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MW锅炉内部检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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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MW锅炉内部检查方案

1000MW锅炉内部检验方案

一)项目概况

XXXX电厂1号机组锅炉SG3100/26.15-M546型锅炉是由上海锅炉有限公司引进Alstom-Power公司BoilerGmbhd的技术生产的超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螺旋管圈直流炉。

锅炉采用一次再热、单炉膛单切圆燃烧、平衡通风、露天布置、故态排渣、全钢构架塔式布置。

锅炉最低直流负荷为30%BMCR,本体系统配30%BMCR容量的启动循环泵。

锅炉不投油最低稳燃负荷50%BMCR。

锅炉设计新XX贫煤。

1号机组锅炉于2012年3月运行至今,计划2015年9月份停机进行此机组第一次A级检修。

根据《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5条、第6条以及《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相关内容规定要求:

此锅炉需进行内部检验。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以及电力行业等相关法规标准,制定本检验方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2、职责

工作组职责:

①负责参与整个项目方案的制定,监督施工流程和工艺,落实项目的人力、工器具、材料和备件的准备,检查完成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施工进度和完成情况,负责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的有效落实,负责和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专业进行沟通协调,以确保改造方案顺利实施;

②施工单位人员职责:

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负责按照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具体安装工作,服从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小组、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安排,严格按工艺流程作业,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按方案整改。

3、乙方检验人员组织及安排

3.1该项目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中国特检院质量保证体系进行;

3.2项目组成人员拟配备如下:

序号

姓名

持证种类

备注

1.

锅炉检验师

技术负责人

2.

锅炉检验师

项目负责人

3.

锅炉检验师

安全负责人

4.

锅炉检验师、UTIII、RTIII、MTIII、PTIII

无损检测负责任人

5.

锅炉检验师、MTIII、RTIII

检验人员

6.

锅炉检验师、UTII、RTII、MTII、PTII

检验人员

7.

/

金相检验负责人

8.

锅炉检验师

检验人员

9.

锅炉检验师

检验人员

10.

锅炉检验师

检验人员

11.

锅炉检验师

检验人员

12.

UTII、MTII

检验人员

3.3根据现场检验的进度和具体情况,中国特检院须为该项目配备足够的持证检验人员;

4、现场所需主要检验仪器设备、物质器材、工具:

4.1宏观检验所用的常用工具:

检验锤、电筒、钢尺、焊缝尺、拉线钢丝、垫铁、反射镜、放大镜、千分卡尺、游标卡尺、塞尺、吊线锤、直角尺、水平尺、钢卷尺、环向对接偏差样板、纵向对接偏差样板、钢丝刷、专用样板、筒壳内径拉杆量具等;

4.2检验所需仪器:

测厚仪、硬度计、软管内窥镜、现场金相仪、便携式看普镜、磁粉探伤仪、渗透探伤器材、超声波探伤仪、射线探伤仪、水准仪或经纬仪等;

4.3安全防护用品及其它必要的仪器设备。

三)执行标准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4、DL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5、DL647-2004《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6、DL/T438-2009《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7、DL5047-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

8、JB/T4730-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9、DL5210.5-94《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管道及系统)

10、DL/T5054-96《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11、DL/T616-2006《火力发电厂汽水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

12、其他相关规程、标准及有关合同条款。

四)内外部检验范围

1、一号机组锅炉内部检验

a、锅炉本体受压元件、部件及其连接件;

b、锅炉范围内管道(包括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热段管道、再热蒸汽冷段管道、主给水管道);

c、锅炉承重部件、炉墙保温等;

五)检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内部检验

具体检验项目及技术论证要求如:

1、水冷壁的检验重点:

1.1应定点监测管壁厚度和胀粗情况;

1.2热负荷较高区域水冷壁管是否有过热、变形、鼓包、磨损、高温腐蚀、胀粗、裂纹等缺陷,必要时应增加测厚、胀粗量、变形量、割管和金相检查。

割管检查项目包括内壁腐蚀与结垢情况观察,内壁结垢量分析,必要时对垢成分进行分析。

1.3燃烧器周围、各门孔两侧等处是否有碰伤、砸扁、磨损、开裂、腐蚀等缺陷,必要时应增加测厚和变形量测量;

