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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施工技术要求.docx

装饰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睿智华庭售楼处、样板房精装修工程技术要求

1.执行施工及验收规范

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广东省、深圳市等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规范(如有替代,以现行最新规范为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范(GB50300-2001)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022-9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J50327-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控制规范(GB50325-200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20212-200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01-2001)

室内装饰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2001)

室内装饰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18587-2001)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2.与总包及其他分包交接面划分

2.2.1样板房所有砖砌体及抹灰,电气、电讯等管线预埋均由总包方负责施工(按精装设计图纸施工);

2.2.2样板房阳台、露台、厨房、卫生间防水及降板区域回填均由乙方负责,卫生间降板内的给排水管道安装由乙方施工(总包方仅安装排水管道至卫生间内);

2.2.3样板房内天花、地面均以原结构面移交乙方,天花由乙方负责刮腻子等工序施工;

2.2.4所有电气、电讯、智能化管线由总包方按精装修图纸做好预埋工作、配电箱安装、弱电集线箱,电源线、及配电箱开关、户内管线改造及电气穿线全部由乙方负责(电视、电话、燃气抄表及智能化等穿线不在本次合同内);

2.2.5所有的空调排水、通风、烟道、电讯、智能化等的预留预埋均由总包按装修图完成,烟道(包括安装);

2.2.6售楼处临时水、电;样板房、入户大堂、楼梯通道、楼层电梯厅的临时电接驳均由乙方负责。

3.材料及施工要求

3.1.总体要求

1、装饰材料必须按照设计师及发包方确认的样板进行选购,材料必须符合此标书和有关图纸的设计要求,必须保证为没有缺陷的优等品,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材料的有关试验报告以确认材料的质量。

如投标方有近似样板,可在答疑时提交可替代的样板,由发包方及设计师认可后,可按近似的替代样板报价。

2、以下材料为甲定品牌乙方采购,具体包括:

开关插座、线管、电线电缆、油漆、卫生洁具、小五金、橱柜等,具体品牌型号参见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3、灯具(包括吊灯、筒灯等),由投标方按甲方设计师指定的样式、规格、材料选用;射灯、筒灯、光源为甲定品牌乙方采购。

4、所有产品必须取得国家权威机构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及消防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

根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内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为:

顶棚A级,墙面、地面、隔断及其它装饰材料为B1级。

5、设计师提供的色彩样板仅作参考,施工方需再次核准所有色彩材料(涂料、木饰面、喷涂等),应提前调制小样以供设计师对应确认。

6、需提前订造、订制的涉及色样材料或半成品(饰面),施工方应提前联系好供应商或由供应商配合提供相应制作方案以达到设计师所设想的效果。

7、涂料:

涂料的品种、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环保认证和产品合格证书。

涂料工程所用的涂料和半成品,均应在其有效期内使用。

涂料中不允许人为添加甲醛及甲醛聚合物和含有重金属的化合物。

8、石材、墙面砖:

石材、釉面砖、无釉面砖均应为国家A级优等品,天然石材饰面板以色泽均匀一致结构紧密不松散、不生锈、无裂痕、无大的色差为符合设计要求。

所有石面的抛光要求达到100%,设计上指定的侧面、斜边、圆边大样等的抛光,都要按照设计尺寸定造,并涂刷石料防水剂。

9、木材:

表面装饰木料属符合国际标准的AAA级产品。

装饰木方(国产和进口),要选用与表面饰板相同颜色的A级产品。

含水量要控制在15%以内。

木饰面购后应作底漆保护处理,避免弄污饰面或填充了应有的凹凸纹理。

木材应通过环保检测符合要求。

10、所有玻璃胶采用中性的(密封胶或结构胶),所有弧形玻璃或弧形订做材料,需提前放线复尺后才能订做,所有无压线的玻璃都要精磨直边、钢化。

11、所有镜面除图纸标注外均为6mm厚,车直边。

12、所有厚夹板除图纸标注外均为12mm厚。

3.2.天花

1、除图纸标注外,所有平天花部分均采用热镀锌轻钢龙骨,12厚纸面石膏板。

吊顶主龙骨厚度不低于0.6mm;次龙骨及横撑龙骨厚度应不低于0.5mm。

2、造型天花部分(包括跌级、灯槽、弧面、拱形等)采用木骨架或定造成型,木骨架应作防火处理,夹板采用防火夹板,不同材质应软性连续,以防开裂。

3、吊杆应通直并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当预埋的吊杆需要接长时必须搭接焊牢,焊缝饱满。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支撑。

