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合同条款.docx
《国际贸易合同条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贸易合同条款.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国际贸易合同条款
国际贸易合同条款
篇一:
国际贸易合同范本
国际贸易合同(商业合同范本)
合同号:
Ba130001
日期:
20XX年1月13日
买方:
a公司电传:
87654321
卖方:
B厂电传:
81234567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贩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
螺纹钢、Φ18(mm)HRB335
单位:
吨
单价:
¥4140($766.16)
总价:
¥414,000,000($76,616,000)
总金额:
¥414,000,000($76,616,000)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
中国;B厂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
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
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
20XX年2月13日
6.装运港口:
上海港
7.卸货港口:
黑德兰港
8.保险:
太阳联合货运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中国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
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
信用证于装
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花旗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c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仹,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仹,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仹,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仹。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仹,一仹直接寄买方,另一仹直接寄目的港c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d公司____(电报:
87651234),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E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
要求卖方不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
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仏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
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
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
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
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
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不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上海浦东新区进出口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上海浦东新区进出口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
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仸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
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
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仸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讣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
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仲裁将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仹。
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仹,仅此声明。
卖方:
____买方:
____
注:
①商业合同是一种通用合同。
在国际贸易中,若双方对合同货物无特殊要求的条件下,一般都采用商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篇二:
国际贸易条款
国际贸易条款
(一)工厂交货(EXw)本术语英文为“EXworks(…namedplace)”,EXw是国际贸易术语之一,《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对其规定如下: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场、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
该术语是卖方承当责任最小的术语。
买方必须承当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但是,若双方希望在起运时卖方负责装载货物并承当装载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时,则须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
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的办理出口手续时,不应使用该术语,而应使用Fca,如果卖方同意装载货物并承当费用和风险的话。
(二)货交承运人(Fca)
本术语英文为“Freecarrier(…namedplace)”,Fca是国际贸易术语之一,《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对其规定如下:
Fca是freecarrier也就是“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
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的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
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
该术语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承运人”指任何人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方式履行运输或由他人履行运输。
若买方指定承运人以外的人领取货物,则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此人时,即视为已履行了交货义务。
(三)船边交货(FaS)
本术语英文为“Freealongsideship(…namedportofshipment)”即“船边交货
FaS:
最终装配计划,是ERP系统在的一种生产计划,一般是在按订单装配的企业用到此计划,与mPS主生产计划有联系.
FaS:
FireautomationSystem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大厦智能消防系统)FaS(FreealongsideShip)是国际贸易术语之一,《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对其规定如下: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边,即完成交货。
买方必须承担自那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FaS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这一点与以前版本的内容相反,以前版本要求买方安排办理出口手续。
但是,如当事方希望买方办理出口手续,需要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四)船上交货(FoB)
本术语英文为“FreeonBoaro(…namedportofshipment)”FoB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
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FoB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如当事各方无意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Fca术语。
(五)成本加运费(cFR或c&F)本术语英文为“costandFreight(namedportofshipment)”,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它指卖方必须支付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开支和运费,但从货物交至船上甲板后,货物的风险、灭失或损坏以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额外开支,在货物越过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卖方转向买方负担.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六)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
本术语英文为“cost,insuranceandFreight(…namedportofshipment)”,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它指卖方除负有与“成本加运费”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购货物灭失或损坏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七)运费付至(cPT)
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Paidto):
tidto(…namedplaceofdestination)”,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本术语系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
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至承运人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已交付给承运人照管之时起,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
另外,卖方须办理货物出口的结关手续。
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八)运费及保险费付至(ciP)
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andinsurancePaidto(…namedplaceofdestination)”,即“运费及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它指卖方除负有与“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的货物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九)边境交货(daF)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atFrontier(…namedplace)”,即“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它指卖方承担如下义务,将备妥的货物运至边境上的指定地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在毗邻国家海关关境前交货,本术语主要适用于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输的货物,也可用于其他运输方式。
(十)目的港船上交货(dES)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ExShip(…namedportofdestination)”,即“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它系指卖方履行如下义务,把备妥的货物,在指定目的港的船甲板上不办理货物进口结关手续的情况下,交给买方,故卖方须承担包括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所有费用与风险。
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十一)目的港码头交货(dEQ)
本术语的英文为:
“deliveredExQuay(dutyPaid)(…namedportofdestination)”,即“目的港码头交货(关税已付)(……指定目的港)”。
本术语指卖方履行如下义务,将其备好的货物,在指定目的港的码头,办理进口结关后,交付给买方,而且卖方须承担所有风险和费用,包括关锐、捐税和其他交货中出现的费用。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十二)未完税交货(ddU)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dutyUnpaid(…namedplaceofdestination)”,即“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它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的地点交付,而且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另外须承担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
买方须承担因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结关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
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十三)完税后交货(ddP)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dutyPaid(…namedplaceofdestination)”,即“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它是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地点交付,而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办理进口结关。
本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几种贸易方式间的差别
01、工厂交货价(EXw=Exworks):
交货地点:
出口国工厂或仓库;
运输:
买方负责;
保险:
买方负责;
出口手续:
买方负责;
进口手续:
买方负责;
风险转移:
交货地;
所有权转移:
随买卖转移;
02、离岸价(FoB=FreeonBorad):
交货地点:
装运港;
运输:
买方负责;
保险:
买方负责;
出口手续:
卖方负责;
进口手续:
买方负责;
风险转移:
装运港船舷
所有权转移:
随交单转移;
03、到岸价(成本+运费+保险费,ciF=cost+insurance+Freight):
交货地点:
装运港;
运输:
卖方负责;
保险:
卖方负责;
出口手续:
卖方负责;
进口手续:
卖方负责;
风险转移:
装运港船舷;
所有权转移:
随交单转移;
04、成本加运费(cFR=cost+Freight):
交货地点:
装运港;
运输:
卖方负责;
保险:
买方负责;出口手续:
卖方负责;进口手续:
买方负责;风险转移:
装运港船舷;所有权转移:
随交单转移;
二、FoB、ciF、cFR的共同点:
01、卖方负责装货并充分通知,买方负责接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