1.4折烟角处水冷壁管是否有过热、变形、胀粗、磨损等缺陷;

1.5防渣管是否有过热、胀粗、变形、鼓包和疲劳裂纹等缺陷,必要时应增加测厚或表面探伤检查;

1.6吹灰器附近和炉膛出口处的水冷壁管是否有磨损减薄,必要时应附加测厚检查;

1.7膜式水冷壁是否有开裂和严重变形,固定件是否有损坏、脱落现象;

1.8冷灰斗是否砸伤,下部弯头部位是否存在磨损,必要时应附加测厚检验;

2、水冷壁上下集箱的检验重点:

2.1抽查集箱内外表面有无严重腐蚀,必要时应测厚;

2.2管座角焊缝有无超标缺陷、裂纹,必要时应进行表面探伤;

2.3对于内部有挡板的集箱,应用内窥镜检查挡板是否完好、有无开裂,连通管是否被堵,水冷壁入口节流圈有无脱落、结垢、磨损;

2.4集箱支座接触是否良好,吊耳与集箱焊缝有无裂纹,必要时应进行表面探伤;

2.5宏观抽查集箱封头焊缝、孔桥部位、管座角焊缝、环形集箱弯头对接焊缝,必要时进行表面探伤或超声探伤。

3、省煤器的检验重点:

3.1定点检测每组上部管排、弯头附近管子和烟气走廊管子的壁厚;

3.2整体管排有无变形、磨损;支吊架、管卡、阻流板、防磨瓦等有无烧坏、脱落、磨损;

3.3省煤器管排处有无严重积灰和低温腐蚀;

3.4应检查入口端管子内部氧腐蚀情况,必要时应进行割管抽样检查;

3.5省煤器管束的悬吊结构件、固定卡、管卡、阻流板、防磨板等是否有烧坏、脱落、变形、移位、磨损等情况;

3.6吹灰器附近管子是否存在吹损,必要时进行测厚检验;

4、省煤器进、出口集箱的检验重点:

4.1抽查集箱内部是否有腐蚀和水渣、泥垢;

4.2检查省煤器进口集箱内部的氧腐蚀情况;

4.3抽查集箱短管角焊缝是否有裂纹,必要时应进行表面探伤;

4.4集箱支座接触是否良好,吊耳或吊挂管与集箱焊缝是否有裂纹,必要时应进行表面探伤;

4.5对集箱管座焊缝进行表面探伤抽验。

5、过热器和再热器的检验重点:

5.1对高温出口段管子的外径和金相进行定点监测;

5.2过热器、再热器管是否有磨损、腐蚀、氧化、变形、鼓包等缺陷;

5.3过热器、再热器管排间距是否均匀,有无变形、移位;

5.4过热器、再热器管穿墙和烟气走廊部分以及包墙管过热器有无磨损;

5.5过热器、再热器管束的悬吊结构件、固定卡、管卡、阻流板、防磨板等是否有烧坏、脱落、变形、移位、磨损等情况;

5.6吹灰器附近的管子是否有严重磨损,必要时应进行测厚;

5.7抽查过热器、再热器管弯头是否有裂纹;

5.8对异种钢接头进行宏观抽查,必要时进行无损探伤和割管检查;

5.10对高温过热器及高温再热器进行割管检查,割管检查项目包括金相检验、力学性能试验。

6、过热器、再热器集箱的检验重点:

6.1抽查表面有无严重氧化、腐蚀情况;

6.2环焊缝是否有裂纹等缺陷,必要时应进行无损探伤;

6.3吊耳、支座与集箱和管座角焊缝是否有裂纹、必要时应进行表面探伤;

6.4与集箱连接的大直径管等焊缝是否有裂纹等缺陷,必要时应进行无损探伤;

6.5集箱筒体是否能自由膨胀;

6.6应对集箱外表面的孔桥部位主焊缝和角焊缝进行宏观抽检,对集箱外表面的主焊缝和角焊缝进行表面探伤检查,必要时应进行超声波探伤或射线探伤;

6.7检查锅炉各集箱有无由于漏烟而产生集箱及板梁的永久变形;

