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涌保护器符合性评定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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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涌保护器符合性评定规则
中气函〔2011〕106号
关于印发电涌保护器
符合性评定规则(试行)的通知
中国气象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
现将《电涌保护器符合性评定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报告中国气象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电涌保护器符合性评定规则
(试行)
一、总则
1.为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强化电涌保护器的使用监管,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标准制定本规则。
2.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的电涌保护器产品应当通过符合性评定。
3.适用于本规则的产品包括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以及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
二、术语
1.结构:
组成电涌保护器整体的各部分搭配和电路设计。
2.单元:
依据电涌保护器的试验等级、结构和接口类型等要素来划分的一系列产品集合。
划分在同一单元的产品应包括在同一型式试验报告中,并可以在部分试验项目上进行覆盖。
3.规格:
表征电涌保护器性能及特征的各类参数,一般包括电气性能参数、机械性能参数、几何尺寸参数和组合方式等。
同一种规格的电涌保护器应具有相同的参数。
4.型号:
制造商用于识别电涌保护器的代码。
5.检测机构:
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授权,从事电涌保护器测试工作的技术服务机构。
检测机构应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
6.申请人:
申请电涌保护器符合性评定的组织,应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人是型式试验报告的持有人。
7.制造商:
控制电涌保护器产品的设计、制造和存储,且能对产品持续地符合有关要求负责的法人组织。
8.生产厂:
对电涌保护器产品进行最终装配的工厂。
三、符合性评定模式
1.符合性评定分为以下两种模式。
模式1:
产品型式试验+后续的监督测试;
模式2:
产品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后续的监督检查。
2.申请人可自愿选择以上两种模式之一进行符合性评定。
3.产品通过符合性评定是指产品型式试验合格后接受后续监督并满足要求,未按本规则要求取得后续的相关合格报告的产品,其符合性评定结论自动终止。
即,符合性评定结论从产品型式试验合格后开始,通过后续的监督予以保持。
四、申请
1.单元划分
1.1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的单元划分
按产品的不同试验等级和结构来划分单元。
不同的试验等级,如I级、II级和III级,应分别划作不同的单元;具有同一试验等级的电涌保护器,如都是I级,但脱离器工作模式不同的,应划分为不同的单元。
不同申请人的相同型号的产品,应作为不同的单元来对待;同一申请人由不同制造商或者不同生产厂生产的相同型号的产品,应作为不同的单元来对待。
划分在同一单元的产品可以在部分试验项目上进行覆盖,具体见表1。
1.2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的单元划分
按产品的结构以及信号物理接口类型(平衡型或非平衡型)来划分单元。
不同的结构,如只有限压元件没有限流元件和同时有限压元件及限流元件的电涌保护器,应划分为不同的单元;具有同一结构,如都只有限压元件,但信号物理接口不同的电涌保护器,应划分为不同的单元。
不同申请人的相同型号的产品,应作为不同的单元来对待;同一申请人由不同制造商或者不同生产厂生产的相同型号的产品,应作为不同的单元来对待。
划分在同一单元的产品可以在部分试验项目上进行覆盖,具体见表2。
2.需要提交的材料
2.1申请资料
a.正式申请书(加盖申请人公章);
b.产品描述(见附表1、附表2);
c.工厂检查调查表(仅适用于模式2,见附表3);
d.产品生产或销售、服务体系情况。
2.2证明资料
a.申请人的注册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b.申请人为销售商或者进口商时,除提供注册证明复印件外还需提交销售商或者进口商与制造商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c.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d.其他需要的文件;
