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专题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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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专题报告.docx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专题报告

目录

一、指标完成情况1

(一)指标基本情况及达标结果1

(二)指标计算过程2

1.计算公式2

2.计算过程及结果2

3.监测点位2

4.监测项目与监测频次4

二、措施与做法4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建立集中式饮用水管理体系4

1.县委政府高度重视4

2.建立健全环保制度4

3.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责5

4.社会各界共同参与6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现集中式饮用水源管理基础工作规范化6

1.科学规划水源地,合理布局供水厂6

2.科学划定保护区,规范设置标志牌7

3.科学开展评估,建立动态数据库7

(三)防治并举,强化监管,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水质安全7

1.开展专项整治,彻底取缔保护区内污染源7

2.实施水环境达标工程,源头上改善水源地水质8

3.调整优化供水结构,提升制水工艺水平8

4.深入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提高饮用水质量9

5.加强定期监测巡查,监管实现精细化9

6.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升应急保障能力10

三、主要成效1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专题报告

饮水安全是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基本条件,水源保护是确保饮水安全的首要任务。

近年来,我市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各项工作,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全面实现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

一、指标完成情况

(一)指标基本情况及达标结果

2011年至2013年12月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有关规划、法规、标准、监测规范等要求进行了管理,近三年来未发生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污染事件。

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详见表1。

 

表1饮用水源地水质考核结果表

年度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各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量之和(万吨)

2568

2600

2658

各饮用水源地取水量之和(万吨)

2568

2600

2658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执行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有关规划、法规、标准、监测规范等情况

严格落实饮用水源规划,完成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安装了保护区界碑及交通警示牌,按照监测规范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和分析,强化饮用水源环境监管和日常巡查,取缔关闭了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

建立了备用水源。

有无污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事件发生

有无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

指标要求(%)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严格执行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有关规划、法规、标准、监测规范等要求,未发生污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事件。

建立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

数据来源:

城考

(二)指标计算过程

1.计算公式

2.计算过程及结果

3.监测点位

至2013年,我县共设置2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中河流型饮用水源11个,水库型饮用水源7个,地下水型饮用水源5个,均在取水点采样监测。

表2监测断面设置表

乡镇

水源地

水源名称

取水点地址

水源类型

大溪乡

大溪乡供水站水源地

龙洞沟

丰年村口

河流

石堤镇

石堤镇供水站水源地

酉水河

石堤北河桥

河流

海洋乡

海洋乡供水站水源地

马脑河

凉水组尖山堡

河流

里仁乡

里仁乡供水站水源地

川和盖河

岩板溪

河流

宋农乡

宋农集镇供水站水源地

井水

龙凤上街组

地下水

涌洞乡

涌洞乡供水站水源地

老酒厂洞水

老酒厂

地下水

龙池镇

龙池水管所水源地

帅家水库

杨湾溪

湖库

峨溶镇

峨溶水厂水源地

清水江

黄土破大路坪老云盘

河流

洪安镇

洪安自来水厂水源地

两岔河水库

美其居委马路平

湖库

中平乡

中平供水站水源地

道坨水库

中平村

湖库

石耶镇

石耶镇供水站水源地

龙洞井

西大居委水泥厂

地下水

岑溪乡

岑溪乡供水站水源地

溪水

新村黔溪组

河流

雅江镇

雅江自来水供水站水源地

雅江河

桂平冷水组

河流

兰桥镇

兰桥镇供水站水源地

溪水

新华高洞坎

河流

钟灵乡

钟灵乡供水站水源地

白竹水库

石门河笔架山

湖库

妙泉乡

妙泉乡供水站水源地

井水

化香坡

地下水

隘口镇

隘口水厂水源地

隘口水库

学堂组矮眀溪

湖库

孝溪乡

孝溪乡供水站水源地

井水

纱帽椅子山

地下水

清溪场镇

清溪场镇上马墩水厂水源地

孝溪水库

库心

湖库

溶溪镇

溶溪镇自来水厂水源地

头道河

头道河

河流

膏田乡

膏田乡供水站水源地

溶溪河

高冬庙组

河流

溪口乡

溪口乡供水站水源地

下水溪

五龙下水溪

河流

官庄镇、中和镇、平凯镇、梅江镇

 

