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论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以H7N9禽流感事件为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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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论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以H7N9禽流感事件为例

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

论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以“H7N9禽流感”事件为例

 

学生姓名XX

学号XXX

类型XX

专业行政管理

层次XX

指导教师XX

日期XX

论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以“H7N9禽流感”事件为例

摘要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的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频繁发生,我国政府无不面临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危机事件的威胁。

每一个危机事件无不给国家、社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等造成严重的损失。

面对灾难,政府危机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对于塑造媒体和公众的价值观、引导媒体和公众的正确舆论导向、满足公众知情权、提升地方政府的公信力、有效应对和处置危机事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保障人民的安居乐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现阶段我国地方政府危机信息公开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有待于不断地发展和完善。

因此,基于公共危机管理视域,以“H7N9型禽流感”事件作为实例,来研究我国地方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字:

公共危机,政府职能,信息公开,禽流感

 

一、绪论

自2000年以来,各种类型的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接二连三的发生,如2001年美国恐怖袭击事件;2003年的“非典”危机;2005年国际金融风暴等,这些惨重的灾难无不给各国政府危机管理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就国内而言,近年来,各种类型的公共危机事件不断席卷着我国大地,给我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给我国政府危机管理工作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如2001年广西南丹矿难事故;2003年的“非典”危机(SARS);2005年的禽流感危机;2007年的北方雪灾;2008年的西藏打砸抢烧事件、汶川大地震、三鹿奶粉事件;2009年的甲型H1N1流感危机、新疆七五事件;2010年的青海玉树地震等等,从这些公共危机事件中可以看出,危机无处不在,人们时刻面临着危机事件的威胁,危机事件不仅影响着人们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方方面面,还影响着国家与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济的快速发展。

因此,这些危机事件已经日益成为政府和公众普遍关注的焦点。

2008年《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为我国政府危机信息公开提供了依据。

但从我国政府应对危机事件的实践来看,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比如西藏打砸抢烧事件、瓮安事件、三鹿奶粉事件等,暴露出我国地方政府在危机信息公开中还存在着诸如地方政府缺乏危机信息公开意识、媒体的积极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公众的危机管理参与意识不强等问题。

在公共危机状态下,地方政府如何保持危机信息公开,以及在危机信息畅通的情况下,与社会公众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共同应对危机不仅已成为必要,而且还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安居乐业。

因此,如何提升地方政府的危机应对能力,确保公众知情权的实现,已经成为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

 

二、公共危机的相关理论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念

关于政府信息的概念,学者们的观点有些相似。

聂辰席认为,政府信息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获得的信息。

刘恒认为,政府信息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获取的信息。

颜海认为,政府信息是指各级政府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所拥有的信息。

陈富智认为,政府信息是指政府行政机关所拥有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密切相关的内容。

我国《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记录、保存的信息。

无论从行政过程还是实践上看,政府信息公开在整个危机管理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学者们就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念,纷纷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刘恒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主动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的人、组织公开政府信息的一种制度。

聂辰席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是指政府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纪新青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应该无条件向公众公开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以促进公众知情权的实现。

本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不同于政务公开,虽然两者都强调政府部门应该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理念,公开办事流程。

但政府信息公开不仅强调政府要公开其行政事务,还强调政府要将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过程中所获取的行政信息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是一种权力层面的公开。

(二)政府危机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危机预防和识别能力

在危机情境下,地方政府危机信息公开能够在更广泛的范围去收集可能引发公共危机事件的各种信息,并且在原有公共危机事件发生的基础上,整理、归纳出哪些危机信息可能引发公共危机事件以及可能给政府危机管理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由此对那些容易引发危机事件的潜在危机信息进行有效的防护,力求在短时间内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不仅使危机事件的发生得到了有效的预防,还给地方政府危机管理工作节省了大量的物资和资金,对于有效避免危机事件的发生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2、有利于舒缓公众的恐慌心理

公共危机在爆发的过程中,可能在短时间内对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等造成严重的威胁,公众迫切希望第一时间听到政府权威的声音。

如果地方政府能够及时通过媒体向公众告知准确的危机信息及政府采取的应对措施,可以大大地减少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

反之,如果公众无法从政府权威的渠道获取准确的危机信息,那么流言蜚语和小道消息就会严重误导公众视听,不仅使公众感到紧张,还不利于公共危机的有效解决。

3、有利于促进危机事件的快速应对

地方政府在公共危机的处置中起着主导作用,通过媒体将地方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处置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及时、准确地公布于众,不仅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还会促进危机事件的快速应对。

面对突发的公共危机,需要社会各界紧紧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众志成城,共同应对公共危机。

