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0721085 上传时间:2023-02-22 格式:DOCX 页数:410 大小:375.9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10页
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10页
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10页
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10页
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docx

《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docx(4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docx

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

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注

吳謙(清)公元1742年

<目錄>

<篇名>凡例

內容:

一、《傷寒論》與《金匱要略》原是一書,自林億校刊遂分為二,殊失先賢之意,后趙開美仍合為一書。

今複其舊,使后學知傷寒與雜証原非有二也。

一、全書經文,諸家舊本,或字有增減,或節有分合,或重出不書衍文,或正誤各不相同。

是集則以《仲景全書》為準,而參之各家,以昭畫一。

一、《傷寒論》、《金匱要略》,法律本自井然,但系千載遺書,錯誤頗多,雖經歷代注家編次詮解,然各執己見,位置無常,難以為法。

茲集《傷寒》分經,仍依方有執《條辨》,而次序先后,則更為變通。

《金匱》門類,悉照林億校本,而綱領條目,則詳為分別。

並不拘泥前人,惟在啟發后學,足裨實用。

一、經中凡錯簡遺誤,文義不屬,應改、補、刪、移者,審辨精核,皆詳于本條經文之下。

其有全節文義不相符合,絕難意解者,雖勉加注釋,終屬牽強,然其中不無可采之句。

故另匯二帙︰一曰《正誤》;一曰《存疑》。

附之卷末,以備參考。

《金匱要略》仿此。

一、書中辭精義奧,注釋誠難。

若徒尚辭華,必支離蔓衍,何以闡發微言﹗是注惟期簡易明顯,發揮經旨,間或旁參互証,亦惟援引本經,不事虛文,用滋眩惑。

一、《傷寒論》自成無己創注以來,踵之者百余家;《金匱要略》自趙良衍義后,繼之者十余人。

各有精義,羽翼經文。

然或涉浮泛,或近隱晦,醇疵並見,難以適從。

茲汰其重複,刪其冗沓。

取其精確,實有發明者,集注于上,用資考証。

一、上古有法無方,自仲景始有法有方。

其規矩變化之妙,立法成方之旨,各有精義,皆當明晰。

茲于每方必審究其立方主治之理,君臣佐使之相輔,功能性味之相合,一一解于其后。

即方中用水之甘瀾、麻沸,火之宜文、宜武,煎之緩急,漬之遲速,服之頻頓,莫不各有適病之宜。

前人或置而不論者,必備錄而詳解之。

一、是集《傷寒》,則首六經,次合病、並病,次差后勞複、食複、陰陽易,次壞病、溫病、痙、濕、、霍亂,次可汗不可汗、可吐不可吐、可下不可下,次平脈、辨脈法,此一書之次第也。

首綱領,次具証,次出方,次因誤致變,次因逆成壞,此一篇之次第也。

首經文,次注釋,次集注,次方藥,次方解集解,其經文有缺誤者,則加辨論于經文之下,以按字冒之,其與本條互相發明,而非專論本條者,加辨論于本注之后,亦以按字冒之,此逐條之次第也。

俾后學了然心目,易于融會貫通。

《金匱要略》序法仿此。

一、《金匱》二十五章,內有與《傷寒》文同者,十之一二,雖為重出,然亦間有義別之處。

今將《傷寒論》中已有專注者,則不複贅釋,其與本經切要者,必重加發明,以闡揚其旨。

一、古人姓氏,有傳記詳明者,昭昭可考。

若僅書其字,則無從知其名矣。

夫以其人竭慮殫精,久而泯其跡,所不忍也。

故于無考者書其字,可考者書其名,以示不沒其善之意。

<目錄>

<篇名>卷一

內容:

《傷寒論》,后漢張機所著,發明《內經》奧旨者也。

並不引古經一語,皆出心裁,理無不該,法無不備。

蓋古經皆有法無方,自此始有法有方。

啟萬世之法程,誠醫門之聖書﹗但世遠殘闕,多編次傳寫之誤。

今博集諸家注釋,采其精粹,正其錯訛,刪其駁雜,補其闕漏,發其余蘊,于以行之天下,則大法微言,益昭諸萬世矣﹗

<目錄>卷一

<篇名>辨太陽病脈証並治上編

內容:

太陽主表,為一身之外藩,總六經而統榮衛。

凡外因百病之襲人,必先于表。

表氣壯,則衛固榮守,邪由何人﹗經曰︰雖有大風苛毒,勿之能害是也。

若表氣虛,則榮衛之氣不能御外,故邪得而乘之。

經曰︰虛邪不能獨傷人,必因身形之虛而后客之也。

衛,陽也;榮,陰也。

風,陽邪也;寒,陰邪也。

邪之害人,各從其類,故中風則衛受之,傷寒則榮受之。

衛分受邪,則有汗為虛邪,桂枝証也。

榮分受邪,則無汗為實邪,麻黃証也。

榮衛俱受邪,均無汗,皆為實邪,大青龍証也。

大綱三法,用之得當,其邪立解,用違其法,變病百出。

緣風為百病之長,故以風中衛列為上編,寒傷榮與風寒兩傷,列為中、下二篇。

其條目俱詳于本篇之下,俾讀者開卷了然,有所遵循也。

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

【注】太陽,膀胱經也。

太陽之為病,謂太陽膀胱經之所為病也。

太陽主表,表統榮衛,風邪中衛,寒邪傷榮,均表病也。

脈浮,表病脈也。

頭項強痛惡寒,表病証也。

太陽經脈,上額交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連風府,故邪客其經,必令頭項強痛也。

惡寒者,因風寒所傷,故惡之也。

首揭此條,為太陽病之提綱。

凡上、中、下三篇內稱太陽病者,皆指此脈証而言也。

【按】榮衛二者,皆胃中后天之谷氣所生。

其氣之清者為榮,濁者為衛。

衛即氣中之剽悍者也;營即血中之精粹者也。

以其定位之體而言,則曰氣血;以其流行之用而言,則曰營衛。

營行脈中,故屬于陰也;衛行脈外,故屬于陽也。

然營衛之所以流行者,皆本乎腎中先天之一氣,故又皆以氣言,曰營氣、衛氣也。

【集注】滑壽曰︰脈在肉上行,主表也。

方有執曰︰表即皮膚,榮衛麗焉。

故脈見尺寸俱浮,知病在太陽表也。

項,頸后也。

惡寒者,該風而言也。

風寒初襲而郁于表,不能再勝風寒之外忤,故畏惡之。

程應旄曰︰太陽經之見証,莫確于頭痛惡寒,故首揭之。

吳人駒曰︰頭為三陽之通位,項為太陽之專位,有所障礙,不得如常之柔和,是為強痛。

太陽病,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名為中風。

【注】太陽病,即首條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之謂也。

衛為表陽,風屬陽邪,風邪中人,則衛受之,從其類也。

風中于衛,即發熱者。

以風、衛皆陽,其性本熱,故變熱甚捷,不似傷寒待其閉郁而始熱也。

衛病不能固表,又為陽邪所蒸,故腠理疏而汗出也。

汗出表虛,為風所忤,故惡風也。

風性柔軟,故脈緩也。

此承上條言太陽病又兼見此脈証者,名曰中風,以為中風病之提綱。

后凡稱中風者,皆指此脈証而言也。

【集注】方有執曰︰脈緩即下文陽浮而陰弱之謂。

言既有如首條所揭之太陽病,加之發熱汗出,惡風而脈緩者,則其病乃是觸犯于風所致,故名中風。