2.3与产品有关的资料
a.产品说明书;
b.必要的产品总装图、电器原理图、线路图等。
五、型式试验
1.样品
1.1送样要求
申请人负责将规定数量的样品送达检测机构。
申请人对送样样品与其实际销售产品的一致性负责。
检测机构根据表1和表2的规定以及试验覆盖情况,对送样样品进行试验。
1.2样品处置
试验结束并出具型式试验报告后,检测机构保存每个型号1只新样品及其他有关资料,其余样品由申请人领回。
2.型式试验
2.1依据标准
——GB18802.1-2002/IEC61643-1:
1998《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SPD)第1部分:
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8802.21-2004/IEC61643-21:
2000《低压电涌保护器第21部分:
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SPD)—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以上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则。
2.2试验项目及要求
试验项目及要求应符合表1和表2中的规定。
对于某些特殊情况,例如在同一单元中有部分型号具有改善保护效果的辅助电路,检测机构可以针对具体情况对相关样品附加测试部分相关试验。
表1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试验项目、试验情况补充说明及样品数量
试验
系列
试验项目
试验情况补充说明
样品数量
1
标识和标志
接线端子和连接
防直接接触试验(对易触及)
无补充说明
每种规格3只
2
测量限制电压
对Iimp、In、Uoc、Uc或Up中有任一参数不同的产品进行测试
按试验情况补充说明栏中的规格,每种规格3只
3*2
动作负载试验
待机功耗和残流
T1(Ⅰ级试验)
T2(Ⅱ级试验)
T3(Ⅲ级试验)
按试验情况补充说明栏中的规格,每种规格3只
对每一Iimp中Uc最大和最小*1的产品进行测试
对每一Imax中Uc最大和最小*1的产品进行测试
对每一Uoc中Uc最大和最小*1的产品进行测试
4*2
耐温(带有热保护功能的脱离器)
热稳定(带有热保护功能的脱离器)
同一型号有三相和单相产品时,可仅测试单相产品
每种规格3只
5*2
耐短路电流(如果有)
对每一种SPD脱离器(内置或外置)和相应预期短路电流的组合进行测试
按试验情况补充说明栏中的规格,每种规格3只
6*2
TOV试验
T1(Ⅰ级试验)
T2(Ⅱ级试验)
T3(Ⅲ级试验)
按试验情况补充说明栏中的规格,每种规格3只
对每一Iimp或Imax中Uc最小的产品进行测试
对每一Imax中Uc最小的产品进行测试
对每一Uoc中Uc最小的产品进行测试
7
机械强度
耐热试验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绝缘电阻
介电试验
环境试验
软电缆(对移动式)
阻燃
耐漏电起痕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试验需选取限压元件体积最大的产品或者对测试结果最不利的产品进行测试
按试验情况补充说明栏中的规格,每种规格3只
8*2
二端口及输入/输出分开的一端口的附加试验
无补充说明
每种规格3只
*1:
当同一Iimp、Imax或Uoc下,Uc的档数大于等于5时,应增加中间规格试验。
*2:
当制造商指定了电涌保护器的外部脱离器时,应提供足够数量的可满足要求的外部脱离器。
表2信号和电信网络的电涌保护器试验项目、试验情况补充说明及样品数量
试验
系列
试验项目
试验情况补充说明
样品数量
1
一般检查
无补充说明
每种规格1只
电容
插入损耗
回波损耗
纵向平衡
误码率(BER)
近端串扰(NEXT)
根据制造商的声称值,对每一电路结构中Uc最大和最小*1的产品进行测试
按试验情况补充说明栏中的规格,每种规格1只
环境试验
对每一电路结构中Uc最大和最小*1的产品进行测试
在“一般检查”项目中使用过的样品中选取,按试验情况补充说明栏中的规格,每种规格1只
接线端子和连接器
机械强度
防止固体和水分的有害进入
防止触电(户外型SPD要求CTI175V)
防火
对每一种接线端子和连接器进行测试
按试验情况补充说明栏中的规格,每种规格1只
2
最大持续运行电压
绝缘电阻
对每一电路结构中Uc最大和最小*1的产品进行测试
按试验情况补充说明栏中的规格,每种规格1只
冲击复位时间
交流耐受试验
冲击限制电压
对每一电路结构中试验类别、Uoc、Uc或Up不同的产品进行测试
按试验情况补充说明栏中的规格,每种规格1只
冲击耐受试验
盲点试验
对每一电路结构中Uc最大和最小*1的产品进行测试
按试验情况补充说明栏中的规格,每种规格1只
过载故障模式
3
限流试验
无补充说明
每种规格3个
*1:
当同一电路结构中Uc的档数大于等于5时,应增加中间规格试验。
2.3试验方法
对于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按GB18802.1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对于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按GB/T18802.21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2.4试验时限
