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磷安全技术说明书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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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磷安全技术说明书最新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修订日期:
2016年1月6日SDS编号:
LDAJ-2016-01
产品名称:
黄磷版本:
第三版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
黄磷
化学品英文名:
phosphorusyellow
企业名称:
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
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羊场镇
邮政编码:
0000002
公司电话:
000000089
传真号码:
000000094
企业应急电话:
000000084
电子邮件地址:
QQQQQQ@
技术说明书编码:
LDAJ-2016-01
主要用途:
用作特种火柴原料,以及用于磷酸、磷酸盐及农药、信号弹等的制造。
限制用途:
无资料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
白色或浅黄色半透明性固体。
质软,冷时性脆,见光色变深。
接触空气能自燃并引起燃烧和爆炸。
在潮湿空气中的自燃点低于在干燥空气中的自燃点。
与氯酸盐等氧化剂混合发生爆炸。
其碎片和碎屑接触皮肤干燥后即着火,可引起严重的皮肤灼伤。
GHS危险性类别:
第4.2类自燃物品
第6.1类毒性物质
标签要素:
象形图编码:
GHS02,GHS06,GHS05,GHS09
象形图:
警示词:
危险
危险性说明:
遇强氧化剂会引起燃烧爆炸;撞击、摩擦、振动有燃烧爆炸危险;接触空气能自燃或干燥品久贮变质后能自燃;剧毒;有吸湿性或易潮解。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避免吸入、食入,避免皮肤接触,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轻型防化服,戴耐酸碱手套。
应急响应:
——隔离泄漏污染区,切断火源,消灭所有着火源,限制出入。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防腐、防毒服。
——不要直接接触或跨越泄漏物。
——穿上适当的防护服前严禁接触破碎的容器和泄露物。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小量泄漏:
用水、潮湿的沙或泥土覆盖。
收入金属容器并保存于水或矿物油中。
——大量泄漏: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用潮湿的沙土覆盖。
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
安全储存:
——应保存在水中,且必须浸没在水下,隔绝空气。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仓库间。
——远离火种、热源。
——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应经常检查润湿剂干燥情况,必要时增加润湿剂。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废弃处置方法:
用控制焚烧法处置或回收再生提纯。
危险性综述:
本品属自燃物品,高毒,具刺激性,对环境有危害。
侵入途径:
磷的粉尘、蒸气和烟雾通过呼吸道使人中毒。
磷和磷的化合物也可通过消化道或经皮肤吸收而使人中毒。
(吸入/食入/皮肤吸收)
物理危险:
磷接触空气能自燃并引起燃烧和爆炸。
在潮湿空气中的自燃点低于干燥空气中的自燃点。
与氯酸盐等氧化剂混合发生爆炸。
其碎片和碎屑接触皮肤干燥后即着火,可引起严重的皮肤灼伤。
健康危害:
急性吸入中毒表现有呼吸道刺激症状、头痛、头晕、全身无力、呕吐、心动过缓、上腹疼痛、黄疸、肝肿大。
重症出现急性肝坏死、中毒性肺水肿等。
口服中毒出现口腔糜烂、急性胃肠炎,甚至发生食道、胃穿孔。
数天后出现肝、肾损害。
重者发生肝、肾功能衰竭等。
本品可致皮肤灼伤,磷经灼伤皮肤吸收引起中毒,重者发生中毒性肝病、肾损害、急性溶血等,以致死亡。
环境危害:
燃烧或蒸发时对大气可造成污染。
主要症状:
急性吸入中毒表现有呼吸道刺激症状、头痛、头晕、全身无力、呕吐、心动过缓、上腹疼痛、黄疸、肝肿大。
重症出现急性肝坏死、中毒性肺水肿等。
口服中毒出现口腔糜烂、急性胃肠炎,甚至发生食道、胃穿孔。
数天后出现肝、肾损害。
重者发生肝、肾功能衰竭等。
本品可致皮肤灼伤,磷经灼伤皮肤吸收引起中毒,重者发生中毒性肝病、肾损害、急性溶血等,以致死亡。
慢性中毒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症、消化功能絮乱、中毒性肝病。
引起骨骼损害,尤以下颚骨显著,后期出现下颚骨坏死及齿槽萎缩。
应急综述:
如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立即涂抹2%~3%硝酸银灭磷火。
就医;如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如有不适感,就医;如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
就医;如食入,立即用2%硫酸铜洗胃,或用1:
5000高锰酸钾洗胃。
洗胃及导泻应谨慎,防止胃肠穿孔或出血。
就医,注意:
用硫酸铜冲洗时需防止过量铜吸收而致铜中毒。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0√0混合物0000
危险组分
浓度或浓度范围
CASNO
黄磷(P4)
99.9%
12185-10-3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急救: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立即涂抹2%~3%硝酸银灭磷火。