6.8对集箱做硬度和金相检查。

7、减温器的检查重点:

7.1抽检筒体表面有无氧化、腐蚀,必要时应进行测厚、硬度检查;

7.2筒体外表面环焊缝和角焊缝是否有裂纹等缺陷,应对筒体外表面的主焊缝和角焊缝进行表面探伤检查,必要时应进行无损探伤;

7.3吊耳、支座与集箱和管座角焊缝是否有裂纹,必要时应进行表面探伤;

7.4应用内窥镜检查内衬套及喷嘴,是否有裂纹;喷口是否有磨损;内壁是否有腐蚀、裂纹等缺陷;

7.5筒体是否能自由膨胀。

8、启动分离器检验重点:

8.1抽检外表面是否有腐蚀、裂纹、变形等缺陷,对筒体钢板厚度进行复核,必要时对管座角焊缝及对接焊缝进行表面探伤,对对接焊缝进行超声波探伤抽查;

8.2抽检内表面是否有腐蚀、裂纹、积垢等;

8.3检查固定装置是否完好。

9、锅炉范围内管道的检验重点:

9.1导汽管、主蒸汽管、再热蒸汽管、给水管、旁路管、减温水管、疏水排气管等是否有腐蚀、裂纹等缺陷,抽查弯头厚度;应用无损探伤抽查焊缝质量,高温管道,还应对弯曲部位等进行硬度、蠕变裂纹和金相抽查;

9.2其它承压管道是否有腐蚀、裂纹、变形等缺陷,必要时应进行测厚和无损探伤;

9.3管道支吊装置是否完好牢固。

10、炉顶XX封结构

炉顶XX封结构是否完好;炉墙保温有无开裂、凸鼓、漏烟现象;冷灰斗、后竖井炉墙XX封是否完好,能否自由膨胀。

11、膨胀指示装置和主要承重部件检验重点:

11.1检查膨胀中心组件固定情况,膨胀指示的数量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所有膨胀指示装置是否指示正确;检验大板梁挠度,无明显变形;

11.2抽检大板梁焊缝,是否有氧化、腐蚀及裂纹等缺陷,必要时进行磁粉探伤。

对铆接的板梁连接处的铆钉及铆钉孔周围是否有氧化、腐蚀及裂纹等缺陷;

11.3各承力柱及梁的表面是否有腐蚀,油漆是否完好;

11.4吊杆是否有松动、过热氧化、腐蚀、裂纹等情况。

12、成型件和阀体:

成型件和阀体(如:

安全阀、排污阀等)的外部是否有裂纹、泄漏等缺陷。

(二)外部检验工作内容

外部检验包括锅炉管理检查,锅炉本体检验,安全附件、自控调节及保护装置检验,辅机和附件检验,水质管理和水处理设备检验等方面;检验方法以宏观检验为主,并配合对一些安全装置、设备的功能确认,但不得因检验而出现不安全因素。

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管理方面的检查:

1.1在岗司炉人员是否持证操作,其类别是否与所操作的设备相适应,人员数量是否满足设备运行需要;

1.2锅炉房管理制度是否符合要求,各种记录是否齐全真实;

1.3核查金属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1.4锅炉周围的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1.5锅炉必要的系统图是否齐全、符合实际并醒目挂放;

1.6各种照明是否满足操作要求并是否完好;

1.7防火、防雷、防风、防雨、防冻、防腐等设施是否完好;

2、锅炉本体及锅炉范围内管道检验:

2.1从窥视孔、门孔等观察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是否有变形、泄漏、结焦、积灰,耐火砌筑或卫燃带是否有破损、脱落;

2.2管接头可见部位、阀门、法兰及人孔、手孔、头孔、检查孔、汽水取样孔周围是否有腐蚀、渗漏;

2.3锅炉各部件膨胀通畅、不受阻,膨胀指示器完好,其指示值在规定的范围之内,并有检查记录;

2.4炉顶、炉墙、保温是否XX封良好,有无漏烟现象,是否有开裂、凸鼓、脱落等缺陷;

2.5承重结构和支、吊架等是否有过热、变形、裂纹、腐蚀、卡死;

