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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管理制度

环保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环保管理工作,积极响应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的号召,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使集团公司各分厂环保管理工作走上正轨,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流程、交接班制度、设备保养等。

充分发挥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的创新能力和工作积极性,做好环保设施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管理,使污水处理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污水达标排放,特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劳动纪律

为了确保污水站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自我约束能力,制定本制度;

1、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早退、不迟到。

有事请假,请假要填写请假条,得到批准后方可有效,请假结束后必须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工作期间不会客,若有急事需离岗(不出厂)要向班长临时请假,并填写离岗纪录。

否则,按旷工处理。

3、班前、班中不许喝酒,严禁酒后上岗,否则,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处分。

4、上班要衣着整齐,穿戴好工作防护用品,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上岗。

5、工作期间要听从领导、服从分配,工作期间不做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干私活。

6、工作期间不得串岗、脱岗、聊天,不准打闹、嬉戏,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共同承担责任。

7、夜班严禁睡岗、脱岗,发现睡岗做内部下岗处理。

情节严重而影响工作的班长、车间主任负连带责任。

8、工作期间不准带小孩及非本站人员进入机房、泵房,对待外单位服务人员要有礼貌,不得出言不逊,行为不恭等。

9、全体职工要和睦相处,相互体谅,相互帮助,严禁打架斗殴。

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除名并交司法部门处理。

10、不得私拿公司的财物,要爱护车间及宿舍的一切公物,不得随意破坏,否则按损坏物品价值加倍罚款。

11、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白班职工早饭不得在班上吃(倒班除外)午、晚饭

期间不得空岗,违犯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章职工入、离厂及培训管理制度

一、进站

1、各车间(站)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需增、减人员由车间申请报厂部,厂部根据情况批准后,方可增加人员。

未经批准擅自增人员,造成不必要费用及劳动纠纷的,由责任部门领导承担。

2、新职工进入污水站工作必须经过相关岗位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杜绝下列人员来本单位工作:

1)初中以下学历;年龄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

2)年龄低于18周岁的童工。

3)患有精神病、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及不适合本单位工作的疾病人。

4)聋哑、残肢等残疾人。

5)公司规定禁止录用的其他人员。

3、新进入污水站(包括新调入污水站)职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

否则车间不得安排工作。

若车间在各种手续未办之前强行安排工作,一切后果由车间主任负责。

4、新职工进入污水站实习期三个月,期间发实习工资,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纳入正式考核评比。

二、离站

1、职工因故离厂,需提前15天写出书面申请,填写“职工离厂审批表”交给车间;车间根据情况,写出意见。

然后报厂部批准。

厂部审查批准后,方可离职,否则因此而引起的纠纷由责任人承担。

2、职工因人员调整或被开除而离职,以厂部文件、处理决定为准,车间必须认真执行。

若有异议可逐级打申请报告到厂部。

三、业务培训

1、培训要求:

1)、所有污水站工作人员,都要参加安全、业务培训、学习、考试。

2)、除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外,其他培训学习由各分厂、车间组织。

各车间

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公司得培训计划进行。

2、培训时间:

1)、每月的8日、18日为各分厂污水站内部培训时间,28日为闭卷考试时间,其他时间为自学、复习时间。

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改动。

并做好培训记录。

2)、内部学习培训由厂部分管人员及各车间主任主持,可请其他单位、本单位技术人员授课。

3、培训内容:

1)、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2)、各车间所有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及作业标准。

3)、废水处理的基础知识及本车间处理工艺特点及要求。

注:

具体培训要求按照年度培训计划执行。

第三章管理人员夜间值班管理制度

根据污水处理站的实际情况及污水处理工艺要求,为了保证夜间各车间(站)的正常运行,协调解决处理突发事件。

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大胆管理,对值班期间所发现的违规、违纪、违章要严肃处理,否则按规定处罚责任人。