就近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如有不适感,就近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
就近就医。
食入:
立即用2%硫酸铜洗胃,或用1:
5000高锰酸钾洗胃。
洗胃及导泻应谨慎,防止胃肠穿孔或出血。
就医,注意:
用硫酸铜冲洗时需防止过量铜吸收而致铜中毒。
对保护施救者的要求: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防腐、防毒服。
不要直接接触或跨越泄漏物。
穿上适当的防护服前严禁接触破碎的容器和泄露物。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灭火剂:
雾状水、干粉、泡沫、湿消防沙等。
危险特性:
黄磷接触空气能自燃并引起燃烧和爆炸。
在潮湿空气中的自燃点低于干燥空气中的自燃点。
与氯酸盐等氧化剂混合发生爆炸。
其碎片和碎屑接触皮肤干燥后即着火,可引起严重的皮肤灼伤。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耐酸碱消防服、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自给式呼吸器灭火。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对着火的黄磷应该用低压水或雾状水扑救。
高压水流冲击能使黄磷飞溅,导致灾害扩大。
已熔融黄磷流淌时,应该用泥土、沙袋等筑堤阻截并用雾状水冷却。
对磷块和冷却后凝固的黄磷应该用钳子夹到储水容器中。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装备: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防腐、防毒服。
不要直接接触或跨越泄漏物。
穿上适当的防护服前严禁接触破碎的容器和泄露物。
应急处置程序:
隔离泄漏污染区,切断火源,消灭所有着火源,限制出入。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小量泄漏:
用水、潮湿的沙或泥土覆盖。
收入金属容器并保存于水或矿物油中。
大量泄漏: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用潮湿的沙土覆盖。
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
环境保护措施:
小量泄漏:
用水、潮湿的沙或泥土覆盖。
收入金属容器并保存于水或矿物油中。
大量泄漏: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用潮湿的沙土覆盖。
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
防止发生次生灾害的预防措施:
泄漏燃烧过程中用雾状水灭火时会形成酸性水,该酸性水需用碱性物质进行中和,避免造成次生灾害。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
密封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
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轻型防化服,戴耐酸碱手套。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避免与氧化剂、酸类、卤素接触。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应保存在水中,且必须浸没在水下,隔绝空气。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仓库间。
远离火种、热源。
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应经常检查润湿剂干燥情况,必要时增加润湿剂。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MAC(mg/m3):
0.03PC-TWA(mg/m3):
0.05
PC-STEL(mg/m3):
0.1TLV-C(mg/m3):
无资料
美国TVL-TWA:
ACCLH0.02mg/m3
美国TLV-STEL:
未制定标准
检测方法:
吸收液采集--气相色谱法;硝酸银分光光度法。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
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
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
可能接触毒物时,应该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
眼睛防护:
可能接触毒物时,应该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
身体防护:
穿密闭型防毒服。
手防护:
戴耐酸碱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进食和饮水。
工作完毕,彻底清洗。
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至黄色腊状固体,在暗处发淡绿色磷光。
有蒜臭味。
PH值:
无意义
分子式:
P4
熔点(℃):
44.1
相对密度(水=1):
1.87
沸点(℃):
280.5
相对密度(空气=1):
4.42
饱和蒸汽压(KPa):
0.13(76.6℃)
燃烧热(KJ/mol):
3093.2
临界温度(℃):
721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蒸发速率:
无资料
气味阈值: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
无资料
燃烧性:
易燃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30
分解温度:
无资料
爆炸下限【%(V/V)】:
无意义
爆炸上限【%(V/V)】:
无意义
最小点火能(mJ):
