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问答题名词解释.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768591 上传时间:2023-02-22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29.1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法规问答题名词解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建设法规问答题名词解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建设法规问答题名词解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建设法规问答题名词解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建设法规问答题名词解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建设法规问答题名词解释.docx

《建设法规问答题名词解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法规问答题名词解释.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设法规问答题名词解释.docx

建设法规问答题名词解释

《城市规划法》确立的“一书两证”是指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一般采用合同的形式进行。

划拨方式属于使用权的无偿授予,一般采用行政文件的形式(1分)。

一般建设项目的设计可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技术复杂的建设项目的设计可按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段进行)(1分)。

根据《招标投标法》,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分)。

我国《担保法》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采用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定金、留置四种(1分)。

合同的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1分)。

建筑许可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1分)准许、变更和终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1分)从事建筑活动的具体行政行为。

(1分)。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1分)以招标公告的方式(1分)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投标。

(1分)

所谓违约责任,亦即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1分)不履行或者不适当

履行合同义务(1分)而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当承受的制裁。

(1分)

工程建设标准是指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保护的(1分)统一的技术要求

(1分)及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制图方法的(1分)一般原则。

合同的转让是一种特殊的变更(1分),是指当事人将自己承受的合同权利与义务

(1分)转让给第三人承受的行为。

(1分)

广义的建设法规体系由五个层次组成:

1.建设法律;(1分)2.行政法规;(1分)3.部门规章;(1分)

4.地方性法规;(1分)5.地方政府规章。

(1分)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1分),它们的区别是:

(1)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1分)

(2)选择的范围不同;(1分)(3)竞争的范围不同;

(1分)(4)公开的程度不同;(1分)(5)时间和费用不同;(1分)(写出任意四个即得满分)

建设工程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特点外,还具有自身的法律特征:

(1)合同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1分)

(2)合同标的具有特殊性;(1分)

(3)合同履行期限较长;(1分)

(4)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受到国家严格监管;(1分)

(5)合同形式要求特殊。

(1分)

合同的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标的;(1分)(3)数量;(4)质量;(1分)

(5)价款或酬金;(6)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1分)(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1分)(9)建设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

(1分)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违约金和赔偿金;(2分)

(2)价格制裁;(1分)

(3)担保制裁;(1分)

(4)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1分)

我国城市规划实行分级编制,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1分)。

预付款与定金不同,当当事人违约时,无论哪一方违约,均不得采取扣留预付款或要求双倍返还预付款的行为(1分)。

工程监理人员在发现工程施工有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而无权要求设计单位整改(1分)。

作为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必须是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不能成为房地产开发用地。

(1分)。

合同一经合法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

通过协商一致的方法同样可以变更合同(1分)。

并不是所有的违约行为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1分)。

建设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1分)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1分)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1分)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2分)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1分)。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1分)一方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生的义务(1分)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1分)

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1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1分)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1分)。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1分)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1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分)

《城市规划法》确立了“一书两证”制度,一书就是“项目选址意见书”;(1分)两证

就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分)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分)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1分)

(2)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1分)(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1分)(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1分)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1分)(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1分)(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1分)(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分)(写出任意五个即可得满分)

强制招标的范围: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1分)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1分)

(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1分)(4)国家融资项目;(1分)

(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1分)

土地使用权出让,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分)

土地使用权出让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民事法律行为;(1分)

(2)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一种有偿行为;(1分)

(3)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一种附有特殊限制的行为。

(1分)

订立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1)合同自由原则;(2分)

(2)诚实信用原则;(1分)

(3)平等原则;(1分)(4)遵守法律、不损害他人及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1分)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地区的规定、办法、规则等规范性文件是地方性规章(1分)。

城市规划区内一般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不需要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参加。

(1分)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1分)。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时,应当邀请三个以上具备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1分)

建设中的工程项目可以作为抵押物设定抵押担保(1分)。

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1分)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1分)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1分)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指建设单位或者总承包单位(发包方),(1分)将待完成的建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工作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委托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设备供应商或制造商(承包方),(1分)并按照双方约定支付一定的报酬,通过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一种交易行为。

(1分)

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1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1分)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1分)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2分)也就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1分)为了使其债权免受损害(1分)代为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1分)

