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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系统学习的考察报告

关于赴A省T市国税局

学习的考察报告

局领导:

为探索再生资源行业税收管理新手段,提升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推进全市税收专业化管理纵深发展,市局货劳科、所得税科、征管科、D区局、D县局和C县局相关人员一行6人,于7月18日-7月19日前往DF市国税局就财税[2011]115号文件执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及企业所得税管理进行考察学习。

期间,考察组成员与DF市国税局开展了专题座谈、实地走访了部分再生铜加工企业,初步了解了DF市国税相关工作的主要做法。

现将考察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DF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财税[2011]115号文件执行情况

DF市再生资源行业主要集中在造纸、化纤、铜加工等行业,其中再生铜加工企业共有7户(仅1户取得《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1、明确细则。

为解决全市执行115号文件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DF市在115号文件下发后,及时以内部资料形式(<贯彻落实财税[2011]115号通知有关问题的把握>)对政策执行的标准与口径进行统一。

一是明确废料范围,DF市国税局明确资源综合利用的废料主要是指来源于生产企业的下脚料、废料;回收企业单位收购的废料;个人零散收购或简单整理的废料。

二是明确废料占比计算口径,综合利用资源(废)料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以企业提供的投料单及配方单为主要依据,同时采取不定期抽查制度。

三是明确可享受优惠的原料范围,对申请享受即征即退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DF市国税局要求企业取得的原料购进专用发票或收购发票填写的原料名称须与115号文件列举的产品名称一致,对同一大类的具体名称略有不同可用括号注明。

四是明确收购发票开具条件,对具备相关资格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从个人零散收购的废料可开具“统一收购发票”,可用于企业所得税中列支成本的凭证。

2、化解企业顾虑。

截止7月19日,DF市尚未对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办理即征即退,但DF市国税局明确:

对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即征即退政策一定会执行到位,目前尚未办理退税的主要原因是组织收入任务形势比较严峻,一旦收入形势好转,即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115号文件规定的时间起开始办理退税。

DF市国税局表态与承诺有力化解了企业的顾虑情绪,进一步坚定了企业扩产增能的信心。

(二)税源专业化管理开展情况

DF市国税局在不调整内设机构设置的情况下于2011年开始探索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建立了以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推进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核查申报纳税真实性、合法性为重点,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税源管理新模式。

1、科学分类。

DF市国税局将全市纳税人依据“纳税规模分类”、“行业分类”、“特定业务分类”三种标准对企业进行划分,在纳税规模分类中将总局、省局监控的重点税源企业、跨地域生产经营的企业及上市企业划分重点税源企业;在行业分类管理中注重研究分析行业分布特点及税收风险发生的规律,实行集约化管理;将出口退税、反避税调查、涉外税务审计审计等工作列入特定业务分类管理中。

2、调整职能。

一是调整机构职责,在保持现有机构设置相对稳定前提下,打破原先“分片包干”的管理模式,根据税源的科学分类,合理调整管理机构部门职责,并在税源管理单位中分设日常管理股、综合事务股、纳税评估股,依据职责实行制约、监督管理。

二是调整税收管理员职责。

打破基层一线税收管理员“划片分户到人,全岗各事统管”管理办法,根据税源管理职能的调整和各单位人员的实际状况,设置日常管理、综合事务、纳税评估等三个岗位替代原先的管理员职责。

在对税收管理员职责重新梳理和调整中,强化日常事务性管理,将与纳税人联系紧密且时效性较强的审批职能逐步向办税大厅窗口集中。

3、注重风险管理。

一是对重点税源企业开展风险点的分析研究,设立风险指标值,对偏离指标值的纳税人及时开展税收辅导,在中小企业、行业中建立税收指标分类的监控模型,注重日常监管。

二是明确了收入核算、进出口、稽查、纳税评估等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具体职责。

但总的来看,目前DF市国税局的专业化管理仍处于初步探索的阶段。

(三)企业所得税管理情况

1、统一管理标准。

DF市国税局与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均衡国、地税所管辖企业的所得税负担水平,明确了企业分类(查账征收、预警管理、核定征收)划分标准、统一了24个行业核定率。