从收到样品和办理完毕检测委托手续起,不超过45个工作日(因试验项目不合格,申请人整改以及重新进行试验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2.5试验结果判定
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型式试验应符合GB18802.1的要求。
如果一个单元中的所有产品都通过了相应试验,那么该单元的电涌保护器的设计是合格的。
如果一个单元中某个规格的产品中有一个样品没有通过某一项试验,应用三个新的样品进行重复测试,但这一次不允许有任何失败。
如果一个规格的产品没有通过某一项试验而需整改,整改完成后该试验项目所属试验系列中的另外几项试验项目,或者其他系列中可能受该试验项目影响的试验项目,应全部重新测试。
同时,如果申请人同意,同一个样品可以用于多个试验系列中的试验项目的试验。
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型式试验应符合GB/T18802.21的要求。
如果一个单元中的所有产品都通过了相应试验,那么该单元的电涌保护器的设计是合格的。
如果一个单元中某个规格的产品中有一个样品没有通过某一项试验,应用一个新的样品进行重复测试,但这一次不允许有任何失败。
如果一个规格的产品没有通过某一项试验而需整改,整改完成后该试验项目所属试验顺序号中的前面几项试验项目,或者其他系列中可能受该试验项目影响的试验项目,应全部重新测试。
同时,如果申请人同意,同一个样品可以用于多个试验顺序号中的试验项目的试验。
2.6型式试验报告及要求
检测机构为每个单元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报告内容应满足规定要求(见附表4、附表5)。
每个单元的型式试验报告应具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完整的、独立的检测项目,不同单元的型式试验报告不应相互引用数据和结果。
3.对安全件的要求
当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材料不限于一个制造商、一个型号以及一套技术参数时,应当重复测试所有相关项目。
为确保电涌保护器的一致性,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材料的制造商、型号、技术参数发生变更时,申请人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经原检测机构测试确认后方可在相关产品中使用。
六、监督测试(仅适用于模式1)
监督测试是对申请符合性评定的单元中的所有型号产品实施关键试验项目的测试,试验依据、方法及判定同本规则第五部分。
监督测试应在型式试验合格后每24个月进行一次。
检测机构根据被监督单元中的产品的技术参数、结构特性和历年监督测试情况抽选项目进行测试。
除必测项目外,不同年度的监督测试应尽可能选取不同抽测项目进行测试(测试项目见表3)。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规定数量的样品送达为该单元产品出具型式试验报告的检测机构。
对于开展首次监督测试的单元,应在型式试验报告签发后24个月内送样;对于开展后续监督测试的单元,应在上一次监督测试报告签发后24个月内送样。
送样样品数量为20只。
测试结束后检测机构保存每种规格的送样型号1只新样品,其余样品由申请人领回。
如果测试不合格,允许申请人在1个月内对不合格规格的产品进行一次整改后重新测试;若重新测试仍不合格,则判定该规格产品监督测试不合格,并在监督测试报告中予以注明。
监督测试报告应注明下一次监督测试时间,该时间以型式试验报告签发日期为基准,每24个月为一个周期,不随产品送样时间或者整改后重新测试合格的时间而调整。
表3监督测试的测试项目和样品数量
监督单元
测试型号
必测项目
抽测项目
测试样品数量
申请符合性评定的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单元
单元中的所有型号。
对于同一性能参数既有三相产品又有单相产品的,可仅抽取三相产品。
GB18802.1标准中的7.5
GB18802.1标准中的以下试验之一:
7.6、7.7.2、7.7.3、7.7.4、7.7.6
每种规格6只
申请符合性评定的电信和信号网络电涌保护器单元
单元中的所有型号。
对于同一性能参数既有多线保护产品又有单线保护产品的,可仅抽取保护线最多的产品。
GB/T18802.21标准中的6.2.1.3(电压限制型产品)或者6.2.2.6(电流限制型产品)
GB/T18802.21标准中的以下试验之一:
6.2.3.1、6.2.3.2、6.2.3.3、6.2.3.4、6.2.3.5、6.2.3.6、6.3.1
每种规格2只
七、初始工厂检查(仅适用于模式2)
1.检查机构和人员
开展电涌保护器工厂检查的机构应经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批准;工厂检查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在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备案。
2.检查内容
