应用程序和组态文件备份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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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安全仪表系统的选型原则是统筹兼顾安全可靠、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系统兼容。
第四十三条 依据安全仪表系统技术规格书,通过技术交流,签订技
术协议,选购安全仪表系统。
第四十四条 安全仪表系统出厂前,组织工厂验收测试(FAT)。
第四十五条 安全仪表系统安装、单调后必须进行系统联调,达到投
用条件。
第四十六条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安全仪表系统的联锁必须全部投入
使用(自动)。
安全仪表系统联锁设定值的变更必须依据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十七条 安全仪表系统的联锁保护应分级管理。
联锁保护管理级
别的划分由公司设备(仪表)管理部门、生产运行管理部门、安全环保管
理部门共同制定并建立相应台账。
第四十八条 联锁保护的解除与投用必须办理联锁解除/投用工作票。
第四十九条 联锁保护解除/投用或联锁变更的工作程序:
联锁保护
解除/投用或变更前,应进行风险辨识,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联锁保护投用前必须进行联锁保护试验,并填写联锁试验记录。
第十章 可燃气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表管理
第五十条 根据炼化装置防爆、可燃及有毒有害区域划分,必须按照
“三同时”原则相应配备可燃气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表。
第五十一条 必须加强可燃气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表的使用和管
理,可燃气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表的完好率、使用率都应达到100%。
第五十二条 地区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对可燃气及有毒气
体检测报警仪表的增减和投用前检查验收。
设备(仪表)管理部门负责日
常管理。
第五十三条 可燃气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表检定每年不少于二次。
第十一章 在线分析仪表管理
第五十四条 在线分析仪表指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在线分析检测、显示
等作用的分析仪表。
第五十五条 在线分析仪表样品预处理系统应定期检查,确保待测样
品的温度、压力、流量等指标满足技术要求。
第五十六条 在线分析仪表的运维检修应按照检测、控制仪表的管理
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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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化验分析仪器管理
第五十七条 化验分析仪器指在生产、科研过程中配备的各类仪器和
辅助实验设施。
第五十八条 各地区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是化验分析仪器的主管部门,
质量部门负责化验分析仪器选型。
第五十九条 在用化验分析仪器的完好率达到95%以上。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各地区公司应根据本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
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规定和考核细则。
第六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
司负责解释。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 录
附录一:
仪表四率计算公式
仪表完好率
=
实际完好台数
总台数
⋅100%
仪表使用率
=
投用回路数
总回路数−工艺原因停用回路数
⋅100%
投用控制回路数
泄漏总数
×1000‰
附录二:
仪表自动化设备统计方法
一、仪表台件数统计方法
1.台数:
凡是能组成检测,控制回路的独立单元分别按台数统计,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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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包括:
(1)调节单元:
控制室的各种调节器,现场各种基地式调节器,组装
仪表系列的调节单元等,如果调节器与二次表组装成一体,则按一台调节
仪表统计。
(2)测量变送单元:
差压变送器、压力变送器、温度变送器、温包变
送器、功率变送器、速度变送器、间隙变送器、液位变送器、可燃(有毒)