2、依托信息技术。

研发了企业所得税税负预警管理系统,对列入税负预警管理的企业按季下发预警落实情况,对未达标准预警值的,企业自查自纠说明情况,理由不够充分的采取下户核查。

3、注重事后分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全面开展清理分析,对通过汇算清缴后,企业所得税税负率仍低于行业预警值的企业,实地开展纳税评估。

二、我市相关工作现状与问题

(一)115号文件衍生的问题

考察组实地走访了DF市申能固废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DF市G铜业的限公司,了解企业意见与建议。

同时与R有限公司、R有限公司、R有限公司、K有限公司等负责人进行了交流,了解目前市场及企业反映。

相关企业普遍反映由于政策制定模糊及执行区域差异等原因,导致目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机制。

企业称财税[2008]157号文有关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税收财政返还政策2010年年底已到期,2011年市场废料市场需求、价格本已渐趋平稳。

而财税[2011]115号文件的下发,尤其是E、F等省份相继传出已在执行115号文件的讯息,引起废料方销售方调高原料价格。

而与此同时,大部分废料利用方又未能享受到即征即退税收优惠,一方面增加了利用企业的废料成本负担,另一方面由于我市尚未执行即征即退政策,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

2、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

115号文件规定的环评证、危险许可证审批程序十分严格,加之社会传言随着C的即将召开,环保部门有可能暂停审批。

因此,近段时间不少企业将工作重点放在获取相关证件方面,导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

3、浓厚了市场观望气氛。

由于迟迟没有对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开展退税,首先,导致了部分企业顾虑情绪比较严重,担心目前生产销售的产品不能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其次,由于应退税款未及时办理退税,导致企业资金压力日益增大;第三,由于政策执行的不明朗,导致目前尚未取得相关环保资质的企业在开展正常业务、拓展发展空间方面显得信心不足。

(二)税源专业化管理现状

市局目前遵照省局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的总体要求,在理清思路、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统筹指导了部分县局在税源专业化管理方面先行先试,确立了D、E、E、T等五个单位为市局专业化试点重点单位。

其中:

W按照“规模+行业”的原则,兼顾特定业务,对本局所辖税源进行科学分类;信州区局按照税源风险程度、特定业务,行业分类相结合的思路划分税源,调整税收管理职能,改变管理模式,规范岗位职责;C将全县范围内烟花鞭炮及原料(半成品)生产、销售企业统一归口至Y分局管理,实行统一、集约化管理;铅山县局推行“预约定价”的管理机制,从源头核定煤炭计税价格。

但与此同时,我市在推行税源专业化工作的过程也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1、基层干部有较强的抗拒心理。

由于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势必会对目前征管体系、个人岗责带来一定冲击,尤其是改变税收管理员一贯以来的工作方式。

部分基层税收管理人员由于担心增加自身工作负担,削弱手中“权力”而对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抱有抗拒心理,认为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是“面子工程”,会弱化税务机关执法的刚性。

2、信息管税机制尚未形成。

全市国税系统目前在开展日常管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工作时,基本仍然沿用“看报表、翻账本”的老一套管理方法,这一方面是由于管理观念尚未改变,而更为重要的原因是由于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信息渠道十分狭窄,较为被动。

全市信息管税水平仍然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尤其是在获取电力、医药、银行等第三方信息方面,显得比较欠缺。

3、风险主动分析意识不强。

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风险分析,主要目标之一就是防范执法风险。

但目前我市的税收征管实际中,仍然充斥着“靠经验、讲关系”等不良管理理念,大多数税收管理人员的执法风险意识比较薄弱,而主动开展风险分析、研究的动力与热情明显不足。

(三)企业所得税管理现状

1、企业财务报表失真。

目前在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均属个人私有公司、财务支出不真实、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职责不到位现象比较严重。

2、企业申报亏损面大。

全市国税系统管辖企业目前实际申报亏损面达80%以上,有的县(区、市)甚至达到90%以上。

部分单位为迎勉强达到考核标准要求的40%以上。

3、所得税负担不公平。

目前我市只限于少数几个行业实行预警管理,这造成行业间的不平衡;而在县(区、市)税务局采取的管理方法不一,造成企业向低税负区域迁移。

三、工作建议

(一)关于执行财税[2011]115号文件

1、加强政策分析。

组织人员对财税[2011]115号文件进行认真研读,就政策执行可能带来的影响及风险开展评估,制定执行政策的相关预案,将该政策带来的执法风险降到最低,力争做到既促进企业发展,又减轻基层人员压力与风险。

