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国税工作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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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国税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国税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国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国税”的主题,按照“深化、完善、转型、提高”的要求,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现代纳税服务、专业化税源管理、岗位风险控制和执行力建设“四项重点”工作为主抓手,积极探索完善税收征管、内控预防、纳税服务、国税文化、人力资源和内部行政管理“六个体系”,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加快税收工作转型发展,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济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1年主要工作目标是“五个转型、五个提高”:
加快向聚财和调控并重的税务机关转型,提高履行税收职能、服务发展大局的水平;加快向全员化、全程化的纳税服务转型,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纳税遵从度;加快向专业化、信息化的税收征管转型,提高税收征管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加快向制度控权、综合预防的风险管理转型,提高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水平;加快向执行有力、持续改进的税务机关转型,提高干部素质和行政效能。
一、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一)强化税收收入预测质量。
加强定期考核通报,提高税收分析水平和税收预测的准确性,关键是抓好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分析、预测等管理工作,建立常态化的分析预测机制。
加强收入规划部门与大企业、税源和税种管理等部门的统筹协作,将更多的较大规模的企业纳入经济税收信息采集范围;实施重点税源企业监控机制,统一格式、统一数据指标、统一报送方式;初步建立规范的重点企业税源基本数据库,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税收实现规模情况进行及时收集;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经营变化的动态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及时掌握经济税源变动情况、预测税收收入发展趋势。
(二)拓展税收分析方法和领域。
加大动态数据与静态数据的结合使用、关联性分析,坚持从经济看税源,从纳税人的发展看税源走势;加大数理统计分析方法的应用,提高分析预测能力;推动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的相关性分析,拓展分析视野和分析角度,探索建立税收分析预测模型,增强分析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加强收入部门与其他经济管理职能部门之间、与系统内部职能部门、与各基层局之间的密切联系和信息沟通,提高税收分析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三)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牢固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强化督导考核,落实收入责任制,保持全市“一盘棋”格局。
要切实加强税源监控,发挥专业化税源管理模式的优势,强化分税种、分行业、分规模相结合的税源管理方法,统筹不同专业岗位的税源监控信息,完善税源监控体系,增强税源管理合力,确保各项税收及时入库。
进一步加强稽查、预警分析、纳税评估等工作,防范税收流失,发挥好促进征管、增加税收的作用。
强化税库银联网应用和收入质量监控,提高税收会计核算水平,发挥税收会计监督职能,依法抓好各级次收入征管,确保税款应收尽收。
(四)坚持落实各项税收政策。
认真及时兑现各项税收政策,确保收入质量。
充分发挥税收杠杆对经济的调控、引导作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夯实税收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的税源基础。
开展常态化的减免税统计调查,建立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评估工作机制。
加强税收政策实施与经济协调发展分析研究,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献计献策,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服务。
健全税收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违规组织收入行为,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进一步提升服务型国税机关建设水平
(五)持续强化全员服务理念。
必须把意识培养作为基础,牢固树立执法与服务并重的管理理念。
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纳税服务作为核心业务之一,持之以恒抓紧抓细。
要通过倡导服务口号,开展演讲比赛、岗位技能比武等形式,持续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围绕“3A”服务品牌,深入开展“一局一品”活动,将纳税服务理念寓于品牌建设之中,尽快转化为全体干部纳税服务的自觉行动。
(六)加快推进纳税服务标准化。
按照分步推行,但要加快进度的要求,从更加完善的制度层面规范纳税服务,争取将各层级应承担的各项服务业务,全部纳入标准化体系。
首先,继续强化督导检查和评比验收,大力建设推广办税厅示范点,尽快实现全市办税厅基础建设标准化。
其次,规范与纳税人直接接触的各类岗位的服务职责和工作标准,尽快细化制定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涉税调查、综合税政、税务稽查等关键岗位的服务规范,扎实推进一线服务工作标准化、精细化。
再次,逐步针对所有税收业务岗位和机关层面,健全服务职责、标准和工作协调、绩效评价等体系。