4、次龙骨间距应不大于500mm,板材的接缝处,应安装横撑龙骨。

5、重型灯具、吊扇、风道口应按设计要求预先设置与结构固定,不得与轻钢龙骨连接。

6、所有露明铁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7、天花乳胶漆采用二遍腻子,每道腻子均须打磨一遍。

面漆三遍成活,第一遍刷完干燥后复补腻子,在干燥后用砂纸磨光;第二遍涂料漆膜干燥后,用细砂纸打磨;第三遍涂料一次成活。

3.3.隔墙或隔断

1、属防火分区,防火墙功能的墙身砌体应到顶。

2、墙长大于5m,或大型门窗洞口两边应同梁或楼板拉结或加构造柱;墙高大于4m时,应在墙高的中部加设圈梁或钢筋混凝土配筋带。

3、对于有防火要求的隔墙,竖龙骨间距应不大于400mm,横撑龙骨间距应不大于600mm,并应使用防火石膏板。

4、凡表面木装修的墙面均对原墙面进行防火防潮处理,采用柏油涂刷基面及安装装饰之木筋,板材及饰面板均须作防火处理,涂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三遍以上达到消防防火阻燃要求。

5、玻璃使用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安全玻璃规定》中的相关要求,玻璃栏板应使用双钢化安全夹胶玻璃。

3.4.墙面

1、施工方需严格按开线图提供的资料,对墙体及相关间隔现场放线,不符之处需及时反馈设计师,以便及时修正图纸或现场处理。

2、木骨夹板造型除对骨架作防火漆处理外,还应对底墙作必要的防潮、防白蚁处理。

3、石材面:

结构为砼或砖砌体或钢架挂网批荡者,应采用16#铜丝固定。

如在夹板底粘贴应采用云石胶固定。

规则板岩部分采用勾缝,乱拼的采用密缝处理。

4、木饰面:

12厘厚防火夹板底或木骨防火夹板底(5mm夹板底),面粘贴饰面板。

5、光镜面:

为确保镜面防潮不发霉,必须在装镜的位置抹灰扫防霉漆。

镜底贴9厘厚夹板。

砖墙(结构层)及板底扫沥青油2度,镜背贴玻璃防潮纸,镜周边喷防锈剂保护膜贴。

3厘厚双面胶纸定位,透明玻璃胶封镜边(特别注明其它颜色除外)。

6、挂镜:

周边喷防锈保护膜,装饰夹固定。

7、喷砂面玻璃:

按设计图纸喷砂,所有喷砂玻璃面均喷玻璃光油保护。

8、砂钢、镜钢面:

夹板底粘贴固定。

9、乳胶漆喷涂面:

采用二遍腻子,每道腻子均须打磨一遍。

面漆三遍成活,第一遍刷完干燥后复补腻子,在干燥后用砂纸磨光;第二遍涂料漆膜干燥后,用细砂纸打磨;第三遍涂料一次成活。

对于质感涂料,所有骨浆的喷涂,必须颗粒均匀,密度一致。

10、瓷片:

贴面平整、干爽,用白水泥或强力瓷片胶粘贴(沐浴间、洗手间扫二度防霉底漆)。

11、木料:

所有木料须尽早订购并送达工地,以便风干及定型。

门框应避免有任何裂痕、生熟节眼、深浅色。

所有木料(角线、脚线、门框等)均须做防虫处理(虫胶漆开防蚁剂)。

所有掩门需加装门碰,位置由设计现场定位。

12、抽屉、地柜、层板:

所有抽屉板边、地柜、内外侧板、层板边均设5厚实木封边。

柜内板面及层板均油漆2度(有具体设计除外)。

13、钢结构件:

按设计要求选用国标产品,角铁须经热镀锌处理,所有的焊接口要打磨平整,用喷锌漆封面防锈。

14、铁花、锻件:

所有铁花的焊口必须打磨平整,曲线应流畅,并做好防锈处理。

15、壁纸

(1)壁纸、壁布的品种、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

(2)所有布料,墙纸应是半年内产品,不长霉不老化并具有一定防火性能。

(3)胶粘剂应按壁纸和壁布的品种选配,并应具有防霉、耐久等性能。

(4)各幅拼接横平竖直,拼接处花纹、图案吻合,不离缝,不搭接,距墙面1.5m处正视,不显拼缝。

(5)壁纸、墙布边缘平直整齐,不得有纸毛、飞刺

3.5.地面

1、木地板:

(1)选用零甲醛含量,表层涂层均匀、透明度高,具有良好的阻燃性和耐磨性的产品。

(2)木地板应为同一优质树种实木,表层应无死节、活节、开裂、腐朽、菌变、曲翘等缺陷。

(3)木地板表面的粘接应严密合缝、平整。

2、地毯:

地毯的品种、规格、色泽、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衬垫和收口,交接材料必须符合现行有关标准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3、地面砖及石材:

(1)釉面砖、无釉面砖均应为优等品,表面应光洁,质地坚固,尺寸、色泽一致,不得有暗痕和裂纹,其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吸水率不得大于3%。

(2)所有地面砖、石材板按设计局部分块,均须以专业机械切割,须平整、无崩口。

(3)地面拼装材料填料颜色:

原则为浅色的用白水泥填缝,深色的用相近色或黑水泥填充,特殊要求以设计师提供色板为准。

规则板岩部分采用密缝,乱拼的采用勾缝处理。

(4)所有地砖、石材板按设计局部分块,均须以专业机械切割,须平整、无崩口。

3.6.洁具

1、陶瓷便器的外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标(GB/6952-1999)瓷质应平滑,细腻且有光泽;便器冲洗量符合节水要求,选择一次冲洗量小于6升节水型便器。

2、水嘴等五金件外表面应光滑、无毛刺、无锈蚀、无裂纹、无电镀缺陷。

3、便器安装后完好无损,进水管连接规范,脚阀开关自如。

便器底部不得用水泥沙浆固定,应用膨胀螺栓与地面固定安装,用油石灰或硅酮胶密封。

3.7.   管线

1、电线套管应采用阻燃塑料管或热镀锌钢管,导线采用铜线。

2、穿管敷设时,管线不得有接头和扭节。

电话线、闭路电视线、通信线等不得安装在同一管线中。

3、插座、开关应安装牢固,四周无缝隙。

插座、开关离地面应不低于200mm。

照明灯开关距地高度宜为1.3m。

开关不宜装在门后。

插座、开关位置高低应保持在同一水平线,目测无明显偏差;面板应无污迹。

1.5m以下安装的插座应采用防触电保护措施的插座。

4、吊平顶内的电器配管,应按明配管的要求,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架或龙骨上。

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

使用软管接到灯位时其长度不宜超过1m。

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于接线盒,灯具连接应牢固。

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

各种强弱电的导线均不得在吊平顶内出现裸露。

5、面向电源插座的相线和零线为右相左零,有接地孔的插座,其地线插孔应为上方位置,接地应可靠,开关插座应安装牢固。

4.项目管理要求

1、施工单位理解,交叉施工对本招标工程施工区域、施工顺序、施工相关节点的影响。

并承诺,在投标阶段已经充分考虑施工区域的调整、交叉施工对工期影响的风险并已经采取积极措施,保证按招标/合同约定工期、质量要求移交交付物。

2、施工单位须与本项目其他施工单位协调,使有关的安装能配合工程进度。

因缺少沟通协调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如延误工期等,将由本施工单位负责。

3、本招标工程工期为合格工程完成日期,已含检测/不合格处理/验收等时间;已含节假日、阴雨天、前期准备时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4、招标方可能根据现场工程进展实际状况,对施工工期、承包范围做调整。

投标方须无条件配合、执行,并按照有关约定按期、保质的完成施工任务。

5、开工后要求施工单位应在发出中标通知/进场2天内上报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人、机、料等)、分项技术方案和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不按时报该计划,施工单位应支付甲方违约金2000元;

6、施工单位施工期间需要上报每周计划,不按时报该计划,施工单位应支付甲方违约金500元,周计划是监理和招标单位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的重要考核目标,若施工单位不能完成周计划的90%(含),将给予1000~3000元(人民币)的阶段违约处罚,如若总的工期没有拖延,则撤销阶段违约处罚,如若总的工期拖延,则按照拖延天数还要追加违约处罚。

7、招标方要求的总进度计划并不完全保证施工单位能按所定的进度计划连续不断的施工,假若因实际施工情况而需要对有关进度计划作出修改时,施工单位须予以配合及不能为此而作出任何的索偿。

8、施工单位应在任何阶段与其他承包单位紧密配合。

同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按实际情况及考虑其他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的施工计划不断修订其工作进度计划以配合。

9、需要进行检测或验收的工程,必须在专业和法定检测基础上达到设计要求和相应的国家规范要求,并应保证在检测和申请政府部门进行验收时,做到一次性验收成功。

10、施工单位若对招标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材料样板、施工要求等任何要求存在意见,必须与招标方进行沟通并获书面认可后,方可修改要求进行实施。

否则,无论是否影响工程质量,均视为质量问题。

11、施工单位有义务复核和发现与相关配合专业的问题,并及早提交招标方工程师代表或现场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有义务提前向招标方工程师代表提交需要相关专业配合完成的任务及时间要求,该任务要求必须是合理的时间内能完成的任务。