初始工厂检查的内容包括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检查结束后应形成初始工厂检查报告。
初始工厂检查不合格的,应在初始工厂检查报告中予以注明。
2.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主要包括以下要素:
a.职责和资源;
b.文件和记录;
c.采购和进货检验;
d.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
e.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f.检验测试仪器设备;
g.不合格品的控制;
h.内部质量审核;
i.包装、搬运和储存。
2.2产品一致性检查
初始工厂检查时,应在生产现场检查产品的一致性。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a.产品的标识是否与型式试验报告中标明的信息一致;
b.产品的结构是否与型式试验报告中的产品描述信息一致;
c.产品所用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材料是否与型式试验报告中的产品描述信息一致;
d.若涉及多个单元的产品,则每个单元的产品应至少抽取一个型号做一致性检查。
初始工厂检查时,对产品安全性能可采取现场见证试验。
对于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现场应进行标识和标志试验、介电试验、标称压敏电压试验(限制元件为金属氧化物压敏电阻器的产品)、冲击击穿电压试验(限压元件为气体放电管或放电间隙的产品)。
2.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符合性评定的所有型号的产品及其生产厂。
3.检查时间
初始工厂检查应在产品型式试验合格后一年内完成,否则应重新进行产品型式试验。
初始工厂检查时,申请符合性评定的产品应在产。
4.检查人·日数
初始工厂检查应派两名以上(含)工厂检查员参加,具体人·日数根据工厂生产相关产品的生产规模来确定(见表4)。
如果申请的单元数量或者单元内的型号较多,可增加0.5~1人·日。
表4初始工厂检查人·日数
生产规模
100人及以下
101-300人
301人以上
人·日数
2
3
4
八、监督检查(仅适用于模式2)
1.年度工厂检查
1.1检查内容
年度工厂检查的相关要求与初始工厂检查一致。
检查结束后应形成年度工厂检查报告。
年度工厂检查不合格的,应在年度工厂检查报告中予以注明。
年度工厂检查时,工厂检查员视情况抽取抽样测试样品。
1.2检查时间及频次
一般情况下,初始工厂检查结束后一年内应安排年度工厂检查,且后续年度工厂检查的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
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工厂检查频次:
1)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
2)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和工厂检查机构有足够理由对产品提出质疑时;
3)有足够信息表明制造商、生产厂由于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可能影响到产品的一致性或符合性评定结论时。
1.3检查人·日数
年度工厂检查应派两名以上(含)工厂检查员参加,具体人·日数根据工厂生产相关产品的生产规模来确定(见表5)。
如果申请的单元数量或者单元内的型号较多,可增加0.5-1人·日。
表5年度监督检查人·日数
生产规模
100人及以下
101-300人
301人以上
人日数
2
3
4
2.抽样测试
抽样测试是对申请符合性评定的单元中的所有型号产品进行抽样测试,测试依据、方法及判定同本规则第五部分。
样品可在生产厂生产的合格品中(包括生产线、仓库)按照国家标准GB/T10111-2008随机抽取,且每个生产厂都应抽样。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厂检查员抽取并封存的样品送达检测机构。
抽样测试应在型式试验合格后每24个月进行一次。
检测机构根据被监督单元中的产品的技术参数、结构特性和历年抽样测试情况抽选项目进行测试,且不同年度的抽样测试应尽可能抽选不同项目进行测试(测试项目和抽样样品数量见表6)。
测试结束后检测机构保存每种规格的抽样型号1只新样品,其余样品由申请人领回。
如果抽样测试不合格,允许申请人在1个月内对不合格规格的产品进行整改后,由工厂检查机构重新抽样,并送原检测机构重新测试。
若测试仍不合格,则判定该规格产品抽样测试不合格,并在抽样测试报告中予以注明。
表6抽样测试的测试项目和抽样样品数量
监督单元
测试型号
测试项目
抽样样品数量
申请符合性评定的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单元
单元中的所有型号。
对于同一性能参数既有三相产品又有单相产品的,可仅抽取三相产品。
GB18802.1标准中的以下试验之一:
7.5、7.6、7.7.2、7.7.3、7.7.4、7.7.6
每种规格4只
申请符合性评定的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单元
单元中的所有型号。
