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财政补贴政策及对我国农业发展启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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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农业财政补贴政策及对我国农业发展启示

美国农业财政补贴政策及对我国农业发展的启示-国际贸易

美国农业财政补贴政策及对我国农业发展的启示郭玮张海风苑连霞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所谓农业补贴,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农业的支持与保护政策体系,主要对农业生产、流通和贸易等进行的转移支付。

美国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和贸易大国,农产品种类丰富,品质上乘。

2013年美国农产品出口总额达创纪录的1409亿美元,约占全球1/6左右,这得益于美国能不断调整农业补贴政策,并以农业法案为基础,形成国内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支持体系,对农业发挥巨大支撑作用。

因此,研究美国先进做法,对于解决我国农业发展中的诸多问题,构建现代高效农业支持政策体系,无疑具积极的借鉴作用。

一、美国农业补贴政策的缘起及演进美国于1933年出台第一部农业调整法,其后大约每隔5年即进行修订调整,使之适应新的经济社会环境,至今共出台16部法案(见表1)。

依据法案出台背景及主要目标内容,可将美国农业补贴政策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33—1984年):

农业政策主旨以价格支持和供给管理为中心。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欧洲减少对美国农产品需求,经济危机使局面进一步恶化,美国农业收入锐减。

为稳定农产品价格和农民收入,美国1933年出台第一个《农业调整法》,限制农业生产,实施对农业的补贴,如让一部分农地休耕,屠宰多余的牲畜等,以减少农产品生产过剩,进而提高价格。

1985年前的12个农业法,基本上都围绕此目的。

第二阶段(1985—1995年):

农业政策导向开始向农业生产市场化方向调整。

20世纪80年代,随世界农产品市场竞争的加剧,美国农产品出口下降,政府库存增加。

从1985年《美国食品安全法》开始,政策重心旨在削减政府预算,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具体措施为:

降低价格支持标准、减少补贴面积、鼓励农场主根据市场扩大出口。

同一背景下,1990年《食品、农业、资源保护和贸易法》,又降低价格支持水平,放松生产控制,减少农业补贴,扩大产品出口,推动市场化。

第三阶段(1996—2013年):

农业政策的重心转向直接收入支持及农场安全网的构建。

以履行乌拉圭回合的协议为契机,1996年出台了《联邦农业完善与改革法案》,实施脱钩直接补贴,进一步减少政府的干预,以建立在历史记录基础上的直接支付,取代价格支持和供给管理计划,从价格支持转向收入保障。

2002年《农场安全和农村投资法案》,开始重视经营风险管理和灾害援助,建立反周期支付、作物平均收入选择计划和补充农业灾害援助等,构筑有效的农场安全网。

2008年《食品保护和能源法案》在完善农业安全网的基础上,更注重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和能源安全等。

美国的高额补贴政策,使本国农产品获得相应的价格空间和比较优势,在国际市场具垄断竞争地位。

为了控制国际粮价,美国耕地虽世界第一,具有规模经营的天然优势,却长期有1/3处于休耕状态,加之大型跨国集团企业,如四大粮商,与美国政府联盟,掌控了全球80%的粮食贸易,且在全球范围垂直整合农业产业链,打造一体化模式,形成了当今世界农产品市场和从土地到餐桌全方位的农业产业链垄断模式。

二、《2014年农业法案》调整要点和影响由于联合国和世贸组织对美国农业补贴的异议态度,认为违背公平贸易的基本原则,抑制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发展与产业升级,受到它国起诉。

同时基于美国国内财政赤字的压力,也迫使美国农业补贴政策朝WTO规则的方向调整。

美国2008年通过的农业法案,原于2012年9月到期。

新法案的起草,由于参众两院争议较大。

经二百余次修订,终于2014年2月达成一致。

由奥巴马总统签署了《2014年农业法案》(AgricultureActof2014),时效2014至2018财年。

法案旨在削减预算,使农业走向市场化;加大风险管理,注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包括农场主收入支持、农作物保险、生态保护、信用支持、贸易、研究、国际食品援助、农村发展及其它项目。

据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CBO)测算,落实该《法案》需要9560亿美元。

相较原农业补贴及支持政策(见表1),具体调整要点如下:

(一)取消直接支付补贴项目,代之农业收入风险保障计划(ARO)新法案作出的最大改革,是取消实施近18年的直接补贴(DP)、反周期支付(CCPS)、平均作物收入选择计划(ACRE)和补充收入支付等国内支持政策,每年节约50亿美元。

乳制品方面,取消了牛奶收入损失合约计划(MILC)、价格支持计划(DPPSP)和出口刺激计划。

另外,还削减了营养计划预算。

所谓农业收入风险保障计划(ARO),为不挂钩补贴类型,指农场主种植收入低于近5年平均水平89%时,将提供总额不超近5年平均水平10%的补贴,最高限额5万美元。

若农场的年收入超过75万美元,则不允许申请。

该计划覆盖品种,基本与原直接支付类似。

因受巴西WTO诉美国补贴案的限制,棉花未被纳入。

(二)倾向作物保险管理项目,支持力度加大近年频发的自然灾害,特别是2012年大旱,使美国意识到农业风险管理的重要。

法案新增70亿美元农作物保险,将覆盖范围从传统的粮食作物增扩到花生、棉花、水果和蔬菜等园艺或有机作物。

农户参加保险,可选择收入保障(ARC)或价格保障(PLC)方式。

同时提高保险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在个人农场实际损失或所在县内的历史产量两重标准之间,允许农户自由选择。

