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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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成都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试行)

 

二00七年三月

 

1、总则

1.1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工作原则

1.4预案体系

1.5适用范围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2.2工作机构

2.3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4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2.5区(市)县气象局职责

3、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与预案启动及信息发布

3.1重大气象灾害预警

3.2预案启动

3.3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信息发布

4、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4.1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Ⅰ级红色)

4.2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Ⅱ级橙色)

4.3较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Ⅲ级黄色)

5、应急结束

6、重大气象灾害预案保障措施

6.1技术支持

6.2物资、经费保障

6.3应急队伍

6.4监督管理

7、附则

8、附件

附件一成都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指挥流程框图

附件二成都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相关单位联系电话

附件三成都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附件四成都市气象部门应急工作网络表

1、总则

1.1目的

由气象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气象灾害,是最常见的一种自然灾害现象,造成的经济损失亦列各类灾害之首。

我市发生的气象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涝、干旱、高温、雷雨大风、冰雹、寒潮、大雾等,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诸如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环境污染和城市渍涝等次生灾害。

这些气象灾害常给我市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危害,为提高对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的预测预报水平和防灾、抗灾、救灾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或避免灾害损失,特制定成都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成都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灾害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和《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四川省气象局重大气象服务及重大灾害气象服务应急动员体制实施细则》,结合我市气象灾害情况编制。

1.3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公共服务职能,“分工协作、快速高效”的联动协调机制,“准确及时、优质高效”的工作原则。

1.4预案体系

全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市级部门应急预案。

全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由市气象局根据成都市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报市政府和省气象局备案。

(2)区(市)县应急预案。

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区(市)县气象局参照本预案分别制定,报市气象局和当地区(市)县政府备案。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预警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成都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由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并在其领导下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建立成都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中心设在市气象台。

市气象局局长担任指挥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市气象局各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防汛办、农业、水务、水文、交通、环保、国土资源、广播电视、电信、电力、城管、财政、林业、公安等市级部门应当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

2.2工作机构

成都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中心下设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承担。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是:

负责应急办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的修订;负责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市应急办和指挥部报告重要情况;指导和督促检查区(市)县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3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办公室:

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上报与综合协调;负责应急宣传工作;承担外部门相关突发事件需气象部门配合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业务处:

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报、联防、服务工作;布置全市加密雨量观测任务;负责组织现场应急观测、服务。

气象台:

负责重大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及预警信号的发布。

制作城市渍涝、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等气象等级预报;开展重大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保障;及时传递雨情信息,负责气象灾害调查评估工作。

负责雷电预警、预报工作。

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

负责全市通信网络维护,保障信息传输;负责全市加密自动站信息的收集传输;负责全市气象探测仪器和野外轻便气象探测仪器设备的应急储备、供应和维护维修。

人工防雹降雨办公室:

负责天气监测和雷达信息传输;负责灾害发生地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城市气象服务中心:

负责自动站加密信息的采集与分析。

防雷中心:

负责雷电监测和信息收集传输,负责雷电灾害现场勘察和评估。

计财处:

负责气象应急建设、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和拨付,保障各类气象灾害应急资金的及时到位。

后勤中心:

负责应急车辆、电力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2.4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市防汛办、水文、国土资源、环保、城市管理、林业等部门及时提供或交换水文、地质灾害、环境监测、城市渍涝、森林火灾等信息。

广播电视、电信、电力、财政、公安交通管理局工作职责:

市广播电视局:

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其他媒体做好相应的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

电信成都分公司:

负责恢复受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各种气象信息传递和报送的通信线路畅通。

成都电业局:

负责重大气象灾害信息传递、报送和重大气象灾害发生现场气象服务工作的电力供应保障。

市财政局:

做好重大气象灾害气象服务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

市公安局:

负责保障各级气象台站气象服务和移动气象台站现场服务人员、设备运输的道路畅通。

2.5区(市)县气象局职责

各区(市)县气象局要根据本预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当地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成立相应机构、落实相应的职责和任务。

在市气象局和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下开展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3、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与预案启动

