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通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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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通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通则
编制说明
团体标准起草小组
二O一九年十一月
一、规范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一般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间接原因一般有管理制度、技术因素等。
从安全管理的角度看,一套有针对性并且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是可以有效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或者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能够建立起一套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有效地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人员配备与培训、设备日常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对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提供制度性保障。
近四十年来,我国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得到了逐步的完善,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TSG/总局局长令—标准”的多层次多维度的法律法规体系,虽然在安全法、条例、锅规、容规、管规、使用规中都对使用环节提出了不少的要求,但由于分散在各级各层的文件中,导致不少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都未能真正全面透彻掌握全部的管理要求,而出现了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体系通则》的目的是对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细则、实施指南以及评价规范的起草提出原则性规定,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一套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人员配备与培训、设备日常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方面为使用单位提供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协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起一套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并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提供监督检查的技术支持。
二、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2019年6月我院向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提出制定团体标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通则》的申请。
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于2019年7月批准同意。
2、制定过程
根据广东省团体标准制定的有关要求,我院2019年7月组织成立了起草小组,并进行了分工。
2019年8月8日,起草小组于广州对本标准的内容进行了技术论证和探讨,确定了标准起草小组成员、制定计划、制定原则、基本框架和基本内容。
2019年8~9月,起草小组对广东地区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调研,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现状及需求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座谈,基本掌握了广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和法规标准需求。
2019年10~11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小组编制了本标准的初稿,并组织行业有关专家对标准初稿进行了可行性论证、评审,同时,针对论证评审过程提出的意见对标准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最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019年12月,开始面向全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征求意见。
3、标准起草单位及人员
本标准起草单位:
广州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
广州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韶关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东莞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肇庆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清远分院、清远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南海区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本规则主要起草人:
XXX、XXX
三、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的确定依据
1、制定原则
制定《特种设备相关标准实施效果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1)标准性
本标准是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
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要求进行制定。
(2)一致性
标准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保持一致。
对评价原则、评价准备、评价方法、评价要求、评价报告等过程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3)适用性
充分考虑现阶段国内及广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的实际状况及发展趋势。
(4)可操作性
整个标准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实施及评价的原则做出了全面、详细、明确的规定,完整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5)协调性
本标准的编写遵守现行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确保标准与其之间的协调性。
2、本技术标准的章节和内容说明
(一)范围
对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作了描述,明确其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及评价的基本要求。
适用于指导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及其评价。
注:
本标准所指特种设备是符合《特种设备目录》定义的特种设备。
(二)标准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条文制定过程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三)术语和定义
本章规定了标准中用到的术语和定义。
3.1
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能够保证使用单位内部和外部相关方有效实施并持续改进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结构化和文件化的,包含使用单位为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所确定的组织机构及其为实施这一目标的过程和所需资源在内的活动。
3.2
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使用单位违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特种设备作业环境以及管理上的缺陷。
3.3
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级别
根据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划分的级别。
3.4
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使用单位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的过程。
3.5
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
消除或控制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3.6
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信息
包括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名称、位置、状态描述、可能导致后果及其严重程度、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职责划分、治理期限等信息的总称。
3.7
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等级评价
以使用单位为评价单元的,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采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对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现状开展评价并依据得分率结果对使用单位划分级别的活动结果。
(四)实施目标
本章规定了标准的实施目标。
本标准旨在协助使用单位至少实现下列目标,并为安全监察部门、行业协会、检验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时提供必要的参考:
a)更清晰的管理要求;
b)更强的合规性;
c)更低的管理成本;
d)更高效、便捷的现代化管理模式;
e)更高的管理水平。
(五)基本要求
本章规定了标准实施的基本要求。
5.1组织有力、制度保障
使用单位应建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最高管理层中分管特种设备的负责人牵头的组织机构,建立能够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全过程有效运转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5.2全员参与、重在治理
从使用单位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都应当参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等级和安全隐患级别,确定相应的治理责任单位和人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当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治理为工作目标。