(七)深入开展减负增效工作。
一是建立办税流程分析监控机制。
要以纳税人为导向,加强服务与管理的统筹协调,全面梳理分析和精简优化税收业务流程,进一步压缩审批环节和时限。
要进一步提高前台受理、后台限时流转的效率,借助信息化手段,探索推广前台即时办理、不再后台周转的业务流程。
要在法律框架,探索下放审批权限和前移审批事项;对不能下放和前移的,要合并办理业务流程中涉及的调查、检查事项,切实减轻一线管理人员操作和纳税人办税的负担。
二是规范和精简报表资料。
除发票工本费外,纳税人办税所需的表证单书一律免费提供。
应用“一体化平台”电子档案系统和CA认证,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探索推行无纸化审批。
三是强化效能监督机制。
健全内部考核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考评机制,建立纳税人诉求分析响应制度和征纳沟通机制,充分利用窗口、12366热线、第三方调查等渠道,坚持开展纳税服务需求分析;规范投诉处理程序,把投诉举报作为分析纳税人需求、改进纳税服务的重要渠道,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持续降低投诉率。
(八)提高服务资源整合利用水平。
一是优化完善“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加强业务功能需求与开发技术配套,强化运行维护工作,切实提高平台使用效果和效率。
针对税收业务岗位对平台的应用,整合统一各类流动性服务平台,提高纳税服务效率。
二是规范统一纳税咨询服务。
整合12366热线、网站、短信、办税窗口、税收管理员等咨询渠道,推行全国统一的12366热线系统,建设基层远程坐席;完善12366知识库,健全维护机制,统一规范全市范围的纳税咨询内容和形式。
制定分类咨询辅导管理办法,及时响应纳税人诉求,实现个性化税法宣传服务和专业化分类咨询辅导服务。
三是推进社会化纳税服务。
积极拓展与政府相关部门、社区组织、行业协会沟通,健全联席会议、信息互换等协作机制,推进外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加强信用信息分析和动态管理,区分级别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推进信用等级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信用等级信息的部门共享,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三、着力提高专业化税收征管水平
(九)进一步强化专业化税源管理效能。
进一步优化完善各级、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职能分配、业务流程和资源配置,切实构建起新模式下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增强专业化管理合力。
一是强化协调整合机制。
市、区(县)两级要进一步理顺各税种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业务统筹和协作机制,加强协同管理力度,做好各个税种的政策管理、分析评估、调查检查、税源监控等工作。
切实加强税源管理、调查、评估岗(科)之间的信息共享、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机制。
进一步优化和明晰职责分工,坚决防止分工后出现淡化责任、推诿扯皮、多头下户、增加纳税人负担。
要充分运用一体化平台,通过各个岗位对各自工作和涉税信息的实时记录和信息共享,将各个岗位融成一个有机整体,形成管理合力。
二是推进专业化税源管理标准体系建设。
梳理规范各岗位的管理职责、内容和标准,健全专业化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建立覆盖税源管理全过程的考核指标体系。
研究编制济南市国家税务局中短期税收征管工作规划,进一步统筹我市专业化税源管理的目标、任务和步骤。
(十)实行专业化集约化税收分析。
切实发挥信息管税在专业化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市县两级国税机关要整合各自的税收分析职能、人员和资源,建立集中的“信息数据处理分析中心”,实行专业化、集约化税收分析。
一是集中加工信息数据。
把专业化管理模式下散落在各个层面和环节的信息进行汇总共享,实行后台集中加工、统一发布,把专业化集中分析与各岗位分散使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信息数据对一线管理人员的指导支撑作用。
二是集中发起工作任务。
根据集中分析发现的问题和疑点,有针对性地统筹发起各项风险防控和纳税评估任务,改变过去分散组织实施的工作模式。
三是集中检测管理质量。
对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的信息数据,定期化、常态化进行跟踪监测分析,及时发现漏洞和不足,有针对性地督促整改。
为实现上述三项目标,要全面建立配套的团队、技术和机制:
建立跨职能、跨部门的税收分析项目管理团队,建立税收分税种、分行业的分析模板、指标体系和数据仓库,开发税收分析应用工具,建立税收分析的发布和反馈机制。
要充分完善一体化平台的业务需求,从流程设计、数据采集利用等各方面,把平台作为工具,优化增强信息管税功能。
(十一)积极推进税收风险管理。
充分发挥风险管理在现代税收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把风险管理的方式方法贯穿到信息集中分析运用、纳税评估、涉税调查、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
建立税收风险应对机制,制定《税收风险管理办法》,明确税收风险的识别、评估、定级办法,以及依据风险等级采取的管理方式、方法和内容。
制定覆盖全市重点行业的税收管理指引和税源监控模板,明确税收管理员的控管职责,统一和规范行业税收管理标准和内容。
建立税收管理员以管事为主、管户为辅的管理模式,推行落实行业(片区)事项管理制度、事项派遣制度、存续期巡查制度。
(十二)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征管流程机制。
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实行重点攻关,由纳税服务部门牵头,征管科技、督察内审、信息中心及各业务部门集中参与,统一推进,进一步精简优化征管业务流程。
按照合法合规、务实简约、权责明晰的原则,以精简和理顺规范统一的业务流程为基础,进一步理顺征纳之间、一线人员与管理层之间的法律责任,既要大幅度提高专业化管理运行效率,更要减少不必要的责任负担和执法风险。
同时,切实完善后续管理措施,防止事项前移后出现管理缺位和漏洞。
四、加强各税种和重点领域税收管理
(十三)加强货物和劳务税管理。
突出抓好一般纳税人各环节管理。
深化增值税专业化管理,调研分析增值税转型政策执行和管理情况,加强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