3.1重大气象灾害预警

成都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按照灾害性天气气候强度标准和重大气象灾害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总体上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和较大(Ⅲ级)共三级,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和黄色。

Ⅰ级预警:

在某区(市)县行政区域或者多县行政区域内,市气象台预报将出现暴雨、干旱、高温、雷雨大风、冰雹、寒潮、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或由此而引发的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城市渍涝等次生灾害,其强度达到特别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

Ⅱ级预警:

在某区(市)县行政区域或者多县行政区域内,市气象台预报预测出现暴雨、干旱、高温、雷雨大风、冰雹、寒潮、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或由此而引发的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城市渍涝等次生灾害,其强度达到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

Ⅲ级预警:

在某区(市)县行政区域或者多县行政区域内,市气象台预报预测出现暴雨、干旱、高温、雷雨大风、冰雹、寒潮、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或由此而引发的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城市渍涝等次生灾害,其强度达到较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

3.2预案启动

根据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或气象灾害实况监测信息,结合灾害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安排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和应对处置。

灾害发生地应按上级应急机构指令,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启动根据灾害危害程度分三级:

一级启动:

根据发生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并将持续或发布特别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启动特别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一级应急预案。

并向全市气象部门发布启动内部相关应急命令,并报市人民政府和省气象局。

二级启动:

根据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并将持续或发布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二级应急预案。

并向全市气象部门发布启动内部相关应急命令,并报市人民政府和省气象局。

三级启动:

根据发生较大气象灾害并将持续或发布较大气象灾害预警,市重大气象灾害指挥部副指挥长启动较大气象灾害预警三级应急预案。

并向全市气象部门发布启动内部相关应急命令,并报市人民政府和省气象局。

3.3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信息发布

全市气象部门应根据重大灾害性天气的发生时间、范围、强度趋势及可能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或损失的程度,及时向市、县政府以及市防汛办、水务、水文、交通、环保、国土资源、广播电视、电信、电力、城管、财政、林业、公安等有关市级部门发布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出应急对策建议和措施。

成都市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收到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及时安排滚动播报,以便预报区域内广大市民了解重要天气预报信息,及早防范,避免生命财产损失。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启动后,市、县气象局应当由新闻发言人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等信息。

3.4重要气象信息传递

在主汛期,市气象台要加强重要气象信息传递工作。

各类重要天气预报除电话向相关部门通报外,应及时更新成都市防汛指挥系统相关栏目;每小时全市加密自动站雨量、每半小时气象卫星云图等实时资料信息,通过ftp方式及时发送到防汛指挥系统数据库,保障全市抗洪抢险需求。

4、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

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后,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要立即组织安排应急处置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做好应急响应:

4.1一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Ⅰ级红色)

——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负责指挥全市气象应急工作;

——市气象局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气象灾害的县级气象局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

——市级气象业务单位应当主动加强与上级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加强灾害天气联防,及时向县级气象台站发布指导产品;

——全市气象部门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全部到岗,做好每小时加密观测和滚动预报服务。

——市重大气象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向省气象局和市人民政府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建议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将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向全市通报;

——灾害发生后,市重大气象应急办立即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市人工防雹降雨办公室应当根据灾情发生发展情况,立即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市重大气象应急办应当立即将本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向有关气象局和部门通报。

——县气象局应第一时间报送本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

4.2二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Ⅱ级橙色)

——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负责全面指挥全市气象应急工作;

——市气象局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气象灾害的县级气象局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

——全市气象部门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1小时加密观测、3小时滚动预报和跟踪服务;

——市级气象业务单位加强与上级业务单位天气会商,并做好重大气象灾害的跟踪预报、预测、警报工作,加强灾害天气联防,及时向县级气象台站发布指导产品;

——市重大气象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及时向省气象局和市人民政府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市重大气象应急办应当及时将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向相关气象局和有关部门通报;

——灾害发生后,市重大气象应急办及时调派应急队伍,进入灾害现场,做好相关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市人工防雹降雨办公室应当根据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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