比如汶川大地震中,当政府将地震受灾情况通过主流媒体公布于众时,社会各界都积极投身于抗震救灾的队伍中,使灾区很快度过难关,重建家园。

 

三、从“H7N9禽流感”事件看政府公共危机信息公开现状

(一)“H7N9禽流感”事件回顾

今年3月底以来,“H7N9”成了网络热词、新闻焦点和民众关注的重点。

H7N9型禽流感是一种新型禽流感,于2013年3月底在上海和安徽两地率先发现。

H7N9型禽流感是全球首次发现的新亚型流感病毒,尚未纳入我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监测报告系统,并且至2013年4月初尚未有疫苗推出。

被该病毒感染均在早期出现发热等症状,至2013年4月尚未证实此类病毒是否具有人传染人的特性。

2013年4月经调查,H7N9禽流感病毒基因来自于东亚地区野鸟和中国上海、浙江、江苏鸡群的基因重配。

截至2013年5月29日10时,全国已确诊131人,37人死亡,76人痊愈。

病例分布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台湾、福建等地。

1、政府防控方案

防控方案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监测定义的病例后,须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后,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当日还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实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个案报告制度。

自4月4日起,在已报告确诊病例的省份启动疫情信息日报告制度。

通知要求,一旦发现病例,要及时报告,并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情溯源、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等工作。

2、政府采取的措施

2013年3月29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患者的标本中分离到H7N9禽流感病毒。

3月30日,中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专家,依据病例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诊断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

疫情发生后,当地政府已按照相关预案和方案开展防控工作,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和预检分诊工作,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对相关疫点进行终末消毒,并储备必要的药品、器械,做好病例救治准备工作。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继续密切关注疫情进展,根据疫情形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公众健康。

上述病例有关情况已及时向世界卫生组织、港澳台地区和有关国家通报。

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表示,北京市流感发病已成下降趋势,从实验室监测情况来看并未发现有H7系列病原出现,根据卫生委昨天对人感染禽流感的通报,将于2013年4月1日起加强对该流感病原的监测,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而言,将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患者的关注,一旦发现疑似该病毒感染者的患者须及时上报。

和十年前“非典”疫情相比,这一次我国政府的应对显得更为从容有序。

通过准确的新闻发布,使公众及时获知了包括疫情未出现大规模扩散、尚未发现人传人证据、H7N9病毒不耐高温公众无需过度防范等多方面的信息。

由于有了真实、准确、及时更新的疫情信息,公众对疫情表现出了相应的理解与淡定。

事实证明,谣言止于公开,互信缘于透明。

(二)“H7N9禽流感”事件反映我国政府公共危机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1、政府和公众的公共信息公开意识不足

我国政府现如今对于公共危机的信息公开意识明显不足,对于民众往往是持隐满、压迫的态度。

同时,民众对于自己的知情权也没有维护意识,对于政府的行为无有效的维权行为。

政府一方面是从政府官员的角度出发,在现在的政府官员中,仍然有一部分人没有完全摒弃“官老爷”的思想和习气。

虽然我国政府在大力倡导“服务型政府”的执政理念和执政观念,但是,在现实状况中,许多政府官员还有就封建时代的官员形象,鱼肉百姓,不把百姓当成主体,不尊重民众的权利意识,而这种意识和思想往往是建立在政府官员自身狂妄的基础之上的。

这种意识的代女性表现就是蔑视公众的智力,认为公众的教育水平以及判断能力都不适宜承担事实的真相,尤其是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之后,这部分政府官员就认为,一旦公众面对公共危机的事件真相,将会引起更大大范围的社会集体恐慌。

,由于我国在信息公开方面相应法律的不完善和不健全,政府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在公共危机信息的发布方面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对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随意隐满、压制、谎报,甚至处于对记得利益的考虑而以他们的方式和时间进行特别处理。

许多地方政府对于民众缺乏尊重,对于相应的政府信息,为了维护自己的脸面,为了部门和个人私利,而对相应的信息进行隐满,欺骗公众,隐满事件的真相,行为方式极其恶劣,一切从个人角度出发,而不是社会和民众出发。

2、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存在问题

(1)尚未出台普遍意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法》指导政府信息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能知道一般性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是缺乏带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同时也缺少了在公共危机爆发时期对特殊信息需要例外公开的相关规定和说明,在一定程度上,它与《政府信息公开法》仍不能相提并论。

目前,就世界范围内而言,全世界已有40多个国家颁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以及保证其正常实施的配套的办法和法规,然而反观我国的现状,就事实而言,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仍旧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状态中。