汪琥曰︰中風,非東垣所雲中腑、中臟、中血脈之謂。

蓋“中”字與“傷”字同義。

仲景論中,不直言傷風者,恐后學不察,以咳嗽、鼻塞、聲重之傷風,混同立論,故以“中”字別之也。

脈緩當作浮緩看。

浮是太陽病脈,緩是中風脈。

中篇緊脈,亦當仿此。

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干嘔者,桂枝湯主之。

【注】太陽中風,即上二條合而言之,又詳舉其証以出其治也。

后凡稱太陽中風者,皆指此脈此証也。

陰陽指榮衛而言,非指尺寸浮沉也。

陽浮,即越人曰“三菽之浮,肺之浮也”。

肺主皮毛,取之而得者,即衛分之浮也。

六菽之浮,心之浮也。

心主血脈,取之而得者,即營分之浮也。

營分之浮較之衛分之浮,則無力而弱,故曰︰陽浮而陰弱也。

衛為風客,則衛邪強而發熱矣。

故曰︰陽浮者熱自發。

營受邪蒸,則營不固而汗出矣。

故曰︰陰弱者汗自出。

營衛不和,則肌表疏緩,故有嗇嗇之惡寒,淅淅之惡風,翕翕之發熱也。

然在皮膚之表,非若傷寒之壯熱無汗,惡寒雖近烈火而不減,惡風雖處密室而仍畏也。

皮毛內合于肺。

皮毛不固,風邪侵肺,則氣壅而鼻鳴矣。

胸中者,陽氣之本。

衛陽為風邪所干,不能敷布,則氣上逆而為干嘔矣。

故宜桂枝湯,解肌固表,調和營衛也。

【集注】程應旄曰︰嗇嗇惡寒者,肌被寒侵,怯而斂也。

淅淅惡風者,肌因風洒,疏難御也。

翕翕發熱者,肌得熱蒸,合欲揚也。

嗇嗇、淅淅、翕翕字俱從皮毛上形容,較之傷寒之見証,自有浮、沉,淺、深之別。

\x枝枝湯方\x

桂枝(三兩)芍藥(三兩)甘草(炙,二兩)生姜(切三兩)大棗(擘,十二枚)

上五味,口父咀三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

服已須臾,啜熱稀粥一升余,以助藥力。

溫覆令一時許,遍身,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

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后服,不必盡劑;若不汗,更服,依前法;又不汗,后服,當小促其間,半日許,令三服盡。

若病重者,一日一夜周時觀之。

服一劑盡,病証猶在者,更作服。

若汗不出者,乃服至二三劑。

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惡等物。

【按】桂枝湯方,桂枝下有“去皮”二字。

夫桂枝氣味辛甘,全在于皮,若去皮,是枯木矣,如何有解肌發汗之功?

宜刪此二字。

后仿此。

【方解】名曰桂枝湯者,君以桂枝也。

桂枝辛溫,辛能發散,溫通衛陽。

芍藥酸寒,酸能收斂,寒走陰營。

桂枝君芍藥,是于發汗中寓斂汗之旨;芍藥臣桂枝,是于和營中有調衛之功。

生姜之辛,佐桂枝以解表;大棗之甘,佐芍藥以和中。

甘草甘平,有安內攘外之能,用以調和中氣,即以調和表裡,且以調和諸藥。

以桂芍之相須,姜棗之相得,藉甘草之調和,陽表陰裡,氣衛血營,並行而不悖,是剛柔相濟以相和也。

而精義在服后須臾啜稀粥以助藥力。

蓋谷氣內充,不但易為釀汗,更使已入之邪不能少留,將來之邪,不得複入也。

又妙在溫覆令一時許,微似有汗,是授人以微汗之法也,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是禁人以不可過汗之意也。