2、值班员要熟悉掌握当天各车间设备运行、人员值班、进水量等具体情况。

对值班期间出现的各种情况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向厂长及公司领导及时汇报。

否则造成的损失或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3、值班人员要根据天气、车间运行、工艺变化等具体情况对各车间进行查岗,次数不少于一次。

4、值班人员要按值班记录规定项目认真填写,不得隐瞒、漏报,

5、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准饮酒,值班人员按值班表要求按时值班,值班期间除查岗时间外,不得离岗,若有急事,找人替班,必须经厂长同意方可。

7、值班人员不能在值班期间休班,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厂长同意后方可休班。

8、值班时间:

下午17.30分至次日早晨6.30分。

晚21点可离开值班室,但不许离厂。

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四节交接班管理制度

污水处理站由于工艺、设备决定,需连续运转,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出水达标。

加强交接班管理尤为重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接班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首先检查进、出水各个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其次

检查运行记录是否准确,有无漏记、误记现象。

若发现存在问题,要及时向交班人提出,并要求其改正。

否则造成后果由接班人负责。

交接时,班组长与班组长交接;同岗位职工相互交接。

2、交班人必须将本班的工作及设备运行情况如实的填写在交接班记录及设备运

行记录上。

对本班发生的设备故障处理情况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如实同接班人讲清楚,不得隐瞒。

特别是有关工艺的调整、上级有关指示、通知等需接班人

3、交接班过程中,交接双方既要认真负责,又要通情达理。

要以大局为重。

原则范围内,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若确实解决不了的要报车间主任或厂部解决。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公司职工人身安全及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各车间主任为各车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责。

2、各车间主任每星期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车间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事故隐患,处理违章违规行为。

做好检查纪录,每月月底汇总于次月2日报厂部。

3、各车间(站)在发生安全事故后,要积极组织抢救,以防事故扩大。

并在10分钟内上报厂部。

不得隐瞒,重大安全事故(含污染事故)有分厂厂长立即报总部领导,造成后果的,由责任人承担。

4、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同车间、厂部签订《安全合同》、《安全责任书》,否则不予安排工作。

5、各车间负责人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根据工艺不同、设备、设施不同,制定岗位责任制。

主要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要上墙。

6、各车间主任负责本部门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按时参加厂部或公司总部组织的安全培训学习、考试。

各车间要利用倒班时间每月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墙报板报要有安全知识、安全检查内容。

7、新工人入厂,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岗前培训,厂级培训由厂部负责;

车间级培训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考核由厂部负责。

合格后方可上岗。

上岗后由班长安排老工人带岗。

三个月实习期满后,经综合考核及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不及格予以辞退。

否则由此造成后果的由车间主任承担。

7、车间主任,班长要熟悉掌握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知识,杜绝乱指挥现象发生。

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赔偿。

8、值班员要熟悉岗位,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赔偿。

9、值班员日常工作中要认真负责,管好,用好,保管好自己分管的设备设施。

具有预测事故发生的能力,及时发现、汇报事故隐患。

10、各种清扫,维修工具及其他物品严禁放置或靠近运行设备上,11、污水站将室外空中工作台,爬梯,栏杆,扶手要分给专人每天检查,及时发现因锈蚀,震动等引起开焊、断裂等事故隐患。

12、各车间用电必须严格遵守《车间用电管理制度》各项规定。

值班员操作过程中遇设备电器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马上通知电工维修,严禁私自处理。

13、需要安装临时设备时,班长要对设备及电缆接头等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知电工连接。

严禁私自拆装。

14、设备需维修保养时,必须拉下电闸,并在配电箱上挂“严禁合闸”警告牌。

15、值班员要根据实际操作经验,勤观察自己分管设备上的各种仪表是否读数准确,发现异常要马上汇报,确保各种仪表安全可靠,以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16、现各污水站已按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新增设施需配备灭火器,各车间负责人要及时提出计划,经厂部批准后,及时配备。