2、尽快启动退税程序。

省、市局应尽快明确执行115号文件的政策操作办法,对已符合115号文件的退税条件的企业,要尽快审批资格、审核税款、办理退税,给企业减轻资金压力,鼓励规模较大、资质完备、规范经营的企业积极生产,不应考虑一时的财政收入、税收任务而遏制了企业正常生产、扩大再生产的愿景。

3、强化后续管理。

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吸取我市再生资源税收管理方面的经验教训,政策执行后,应及时法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监察、稽查等部门就政策执行情况开展分析,将税收执法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

同时,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组织多部门参与的抽查,对违规、作假的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严厉处置,提高法律的威严,震慑不法份子。

4、争取外部支持。

建议地方政府加强与省、市局环保部门的沟通协调,帮助符合条件的再生资源企业尽早取得相关环保资质,为合法经营的企业创造正常生产甚至扩大生产的良好外部环境,提升我市再生铜加工业的整体竞争力。

(二)关于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建议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宣传总局、省局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思路与目的,帮助税务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真正认识到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对促进提升税源征管力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化解基层干部心理顾虑,形成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合力。

2、因地制宜,积极探索。

在认真贯彻省局专业化管理思路的基础上,市局应积极鼓励各征收单位就如何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开展试点,制定有地域特色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探索在专业化管理模式下的人员最优配置。

3、信息管税,防范风险。

在探索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的进程中,应特别注重抓好风险分析、信息管税两项工作。

首先,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从外部门积极获取相关信息或搭建相关管理平台,帮助基层税收管理员掌握第三方信息,及就第三方信息开展分析的能力。

当前应继续推进完善C加工管理、企业所得税管理、以电控税等系统。

其次,应将风险分析理念引入税收管理工作中,建立风险分析、反馈机制,在市局成立风险分析平台,定期对全市征管现状开展分析,及时发现当前征管工作存在的可能问题,提醒、督促基层税收管理人员防范执法风险。

4、注重培训,提高素质。

在全市税源管理人员年龄偏大的背景之下,各单位要特别注重税源专业化管理人才的培养,通过岗位竞赛、鼓励报考“三师”等方式激发税源管理人员学习热情,当前尤其应注重对年轻干部的业务培训,帮助他们尽快掌握各类税收业务知识,成为高素质、复合型专业化人才的目标。

同时要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在补贴待遇、提拔任用、奖惩评价等方面为人才成长创造条件、提供空间,引导税务干部将工作重心放在提高税收业务上,真正培养出一批税源专业化管理专家队伍和领军人才,逐步建立起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的税源管理专业化人才队伍。

(三)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

1、开展业务培训。

对内加强税务干部税收、财务知识培训,提高管理水平、辅导能力、服务质量;对外与财政部门联合加强对企业财务会计的培训,强化企业会计法律责任意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2、实行预警管理。

我市目前在外贸、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再生资源等行业实行了预警管理,各级税务机关反映较好。

基于企业目前会计核算水平的考量,建议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制定国、地统一的行业预警标准值,从而解决企业亏损面大、区域间税负不平衡等问题。

同时,推行税负预警管理,将预警值、预警企业名单全部列入《企业所得税应用管理系统》监管,并按季下发预警差异警示企业名单。

3、重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

随着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我市企业类型逐渐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国际化等趋势,与此同时如何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就显得比较迫切。

各级税务机关应从思想上重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克服畏难情绪,安排业务骨干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对实际中出现的非居民企业涉税问题要会管、能管、敢管,有力打击通过境外设立机构、组织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切实维护税法尊严,降低税款流失率。

4、加强稽查、评估力度。

由于企业所得税的业务发生方式比较复杂,一是建议集中精干力量开展企业所得税的评估、稽查工作,同时要确保评估、稽查时间要相对紧凑;二是要快速处理,对查处的问题已核实的税款要及时以评估组下达明确的评估意见,以便于主管税务机关及时组织税款入库。

三是加大处罚。

对人为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应加大处罚力度,有力打击虚列成本、少计收入等不法行为,提高企业税法遵从度。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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