官庄镇钟灵水库水源地

钟灵水库

库心

湖库

4.监测项目与监测频次

集中式饮用水源监测指标33项,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基本项目24项、补充项目5项和水位、叶绿素a、透明度和电导率4项。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钟灵水库监测断面每月监测一次,乡镇饮用水源地每半年监测1次。

二、措施与做法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建立集中式饮用水管理体系

1.县委政府高度重视

为保障全县群众饮用水安全,我县将以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的“碧水行动”等五大行动列为全县环保的中心工作,大力实施《秀山县碧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改善城乡水环境。

县政府定期召开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水环境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将水环境保护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了饮用水源保护力度。

2.建立健全环保制度

一是制定保护方案。

我县从完善环境保制度着手,在《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基础上,对从监督管理到法律责任各环节都进行了细化,制定《秀山县饮用水源地保护方案》。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

在明确各乡镇政府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部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从水厂建设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划、保护区划分、标志牌设立、“一源一档”档案建立、保护区管理、水源地水质监测、保护区内污染源整治、水源地日常环境监察、水源地风险防范、应急处置、集中式饮用水源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作出了系统的规范和要求,为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

3.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责

一是部门联动。

各部门将实施联动,在前置审批环节依法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

规划部门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纳入规划红线控制范围,水利部门在水利项目审批、环保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交通部门和海事部门在岸线审批、农业部门在农业项目审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餐饮服务许可、卫生部门在服务业卫生许可时均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依法审批,确保了保护区内无新批准设置的排污口和与供水设施无关的构(建)筑物。

二是各司其责。

乡镇政府作为饮用水源保护的实施主体,应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对辖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负责。

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

其中:

县环保局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县交委负责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船舶、码头清理整治;县农委负责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禁用或减量使用,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负责牵头取缔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网箱养殖、投饵施肥养鱼等;县市政局指导督促保护区内的生活污染整治,牵头开展自备水厂、小型水厂的关闭整合工作;县水利局负责牵头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河道采沙,配合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县卫生局负责督促自来水厂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县公安局、县交委、县市政局配合乡镇政府在经过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相应路段设置饮用水源保护交通道路警示标志。

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了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

4.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号召乡镇集中开展了以清理河流沿岸污染物和水面漂浮物为主要内容的“清洁母亲河”活动。

二是以建设生态屏障区、组织动员广大青少年植树造林,涵养水源。

三是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多渠道接受群众对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的信访投诉。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现集中式饮用水源管理基础工作规范化

1.科学规划水源地,合理布局供水厂

结合地方有关规划,统筹考虑水源水量、水质和风险程度、自来水厂的处理工艺及配套措施、供排水管理体制等情况,科学制定城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规划,优化整合水源地规划数量,避免水源地过多而制约经济发展和增加环境监管难度。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划选址时,水源地的水质应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

河流型饮用水源地要选择在居住区上游,避开回流区、死水区和航运河道。

湖库型饮用水源地应考虑湖库泥沙淤积和蓝藻水华对水质的影响。

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应设在城市或工矿排污区的上游,避开已污染(或天然水质不良)的地表水体或含水层地段,避开易使水井淤塞、涌沙或水质长期混浊的流砂层或岩溶填充带,避开地下水水质背景值较高的地区,避免排水沟、工农业生产设施的影响,取水井及周边应无加油站、垃圾堆、厕所、畜圈、渗坑、墓地等,应无有害物质堆存。

同时对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工业项目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从源头上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工业企业对饮用水源的影响,降低了饮用水源环境风险。

2.科学划定保护区,规范设置标志牌

结合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量、提水方式等实际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规定,科,对县内25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进行了规范化设置。

3.科学开展评估,建立动态数据库

为查明乡镇饮用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补充城镇水源地的相关资料,构建基础数据库,2008年我县完成了全县25个乡镇饮用水源调查,详细收集了包括乡镇社会经济基础情况、乡镇供水状况(饮用水来源、供水规模、覆盖人口)、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标志牌设立、水质监测、水源地水陆域环境状况、GPS地理信息等内容的饮用水源地状况,制作了全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图集,建立了重庆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数据库。

(三)防治并举,强化监管,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水质安全

1.开展专项整治,彻底取缔保护区内污染源

一是以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景观水域及市民游玩集中区域为重点,实施了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在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的同时,解决了“黑龙排水”现象。

二是实施了保护区内船舶、码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有效保障了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

