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靶动物耐受性评价试验农业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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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靶动物耐受性评价试验农业部

附件3: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靶动物

耐受性评价试验指南(试行)

1适用范围

1.1本指南规定了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靶动物耐受性评价试验的基本原则、试验方案、试验方法和试验报告等要求。

1.2本指南适用于为新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进口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申报以及已经批准使用的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再评价而进行的水产靶动物耐受性评价试验。

1.3水产饲料产品的靶动物耐受性评价试验可参照本指南的要求进行。

2基本原则

2.1靶动物耐受性评价试验的目的是为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以下简称为“受试物”)对靶动物的短期毒性提供有限评价;当受试物使用剂量超出推荐用量时,也可用来确立受试物的安全范围。

2.2应根据中国的水产养殖业生产实际开展靶动物耐受性评价试验,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

2.3靶动物耐受性评价试验应对受试物所适用的靶动物分别进行评价,本指南4.3以及其他另有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2.4靶动物耐受性评价试验应由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试验技能的专业人员在适宜的试验场所、使用适宜的设备设施、按照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并且由试验机构指定的负责人负责。

用于产品报批的,评价机构和人员的要求另行规定。

2.5试验动物应健康并且具有相似的遗传背景;饲养环境不应对试验结果造成影响;受试物和试验饲料不得受到污染。

2.6在符合靶动物耐受性评价试验相关要求的前提下,靶动物耐受性评价试验可与靶动物有效性评价试验合并进行。

2.7靶动物耐受性评价试验应充分考虑实验动物毒理学研究的结果。

3试验方案

试验开始前,应根据受试物和靶动物的特点,对试验进行系统设计,形成试验方案。

试验方案应包括试验目的、试验方法、仪器设备、详细的动物品种和类别、动物数量、饲养和饲喂条件、环境和水质条件等,并由试验负责人签字确认。

具体要求如下:

3.1试验动物:

品种或品系(通用名称后以斜体注明拉丁文双名)、年龄、体重、生理阶段和健康状况。

必要时注明体长和性别;

3.2试验条件:

明确动物来源、饲养条件、投喂方式;养殖设施的形状、规格、水体体积、光照条件、水质和水温;预饲期的条件要求;

3.3试验分组:

试验组和对照组数量、每组重复数和每个重复的动物数、统计方法;

3.4试验饲料:

描述饲料组成及主要原料来源、饲料的加工方法、相关的营养成分含量(实测值)和能量水平;注意根据受试物特点和使用方法配制饲料,使用的原料应符合我国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同一试验应保证所有原料来源和批次一致,各试验处理组试验因子以外的其他因素(如:

料型、粒度、加工工艺等)应一致;

3.5受试物的测定:

受试物的通用名称及有效成分、生产厂家、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成分含量的测试方法及测试结果、测试机构,受试物有效成分在试验饲料中的添加量和实测值(可能的情况下);

3.6观测项目和时间:

检测和观察项目名称、实施和持续的确切时间;

3.7疾病治疗和预防措施:

不应干扰受试物的作用并逐一记录;

3.8突发事件处理:

动物个体和各试验组发生的所有非预期的突发事件,都应记录其发生的时间和范围。

4试验方法

4.1受试物

4.1.1对于申请产品审定或登记的受试物,应与拟上市(或拟进口)的产品完全一致。

产品应由申报单位自行研制并在中试车间生产或生产线生产,同时提供产品质量标准和使用说明。

4.1.2试验机构应将受试物样品送国家或农业部认可的质检机构对其有效成分的含量进行实际测定。

4.2剂量与分组

4.2.1试验分组:

靶动物耐受性评价试验至少要包括三个组,即对照组、有效剂量组、多倍剂量组。

4.2.2试验剂量

对照组通常不应含有受试物,但是,对于某些动物机体的必需营养素(如氨基酸、维生素、微量元素等),可以添加,但添加量应维持在最低必需水平。

一般情况下,有效剂量组应该选用最高限量。

如果没有最高限量,应选用最高推荐剂量。

如果没有最高推荐量,应根据受试物的自身特性,选择最低推荐剂量的2~5倍作为有效剂量。

多倍剂量组一般选用上述有效剂量的10倍。

如果受试物的耐受剂量低于有效剂量的10倍,耐受性评价试验应能通过尸检、组织病理学以及其他适宜的试验方法提出反映受试物毒性的特异性指标,并计算出受试物的安全系数。

4.2.3试验重复数:

各试验组和对照组的试验重复数(或动物数)必须满足附录A的要求。

4.3试验期

靶动物耐受性评价试验需要的最短试验期取决于适用动物的种类和生长阶段,具体要求见附录A。

4.4观察与检测

4.4.1临床观察

试验期内应每天观察并记录试验动物临床表现、摄食情况、生长情况以及相关动物产品的产量和特性,也应详细观察和记录正常和不良反应。

对试验中出现的不明原因的死亡应进行尸检,如果可能,最好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4.4.2血液学检测

试验开始和试验结束(必要时增加试验中期),各组试验动物空腹24小时后进行取样。

每组随机抽检一定数量的动物,性别比例适当(适用时),分别采集血样进行血液常规生化指标及其他与受试物相关的各种生理参数的检测。

每个处理的采血时间在2个小时内完成,并准确记录采血时间。

血液常规生化指标主要指谷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LP)、总蛋白(TPRO)、白蛋白(ALB)、尿素氮(UN)、肌酐(CRE)、血糖(GLU)、总胆红素(TBILI)等指标,以及相应的免疫和抗氧化指标。