否则由此造成后果的由车间主任承担。

17、污水站的消防器材,要专人管理、维护;按时更换,不得随便挪用。

18、各车间要保证消防器材有效,好用,每个职工会正确使用。

否则由此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车间主任承担。

19、电、气焊由维修人员管理。

车间需使用时,要申请、登记。

任何人未经厂部批准,不得随便使用。

造成后果的,按重大事故处理。

由责任人负责。

20、电、气焊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佩带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

否则按违章操作处理。

21、气焊使用前要检查氧气瓶、乙炔瓶、减震圈、防护帽是否齐全,观察压力表阀门是否准确有效,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

22、气焊、割使用过程中,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摆放距离应大于3M,距操作人员应大于5M,遇特种情况应增加隔离防护措施,否则按违章操作处理。

23、氧气瓶、乙炔瓶使用及存放时要远离热源,严禁在太阳下曝晒。

气管使用时要避免碰到尖锐金属上和高温加工物件上。

否则由此引发安全事故及设备损坏由操作人员承担。

24、气焊使用完毕后,要关闭氧气瓶乙炔瓶。

焊(割)把、气管要整理好,氧气瓶、乙炔瓶需搬动时要轻拿轻放,不得滚动。

25、电焊使用前,要仔细检查输入、输出电线及焊把有无破损漏电现象。

发现异常要及时找电工维修或者更换。

26、电焊机要做到人走撤电,并挂上严禁合闸警示牌。

工作完毕后要把电焊机放到规定地点存放。

遇恶劣天气,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否则造成损失的由操作人承担。

27、电、气焊使用过程中要远离易燃易暴物品。

需在易燃场所操作时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否则造成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8、电、气焊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需有人协助时,要保证协助人员不受伤害。

否则操作人员承担一切损失。

29、污水站机房、泵房、工作间严禁吸烟,厌氧池15米范围内,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必须动火时,要书面申请,厂部批准后并采取一定防护措施(现场必须准备灭火器)方可施工。

30、各车间对池中垃圾打捞时,不准在雨、雪、霜冻天气情况下进行,不得在夜间进行。

白班池埂上打捞人员必须系安全带,穿防滑软底鞋。

31、遇到恶劣天气(风、雨、雪)或夜间严禁到室外高空、临边作业。

紧急情况需工作时,要安排两人或两人以上监督作业。

夜间需到室外工作时必须携带照明工具。

32、污水站的调节池、厌氧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等需人工清理或对池底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时,要提前申请,放空后,确定池中有害气体浓度对人身无伤害的情况下,工作人员要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品方可进入作业现场。

车间主任或班长

要亲临指挥,监督作业。

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车间主任承担。

33、汛期来临之前,各车间要对防汛器材进行清查,按要求增添防汛器材。

并按排专人保管,维护,不得挪做它用或丢失。

否则由此而影响防汛工作由各车间主任承担责任。

34、汛期各车间对各自分管渠道要畅通,闸板,格栅要确保其灵活好用。

由此而造成雨水溢池,泵房,机房进水,及生产车间进水等大事故,由车间主任承担全部责任。

35、遇大雨天气,废水排放闸门的开关由各车间主任决定。

但必须及时向厂部汇报。

否则由此造成的废水直排质量事故由各车间主任承担。

36、化验室对所使用的各种药品要妥善保管,专人负责,特别对强酸,强碱等高腐蚀,有毒,有害药品要分类存放,使用要有登记,严禁私拿,私用。

造成严重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37、化验室操作人员要熟悉各种药品的性能及各种器皿,仪器的功能,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按规范要求佩带防护用品。

38、各车间要按时对职工进行交通法规教育,上下班骑摩托车者,要与车间签订《摩托车驾驶安全合同》;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手续,证件不全不得驾车,严禁酒后驾车。

第六章污水处理站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及完好率,降低设备运行费用和维修费用,确保设备运行及操作人员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新设备(包括更换设备)安装调试:

1、新增设备、设施由各分厂提出申请报总部,要提供新增的依据,注明用途,说明原因,并提供设备的主要参数。

总部批准后安排技术人员核实,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

2、新设备安装调试由总部安排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并根据安装调试情况及设备使用说明书制订操作规程,按技术协议验收,合格后移交各分厂,并办理交接手续。

各分厂要对新增设备建立档案。

按要求详细填好设备(包括辅助设备)各种参数并建立维修记录。

3、分厂接收新设备后,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出现异常情况和不清楚的地方要随时同总部技术人员联系,严禁自行改变操作程序。

4、设备运行三个月或系统调试验收后。

各分厂要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确定操作规程,对变更处必须由总部技术人员认可方可实施,否则按违章操作处理。

二、日常管理:

1、污水站值班人员工作中要认真填写运行记录,不得错填、漏填,做到实事求是。

若出现实际运行情况及观察仪表数据单位与填写纪录不符的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要求按设备能力执行工艺,由工艺改变而需改变设备用途、能力,须由总部技术人员认可,否则将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3、所有设备工作前,操作人员要认真检查,设备固定设施、电控系统、传动系统、润滑系统是否正常,并做好纪录。

4、各分厂维修人员、班长每天要对设备检查一次,应检查固定设施、电控系统、传动系统、润滑系统、整机运行效果及运行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纠正,对违章操作责任者有权处罚。

解决不了的应及时向分厂厂长汇报并做好记录。

5、污水站负责人、维修人员要掌握各种设备所需润滑油、脂的型号、性能,要尽量保证与原厂家牌号相同,按期更换。

若润滑油、脂与原牌号不同,需用其他牌号代替时,必须经总部技术人员认可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后果的由污水站负责人负责。

6、各分厂要按总部要求建立自己的设备检查程序、检查制度、检查标准,否则因责任不清、程序错误、标准不明确、制度不落实而造成的后果由各分厂负责。

三、日常维修:

1、各分厂对污水站所有设备都要落实专人管理,建立设备档案、维修记录、要根据要求内容认真填写(此项修理包括大、中修、更换配件,不包括日常保养)。

2、若设备、设施自己不能维修,需外协单位维修、加工配件的,设备维修好后,按新设备调试程序进行。

并做好维修记录,否则,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3、各分厂每年11月份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及要求制定设备大、中修计划,书面报总部。

并按计划提前一个月将大、中修所需配件、材料准备好,以确保设备的完

好率。

4、对维修改造、维修验收,凡外协单位进行维修改造项目,由总部安排技术人员根据规范共同验收。

各分厂维修人员维修改造项目,由污水站负责人验收。

5、建立设备损坏报告制度,污水站设备损坏,不论损失额多少,都要书面报厂部,损失额100元(含100元)以下,由值班长报告,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地点、发生时间、原因、采取的措施等,车间主任签字。

损失额200元(含200元)以上由车间主任报告,内容同上,厂长派人鉴定。

报告要求实事求是,弄虚作假按损失额的双倍处罚责任人。

第七章化验室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

1、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总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熟悉自己的岗位。

确保提供的各项数据,正确、有

效。

3、采集水样一定要按规定采集,要有代表性。

4、化验室要保持窗明,地净墙壁无蜘蛛网,达到一尘不染。

5、非工作人员严禁出入化验室。

6、化验室器皿,量具,仪器,设备必须按5S管理要求,有严格定位,并保持

清洁。

7、化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在操作过程中需接触强腐蚀及

有毒药品时,必须戴乳胶手套。

8、操作过程中,加热,烘干,蒸馏等设备工作时,操作人员严禁离开工作现

场。

9、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给任何单位,个人做化验。

10、从取样操作至化验结果严禁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11、化验结果要做好记录,填写正确,清楚,出现异常情况在说明栏中予以提