三是全面取缔肥水养鱼,规范了全市饮用水源水库管理。

四是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后督查工作。

从2008年开始,每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集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后督查,年出动80余人次。

2.实施水环境达标工程,源头上改善水源地水质

(1)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有效减少生活污染对两江水质的影响。

在城市发展规划阶段,预先规划给排水工程,基础设施与城市扩张同步发展。

(2)开展次级河流综合整治,通过强化流域内污水垃圾治理、工业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取缔、河道淤泥清除、沿岸景观打造等工程措施,有效遏制了污水超标排放行为。

(3)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稳定实现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强治污设施整改,实现废水排放稳定达标。

创新工业企业监管方式,科学设置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标准化评估指标,要求企业对照各项指标逐一达标,并承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具体采取从源头、过程、结果等全面评估计分确定评估等级的办法,实行企业自评、技术评估和考核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梳理工业企业存在的问题,实现了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全覆盖的监管体系。

(4)实施“禁磷”工程,有效防止水体富营养化。

辖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改售改用无磷洗涤剂。

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取缔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专项行动。

3.调整优化供水结构,提升制水工艺水平

一是整合供水资源。

对县内使用自备水的企业,采取生产用水与生活用水分离或兼并自备水厂的方式,用乡镇集中饮用水替代企业自备生活用水,保障了企业生活供水安全的同时,节约了水源管理成本。

二是提高饮水质量。

坚持“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服务、渐进式发展”的理念,以确保安全优质供水为前提,以提升总体服务管理水平为目标,添置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分析仪等先进检测设备,完成了多个水质参数方法能力验证,除了24小时实时监测水厂水质变化,还在供水管网设置多个取样节点,进行定期检测。

对水厂出水水质实施三级质控。

4.深入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提高饮用水质量

把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以“整镇推进”为基础,全面落实“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政策,强化资源整合,加大资金投入,规范项目管理,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村容村貌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呈现出“四洁五化”(家园整洁、水源净洁、能源清洁、田园亮洁和家园靓化、环境美化、水质净化、河道绿化、生活低碳化)的喜人景象;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群众拥护和主动参与示范的积极性普遍增强,农村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日益完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5.加强定期监测巡查,监管实现精细化

一是规范开展日常监测。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规定,每年初制定下达集中式饮用水源监测工作计划,明确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监测规范及要求等,城区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监测任务,共计39个,每月日常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表2共29项。

乡镇饮用水源地监测每半年开展一次,监测结果报市环保局和市环境监测中心备案。

二是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监管和日常巡查。

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监察管理制度,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部门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现场监察,水源地水厂每日对水源地进行巡查,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

巡查重点包括排污口整治、船舶码头整治、标志牌设立、水质感官、应急预案制定及执行情况等。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威胁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问题较为严重的,一律限期治理,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书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通过定期巡查、突击巡查、专项巡查和重点巡查等方式,实现了对水源保护区内的饮用水、水域、水工程及其他设施的变化状态的实时监视,掌握了工程的安全情况,为正确管理运行提供科学依据,及时发现工程的不正常迹象,防止了污染事故的发生,实现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6.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一是完善四级应急预案体系。

以“说得清、看得懂、做得到、能管用”为应急预案的标准,对预案的操作流程和部门职责进行优化和细化,实现了编制规范化、操作流程化、演练制度化、管理动态化为要求,各供水厂结合实际,编制了水厂应急预案,从而形成“市、区、水厂、风险源”四级风险防范体系。

二是强化风险防范措施。

通过演练检验应急人员、物资、设施的准备情况,及时完善修订应急预案、对应急防范措施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了整改。

为推进环境风险防范排查的全覆盖,我县连续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后督查”、“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等环境安全专项行动,对煤矿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尾矿库、放射源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了深入排查,并建立了环境风险隐患数据库。

三是完善预警处置体系。

依托环境风险防范管理系统建立了饮用水源地信息系统、风险源系统和重点源在线监测系统等三位一体的风险源预警体系,达到环境风险源的可视化、应急预案的图解化、污染监控数据与特征物质的关联化、报警定位和应急方案生成的自动化、监测数据传送分析的智能化,为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提供信息基础,切实提高了饮用水源地风险预警的及时性,为预防和处置饮用水源事件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主要成效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全县上下扎实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各项工作,解决了一大批影响群众饮用水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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