(2)缺乏紧急状态法律中对危机信息公开的规定

当前,我国还缺乏-部完整意义上的《紧总状态法》,我国在紧急状态方面的空白,对于我国整体的安全来说足一个隐患。

因为没有专门的法律,其它法律对于危机的发生没有相应的制裁措施。

必须设定专门法律,清晰的规定行为人的权力和相应应该承担的责任,把每个违法行为都处于法律的制裁之下。

用专门的法律规范政府包括社会团体在公共危机发生时的权力与责任。

如果缺乏专门的法律,就会导致行为者在公共危机信息报告、处理的过程中出现了失责行为,但并不但没有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制裁,而且受到损失的广大民众更是救济无路,赔偿无门,同时,这样的一种现状更是无疑又赋予了政府在公共危机事件信息公开方面更多的自由裁量权。

3、政府危机信息管理系统尚不完善

我国政府实行的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造成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分布不对一称,信息往往集中在某此部门,为这些部门与其他各部门之间又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使得信息资源不能共享。

在发生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时,职能部门分割、地区消息封锁、信息相对集中、不对称性严重的问题就更加突出和严重,对于公共危机的相关信息资源的互通、对流存在层层壁垒。

正是由于信息资源在各职能部门缺乏共享,跨部门之间的信息流动又极其困难,所以不同部门在进行管理和决策时,行政效率往往因相关事件信息的滞后和不完整而受到严重的影响,导致决策的低效率甚至是无效率。

目前,我国的行政体制属于高度单一化的管理,中央集权比较严重,层级比较多,当中央政策颁布实施后,往往出现失真的情况。

而地方政府报送的信息也因层级过多,人员冗杂,导致了向上报送的信息不及时。

尤其严重的有的地方政府出于本部门的利益,特别是在遇到公共突发事件时,地方政府往往出于对地方利益的考虑,或者官员出于对个人既得利益的考虑,习惯于“报喜不报忧”,甚至有意隐满公共危机事件的相关信息;或者避重就轻,把重灾报成轻灾,把大难报成小难;或者选择拖延上报信息的时间。

由于政府本身上下级之间缺乏合理有效、快速高效的沟通和信息传递机制,当公共危机爆发时,相关机构对信息,尤其是公共危机信息的灵敏度和共享性都远远达不到要求的水平和速度,而且吋常会由于层级节制过多,而出现信息误传和漏传。

4、政府网站在公共危机信息发布中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的电子政务服务度仅为22.6%。

尽管很多政府门户网站都建立了信息公开的相关板块和栏目,何是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的这段特殊时间段内,政府网站上有关公共危机事件的信息公开内容却极其的单一和高度概括,大都是对公共危机事件的事态进行一个大概的报道,很多具体的信息都模棱两可,令人难以捉摸,而至于那些较为具体的应对措施和政府控制公共危机的方式手段等内容更是没有进行充分的公开和公布,也没有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这一有利平台对民意进行全面的调查和了解,从而给广大的公众造成了现在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信息公开的感觉;虽然政府对某次公共危机事件的信息确实有公开,但公开的相关信息不全面、不具体;虽然政府对现有的互联网网络和门户网站都有利用,但利用的低效率甚至无效率都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效果和作用。

正是由于政府网站在很大程度上都存在着“只有形式,没有内容”、无人管理或管理不善以及信息更新过慢、常年无人问津等问题。

影响了其在公共危机管理中信息发布的重要作用,甚至没有人会去在意政府网站上都公布了些什么,加剧了政府门户网站的“空心化”和“形式化”。

 

四、完善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信息公开的对策

(一)增强政府官员及公民对公共危机信息公开的意识

政府官员对于信息公开必须有正确的理解,尊重公民的知情权。

均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之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社会公布相应的相信,尊重公民的知情权,消除民众对于危机事件的恐慌。

因此,一方面,上级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的监督和督促,对于下级部门应当主动公布信息而未公布的现象,应当顺应民意要求,及时推动和促进政务信息的公开和透明,避免引发大规模的社会负面情绪和揣测,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恐慌和骚动;另一方面,要在广大的地方政府及其政府官员中继续强化信息公开的正确理念,抛弃原有愚昧的信息公开观念,树立“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的正确取向,明确既不能为了公开而公开,也不能擅自缩小公开的范围工作原则。

在公共危机发生的特殊时期,要针对公共危机具有突发性,有关信息不充分以及公共危机的影响范围广,危害性大、公众普遍高度关注等特点,及时的通过新闻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及时向社会民众公布公共危机事件具体的情况,透明处理公共危机事件。