此方為仲景群方之冠,乃解肌發汗、調和營衛之第一方也。

凡中風、傷寒,脈浮弱,汗自出而表不解者,皆得而主之。

其他但見一二証即是,不必悉具。

故麻、葛、青龍發汗諸劑,咸用之也。

若汗不出,麻黃証也。

脈浮緊,麻黃脈也。

固不可與桂枝湯。

然初起無汗,已用麻黃發汗,汗解后複煩,脈浮數者;與下后脈仍浮,氣上沖者;及下后下利止,而身痛不休者,經中皆用此以解外。

誠以此時表雖未解,腠理已疏,邪不在皮毛,而在肌肉。

且經汗下,津液已傷,故脈証雖同麻黃,而主治當屬桂枝也。

粗工妄謂桂枝湯專治中風,不治傷寒,使人疑而不用。

又謂專走肌表,不治他病。

不知此湯,倍芍藥、生姜,加人參,名桂枝新加湯,用以治榮表虛寒,肢體疼痛;倍芍藥加飴糖,名小建中湯,用以治裡虛心悸,腹中急痛;再加黃,名黃建中湯,用以治虛損虛熱、自汗盜汗。

因知仲景之方,可通治百病也。

適寒溫服,啜熱稀粥以助藥力,欲使谷氣內充,易為釀汗也。

溫覆令一時許,微似有汗,不令如水流漓,謂不可過汗也。

蓋取汗,在不緩不急,不多不少。

緩則邪必留連,急則邪反不盡。

汗多則亡其陽,汗少則病必不除。

若一服汗出病差,謂病輕者,初服一升病即解也。

停后服,不必盡劑,謂不可再服第二升,恐其過也。

若不汗,更服,依前法,謂初服不汗出未解,再服一升,依前法也。

又不汗后服,謂病仍不解,后服第三升也。

小促其間,半日許令三服盡,謂服此第三升,當小促其服,亦不可太緩,以半日三時許為度,令三服盡,始適中其服之宜也。

若病重者,初服一劑,三升盡,病不解,再服一劑,病猶不解,乃更服三劑,以一日一夜周十二時為度,務期汗出病解而后已。

后凡有曰依服桂枝湯法者,即此之謂也。

太陽病,發熱汗出者,此為榮弱衛強,故使汗出。

欲救邪風者,宜桂枝湯。

【注】此釋上條陽浮陰弱之義也。

經曰︰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

衛為風入則發熱,邪氣因之而實,故為衛強,是衛中之邪氣強也。

營受邪蒸則汗出,精氣因之而虛,故為營弱,是營中之陰氣弱也。

所以使發熱汗出也,欲救邪風者,宜桂枝湯。

【集注】方有執曰︰上言陽浮而陰弱,此言營弱衛強。

衛強即陽浮,營弱即陰弱,彼此互言而互相發明者也。

救者,解救救護之謂。

不曰風邪,而曰邪風者,以本體言也。

病患臟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此衛氣不和也。

先其時發汗則愈,宜桂枝湯。

【注】此釋上條榮衛不和之証,而又就其時發熱汗出者,以明其治也,臟,裡也。

無他病,謂裡無他病也。

有時發熱,有時不熱,有時汗出,有時不汗出,其表病流連而不愈者,非榮不和,是衛強不與榮和也。

當于未熱未汗之時,預用桂枝湯解肌發汗,迎而奪之,以遏其勢,則熱退汗斂,而病自愈矣。

【集注】方有執曰︰時以暫言。

衛氣不和者,表有邪風而不和也。

先其時者,言于未發熱之先也。

程知曰︰陰虛諸病,亦時發熱自汗。

若裡無他病,而時熱自汗,則為衛受風邪,未得解散,宜于將發之時,先用桂枝湯乘其欲動而擊之。

程應旄曰︰桂枝為解肌之劑,而有時雲發汗者,何也?