4.4.3组织病理学检查

4.4.3.1尸体解剖学检查:

试验结束时,各组屠宰一定数量的试验动物(如有必要,则性别比例适当),进行系统尸体解剖学检查,为进一步的组织学检查提供依据。

4.4.3.2脏器系数测定:

试验结束时,各组随机屠宰一定数量动物(如有必要,性别比例适当),剖检取内脏团、肝(胰)脏、脾等脏器称重,并计算各器官与体重的比值。

4.4.3.3组织病理学检查:

试验结束时,对多倍剂量组及尸检异常动物的主要器官进行系统的组织病理学检查,必须详细检查的器官和组织包括:

肝(胰)脏和肠道组织,同时根据受试物的特点,对其主要代谢靶器官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对于以肾脏为代谢靶器官的试验,要谨慎选择可取到完整肾脏的品种。

4.4.4其他特异性观测指标

根据受试物的作用特点和用途,增加相应的特异性观测指标和敏感性功能指标。

4.5数据记录

4.5.1在试验实施过程中,试验方案所涉及的内容均应逐一记录。

数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清晰,并妥善保管。

4.5.2数据的有效位数以所用仪器的精度为准,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推荐使用的单位。

4.6统计分析

4.6.1以重复为单位,根据不同的试验设计采用相应的统计分析方法进行数据分析。

4.6.2统计显著性差异水平至少应达到P<0.05。

5试验报告

5.1试验报告应提供试验获取的所有数据,包括所有试验动物和试验重复。

未纳入统计分析的数据或由于数据缺乏、数据丢失而无法评价的情况也应报告,并说明在各组别中的分布情况。

5.2每个靶动物耐受性评价试验必须单独形成最终报告。

每个试验最终报告中应包含试验概述(见附录B)和报告正文。

5.3试验报告正文至少应包括:

A、试验名称;

B、摘要;

C、试验目的;

D、受试物;

E、试验时间和地点;

F、试验材料和方法;

G、结果与讨论;

H、结论;

I、原始数据及相关的图表和照片(电子版);未纳入统计分析的数据或由于数据缺乏、数据丢失而无法评价的情况应具体说明;

J、参考文献;

K、试验机构和操作人员,包括试验机构的名称,试验操作人员、试验负责人和报告签发人的签名,报告签发时间,加盖签发机构的单位公章或专门的分析测试章;外检数据应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4应对试验报告每页进行编码,格式为“第页,共页”,并加盖骑缝章,确保报告的完整性。

6资料存档

最终报告、原始记录、图表和照片、试验方案、受试物样品及其检测报告等原始资料应存档备查,保存时间一般不得少于5年,作为产品申报的,保存时间至少为10年。

附录A:

水产靶动物种类、试验期和动物数量*

大类

亚类

试验阶段

最短试验期*

最少试验重复和动物数量

起始体重

结束体重

鱼类

淡水鱼类(代表物种:

鲤、鲫、草鱼、青鱼、团头鲂、罗非鱼、斑点叉尾鮰、虹鳟、鲟、鳗鲡、大口黑鲈)

1~50g

10周

每个处理6个有效重复,每个重复30尾

海水鱼类(代表物种:

鲈、鲷、大黄鱼、大菱鲆)

1~50g

10周

每个处理6个有效重复,每个重复30尾

甲壳类

虾、蟹

虾:

0.1~1.0g

8周

每个处理6个有效重复,每个重复50尾

蟹:

1~5g

10周

每个处理6个有效重复,每个重复10只

爬行类

中华鳖

5~10g

10周

每个处理6个有效重复,每个重复10只

两栖类

牛蛙

5~10g

10周

每个处理6个有效重复,每个重复10只

水产养殖动物亲本

繁殖前期

繁殖期

12周

每个处理15个有效重复,每个重复1尾(只)

*注:

以“亚类”中的任意代表物种进行的试验,其结果可以推广至该亚类,但是不能推广至“大类”。

附录B:

试验概述表

试验编号:

第1页,共   页

受试

受试物通用名称: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标示值:

有效成分实测值:

产品类别:

外观性状:

生产单位:

生产日期及批号:

样品数量及包装规格:

保质期:

收(抽)样日期:

送(抽)样人:

抽样地点:

(适用时)

抽样基数:

(适用时)

试验

动物

试验动物品种:

拉丁名:

性别:

生理阶段:

起始日龄:

起始体重(体长):

健康状况:

 

光照条件:

水质(包括温度、盐度、溶氧、氨氮、亚硝酸盐、pH):

养殖设施

投喂方式

时间

场所

试验起始时间:

试验持续时间:

试验场所:

设计

分组

分组设计方法:

试验组数量(含对照组):

每组重复数:

每个重复动物数:

试验动物总数:

受试物添加途径:

饲料中有效成分添加量

饲料中有效成分含量

试验组1

试验组2

试验组3

……

对照物质名称:

(适用时)

对照物质在饲料中添加量

对照物质在饲料中含量

试验

饲料

饲料组成(营养素和能值)

计算值

实测值

成分1

成分2

成分3

……

饲料形态

粉料□      颗粒□       膨化□      活饵料□其他

检测项目和

实施时间

治疗和预防措施(原因、时间、种类、持续时间等)

数据统计

分析方法

突发事件的处理、不良后果发生的时间及发生范围:

结论

原始记

录保管

 

备注

 

 

试验人员:

 

项目负责人:

 

报告签发人及签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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