气体探测器、钢带液面计、雷达液位计、远传转子流量计、椭圆流量计、
质量流量计、罗茨流量计、涡轮流量计、旋涡流量计、电磁流量计、超声
波流量计、前置放大器及其它各种测量变送单元等。
(3)显示单元:
记录仪、指示仪、可燃(有毒)气体指示报警器、积
算器等。
(4)计算单元:
加减器、乘除器、开方器、积算器、继动器、比例设
定器、组装仪表系列的运算组件、流量数字输出仪、信号分配器。
(5)辅助单元:
油浸开关、气源装置、闪光报警器、遥控板、仪表电
源装置、继电器、电气隔离器、手操器、火焰监测仪、报警设定器等。
(6)特殊单元:
称重仪、轴位移/轴振动检测器、前置放大器、工业电视、
各种分析仪表、放射性仪表等。
(7)其它单元:
各种转换器(气/电、气/气、电压/电流、电/气)、
阀门定位器、定时器、电磁阀、压力开关、音叉开关、温度开关、流量开
关、液位开关、速度开关、行程开关等。
(8)各种类型的执行器
2.不做台件数统计的仪表
下列仪表不按台件统计:
(1)一次元件与对应的一次表计算在一起为一台,如孔板、毕托管、
热电阻、热电偶、探头、氧化锆头、放射源等。
(2)电接点压力表、继电器、可控硅电压调整器、过滤减压阀、按钮
开关、各种独立显示灯等。
(3)凡属科研开发、未经鉴定的仪表自动化设备,暂不作台件统计。
二、自动控制系统台件统计
1.操作和管理系统部分:
操作站、工程师站、编程器、SOE站等的相
对独立的电子单元均按台件统计,如:
CRT、PC机、操作员键盘、打印机等。
2.过程控制(采集)器部分:
过程控制站、数据采集站等的相对独
立的电子单元均按1台件统计,如:
控制卡、通讯卡、电源单元等,冗余
配置的按双倍统计。
3.过程输入输出部分:
独立的输入输出卡件(包括其接线端子板)
均按1台件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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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讯总线及其网关设备:
各类网关设备均按1台件统计。
如:
含
控制站与控制总线间、控制站与操作管理系统间、控制系统与先进控制用
上位机间、控制系统与工厂信息网间的网关设备等。
5.辅助操作台包括其开关、按钮等按1台件统计。
多点报警单元每
一组按1台件统计。
6.单独为控制系统提供220VAC电源的电源柜(箱)按1台件统计。
7.单独为控制系统提供24VDC电源的电源整流装置按1台件统计。
三、自动控制系统的输入输出点数统计:
按照实际与现场连接的输入、输出点数进行统计。
四、回路统计方法
(一)测量回路
由检测元件和测量仪表及附件等组成的监测系统,按一套测量回路统
计。
1.如果测量回路,用来分析某种介质组份的含量或分析某种产品的
质量,则按一套质量测量回路统计。
2.如果测量回路,用来监测特殊参数或采用特殊仪表(如:
大型机
组运行状态在监测仪、在线电子称、红外测量计等)则按一套特殊测量回
路统计。
3.如果测量回路中,由多个检测元件,通过共用继电器或报警器发
出报警信号,则按一套报警回路统计。
(二)控制回路
由检测元件和测量仪表、相当于调节器、执行机构及附件等组成的控
制系统,按一套控制回路统计。
按调节器的个数来计算控制回路数。
1.如果回路中,有质量分析仪表,则按一套质量控制回路统计。
2.用来监控特殊参数或采用特殊控制方案或采用特殊控制仪表组成
的控制回路,则按一套特殊控制回路统计。
如三冲量调节、用射线监测控
制液面等。
3.复杂控制回路,如果有多个测量单元或调节器或执行机构的控制
回路,按一套复杂控制回路统计。
(三)联锁回路
联锁回路数原则上按参与联锁的测量点数统计。
五、仪表设备密封点数的统计
凡有一个密封接合处,就算一个密封点。
如一个垫片,一个丝扣连接
处,一个填料函等;凡用电焊、气焊等焊接处,不做密封点统计,但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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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漏处,在计算泄漏率时,都算漏点。
六、仪表四率计算方法
(一)
完好率=
实际完好台数
总台数
⋅100%
(二)
使用率=
投入使用回路数
总回路数−因工艺原因停用回路
⋅100%
(三)
控制率=
投入控制回路数
总回路数−因工艺原因停用回路
⋅100%
(四)
泄漏率=
泄漏点数
总密封点数
⋅100%
七、几点说明
关于因工艺生产停止使用、停止控制的几种情况说明:
凡是装置正常
生产,所安装的仪表均应当投用,只有下面三种情况才确属工艺生产停用:
(一)在正常生产时,装置部分设备不使用,其所属的仪表停用,属
生产不使用、不控制。
如机组上的仪表;多台设备,生产停用设备上的仪
表等。
但是生产停用仪表,也必须达到完好条件,当生产使用时,应立即
能够启用。
(二)选择系统
在控制系统中,通过转换机构,控制工艺生产参量,因生产需要可以
转控制的回路,这时待用的回路,可计算为生产停用。
如加热炉出口温度
控制,即可与燃料油流量串级,又可与燃料气流量串级控制,二者必居其
一,这时没有选中的回路,可算生产停控。
如果与其两个回路都串不上,
则仪表停控三个回路。
(三)因某种原因装置较长时间不生产或停工检修超过20天以上的,
装置仪表属于工艺生产停用、停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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