2.6燃烧室及烟道、风道各门孔XX封良好,无燃烧变形,耐火材料无脱落,膨胀节无变形、开裂;

2.7吹灰器运转正常、阀门严XX、冷却良好;

2.8汽水管道阀门无泄漏,保温完好,支吊架承力正常,无变形损坏。

3、安全附件、自控调节及保护装置检验:

3.1安全阀

3.1.1安全阀的安装、数量、规格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正常投运;

3.1.2检查安全阀自动排放试验记录,并检查其整定压力、回座压力、XX封性等检验结果是否记入锅炉档案,检查安全阀加锁或铅封;

3.1.3对于控制式安全阀,还应检查其控制源和控制回路等是否完好、可靠;

3.1.4检验阀体和法兰是否有泄漏,排汽、疏水是否畅通,排汽管、放水管是否引到安全地点;

3.2压力测量装置:

3.2.1压力表、压力开关及变送器的数量、安装、表盘直径、量程、精度等否符合要求;

3.2.2压力表、压力开关及变送器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有无铅封;

3.2.3当介质温度大于70℃,脉冲管长度小于3米时,检查压力表、压力开关及变送器与集箱之间是否有存水弯管,存水弯管与压力表之间有无三通阀门。

吹洗压力表、压力开关及变送器的连接管,检查其是否畅通;

3.2.4同一部件内各压力表的读数是否一致、正确;

3.3温度测量装置:

温度表、自动巡测仪表及温度传感器应按规定装设,运行正常并校验合格在有效期内;

3.4其他监测仪表按规定装设,运行良好;

3.5报警装置灵敏、可靠;

3.6自动调节及保护装置:

3.6.1按规定投入,不得随意退出或停运,临时需要退出时,需有电厂总工程师批准记录;

3.6.2电源必须可靠,并有备用电源;

3.6.3在定期校验的有效期内;

3.6.4保护定值符合设计要求。

4、辅机和附件检验的主要内容:

4.1排污装置:

排污阀与排污管道是否有渗漏;检查排污管是否畅通,排污是否有振动;

4.2给水系统:

给水设备、阀门是否能保证可行地向锅炉供水;

4.3吹灰器:

检查吹灰器的运转是否正常、冷却是否良好,吹嘴及角度是否正常;

4.4燃烧系统:

检查燃烧设备、燃料供应设备及管道、除渣机、鼓、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

5、对锅炉范围内的管道及支吊架应检查其是否有变形、泄漏、保温脱落等现象;

6、水质管理和水处理设备检验的主要内容:

6.1水质化验员是否持证操作;

6.2汽水取样装置及取样点设置是否符合规定,化验记录和化验项目是否齐全,汽水品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6.3水处理设备是否满足制水量的需要;

6.4水处理设备运转或实施情况是否正常;

6.5查核化学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6.6必要时可现场取汽水样分析;

检验人员对检验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应进行分析,必要时可根据现场检验情况调整相应的检验项目。

现场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应根据实际检验情况出具检验报告、做出下述检验结论:

(一)内部检验:

1、允许运行。

2、整改后运行;应注明须修理缺陷的性质、部位。

3、限制条件运行;检验员提出缩短检验周期的应注明原因,对于需降压运行的应附加强度校核计算书。

4、停止运行;应注明原因。

六)安全要求

1、检验前,按合同要求,全体检验人员接受锅炉使用单位负责对其进行的进厂后安全教育,按锅炉使用单位安全操作要求进行工作。

2、在检验工作中,安全负责人应负责检查现场安全工作,有权对危及安全的行为进行阻止或停止检验工作。

3、进入现场的所有检验人员,应按照规定穿工作服和戴安全帽。

4、在有要求时,检验人员应在办理工作票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检验工作。

5、检验前,安全负责人应检查确认被检设备的准备状态;检验人员进入设备内部工作时,设备外部必须有人监护,并有可靠的联络措施。

6、检验人员在脚手架上工作时,应配备安全带;凡在高空(1.5m以上)作业的检验人员,应将仪器设备和物品摆放稳妥,以防坠落伤人,不准从高空向下抛掷物品。

7、检验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严禁在检验现场吸烟和携带烟火。

带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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