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的分类正式版.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709262 上传时间:2023-02-22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8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动火作业的分类正式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动火作业的分类正式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动火作业的分类正式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动火作业的分类正式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动火作业的分类正式版.docx

《动火作业的分类正式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动火作业的分类正式版.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动火作业的分类正式版.docx

动火作业的分类正式版

 

动火作业的分类正式版

Guideoperatorstodealwiththeprocessofthings,andrequirethemtobefamiliarwiththedetailsofsafetytechnologyandbeabletocompletethingsafterspecialtraining.

 

动火作业的分类正式版

下载提示:

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动火作业可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系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介质生产装置、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别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系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系指在火灾、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区域等级的划分

  为了加大安全管理的力度,以便于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可根据生产物料、生产装置或生产单元发生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大小,以及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后的严重程度,将整个生产区域划为一类动火区、二类动火区和固定动火区三个等级区域,以便于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

  

(1)一类动火区。

通常是指该生产区域内存在较大易燃易爆危险性,在该区域内若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后可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和较多的人员伤亡。

  

(2)二类动火区。

是指生产区域内存在较小火灾或爆炸危险性,若区域内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后,只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和较少的人员伤亡。

  二类动火区还可简单地视为一类动火区和固定动火区范围以外的生产区域。

  (3)固定动火区。

是指在生产区域内无燃烧或爆炸危险性的区域。

设置固定动火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方便经常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车间或单位的检修作业。

在该区域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可免去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的手续。

   在一类动火区内进行动火作业应申请办理一级动火证,此级别动火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主管安全部门终审批准。

  在二类动火区内进行动火作业应申请办理二级动火证,此级别动火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终审批准。

  (5)动火证的各级审批人员在审批动火证之前应亲临动火作业现场,确切了解动火作业的内容、部位、范围等具体情况,认真检查或补充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确认安全技术措施可靠,同时审查动火证办理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该项目的动火作业。

凡因安全技术措施采取不当而造成事故的,由动火证的审批人员负责。

动火作业人员若违反动火作业安全规定,不听劝阻而引发事故的,则由动火作业人员自行负责。

  (6)动火证只能在批准的期间和范围内使用,不得超期使用,不得随意转移动火作业地点和扩大动火作业的范围。

每次审批的动火证有效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天。

如动火证期满而作业项目未完,必须重新申请办理动火证。

  (7)动火证应在动火作业前半小时内办好。

动火证一式两份,一份由动火作业单位安全员负责存档保存;一份由动火作业人员随身携带,以备有关人员监督检查。

动火证不得转让与涂改。

  (9)对违章指挥,没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或不完善,不具备安全动火作业条件等,动火作业人员均有权拒绝进行动火作业。

  (10)对违章动火作业,公司每一个职工都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公司安全技术部门报告。

  动火分析的安全技术要求

  对动火部位空气中所含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气、有毒有害气体等的安全分析结果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及作业人员人身的安全,其意义十分重大。

  

(1)当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爆炸下限≥4%时,动火分析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含量≤0.5%时为合格。

  当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爆炸下限<4%时,动火分析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含量≤O.2%时为合格。

  当动火作业现场空气中存在2种或2种以上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时,其动火分析应以该气体爆炸下限最低的一种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含量为准。

  

(2)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或氧气管道、富氧设备上及附近进行动火作业时,其氧含量≤21%时为合格。

  (3)若动火作业人员需进入设备、容器或管道、地沟内等处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应分析其内部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其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通常不应超过国家规定的现行工业卫生容许浓度标准,其氧含量应为19%—21%。

  (4)动火分析的采样要有代表性,这是动火分析结果准确与否的关键所在。

采样分析样品时须注意死角、拐角等地方,以保证采样样品的均匀性。

对较大设备、容器内的采样,可把橡皮管接上玻璃管或不锈钢管,插入深度一般应在2m以上,对管道内的采样,插入深度一般应在1m以上。

如果是容积更大的设备或容器,或是较长的管道,插入应更深一些,例如合成氨厂的气柜、水洗塔及相应的管道等,插入深度需在4m以上。

用球胆采集分析样品时,应置换2—3次。

若在室内采集气体样品,不可停留在一处,应在需动火处四周均匀采集气样。

  在较为危险的地方采集气样时,分析人员应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

如不得在运行的设备上通行或跨越;禁止用电线作扶手;进入上下交叉作业区需佩戴安全帽;高处采样需佩戴安全带等。

  动火分析的样品采集应在动火作业点火前半小时内采集,否则应重新进行采样。

  (5)动火分析所使用的分析仪器等须要在分析样品前进行校验;若使用测爆仪进行动火分析,测爆仪须事先经过被测物质的标定,以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不论采用何种分析仪器进行动火分析,均应保留气样,以待备查,或待仲裁分析之用。

其保留的气样应至动火作业点火后,无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发生后,方可放空。

  (7)严禁任何人用明火试验动火作业现场空气中有无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存在。

  (8)动火分析完毕后,分析人员应在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及其他有关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分析结果,同时还应填写采样日期、时间及具体地点,并签字。

分析人员应对其分析结果负责。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城乡园林规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