12、施工单位若在施工期间出现质量问题,而又不能及时整改,必须承担每处人民币500~5000元的违约处罚。

13、场地移交:

具备进场条件后,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给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组织移交,确定无误后双方签订书面移交手续。

移交后,移交范围中包含的各项内容管理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

14、审图意见:

施工单位在进场后2天内,必须对招标方提供正式图纸进行详细审查,并提交书面的审图意见。

审图意见经招标方书面回复后,将作为图纸的修改意见或补充要求。

15、成品保护:

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工程的成品保护及巡查看管直至通过模拟验收并移交物业,施工过程中如有损坏,施工单位负责恢复维护。

如存在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工程,施工单位必须负责完成最终的收口和装饰面施工。

16、材料样板:

施工单位所使用任何材料,必须提前提供实物样板,并取得招标方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

17、投标单位必须充分考虑到如下雨、其他专业工序交叉作业、夜间施工噪音控制等全部因素对工期的影响。

除非甲方要求,施工单位不得因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任何因素而要求工期顺延,不得因上述因素要求额外签证。

18、施工单位应在进场2天内报送详细的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批。

19、各施工单位投标工程量或项目与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增减时,应在报价补充表中单列明细注明清楚。

20、施工单位须与总包及其它专业施工单位密切配合,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且服从监理或甲方的统一协调

21、为避免与其他专业施工时发生不协调或为使获得更佳的工程施工,本施工单位须按照甲方工程师代表或甲方委托之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对有关安排做适当的调整而不能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22、各施工单位必须到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场的施工条件。

23、如果施工方在规定确认时间外,以找不到材料为由,要求更换材料和施工工艺,如果严重影响整体工程,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并相应给予惩罚。

24、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工程转包他人,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和全部损失由中标人无条件承担。

25、施工单位必须自行审查是否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一旦投标,招标方即认为投标方已经自行审查通过并保证该资质是充分的,因资质问题引起的全部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26、施工单位须与本项目其他施工单位协调和合作。

须提供所需的有关材料、设备和人员以确保分工交界点上能与其他施工单位满意地配合,并确保其负责的工作是按正确的程序施工。

在施工进行中各个阶段,施工单位须与其他有关施工单位讨论,协调和落实各分工交界点。

27、施工单位必须充分考虑到如连续下雨、其他专业工序交叉作业等全部因素对工期的影响,采取雨季施工措施和夜间抢工措施,该项费用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除非甲方要求,施工单位不得因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任何因素而要求工期顺延,不得因上述因素要求额外签证。

28、施工单位必须遵守现行有关安全防护规程和业主要求,并承担责任,由此所带来的影响由投标单位投标时自行全面评估、综合考虑、风险包干,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相关费用。

29、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其施工的范围内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保护全部负责,施工单位负责承担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成品产生破坏、污染所引起的返工维修、更换等所有费用。

30、施工单位须无条件配合发包方精装修工程的提前施工,且有必要须配合抢工。

31、施工期间承包方应执行深圳市政府相关要求。

若不能执行,引起一切罚款、投诉(含有可能对周边民房影响的投诉)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若不能及时解决,由此对招标单位造成工期影响、社会负面影响的,招标单位还将保留对施工单位索赔的权力。

32、施工期间招标单位应给予承包单位的密切配合,施工单位应同样对招标单位的合理要求给予积极的配合。

33、施工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向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报送进度计划,按照总包单位的统一要求和安排组织施工。

34、要求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统一服装,佩带统一安全帽,否则,招标单位和总包单位有权禁止施工单位人员进入工地,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人次。

招标单位有权为施工单位统一购买衣帽,所需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35、本要求未提及到内容,按有关国家规范、标准以及设计图纸执行。

36、进度款支付:

进度款支付时,甲方监理将综合根据进度质量与成品保护等因素予以审批。

37、人员住宿与办公:

由施工单位在场外自行解决,工地不允许住人。

38、材料堆场与仓库:

由施工单位根据场地情况布置堆场或与总包协商解决。

39、工牌:

施工单位所有工人须佩带有单位及姓名的工牌方允许进入施工工地现场。

40、政府相关要求:

施工单位应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相关规定,若引起罚款、投诉均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如对招标方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招标方有权进行索赔。

41、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理(3天一小清、7天一大清理),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

否则招标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进行清理,费用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有权进行人民币500~5000元的相应处罚。

场地移交后,施工区域的垃圾管理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

5.工程保修

1、本分包工程的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为期两年。

2、工程保修期若发现质量问题,经修缮后仍存在质量问题,该项保修期应予顺延。

3、工程移交后,甲方、物业公司及承包方共同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三方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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