示。

二、药品管理

1、化验室负责人要根据库存及任务情况,每月向厂部提供一次进货计划,并

详细注明药品的名称、类别、单位、数量。

否则,由此而造成药品浪费,

影响工作由负责人承担。

2、进货后,要详细核对是否与计划相符,除检查外观外。

还要检查其生产日

期,保质期等,发现异常应及时退货,否则造成损失的负责人承担。

3、购进的药品要认真登记,记录项目要详细。

4、所有药品外包装要擦干净,根据说明分类存放在药品柜内,设专人保管并

做好登记,不得丢失,否则造成后果的由负责人承担。

5、对贵重,有毒药品应放在保险柜中,设专人保管并做好登记,不得丢失,

否则造成后果的由负责人承担。

6、药品使用每天都要登记。

严禁私拿,私用,否则每发现一次,按公司安全

管理制度处罚,情节严重,给予开除处分。

7、标准液,指示液的配制要严格按需配制,对剩余药液按规定处理,否则造

成浪费,数据不准确,污染等由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八章污水处理维修人员管理规定

污水处理设备品种繁杂规格多,又具有连续工作性强的特点。

因此对设备维修人员从技术上、时间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保证设备完好率,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1、遵守总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总部组织的业务、安全学习,参加总部组织的各项考试。

2、严格按“设备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维修,不得私自改变,否则,造成重大损失按有关规定赔偿。

3、严格按维修计划规定时间完成任务,遇特殊情况要同污水站协调好,不得人为耽误生产,否则,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停职开除处分。

4、严格执行“电、气焊”及其它工具使用、维护、保养规定,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

5、维修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安全,并对协助人员人身安全负责,对协助人员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否则造成后果将负连带责任。

6、维修人员对维修现场要管理好,做到文明生产,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7、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要计划好有关配件、材料、数量,严把质量关,否则因此造成人力、物力浪费按设备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处罚。

8、维修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对发现问题,事故原因要如实汇报,不得隐瞒。

第九章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要严守机密,未经批准不得他人查询档案,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司有关部门处理。

2、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的整理,归档应及时准确,归档要分清类别,便于保管和查询,包括年度、季度、月度对环保及统计部门的各种报表;设备技术方案;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记录等。

3、各分厂污水站对当月需归档的资料,必须在次月3日前及时、准确报送档案管理人员。

4、厂长、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人有权查询档案,对需要借用档案的人员,必须填写备考表,并注明借用时间,借用人姓名,归还时间等。

5、档案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保存好档案,不得损坏、遗失。

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第十章污水处理站考核办法

为了确保污水处理站各项工作指标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本考核办法:

1、污水站考核采用百分制,分运行费用60%,安全20%,达标情况反馈10%,

创新10%。

2、运行费用根据各分厂制定的控制指标,分人工费、电费、药剂费和维修材

料费四部分。

根据各车间不同项目所占比例,分摊大项所占60%的比例。

根据节超比例统计小项得分,汇总后计入大项。

3、安全分为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责任事故,发生事故除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

处罚外。

分厂考核两项各占10%,按事故产生的经济损失考核,损失在500元以下(含500元)小项扣1分;500-1000元(含1000元)小项扣2分;损失1000元以上每增加500元为一档,小项扣分增加1分;损失额超过5000元,本大项不得分。

4、质量反馈,日常生产性监测共分COD、PH两项,污水站每天1次,每缺

少一次每项扣0.5分。

环保部门检查分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和环境违法处罚,口头警告每次扣2分,书面警告每次扣5分,环境违法处罚该项目不

得分。

5、创新项目、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主要以鼓励为主,各分厂最少每月提合

理化建议1条,少于最低标准,少一条扣2.5分。

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产生经济效益的,除给予直接奖励外,每增加1000元的经济收益加0.5分,最高不超出5分,同时年底参加集团公司评审。

6、以上各项得分合计,与基础工资相乘作为当月的工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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