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1.docx
《政治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政治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1.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政治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1.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3-2/21/082b4a44-cb83-4b89-acf6-75dccc1d5e30/082b4a44-cb83-4b89-acf6-75dccc1d5e301.gif)
政治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1
第二单元我们的人身权利
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是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的统称
最根本的权利
●生命和健康的权利
1.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身份权是人们基于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
↓人身权,包括亲权、配偶权、监护权等。
人格权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做人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
权、人身自由、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
人身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
犯。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
支配。
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
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2.人身自由的重要性:
人生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特权的基本保障。
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
3.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
生民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生民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4.法律捍卫→未成年(给予特殊保护)
↓
未成年受到特殊保护的原因: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的未来和
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民健康容易受
到侵害。
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
涉及保护未成年人生民健康权的部分法律:
《中华人民共
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
国婚姻法》等。
→公民(重要任务)
↓
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国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等法律,都对公民
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
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
侵害他人的生命和健康
的行为为法律所不容,情节严重的要受到法律制裁。
●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
1.如何行使生命健康权?
→如何自我保护?
答:
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
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
和请求法律保护。
2.行使生命健康权的具体表现:
⑴按时体检,增强免疫力;
⑵有病求医;
⑶不吸毒等。
3.不行使生命健康权的具体表现:
自杀、自残、自虐、吸毒、喝酒等。
4.我们为什么要行使生命健康权?
答:
⑴这既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
任;
⑵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
抛弃;
⑶因为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
⑷公民损坏自己的身体,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
⑸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
5.我们在享受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
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
命,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
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
6.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伤害了他人的生命和健
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7.如何避免伤害他人生命的惨案发生?
答:
学会宽容他人,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遇事冷静,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通过合法方法解决问题,培养关爱他人的情感和宽容的态度,拒绝暴力行为。
我们要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有乐于助人的人!
让我们远离暴力,尊重生命,敬畏生命!
8.尊重他人生命健康权的具体表现:
⑴献血,捐献器官;
⑵当有人受伤时,及时拨打120;
⑶宣传自我保护意识;
⑷商家销售符合规定的商品等。
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人格尊严权的含义:
任何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力,这种权力就是人格尊严权。
→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
现代社会,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
→人格尊严权既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
2.人格尊严权的表现:
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方面。
3.人格尊严权的具体体现:
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4.名誉的含义:
对特定的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
5.维护良好名誉的意义(作用):
↓
良好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
⑴可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
⑵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
⑶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⑷中华民族是一个十分看重名誉的民族,我们要继承这一优良传统,做受人尊重和赞誉的人。
6.侵害他人名誉的危害:
侵害名誉的行为不仅践踏了他人的人格尊严,而且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破坏社会道德、危害社会秩序。
7.名誉权的含义: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8.名誉权的表现:
⑴名誉利益支配权;⑵名誉维护权。
9.如何行使名誉权:
⑴我们有权利用自己的良好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
⑵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
⑶有权在名誉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10.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侮辱;诽谤。
11.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危害:
侵犯他人名誉权既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
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1.肖像的含义:
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再现。
2.肖像的的具体表现:
可以用绘画、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各种方式再现某个人的音容笑貌。
3.肖像是人格的标志→肖像再现了个人的基本特征,是每个人人体容貌的有形识别标志,所以,肖像与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离。
4.为了保护公民的肖像不被丑化或非法利用,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
→肖像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5.肖像权的内容→肖像的支配权
↓
肖像制作权:
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
相或录像等。
肖像使用权:
公民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
像,如挂在自己家里或是用于广告等。
肖像获酬权:
公民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
注:
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6.侵害他人肖像权的表现形式:
⑴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例如:
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或杂志封面,或印在挂历上。
⑵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
⑶利用公民的肖像进行人身攻击。
注:
当我们的肖像权遭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回公道!
7.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⑴新闻报道;
⑵国家为执行公务而使用公民的肖像,如通缉令上嫌疑人的照片;
⑶出席特定活动,如参加集会,游行典礼等;
⑷为了个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为行使正当舆论监督而使用,如寻人启事等;
⑸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
⑹违反道德和法律行为的照片,如翻栏杆、随地大小便等。
8.姓名的含义:
姓名包括正式姓名、笔名、艺名等,它作为将人区别开来的文字符号,传达了一个特定的个性化意义,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
人格的基本标志→肖像;姓名。
9.姓名权的含义: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法律赋予公民姓名权!
10.姓名权的内容:
有权决定姓名;
有权使用姓名;
有权变更姓名。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11.侵害公民姓名权的具体行为:
无论盗用还是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侵权者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⑴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既不要干涉他人决定姓名、是用自己的姓名,也不要干涉他人改变自己的名字。
⑵盗用他人姓名;
⑶冒用他人姓名。
12.尊重他人的姓名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是现代人
应该具备的法律素质。
→我们要加强自己的维权意识。
13.肖像和姓名的作用:
都是将人区分开来的外在标识,是
人格的基本标志。
第五课隐私受保护
●隐私和隐私权
1.隐私的含义:
一些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秘密,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
2.隐私的具体表现:
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
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
私人领域。
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3.保护隐私的重要性:
⑴可以放松自己的身体和心灵,从而获得内心世界的安全感和私人生活的安宁,体会到做人的尊严;
⑵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越发达,个人隐私被披露的可能性就越大,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也就越迫切;
⑶在坚持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以缓解人们对人格独立的担忧,保证人们自由舒畅的生活。
4.隐私权的含义:
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力。
→隐私权赋予公民对其个人秘密的自由决定权。
5.隐私权的内容:
私人生活自由安宁权;
私人信息保密权;
私人通信保密权。
6.维护公民隐私的意义:
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可以维护个人的人格独立和人格自由,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安定。
7.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和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
8.隐私权的界限:
任何人不得滥用权力,如果个人的私生活和个人信息与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政治生活有关,则不属于隐私,不受隐私权保护。
人身权利→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力
政治权利
经济权利
文化权利
社会权利
人格权
身份权
物质性→生命健康权
精神性→人身自由、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人格权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做人的基本权利。
身份权是人们基于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人生权。
亲权
配偶权
监护权等
公民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