以其能助衛氣升騰,使正氣得宣而汗出,與麻黃湯逐邪氣,使汗從外泄者不同。

汪琥曰︰及其發熱自汗之時,用桂枝湯發汗則愈。

苟失其時,則風邪入裡,病熱必深,桂枝湯非所宜矣。

病常自汗出者,此為榮氣和。

榮氣和者外不諧,以衛氣不共榮氣諧和故爾。

以榮行脈中,衛生脈外,複發其汗,榮衛和則愈,宜桂枝湯。

【注】此又釋上條榮衛所以不和之義也。

言病有時常自出汗者,此為榮氣已和也。

榮氣和而熱仍不解者,則是衛外之氣猶不諧,而不與榮氣共和諧也。

所以榮氣雖和,而時時自汗出,病猶不解也。

蓋以榮行脈中,衛行脈外,衛不和,則榮雖和而病不解。

故複發其汗以抑衛而和榮,榮衛和而病自愈矣。

亦宜桂枝湯。

【集注】方有執曰︰此與上條同。

上以暫言,此言常者,謂無時不然也。

上言臟,臟為陰而主裡。

此言榮,榮亦陰而主裡。

以暫言,故其詞略;以常言,故其詞詳。

兩相互發,義不殊也。

喻昌曰︰此明衛受邪風,榮自汗出之理。

凡汗出榮和,而發熱不解,是衛強不與榮和也。

複發其汗,伸風邪從肌竅外出,斯衛不強而與榮和矣。

正如中酒發狂,酒去其人帖然也。

榮受寒邪,不與衛和,宜麻黃湯亦然。

吳人駒曰︰上條發作有時,此則無時。

而不自汗出,但熱不解者,亦屬榮衛不和。

蓋榮衛相得之為和,而榮不得獨為之和也。

張錫駒曰︰衛氣者,所以肥腠理,司開闔,衛外而為固也。

今受邪風,不能衛外,故常自汗出而熱不解,此為榮氣和而衛不和也。

魏荔彤曰︰前以桂枝解肌者,和其衛而時發熱之熱止;此以桂枝發汗者,和其衛而常自汗之汗止。

蓋發其表而熱解矣。

故總結之曰︰榮衛和則愈。

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

【注】太陽病,服桂枝湯,外証不解者,可更作服。

今初服不惟不解,而反加煩,是表邪太盛。

若遽與桂枝,恐更生煩熱。

故宜先行刺法,疏其在經邪熱,然后卻與桂枝,發其肌腠風邪,俾外內調和,自然汗出而解矣。

【集注】方有執曰︰桂枝全在服法,發汗切要如經。

若服不如法,汗不如經,病必不除,所以反煩。

反者,轉也。

言轉加熱悶也。

風池穴在耳后陷者中,按之引于耳中,手足少陽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

風府穴在項上入發際,同身寸之一寸,大筋內宛宛中,督脈、陽維二經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

張志聰曰︰風池、風府雖非太陽穴道,乃屬太陽經脈所循之部,故刺之以衰太陽之病勢。

魏荔彤曰︰恐誤認此為已傳之躁煩,故標出以示人。

言不解則太陽之証俱在,但添一煩,知其非傳裡之煩,而仍為表未解之煩也。

欲自解者,必當先煩,乃有汗而解。

何以知之?

脈浮,故知汗出解也。

【注】汗之不解而煩,太陽証仍在者,是表邪盛也;有陽明証者,是裡熱盛也。

然亦有欲自解而未解先煩者,則又為邪正相爭,作汗之兆也。

當其煩時,解與不解,固不可定,但診其六脈俱浮,則知邪欲還表,當汗出而解矣。

【集注】程知曰︰天地郁蒸而雨作,人身煩悶而汗作,當以脈浮決之。

設脈不浮則煩,又為入裡之候矣。

程應旄曰︰如診得脈浮,即是邪還于表之兆,切勿妄治其煩,使汗卻而當解者反不解也。

沈明宗曰︰夫自解証,有從衄解,有從下血而解,有從下利而解,有從小便暗除而解者。

此即太陽戰汗之一端,或從脈辨,或從証參。

仲景妙義,散見諸篇,務必合參則備。

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脈皆至,大煩而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擾者,必欲解也。