一方面消除了民众对于公共危机的恐慌,另一方面也能在最大范围内得到社会的帮助,减少国家解决危机发生后压力。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国人民人心安定,社会稳定,并没有爆发大规模的社会恐慌和不安,相反的是,全国一心,共同援助汶川地区,行政全国上下,同心协力的良好局面,减少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与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充分透明有着直接的关联。

(二)建立和完善公共危机信息发布相关制度

在判断出公共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后,相关部门应当依照相关的法定程序,按照公共危机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危险系数向社会发出不同等级的预警。

我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规定了政府部门在发布相关预警时应当采取多形式、多方位、立体式的通知形式,以加快和扩大预警信息的传播速度和传播范围,在最短时间内让更多的人知晓这一事件的发生。

通过及时、并且充分准确的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信息的公开,不仅能够安抚公众恐慌的情绪,还能够赢得公众在政府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的理解和支持,还能够有效防止行政应急权力的滥用,在公共危机事件中进行危机公关,有效的提升政府的权威度和公信力。

相反,如果政府对公共危机事件中应对不及时,并且没有公开公共危机事件的相关信息,那么便给各种谣言的滋生和传播提供了时间和空间上的便利,政府部门在主观上给接下來的工作人为地带来许多困难和麻烦,这样不仅不利于公共危机事件的处理和解决,甚至会变为危害社会稳定的因素。

所以,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政府部门应当秉着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民知情权的态度,及时、准确、全面、充分、真实、客观地公丌与公共危机事件相关的各种信息,正确引导大众舆论导向,以争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保证公共危机事件在最短时间内的顺利解决。

(三)建立多层次的公共危机信息发布体系

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信息公开要遵循梯度原则。

即:

首先由政府最高层发布信息;其次是公共危机涉及的具体职能部门发布信息;然后是公共危机应对现场的总负责人发布信息;最后是由专业技术人员发布信息。

根据信息发布梯度理论,我们认为,公共危机事件的信息公开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明确不同层次组织人员的不同工作内容和各自责任,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稳定民心、赢得支持和教育公众的重要功能。

(1)政府最高层发布信息省长、市长等;分管副省长、副市长等;政府首席发言人危机爆发初期,事态不甚明朗之时从宏观层面到微观层面、从政策层面到技术层面、最重要的原则是:

信息要真实,立场要一致。

(2)危机涉及的具体部门安监、环保、公安部门的负责人或其首席新闻发言人危机应对初期。

(3)危机应对现场的总负责人事故处理小组组长调查组组长等危机蔓延时期(危机应对的过程中)。

(4)专业技术人员发布信息安全监督员、消防人员、从事专门研究的专家、学者等。

恢复时期、结束时期或者是常规时期持续时间较长,作为危机预防和危机教育的一部分。

(四)维护和完善政府网站,扩大危机信息公开渠道

地方政府官员要充分认识到地方政府网站在危机信息公开工作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并定期接受信息网络技术培训,加强对地方政府网站的应用和维护,提升地方政府全体工作人员的整体服务水平。

地方政府官员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主动与公众进行交流、沟通,了解公众对危机信息的需求,进而完善地方政府网站的服务功能等。

地方政府网站要时刻关注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信息,例如教育、医疗、住房等,并根据公众的真实需求提供相关的信息,便于公众查看。

尤其是危机发生时,地方政府网站更要起到为公众服务的作用,便于公众查看危机信息,做好危机防范和应对工作。

在网络时代,信息传播飞速发展,地方政府网站必须以分秒必争的观念第一时间发布权威的危机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提升地方政府的公信力。

当发生危机时,地方政府网站要充分发挥其优势,抢占话语的主动权,充分的利用新兴媒体,第一时间发布权威的危机信息,告知公众危机事件的灾害程度、影响范围、最新发展情况,地方政府采取的应急措施以及公众的防范策略等,积极引导公众正确的舆论导向,号召公众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共同完成危机事件的应对工作。

公众通过查看地方政府网站,便可了解真实的危机信息,既避免了公众的恐慌,又使谣言不攻自破,有助于危机事件的快速化解。

 

五、结论

“危机”这个词孕育着绝地逢生的机会,然而其本身却又危险重重。

如果能够确认识、妥善处置,危机就会出现“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转机,甚至危难会演变成加深政府与人民之间,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契机。

对政府而言,认真总结历史危难经验教训,努力将突发危难事件转变为机遇,积极改革及创新我国政府管理体制,从建立完善法律制度、有效利用现有资源、主动开拓信息传播途径、正确对待政府与媒体的关系以及加强政府及广大公民的知情权意识几个方面着手,以更加理智的心态对待突发事件管理中的信息公开,以更加细致、亲民的方式处置公众危机,从而全面化解公共危机,并且树立清正廉明的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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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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