对于同一性能参数既有多线保护又有单线保护的,可仅抽取保护线最多的产品。
GB/T18802.21标准中的以下试验之一:
6.2.1.3(电压限制型产品)、6.2.2.6(电流限制型产品)、6.2.3.1、6.2.3.2、6.2.3.3、6.2.3.4、6.2.3.5、6.2.3.6
每种规格2只
九、附则
本办法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
十、附表
1.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产品描述表
2.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产品描述表
3.工厂检查调查表
4.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型式试验报告
5.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附表1:
电涌保护器符合性评定
产品描述
申请人
地址
制造商
地址
生产厂
地址
产品名称
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
型号
申请单位(印章)
申请人自我声明1
本次申请中,我单位向指定检测机构提供的型号为
的(产品名称)是由
(生产厂名称)于
(生产厂地址)完成最终装配和出厂检验。
日后用于销售的产品和此次检测产品完全一致。
我单位对以上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事情我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名):
日期:
申请人盖章:
申请人自我声明2
申请人名称:
申请评定产品名称、型号:
注册商标:
上述申请符合性评定的产品所使用的型号和商标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如有乱用、冒用其他企业产品的型号和商标导致侵权行为,我单位将对其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我单位对提供的所有与符合性评定有关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果我单位申请评定的产品有所变更,将及时提交产品变更报告。
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事情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名):
日期:
申请人盖章:
样品描述及说明
产品描述填写说明:
对于不适用的项目请用“/”表示
1.产品构成及结构特点
结构概要说明:
范例:
该产品为一体式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不包括任何可更换元件。
其限压功能元件由两片TVA34681型金属氧化物压敏电阻器并联组成。
每片压敏电阻器上都有一个独立脱离器,脱离器的工作原理为热脱扣,该功能通过低温焊接点熔化后脱离器金属杆利用自身弹力动作来实现。
当脱离器动作后,电涌保护器正面的透明视窗内将显示红色指示。
1)产品型号及名称:
(例如:
SPD-ABC-1P,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
2)SPD的分类:
a)SPD的端口数:
一端口;二端口
b)SPD的设计类型:
电压限制型;电压开关型;复合型
c)SPD的试验类别:
I级试验;II级试验;III级试验
d)SPD的使用地点:
户内;户外
e)SPD的易触及性:
易触及的;不易触及的
f)SPD的安装方式:
固定的;移动的
g)SPD的过电流保护:
有;无
3)产品的主要组成部件
a)接线端子:
螺钉型;无螺钉型;绝缘穿刺;螺母、插头、插座
可夹紧导线类型及其最小和最大截面积:
如是螺钉型,其标称螺纹直径:
b)壳体和基座
外壳材料名称及牌号:
基座材料名称及牌号:
c)限压元件:
d)电极:
e)脱离器中易熔金属:
f)脱离杆:
4)图纸编号
a)总装配图编号:
b)电气原理图编号:
(图中包括元件明细表)
2.技术参数
2.1分项目参数
1)额定工作电压U0:
(例如:
220V50Hz)
2)最大持续运行电压Uc:
(例如:
L-N:
385V50Hz)
(每种保护模式有一个电压值)
3)每种保护模式的试验类别和放电参数:
I级试验(T1)Iimp:
II级试验(T2)Imax:
(例如:
L-N:
40kA)
III级试验(T3)Uoc:
4)I级和II级的标称放电电流In:
(例如:
L-N:
40kA)
(每种保护模式有一个电流值)
5)电压保护水平Up:
(例如:
L-N:
2kV)
(每种保护模式有一个电压值)
6)短路电流耐受能力:
(例如:
300A)
7)电流类型:
(例如:
交流)
8)相数:
(例如:
三相)
9)IP防护等级:
(例如:
IP20))
10)额定断开续流值:
(仅适用于电压开关元件,例如:
100A)
11)额定负载电流:
(仅适用于二端口和输入输出分开的一端口SPD,例如:
50A)
12)负载侧电涌耐受能力:
(仅适用于二端口和输入输出分开的一端口SPD,例如:
8/20;10kA)
13)电压降:
(仅适用于二端口和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