【注】病至六七日,手足陰陽三部脈皆至而浮,忽然大煩,口噤不能言,躁擾不寧者,此邪正俱實,爭勝作汗之象。

故曰︰必欲解也。

【集注】成無己曰︰手足三部脈皆至,為正氣盛,邪氣雖甚,必欲解也。

著脈和,其人大煩,目重臉,內際黃者,此欲解也。

【按】臉字當是“瞼”字。

瞼,眼弦也。

作臉字,非。

【注】脈和而大煩者,其解未可卜也。

若其人目重瞼者,是瞼覆下垂目欲合也,為陰來濟陽之兆。

內際黃者,為胃氣來複之征,故曰︰此欲解也。

問曰︰脈病欲知愈未愈者,何以別之?

答曰︰寸口、關上、尺中三處,大小、浮沉、遲數同等,雖有寒熱不解者,此脈陰陽為和平,雖劇當愈。

【注】脈偏勝則病,脈和平則愈。

今寸口、關上、尺中三部脈,俱見浮沉、遲數、大小同等,陰陽和平之象,即有寒熱不解之病,雖劇亦當愈也。

【集注】《內經》曰︰寸口、人迎兩者相應若引繩,大小齊等者,名曰平人。

程知曰︰大小、浮沉、遲數同等,謂三部九候無相失也。

蓋大不甚大,小不甚小,浮不甚浮,沉不甚沉,遲不甚遲,數不甚數,為沖和平等之象也。

病有發熱惡寒者,發于陽也;無熱惡寒者,發于陰也。

發于陽者七日愈,發于陰者六日愈,以陽數七,陰數六故也。

【注】病謂中風、傷寒也。

有初病即發熱而惡寒者,是謂中風之病,發于衛陽者也。

有初病不發熱而惡寒者,是謂傷寒之病,發于榮陰者也。

發于陽者七日愈,發于陰者六日愈,以陽合七數,陰合六數也。

【集注】方有執曰︰此推原中風、傷寒之所以始,以要其所以終之意。

凡在太陽皆惡寒也。

發,起也。

愈,瘳也。

程知曰︰此辨太陽病有發熱有不發熱之故也。

風,陽也;衛,亦陽也。

寒,陰也;榮,亦陰也。

中風、傷寒均為表証。

而風入衛,則邪發于陽而為熱;寒入榮,則邪發于陰而不即熱。

陽行速,故常過經而遲愈一日;陰行遲,故常循經而早愈一日。

觀此,則風寒之辨了然矣。

魏荔彤曰︰風傷衛,寒傷榮,既在太陽,則未有不發熱者,但遲速有間耳。

至于惡寒則同也。

發于陽、發于陰之義,不過就風為陽衛亦陽、寒為陰榮亦陰而言,殊未及于三陰也。

問曰︰凡病欲知何時得,何時愈?

答曰︰假令夜半得病者,明日日中愈。

日中得病者,夜半愈。

何以言之?

日中得病,夜半愈者,以陽得陰則解也。

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者,以陰得陽則解也。

【注】凡病之起,不外乎陰陽以為病,非陽勝陰,即陰勝陽。

凡病之愈,亦不外乎陰陽以為和,非陽得陰解,即陰得陽解。

陽得陰解者,謂日中得病,今日夜半愈也。

陰得陽解者,謂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也。

【集注】方有執曰︰日中、夜半以大略言,余時可仿此意而推也。

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

若欲作再經者,針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

【注】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謂太陽受病,其邪傳行六日,三陽、三陰經盡,至七日以上,三陽、三陰之病日衰,大邪皆去,此不作再經,故自愈也。