无资料
最大爆炸压力(Mpa):
无资料
沸程:
无资料
运动粘度(mm2/s):
无资料
溶解性:
不溶于水,微溶于苯、氯仿,易溶于二硫化碳。
主要用途:
用作特种火柴原料,以及用于磷酸、磷酸盐及农药、信号弹等的制造。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稳定
聚合危害:
不聚合
禁忌物:
强氧化剂、酸类、卤素、硫、氯酸盐。
燃烧性:
易燃
避免接触的条件:
空气
燃烧(分解)产物:
氧化磷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
人(女性)经口LDLo:
22mg/kg,4600ug/kg。
人经口LDLo:
1400ug/kg。
大鼠经口LD50:
3030ug/kg。
小鼠经口LD50:
4820ug/kg。
急性中毒可造成急性肝坏死。
亚急性毒性:
有神经衰弱综合症,消化功能紊乱及骨骼损坏,尤以下颚骨显著,肝、肾损坏。
慢性中毒:
有神经衰弱综合症,消化功能紊乱及骨骼损害,尤其是下颌骨损害显著。
长期接触元素磷的工人,开始消化不良、身体虚弱、贫血、呼吸有大蒜味,后期出现黄胆症、粘膜出血、尿蛋白等症状直至死亡,尸体解剖发现肝、肾的破坏极为严重。
我国发现的元素磷慢性中毒以肝的病变比较突出,抑制酶的生长。
国外的结论是肝、肾、血液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多种症状并发、尤以肝肾的病变最为突出。
腐蚀/刺激性:
有较强的刺激性气味。
皮肤刺激或腐蚀性:
无资料。
眼睛刺激或腐蚀性:
无资料。
呼吸或皮肤过敏性:
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性:
无资料。
生殖毒性:
无资料。
致癌性:
无资料。
致畸性:
烧伤易致畸。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性接触: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无资料。
吸入危害:
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
具有生态毒性。
生物降解性:
黄磷进入哺乳动物体内后大部分仍以元素磷状态存在,小部分被氧化为磷的低级氧化物循环于血液中,并逐渐代谢为有机磷和无机磷酸盐。
非生物降解性:
具有。
生物积累性:
进入人体的无素磷大部分仍以原状贮存于骨骼和肝脏内,干扰细胞内酸性磷酸酶和碱性磷酸酶的功能。
磷中毒后,人体内磷的含量增高,而造成钙、磷酸盐与乳酸的排出增加,从而导致骨骼缺钙。
中毒的动物病理解剖可见肝、肾和骨骼中的元素磷含量偏高。
残留于人体的元素磷排出缓慢,小部分以代谢物磷酸盐形式随尿、粪便、汗液排出,也可能以元素磷形式由呼气与粪便中排出。
但大部分仍残留在人体内。
水生生物能富集水体中的元素磷,鱼对元素磷的富集系数至少20倍以上,甲壳类水生生物的富集倍数甚至高达100倍以上。
而鱼体内元素磷的排出速率据报导为50%/5.3h。
土壤中的迁移性:
无资料
其他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对鱼类应给予特别注意。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危险废物0√0工业固体废物0000
废弃处置方法:
用控制焚烧法处置或回收再生提纯。
废弃注意事项: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焚烧时佩戴好口罩、耐酸碱手套、防化服,在指定的地点操作。
注意环境污染及生态中毒。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42001
UN编号:
1381;2447(熔融)
包装标志:
自燃物品标志(符号黑色,底色上白下红);有毒品标志(符号黑色,底色白色)。
包装类别:
Ⅰ类包装
包装方法:
金属容器包装,容器内有覆盖水密闭。
小开口钢桶(黄磷顶面须用厚度为15厘米以上的水层覆盖);装入盛水的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容器(用塑料瓶时必须再装入金属容器内)。
物品必须完全浸没在水中,严封后再装入坚固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中防止剧烈撞击,防止尖锐器物打击,保证运输容器密闭,有充足的覆盖水。
铁路运输时若使用小开口钢桶包装,须经铁路局批准。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装运本品的车辆排气管须有阻火装置。
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严禁与氧化剂、酸类、卤素、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
车辆运输完毕应进行彻底清扫。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4年12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改通过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1年12月1日施行);
5、安全生产许可条例(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
6、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
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2007);
8、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9、剧毒化学品目录(2015);
1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汇编,化学工业出版社
编写时间:
二○一六年一月六日
编写部门:
XXXXXXX安全环保科
数据审核单位:
XXXXXXXX安全生产委员会
修改说明:
本次修改为第三版,以后每五年变更一次,在此期间若发生新的危害特性,在有关信息发布后的半年内,修改相应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