5.3系统规范、融合深化
使用单位应在安全标准化等安全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形成一体化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贯彻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成为使用单位各层级、各岗位日常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
5.4激励约束、重在落实
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形成激励先进、约束落后的导向。
使用单位应明确每一个岗位都有安全管理、排查安全隐患和落实治理措施的责任,同时应配套制定奖惩制度。
(六)本标准总体结构
本章对本标准的层级做出了规定,并规定了通则和细则的内容。
6.1标准层级
本标准包括通则、细则两个层级。
6.2通则
规定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建设实施及评价的原则要求、等级划分、人员和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基本程序、评价方法以及持续改进等内容。
6.3细则
规范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建立的具体任务目标和工作程序,明确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建设和实施要求、安全隐患排查组织方式、排查内容与要求、安全隐患治理原则和要求。
并依托各行业领域同类型使用单位中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建设标杆单位,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方法、实施步骤,确定同类型使用单位常用的安全隐患排查项目清单、明确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治理和验收的具体要求,及相关配套制度、记录文件等,指导同类型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根据各行业领域开展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评价的先进经验,制定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等级评价的方式方法、评价步骤,确定评价其管理各级因素及权重和评价过程中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等级,明确评价过程中的具体要求,及相关记录文件、评价报告出具、上报要求等,为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提供持续改进的建议。
(七)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内容和要素
本章规定了标准的主要内容和要素。
7.1主要内容
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应能够在组织、人员、设备、环境等方面全面覆盖使用单位内部及与特种设备有关的要素外部相关方,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7.2主要要素
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素:
a)组织管理(安全管理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管理投入等);b)系列管理制度(资质、人员、设备、外部相关方、环境等);c)应急管理;
d)持续改进。
(八)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本章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种类、级别以及排查治理的原则性要求。
8.1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种类8.1.1基本要求
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安全隐患可分为管理隐患、人员隐患、设备隐患、环境隐患四个类别。
8.1.2管理隐患
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和管理职责缺失所产生的隐患。
8.1.3人员隐患
在特种设备相关生产活动中,由人员自身或人为因素所产生的隐患。
8.1.4设备隐患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相关设施缺陷所产生的隐患。
8.1.5环境隐患
特种设备作业场所、环境引发的缺陷所产生的隐患。
8.2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级别
8.2.1基本要求
根据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重大、严重和一般安全隐患。
8.2.2重大安全隐患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安全隐患:
a)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可直接处罚的;
b)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
c)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运转失控,可能带来严重后果的;d)因外部因素影响导致使用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
8.2.3严重安全隐患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安全隐患:
a)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责令整改的;b)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但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可以消除的;c)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运转存在失控可能的。
8.2.4一般安全隐患
除重大和严重安全隐患外的,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安全隐患为一般安全隐患。
8.3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使用单位应通过制度化的安排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包含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台账。
(九)文件管理
本章规定了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策划、实施及持续改进过程中的记录资料分类建档管理的要求。
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策划、实施及持续改进过程中,应完整保存体现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运行、安全隐患排查全过程在内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
(十)持续改进
本章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持续改进工作中水平等级评价、级别划分、更新等方面你的内容。
10.1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等级评价10.1.1一般要求
使用单位应适时、定期自行或委托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进行评价,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评价应包括管理改进的可能性和对管理进行修改的需求。
评价每三年应不少于一次,当发生更新时应及时组织评价。
评价记录应长期保存。
10.1.2评价方法
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等级的评价工作应按照本标准6.3规定的评价细则开展。
10.1.3评价等级划分
根据评价的最终评价结果,将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等级分为A、B、C级。
10.2更新
使用单位应主动根据下列情形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影响,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主要包括:
a)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变化或更新;
b)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新要求;
c)使用单位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机构发生变化;
d)使用单位生产工艺发生变化、特种设备及其它对特种设备安全有重要影响的设备设施增减、使用原辅材料变化等;
e)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预案演练结果反馈的需求;f)其它应当更新的情形。
10.3沟通
使用单位应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外部相关方的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信息,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运行的效果和效率。
使用单位应主动识别内部各级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培训需求,并纳入培训计划,自行或委托有专业能力的单位组织相关培训。
使用单位应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使其熟悉、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安全隐患排查的方法,消除各类隐患,有效控制岗位风险,减少和杜绝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四、与有关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的制定基础是广州承压院和参编单位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的丰富工作经验,本标准在制定时对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广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现状进行了调研,因此,本标准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冲突的情况。
五、
贯彻本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建议本标准颁布实施后广东省内各特种设备行业协会、使用单位及各级安全监察部门组织多层次多类型的宣传贯彻,并委托本标准起草小组对广东省内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现状开展大规模的评价,以在统一标准架构下摸清我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以提高我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为大湾区的腾飞保驾护航。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标准没有引用或参照国外标准。
2、本标准为第一次编制。
3、本标准没有涉及重大分歧意见。
4、本标准没有涉及废止现行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