再者,再傳陽明經也,謂其邪已傳經盡,熱盛不衰,欲再轉屬陽明故也。

針足陽明,以泄其熱,使其邪不再傳,則愈矣。

【集注】方有執曰︰七日以上者,該六日而言也。

魏荔彤曰︰方有執謂針以遏其邪,喻昌謂針以竭其邪,言遏、言竭,皆言泄之也。

凡針刺者,泄其盛氣也。

故前言刺風池、風府,亦主泄其風邪暴甚之意。

因刺法乃治熱之善策,不欲人妄施汗、下、溫三法也。

言足陽明,自是胃之經穴,必有實欲再傳之勢,方可刺之。

閔芝慶曰︰太陽受病,以次而終于厥陰為傳經盡。

諸經受病,至七日以上自愈者,為行其經盡故也。

今有自太陽再傳之說,若果傳遍六經,厥陰再傳太陽,太陽再傳陽明,則何不于厥陰未傳太陽之前,預針太陽;而必待傳陽明,然后針陽明哉﹗于此可知三陰從無再傳太陽之病,但轉屬陽明耳。

風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注】風家,謂太陽中風也。

表解,謂用桂枝湯病已解也。

不了了者,不清楚也。

言用桂枝湯其表已解而猶不清楚者,在經余邪未盡耳。

十二日經盡之時,余邪盡,自然愈也。

【集注】魏荔彤曰︰此條申明太陽中風病愈后,風邪留滯之証,應聽其自愈也。

太陽病,頭痛,發熱,汗出,惡風者,桂枝湯主之。

(重出,衍文。

)桂枝本為解肌,若其人脈浮緊,發熱,汗不出者,不可與也。

常須識此,勿令誤也。

【注】夫桂枝湯本為解肌,中風表虛之藥也。

若其人脈浮緊,發熱,汗不出者,乃傷寒表實之病,不可與也。

常須識此為麻黃湯証,勿令誤與桂枝湯也。

【集注】程應旄曰︰可與不可與,在毫厘疑似之間。

誤多失之于倉卒,須常將營衛之分別處,兩兩互勘,陰陽不悖,虛實了然。

不以桂枝誤治脈浮緊汗不出之傷寒,自不致以麻黃誤治脈浮緩汗自出之中風矣。

若酒客病,不可與桂枝湯。

得之則嘔,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注】酒客,謂好飲之人也。

酒客病,謂過飲而病也。

其病之狀︰頭痛、發熱、汗出、嘔吐,乃濕熱熏蒸使然,非風邪也。

若誤與桂枝湯服之,則嘔,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集注】成無己曰︰酒客內熱,喜辛而惡甘。