建设法规立法时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1)确保建设工程质量;(2分)

(2)确保工程建设活动符合安全标准;(1分)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原则;(1分)(4)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1分)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

(1)项目批准文件;(1分)

(2)城市规划;(1分)

(3)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分)(4)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1分)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1分)以及有关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分)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1分)其中技

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分)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

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内的相关

专家名单中确定。

(1分)

承担建设工程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采取补救措施;(1分)

(2)支付违约金;(1分)(3)赔偿损失;(1分)

(4)定金制裁;(1分)(5)继续履行;(1分)(6)解除合同;(1分)

(7)法律另行规定或合同另行约定的责任方式。

(1分)(写出任五个即得满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1分)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1分)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1分)(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分)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分)

资格预审可以与评标同时进行;在确定中标人之前,评标委员向投标人提出建议或者进行谈判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1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有相互服从关系(1分)。

工程建设勘察设计规范是强制性设计标准,在一切工程勘察设计中都必须执行(1分)。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1分)。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1分)。

违约责任条款是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1分)。

合同示范文本不是法律强制使用的(1分)。

主合同有效时担保合同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1分)。

41.行政法规指由国务院制定颁布施行的的(1分)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业务范围各

项法规(2分)。

42.土地等级评定,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的统一

标准,(1分)按照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1分)经综合评定后确定的土地质量和

价值的活动。

(1分)

43.建设工程招标与投标是,发包方事先标明其拟建工程的内容和要求,(1分)由愿意承包

的单位递送标书,明确其承包工程的价格、工期、质量等条件,(1分)再由发包方从中

择优选择工程承包方的交易方式。

(1分)

44.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一方(1分)依法对抗对方要求和权利主张(1分)的权利。

(1分)

45.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在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1分),未全部履行之前,(1分)终止

该合同的效力。

(1分)

46.符合下列条件的机构方可承担施工图审查工作: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1分)

(2)具有符合设计审查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

不同级别的审查单位有不同的人员配备要

求;(1分)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1分)

  (4)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1分)

(5)审查人员应熟练掌握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强制性标准、规范。

(1分)

47.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1分)

(2)重要设施、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1分)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1分)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分)

48.所谓建设工程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同法律关系已经不存

在,当事人依该合同而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归于消灭。

(2分)。

引起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有四大类:

一是因合同目的达到或无法达到而终止;(1分)

二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终止;(1分)

三是合同无实现必要而终止;(1分)

四是基于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事由而终止。

(1分)

49.1.建设标准是衡量工程质量的尺度(2分);

2.建设标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1分);

3.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快建设速度(1分);

4.推广先进经验,促进技术进度(1分)。

50.合同主体: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分)

(1)当事人应具备合法资格;(1分)

(2)当事人应在法律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订立合同;(1分)

(3)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之一是当事人的签章。

(1分)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不得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分)。

不允许从业人员在本注册单位以外进行设计活动(1分)。

我国尚不允许注册结构师个人单独执业。

(1分)

联合体中标时,联合体各单位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1分)。

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分)。

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余部分的律效力(1分)。

41.建设定额是指国家规定的(1分)消耗在单位建筑产品上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数量

标准,(1分)以及用货币表现的某些必要费用的额度。

(1分)。

42.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1分)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1分),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1分)

43.所谓要约邀请,是指以订立合同为目(1分),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1分)的的意思表示。

(1分)

44.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1分)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1分),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的权利。

(1分)

45.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1分)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1分)保证人按约

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1分)

46.建设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是在建设管理和协作过程中产生的由建设法规所确认

和调整的权利义务关系。

(2分)

(1)建设法律关系主体;(1分)

(2)建设法律关系客体;(1分)

(3)建设法律关系内容。

(1分)

47.总体规划有以下几项内容:

(1)确定城市的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1分)

(2)确定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1分)

(3)确定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1分)

(4)确定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河湖、绿地系统规划;(1分)

(5)各项专业规划;(6)近期建设规划。

(1分)

48.评标委员会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

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

关的其他情况的,(2分)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

以下的罚款;(1分)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1分)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1分)

49.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生的义务,给对方

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2分)

缔约过失责任其构成要件如下:

(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1分)

(2)一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生的义务;(1分)