加强增值税汇总纳税审批管理。
全面提升金税工程运行质量和效率,重点抓好报税率、采集率和协查率,抓好其他抵扣凭证的稽核比对。
强化专用发票许可审批等关键环节管理,充分利用“一体化平台”,制定和规范各项具体工作操作业务流程、操作指南和基础资料,强化模板化控制和过程监控,防范虚开虚抵风险。
结合岗位风险布控工作,最大限度的规范、简化专用发票许可审批手续。
积极做好产品评估模版的数据采集、测算和推广实施工作,加强行业性纳税评估。
深化成品油消费税和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管理,完善白酒消费税管理措施,提高消费税管理水平。
全面推进车购税管理服务。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公安车管等部门的信息协作机制,创新申报和预约服务方式,努力实现车购税零投诉目标。
加强车购税执法监督,防范执法风险,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车购税征管队伍。
(十四)加强所得税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所得税各项政策,加强所得税税基管理,推进所得税分类管理,加强申报监控和评估分析工作,提高所得税申报和汇缴质量。
结合行业或企业特点,实施分类辅导,坚持政策跟踪问效,抓好优惠政策管理,重点加强对所得税优惠项目审批、备案及后续的管理。
进一步深化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探索所得税行业管理办法,完善重点税源省、市、县三级监控体系;加强分事项管理,规范跨地区汇总纳税管理;全面加强对汇算清缴、重组改制、并购清算等事项的跟踪监控。
深化分析评估,抓好所得税收入分析,按季分单位、分行业分析申报率、入库率、核定征收率、税负率等指标。
深化和完善网上申报系统,提高企业申报的效率和质量。
加强预缴申报管理。
确保达到或超过总局年度预缴比例不低于70%的目标。
完善所得税管理运转、质效评价考核等工作体系,全面、准确、动态地评价所得税管理质量和效率。
针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风险布控和巡查,规范执法程序,降低所得税执法风险。
(十五)加强出口退税管理。
加强内外协作和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出口退税内控外防机制,注重风险管理,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管理水平。
做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既要为企业出口退税提供便利,又要防范新的结算方式带来骗税风险。
建立与商务、海关、外管等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机制,继续加大对关注企业、关注商品的审核力度,巩固和提升审核质量。
深化税收分析预警和评估系统的完善和应用,加大对各基层局的预警评估工作指导力度,加强对基层局出口退税管理的监控,防范退税岗位风险。
深化“一体化平台”应用,强化重点工作管理。
加大对基层局的日常考核力度,促进提升出口退税管理质量和效率。
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业务培训,提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岗位技能。
(十六)加强国际税收管理。
建立健全跨境税源管理机制,坚持防查并举,构建管理、服务、调查三位一体的反避税防控体系。
强化特别纳税调整、开展单边和双边预约定价等措施,加大反避税调查和联查力度,切实防范和查处各种避税行为。
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税收协定管理,提高非居民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
严格规范执行税收协定,深化税收情报应用,完善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机制。
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服务与管理,既要做好政策辅导、跨国税收争议解决和居民身份证明开具等服务工作,又要按照居民税收管辖权原则,防范“走出去”企业逃避税收监管。
组织开展对中外合作办学涉税问题的调研,实现对中外合作办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
对非居民企业进行低价格、零价格、无偿转让其境内股权行为要重点立案调查,并适时启动情报交换和特别纳税调整程序。
(十七)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
进一步明确各层级的职责分工,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的各项工作机制。
落实总局《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等工作要求,引导和帮助定点联系企业识别、评估和防控税收风险。
充分发挥受理和协调大企业涉税诉求的窗口作用,建立健全大企业涉税工作协调和诉求回应机制,及时反馈大企业的各项涉税诉求。
在强化纳税服务的基础上,搭建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采集平台,建立大企业数据信息分析处理机制,增强税源监控的实效性。
组织开展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对部分定点联系企业进行纳税评估。
完善定点联系企业的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建立起定点联系企业基本信息资料库。
(十八)加强个体集贸税收管理。
认真总结推广个体集贸税收社会化协作管理,进一步降低监控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开展个体税收管理调研,制定专业化模式下个体集贸税收管理方法和措施。
有针对性地提高个体定额管理系统应用水平。
(十九)加强注税行业监管。
继续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监管体制,规范行业秩序;加强国地税合作,打破国地税执业管理界限;明确部分涉税鉴证业务和涉税服务业务范围,建立有关涉税鉴证业务模板;明确各级税务机关监管职责,加快注税行业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进我市注税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持续推进岗位风险控制和依法治税
(二十)加大各项防控措施的应用和落实力度。
一是全面推行和完善信息化防控。
全面推广应用一体化平台的各项风险防控功能,加强全员操作培训和督导,在应用中进一步完善软件功能,实现岗位风险控制工作与业务流、信息流的紧密融合。