新增的项目主要包括:

一是设立反市场支付项目,当农作物的市场价低于参考价时,对农民的价格损失予以一定补偿。

二是新增棉花累计收入保险计划(STAX)和其它作物的补充保险选择(SCO),政府分别提供80%和70%的保费补贴。

三是乳制品方面,新增生产利润保险计划(DPMPP)和市场稳定计划(DMSP),保证牛奶的生产利润不低于4美元/英担(约合50.8kg),当利润连续两个月低于此标准时,按差额给予补贴;当牛奶供过于求时,鼓励缩减产量,保持供需平衡。

四是增加基于指数的天气保险计划,植物病虫害预防和核心特殊作物储备贷款项目等,来防范风险。

(三)整合自然资源保护计划,优化项目配置新法案将原23个生态保护项目整合为13个,一些较小的项目被取消或合并。

原较大的休耕计划(CRP)、环境质量刺激计划(EQIP)和环保管理计划(CSP)等,则仍保留。

另新建两个环保项目,即农业土地权属保护计划(ACEP)和区域合作保护计划(RCPP)。

前者是政府以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来保护耕地、草地和湿地资源;后者则为鼓励一定区域内的政府、印第安部落及专业合作社等组织,与农户一起改善土质、水质和野生动物栖息地。

(四)对新进入农民,增加贷款项目、保险和土地优惠新法案将提供850亿美元,对退休农民转让农场时进行补贴。

给新进入农民提供较大数额的农作物保险,创业期保费有10%的折扣。

保险经营机构在计算损失时,需考虑其原前的农业经验。

并设立新农民发展项目,提供培训教育和技术指导服务等。

新法案使农业部每年有额外4亿美元用于农业研究,如气候变化对农业和林业的影响。

对从事前沿生物燃料的相关企业,给予扶持。

(五)增加农产品贸易支出,扩大对外粮食援助计划。

该法案每年预算8000万美元,通过在当地购买粮食应对国际紧急事件,获援助人口将增加到400万。

美国《2014年农业法案》突出农业改革、食品和就业等问题,标志性改革是尝试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风险管理机制,对世界农业无疑将产生巨大影响:

一是可能导致全球范围的粮价上涨。

新法案取消直接补贴,将降低农场主积极性,供给下降,加之取消食品券项目,美国市场价格将上升,从而逐步带动国际农产品及粮价的上涨。

其二,可能改变世界诸国对农业的支持方式。

美国新法案改变对农业的补贴方式,由价格支持转向收入支持,注重农作物保险补贴、农业科研及综合开发等,因为更适应WTO规则,具更强的隐蔽性。

在新一轮WTO谈判中,美国可能以此为筹码,批评欧盟及发展中国家的农业补贴政策,并迫使其它国家转变农业扶持方式。

三、我国现行农业补贴政策及问题我国的农业财政补贴政策主要针对“三农”问题。

粮食直补从2002年开始探索,在一些省市进行试点;良种补贴起于2003年,先为小麦,后渐扩大范围;2004年又出台最低收购价格,并开始进行农机具购置补贴;2006年,由于化肥农药等农资成本上涨,国家开始实施农资综合直补。

总之,到2012年,我国四项补贴总额达到了1668亿元。

其中,粮食直补151亿元,占9.05%;良种补贴224亿元,占13.43%;农机具补贴215亿元,占12.89%;农资综合补贴1078亿元,占64.63%。

此外,2006年起中央对“持合法有效证件捕捞渔船和养殖船”设立渔业柴油补贴,2012年金额240亿元。

2007年开始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

随着《农业保险条例》的贯彻落实,中央与地方财政“联动补贴”,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制度初步形成。

品种有粮食、油料、棉花、糖料,能繁母猪、育肥猪和奶牛等15种,补贴力度不断加大。

2012年我国农作物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比例平均达80%,为世界之最。

我国现行的农业财政补贴政策,有效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保障农业生产的良性发展。

但较之世界发达国家,如与美国相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

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农业补贴立法缺失,目标短期化。

美国制定一系列农业补贴的法律法规,制度且规范化。

我国此类法律尚未出台,相关规定散见于《农业法》、《农技推广法》和《农机促进法》等法律。

具体实施多为《指导意见》或《暂行办法》的形式,政策目标短期化,具随意性,缺乏稳定和前瞻。

二是补贴种类较少,地域性差异大。

我国实施的农业补贴,目前为主要粮食品种,相较美国等农业发达国家,覆盖品种和范围都远不及,各省补贴标准、品种和依据等,差异较大。

以粮食直补为例,有的按农民实际种植面积,有的依据土地计税面积,有的则与产量挂钩。

由于各地财力水平不同,造成补贴的地域性差异较大。

三是补贴结构不合理,力度不够。

按WTO《农业协定》,无限制的“绿箱”补贴政策12类,我国仅使用6类:

政府一般农业服务支出、国内粮食援助、自然灾害救济、用于粮食安全的公共储备补贴、农业环境保护及落后地区援助补贴。

对贸易产生扭曲的“黄箱”政策,WTO允许发展中国家不超农业总产值10%,我国承诺8.5%,目前农业生产资料补贴和粮棉价格支持,两项合计实则仅1.4%,大有发挥空间。

“蓝箱”政策,定义为“不对产量进行要求的补贴”,总额为农业产值5%内。

我国迄今尚未使用。

四是农业保险补贴,尚处探索阶段。

我国目前农业保费补贴种类只有15种,美国多达150多种。

国际通行的,是保费补贴、保险机构管理费用补贴及再保险补贴,三者同时进行,我国仅保费补贴一种方式,且为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联动补贴”机制,省级补贴到位后,中央财政才拨付,产生地区间的不公平。

五是行政管理体制混乱,效率不高。

我国涉农部门多,管理政出多门,条块分割严重。

致使财政资金使用分散,执行缓慢。

加之中间环节的“地方保护主义”和“权力寻租”等行为,导致资金流失,到位率不高,补贴效果并不理想。

四、对我国农业发展的借鉴启示第一,要增强农业扶持政策。

首先是农业补贴、保险和灾害救助等立法。

要促进不同政策部门间相互衔接,避免重复或空白。

其次政策项目化,如项目分类、资金预算、申请程序、管理职责、分配实施及过程监控等。

美国新出台的农业法案,长达四百余页,其中90%的内容都为项目计划的详细分类和具体描述。

另外,要注重政策的针对性,根据不同阶段的农业经济发展进行相应调整,修订和完善。

第二,要充分利用WTO规则,拓宽农业补贴方式。

我国“绿箱”补贴政策,“一般政府服务”及粮食安全储备补贴较大。

自然灾害救济、环境保护、地区扶贫及国内粮食援助,补贴项目及水平都偏低。

“绿箱”政策不受限制,我国尚有6种未使用,如生产不挂钩的收入支持、生产者退休或者转业补贴、农业资源储备补贴、农业结构调整投资补贴、收入保险和安全网计划等。

宜加大重点领域的直接补贴力度,增加相应农业生态保护类项目,参照美国平均收入选择计划,建立农民收入补贴制度。

对补贴额度极低的“黄箱”和迄今尚未涉及的“蓝箱”政策,应充分利用,全方位多层次,拓宽补贴政策体系。

第三,要优化农业保险,推进市场导向。

应借鉴美国经验,以落实《农业保险条例》为契机,深化推进农业保险补贴政策。

要把企业保险补贴作为一种收入转移机制和提高农民收入的福利政策来实施运用:

一是扩大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增加保费补贴品种,品种选择重点是关乎国计民生,有国际竞争力的,具地方特色的,可酌情设立。

二是优化地区差异化的补贴政策,按东、中和西部地区,细分区域确定补贴比例,降低市、县财政负担。

三是对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由国家财政补贴经管费用,补贴比例及数额,兼顾政策需要和地区差异。

同时免征税赋,并建立再保险制度。

第四,要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与环保和食品安全相结合。

我国城市污染日渐改善,农村却有趋于严重的倾向:

片面毁林开荒,强施化肥农药,土地质量变异,大气河道污染。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水、土及大气污染的来源,主要为“三农”,占三分之一以上。

应效仿美国契约社会,将农业补贴,与农村环保及农产品安全相结合。

农户有享受农业补贴的权益,亦有遵守相关农业标准规定的义务,促使生态社会合谐发展;政府应以“保供应、促增收”为中心,以直接补助为主体,加快构建现代高效农业补贴政策的框架体系。

第五,要规范管理体制,加强社会监管。

农业补贴涉及巨额资金,对政府管理及执行主体,须进行规范监督。

依据法律形式明确各部门职责,程序阳光,办事透明。

资金专户存储,利用“一卡通”等形式,缩减发放过程,严防截留挪用,确保用之于民。

发挥各级审计、财政及监察机关的作用,在各环节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

同时加大社会监督力量,弥补官方缺漏,避免资金流失。

第六,要培育新型农民,保证代际过渡。

随世界老龄化,各国普遍存在农业劳动力短缺,新生力量加入不足。

据农业部数据表明,我国农民老龄化程度达15.4%,加之青壮年农民外出打工,留守老人种粮,农业成了“副业”。

可参照美国新法案做法,给予新农民更多的优惠政策。

如贷款支持和土地流转等,鼓励规模经营,发展农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

以“阳光计划”、“雨露计划”等形式,对新农民提供技术指导,提高素质。

保证农民代际之间平稳过渡,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蔡海龙.美国农业政策支持水平变化特点分析[J].浙江农业学报,2013(5):

1124-1129.[2]方德铸.美国农业补贴政策分析[J].农业发展与金融,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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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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