(3)对方因此受有损失。

(1分)

50.无效合同和被撤销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1分)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已经履行了

合同,就应对因无效合同的履行而引起的财产后果进行处理。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

无效合同当事人应将因履行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而取得的对方财产归还给对方,使合

同财产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恢复到合同订立之前的状态;(1分)如果无效合同或可撤销

合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则过错方还应赔偿无过错方的损失,(1分)若双方都有过错,

则双方均应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1分)对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

的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应追缴当事人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

(1分)

风景名胜区属于城市规划区(1分)。

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或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农业建设)(1分)。

施工图审查不需要考虑设计方案在经济上是否合理、技术是否保守、设计方案是否可以改进等问题(1分)。

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分)。

承包方不得以变更后的合同条款作为重新调整双方在合同变更前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

违约金具有约定性,预定型和赔偿性,也具有惩罚性(1分)。

41.建设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1分)制定颁布施行的(1分)属于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业务范围的各项法律。

(1分)

42.临时用地是指在建设施工过程中或者地质勘查过程中(1分)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者集

体所有的土地,(1分)使用完毕后,即恢复土地原状或改善土地使用状况,并归还土地

所有人的土地。

(1分)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的责任与义务,(1分)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倒手转让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1分)并不对工程承担技术、质量、经济等法律责任的行为。

(1分)

44.开标是指投标人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1分)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1分),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投标文件中

的其他主要内容。

(1分)

45.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1分),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1分)客观情况。

(1分)

46.设计文件的修改一般有几种情况:

一是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图纸的内容或项目的缺陷,或者是施工工艺与自己的不合,提出修改意见,原设计单位在满足设计达到各级标准和规范的前提下,为了方便施工而进行修改;(2分)

二是施工方或监理方或甲方要求应用新的工艺或方法,这种新的工艺或方法同时也满足规范和各级标准,从而提出修改;(1分)

三是设计方发现自己的错误或缺陷,提出修改;(1分)

四是甲方的要求和目的发生改变,从而要求对施工图进行修改。

(1分)

47.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

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

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

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1分)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1分)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1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分)若该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

标无效。

(1分)

48.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1分)建设单位因客观原因可以申请延期开工,(1分)但不得无故拖延开工,延期最多是两次,(1分)每次期限均为三个月。

(1分)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1分)

49.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1分)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1分)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1分)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1分)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1分)

50.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

当事人要有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1分)该行为的后果是对

对方当事人造成了利益的损失;(2分)违约方具有过错,并且无论是故意过错还是过

失过错。

(2分)

单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要受到严格限制(1分)。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要条换监理工程师必须经过委托人的同意(1分)。

合同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分)

如受要约人在答复中关于对合同标的的变更,则被视为一项新的要约(1分)。

按照交付时价格计价(1分)。

定金担保的成立不只需要当事人书面声明,还要有给付行为。

(1分)

41.广义的建筑法,即实质意义的建筑法,是指以在建筑活动中和建筑管理活动中形成的

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1分)的法律规范体系,(1分)是规范建筑活动和建筑管理活动

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立法和司法解释等组成的有机整体(1分)。

42.工程建设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对从事建筑活动的

专业技术人员,(1分)依法进行考试和注册,(1分)并颁发执业资格证书的一种制度。

(1分)

43.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1分)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1分)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

(1分)

44.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1分),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1分),后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拒绝履行部分债务。

(1分)

45.合同价款是指以有形物、无形物或有价证券为标的的合同,(1分)取得标的的一方当事人(1分)向对方支付的货币。

(1分)

46.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或者农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的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的权利。

(1分)

其特征有:

(1)主体的特定性。

(1分)

(2)交易的禁止性。

(1分)

(3)权属的稳固性。

(1分)

(4)内容的可分离性。

(1分)

47.

(1)《招标投标法》规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满足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

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条件。

(2分)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

见承担个人责任。

(1分)

(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

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1分)

(4)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分)

48.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

以下的罚款;(2分)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

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2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

资质证书。

(1分)

49.《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对预售商品房的条件作了明确规

定: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1分)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1分)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

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分)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分)

50.

(1)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反映当事人达成

协议的事实状态。

(1分)

(2)合同的效力即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中医中药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