二是进一步加大风险布控巡查力度。
建立布控巡查分析报告制度,对高风险点及时布控,并通过跟踪巡查,检验和改进布控效果,形成动态循环、持续改进的防控机制,促进干部养成良好的风险管理习惯和文化素养。
三是积极化解制度设计层面的风险。
结合深化专业化税源管理,精简优化管理流程和环节,修订完善现有防控制度措施,并将防控措施从高风险岗位向中风险岗位全面延伸。
(二十一)建立对岗位风险控制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
制定《岗位风险控制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类风险防控的责任主体和考评要求,对岗位风险控制工作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定量化的考核和问责,促进防控效果提高。
适时对整个防控机制建设、防控制度建立情况以及现有工作流程、制度规定进行综合评价,进一步梳理防控规律,优化控制方法,改进工作流程,提高防控质量和效率。
(二十二)加强对行政管理风险的控制。
探索在一体化平台中,把干部任用、资金分配、项目决定、资产处置,以及许可权、审批权等权力比较集中的重点行政部位和关键环节纳入防控范围,对行政管理权进行信息化防控。
加强督察内审对内部行政风险控制的监督考评,将内部审计工作同岗位风险控制工作有机结合,开展对4个基层局财务收支、专项经费、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等方面进行内部审计。
积极配合审计署、财监办对我市的外部审计工作。
(二十三)加强财务管理风险控制。
规范基层单位财务核算,开展有关经费支出水平和支出质量的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作用。
加强政府采购管理,通过调研、日常检查等形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积极实施协议供货二次竞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准确。
严格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做好全系统17个基建项目的监管工作;加大向基层的倾向力度,改善基层分局硬件环境建设。
实施预算执行月报制度,按照总局及省局要求实行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挂钩的制度,定期考核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确保各项经费专款专用,支出进度尽量与时间进度同步。
加强财务人员基础理论知识、现行会计核算及工作操作流程等培训。
稳步推进规范津补贴、公务卡等财务改革。
(二十四)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改进税收规范性文件发布办法,加强把关审核和监督管理。
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利用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全市税收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按季编制税收执法通报,加大对系统申辩调整前的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全市执法正确率。
适时组织开展对各基层局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在检查工作方式上,要与岗位风险控制巡查制度相结合,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执法检查督察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健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完善重案执行情况反馈和督导机制。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制度办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转移到基层,把纳税人普遍关心和涉及自身权益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统一、规范政务公开的发布途径和形式,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
开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执行情况调研,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外部门涉税信息调查取证工作。
(二十五)强化税务稽查职能。
探索建立稽查局和基层管理局之间的工作联系、信息交换或共享制度机制。
改进专项检查的组织方式,提高稽查质量和效率。
加强与公、检、法等机关的协调与配合,全面促进信息互通、执法联动的运行机制。
加大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专项检查力度,持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大案要案,集中各种资源展开深层次、剖析式检查,切实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
切实加强查管互动,发挥以查促管和管查结合的整体合力;加大稽查宣传和案件曝光力度,保持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增强打击的声势和震慑力。
着力加强稽查干部队伍建设,开展电子查账试点,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制度。
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裁量权,统一处罚标准,推行“阳光稽查”,创建稽查流动服务品牌。
(二十六)深入开展税法宣传。
加强纳税服务、办公室、税政、税源管理、稽查等各职能部门税收宣传的统筹联动,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方法,增强税法宣传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加强对税收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宣传,大力宣传税收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职能作用。
精心抓好税收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进一步扩大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以税法阐释、政策解读、办税程序等内容为重点,做好日常宣传工作。
