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科岗位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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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务科岗位职责
医院财务科岗位职责
医院财务科岗位职责
【篇一:
医院财务科工作职责】
医院财务科工作职责
1、执行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范文之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科工作职责。
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后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杜绝预算外和计划外开支。
3、根据医院实际,正确编制年度财务(预算)表,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并会同有关科室做好经济核算管理工作。
4、一切开支须经院长同意,并取得合法凭证(为发票帐本等)由经手人,验收人和院长签字后,方能报销。
一切空白字条,不能做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5、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6、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俱、药品、器械等医院资产进行经常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7、每日收入现金按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
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8、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规定办理。
【篇二:
医院财务科各岗位工作职责】
财务科会计的职责
一、在财务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和医院的各项制度和经费开支标准对医院的各项开支进行核算,对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二、编制记账凭证。
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等,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制记账凭证。
要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处理及时,账证、账实相符。
三、登记账簿。
按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并及时登记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及时进行核对,做到账证、账实相符。
四、及时、正确地编制会计报表,并对重大事项进行说明。
五、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升降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
六、做好往来帐款的管理。
对各往来款项,要严格审核其真实性,并按收付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
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七、管好会计档案。
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做好会计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保管和销毁等管理工作。
八、定期或不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核对各类资产。
对各类资产的采购、出入库、领用、调拨、报废、盘亏或盘盈进行核算。
财务科出纳职责
一、在财务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根据会计人员编制、审核的收付款凭证办理银行存款及现金的收付业务,并随时记帐,每日终了向会计提交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日报,做到日清月结。
二、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编制出纳日报表。
根据已办理完毕的凭证,按顺序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三、逐笔核对当日收付款项,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
四、做好各种有价证券及收据的保管、发放及收据存根的回收保管工作。
五、每日将住院处、收款处收款入库,并当日存入银行。
六、经常复核或定期抽查住院、门诊的收据存根。
七、做好财务印章和空白支票的管理。
保证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财务科成本及奖金核算岗位职责
一、根据医院成本制度与医院全成本核算方案,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需要拟定成本核算程序。
根据医院成本支出的特点和成本管理的目标,确定各项成本归集方法、成本对象和成本中心、成本分摊的程序和方法。
二、加强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标准成本、内部结算价格等制度,为正确计算医院成本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按成本核算的内容、程序、方法,进行费用的归集、分配和考核。
定期分析成本费用计划执行情况和成本升降原因,对照本单位历史资料和同行业的先进水平,提出降低成本费用的办法和加强管理的建议。
四、开展科室经济核算。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拟定科室经济核算的范围及方法,并将成本核算结果作为对科室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的因素之一。
财产物资核算会计职责
一、在财务科科长领导下,主要负责财产物资管理及其数量、金额核算工作。
二、核算内容要合理、合法、财产物资核算科目的设置要符合会计制度,不得随意设置。
三、正确填制出入库凭证,其数量、金额内容要与原始凭证的内容完全相符。
四、财务处理要及时,核算要准确,要及时,登记帐簿,做到日清月结,数字准确无误。
五、一切物资的进出、消耗、转移都应及时准确,并有完备的验收手续,计价方法应符合记帐要求。
六、物资帐要和保管定期核对,做到帐、卡、物相符。
七、每月同财务科核对财产物资帐,并及时报送财产物资出入库及消耗报表。
药品核算会计职责
一、在财务科科长领导下,主要负责药品数量、金额的核算工作。
二、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三、各种统计报表报送要及时,内容要正确、完整。
四、严格把好药品的购入及消耗关,及时处理帐务。
五、定期同药库、药房核对库存,同财务科核对金额,做到帐帐、帐物相符。
六、正确、及时提供药价、药品数量。
保证门诊、住院、划价、收款工作正常进行。
七、在核算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
【篇三:
医院财务工作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财务部门工作制度
1、执行《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院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2、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监督。
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与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3、根据事业计划,正确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及时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决算)。
4、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
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对各项开支实行预算管理,对临时必须的开支要按照审批手续办理。
严格实行成本核算,加强成本控制,降低医院运行成本,努力增收节支,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5、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6、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
原始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及院领导签名后方能以据报销。
一切空白字条,不能作为正式凭证。
出差及因公借款,须经主管部门和院领导审批,任务完成后一周之内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7、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帐。
8、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有资产进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理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9、银行帐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及个人。
签发空白支票时必须严格登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领用支票要办理相关手续,支票领出不得转让他人,并在5日内交回注销。
支票填错不得涂改,要加盖作废章进行消号,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失。
10、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并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账相符。
11、每日收入的现金当日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壹万元(10000元),不得以“白条”顶现金库存。
严禁挪用公款和以长补短。
出现差错如实反映,报经院领导研究处理。
12、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及装订工作。
13、加强医疗机构经济活动内控制度建设,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会计监督制度
1、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
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2、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
要严格制定各级会计人员职责并定期检查落实。
3、各级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须的审批手续。
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完备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4、凡购入物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帐等手续。
对不合格的设备、临近到期的药品、残次品以及非
正当渠道购入的一切物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保管人员不予验收,财务不予报销。
5、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办事。
对外地的一切托收要严加管理和控制,货没到或货未到齐以及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的,应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
6、财务负责人应对基层单位如职工食堂、总务科等单位的会计及药品会计、器械科会计、门诊收费、住院收费、新农合报帐等处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其财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对于大型设备的购置、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计划管理。
超计划、无计划、无审批手续自行购置的物品,财务不予付款。
8、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
为规范会计行为,明确职责权限,适应医院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的需要,加强财务管理职能,使医院各项经费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1、医院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医院经费开支权限应体现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控制的原则,执行“三重一大”的规定,坚持财务开支由授权审批、层层负责的原则。
3、医院各项经费开支的审批有明确审批权限规范与程序,授权范围和内容应在授权书中明确,实行先下级,后上级逐级上报审批的制度。
4、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审批的事项:
医院年度预算;预算内开支金额在限额以上的经费支出;追加和调整预算项目;对外投资、合作、捐赠、技术转让等事宜;其他重大经济事项。
5、报销的原始单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适用的正式收据;字迹清楚,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出票单位的公章;对不符合规范的原始单据不予报销。
1、凡医院所需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和图书外),均由物资部门统一负责采购、调入、供应、管理、维修。
要尽可能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2、物资部门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应建立健全帐目,指定专人采购、领发、保管,加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帐目。
要求帐物相符,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被盗。
有关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物资。
3、各科室所需物资,按月、季、年编制计划送物资采购部门,经院领导审批后列入采购计划进行购买,按计划供应。
属于交回物资要交旧领新。
4、各种物品、被服的报废,要办理报废手续。
物资部门对报废物资要妥善管理。
医院的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
重大财产物资的报损、报废,及财产物资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须根据具体情况,经科室评议,由物资部门审核转院领导报主管部门批准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报损、报废复价残值应上缴医院财务部门。
5、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物品请领、保管及注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