桂枝湯甘,酒客得之,則中煩而嘔。

凡服桂枝湯吐者,其后必吐膿血也。

【注】凡酒客得桂枝湯而嘔者,以辛甘之品能動熱助涌故也。

若其人內熱素盛,服桂枝湯又不即時嘔出,則益助其熱,所以其后必吐膿血也。

然亦有不吐膿血者,則是所傷者輕,而熱不甚也。

【集注】劉宏璧曰︰桂枝氣味甚薄,酒客不可與者,舉一以例其余也。

庸工不得其解,每遇熱盛之人,但去桂枝,于甘辛極熱之類,全無顧忌。

仲景豈意后人如此之愚哉﹗即如產后不宜寒冷,所以舉一白芍之味酸微寒者以示戒。

今只知除去白芍,于三黃寒涼等藥,反恣用無忌。

殊不知聖人一語,該括無窮。

味薄者尚不可與,其味濃者可知;微寒者既在宜禁,而大寒者尤所當戒。

世俗不能引伸觸類,徒以鹵莽滅裂為事。

可見上古醫書,非精詳玩味,烏能有得耶﹗

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

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湯主之。

【注】太陽中風,本當解肌,若大發其汗,如水流漓,因而遂漏不止。

其人必腠理大開,表陽不固,故惡風也。

液傷于內,膀胱津少,故小便難也。

液傷于外,複加風襲,故四肢微急,難以屈伸也。

宜桂枝加附子湯主之。

服依桂枝湯法者,是于固陽斂液中,和營衛解風邪也。

【集注】方有執曰︰此太陽中風誤汗之變証。

小便難者,以汗漏不止,必亡陽、亡津液。

亡陽則氣不足,亡津液則水道枯竭。

且小便者,膀胱所司也。

膀胱本太陽經,而為諸陽主氣,氣不足則化不行矣。

程知曰︰此陽氣與陰液兩亡,複加外風襲人,與真武証微細有別。

真武湯是救裡寒亡陽之失,急于回陽者;桂枝加附子湯是救表寒漏風之失,急于溫經者。

\x桂枝加附子湯方\x

于桂枝湯方內,加附子一枚,余依桂枝湯法。

【集解】柯琴曰︰是方以附子加入桂枝湯中,大補表陽也。

表陽密,則漏汗自止,惡風自罷矣。

汗止津回,則小便自利,四肢自柔矣。

汗漏不止與大汗出同,而從化變病則異。

服桂枝麻黃湯,大汗出后,而大煩渴,是陽陷于裡,急當救陰,故用白虎加人參湯。

服桂枝、麻黃湯發汗,遂漏不止,而不煩渴,是亡陽于外,急當救陽,故用桂枝加附子湯。

要之,發汗之劑,用桂枝不當,則陽陷于裡者多;用麻黃不當,則陽亡于外者多。

因桂枝湯有芍藥而無麻黃,故雖汗大出而元府尚能自閉,多不致亡陽于外耳。

服桂枝湯,大汗出后,大煩渴不解,脈洪大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注】大煩渴,陽明証也。

洪大,陽明脈也。

中風之邪,服桂枝湯,大汗出后不解,大煩渴脈洪大者,是邪已入陽明,津液為大汗所傷,胃中干燥故也。

宜與白虎加人參湯,清熱生津,而煩渴自除矣。

【集注】張璐曰︰白虎湯,實解內蒸之熱,非治外經之熱也。

昔人以石膏辛涼,能解利陽明風熱,若不佐以麻、葛之品,何以走外?

此說似是而實非。

蓋陽明在經之邪,縱使有大熱而不煩渴,自有葛根湯、桂枝加葛根湯等治法,並無藉于石膏也。

\x白虎加人參湯方\x(見陽明篇)

太陽病,三日,發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胃也。

調胃承氣湯主之。

【注】太陽病,三日,發汗后熱不解,若仍陣陣發熱有汗而不解者,是太陽表証未罷也,則當以桂枝湯和之。

今蒸蒸發熱,有汗而不解者,乃屬陽明裡証不和也,故用調胃承氣湯。

【集注】程應旄曰︰太陽病,三日,經期尚未深也,何以發汗不解便屬胃也?

蓋以胃燥素盛,故他表証雖罷,而汗與熱仍不解也。

第征其熱,如炊籠蒸蒸而盛,則知其汗必連綿而來,此即大便已硬之征,故曰屬胃也。

熱雖聚于胃,而未見潮熱、譫語等証,主以調胃承氣湯者,于下法內從乎中治,以其為日未深故也。

汪琥曰︰言太陽病,不可拘以日數,但見屬胃之証,即可下也。

病方三日,曾經汗矣,其熱自內騰達于外,非表邪不解,乃太陽之邪轉屬于胃,病熱不能解也。

\x調胃承氣湯方\x(見陽明篇)

太陽病,發汗后,大汗出,胃中干,煩躁不得眠,欲得飲水者,少少與飲之,令胃氣和則愈。

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五苓散主之。

【注】太陽病,發汗后,或大汗出,皆令人津液內竭,胃中干,煩躁不得眠,欲得飲水,當少少與之,以滋胃燥,令胃氣和,則可愈也。

倘與之飲,胃仍不和,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則是太陽表邪未罷,膀胱裡飲已成也,經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社交礼仪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