六、切实增强信息化建设支撑作用
(二十七)做好金税工程三期实施的技术支持工作。
围绕金税三期整体建设要求,按照总局、省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细化的技术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把各项技术准备工作落到实处,为实现信息管税打造坚实的技术支持体系。
(二十八)建设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平台。
完善和优化“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功能,针对技术平台的工作流整合,以及整体方案和系统权限设计的安全性,坚持做好平台系统业务、技术架构、数据库性能等各项优化工作。
推广应用流动服务平台,实现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行政办公平台和公文等应用系统的远程移动处理功能。
建设行政办公平台,对内网网站进行全新改版,提高信息资源服务水平。
创新完善技术运维体系,大力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加强对网络、设备及应用系统的监控,实现信息化管理与业务服务的融合,提高税务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十九)建设综合数据应用平台。
按照专业管理的要求,加强信息技术与税收业务的统筹协作和服务保障,强化信息管税的支撑作用。
加强市县两级联动的基础数据质量管理,在数据录入环节、纳税人涉税数据导入环节、部门间信息交换环节,设置相应的逻辑规则,确保数据录入的准确性。
完善数据质量监控体系,健全数据质量考核制度。
完善指标体系,规范数据抽取和定量处理,强化数据关联挖掘和分析利用,围绕税收管理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数据增值应用,促进提高专业化征管质量和效率。
七、全面改进强化执行力建设
(三十)强化干部综合考评机制。
一是明确和强化责任主体。
根据专业化机构和岗位设置,进一步划分明确各项业务对应征纳双方的责任。
同时,制定完善全系统各个层级的《岗位职责说明书》,全面推行岗位职责管理,明确和固化各岗位工作责任,夯实执行力考评基础。
二是改进对领导干部的考评工作。
坚持“抓班子带中层、抓领导带队伍”的管理思路,进一步优化基层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办法,明确完善重点工作考评内容和标准,纳入一体化平台管理;制定《中层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全面实施市局机关和基层中层干部综合考评。
探索实行定期讲评制度,规范考评结果公布和使用形式,促进考评工作公开、公正、有效。
三是完善公务员考核工作。
严格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优化完善工作流程,将干部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紧密结合起来,探索推行日常积分制管理。
今年,要根据专业化管理要求,对涉税调查、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纳税服务、税务稽查等不同的专业化岗位,建立健全相应的干部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
四是狠抓问责管理。
改进完善领导干部问责和全员行政告诫办法,坚决治理纪律松弛、作风散漫、政令不畅、协作不力、工作质量差等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十一)优化人力资源管理。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继续按照优化结构、提高能力的要求,多渠道选优配强基层领导班子。
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经验交流制度,坚持定期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原则上相同分工满5年的都要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机关与基层的双向交流轮岗,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
坚持开展巡视工作,将巡视成果充分运用到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等工作中。
二是坚持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继续坚持“两条腿”走路,完善民主推荐、测评形式和渠道,选拔不同年龄、不同层面干事创业的干部。
借鉴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法,结合国税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干部正常退出途径,形成各层级领导干部自然更替的良性循环机制。
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选拔指标体系,实现严格管理与科学使用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
三是加强选拔任用监督管理。
认真落实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办法,开展《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实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办法。
今年,市局和基层局党组对年度内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情况,都要在本级范围内进行专题报告;对党组的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的干部,要进行民主评议。
(三十二)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培养。
一是完善教育培训机制。
坚持分级分类培训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培训职责,研究制定系统教育培训考核办法,按照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培训干部的要求,健全目标明确、结构完善、方法灵活、实用实效的现代培训机制。
二是持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大规模培训干部。
把纳税服务、风险管理作为各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