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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定兴县教育局

关于教职工绩效考核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

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冀政[2006]88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意见(暂行)》以及《定兴县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育人才成长规律、体系完善的教职工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实施对象

全县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三、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筹”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四、绩效工资构成

《定兴县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分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具体标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制定。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

五、绩效考核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

奖励性绩效工资设农村教师补贴、班主任津贴、支教教师补贴、校长岗位津贴以及考核津贴(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补贴)。

1、农村教师补贴

根据我县实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等部门根据学校的地理环境、艰苦程度等因素,将全县所有学校划分为五类,具体补助标准为:

一类:

定兴镇教育中心及定兴镇区域内的全部学校(包括进修学校、电大分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和体校)。

教职工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

二类:

东落堡乡教育中心、北河镇教育中心、李郁庄乡教育中心及辖区内的所有学校。

教职工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三类:

柳卓乡教育中心、肖村乡教育中心、天宫寺乡教育中心及天宫寺中学、高里乡教育中心及高里中学、固城镇教育中心原固城学区及固城中学东校区和北田乡教育中心原内章学区。

教职工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

四类:

固城镇教育中心原闫台学区及固城中学西校区、北田乡教育中心原北田学区、杨村乡教育中心、小朱庄乡教育中心、贤寓镇教育中心。

教职工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

五类:

北南蔡乡教育中心、姚村乡教育中心、张家庄乡教育中心的所有学校。

教职工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2、班主任津贴

根据学段和学生人数设立班主任津贴。

具体标准如下:

(1)小学班额在15人及以下的,设班主任津贴30元;16—44人的,班主任津贴按每生2元计算;45人以上的,设班主任津贴100元。

(2)初中班额在20人及以下的,设班主任津贴50元;21—49人的,班主任津贴按每生2.5元计算;50人以上的,设班主任津贴130元。

安排住宿生的班级,每生每月再补助班主任1元,但最高不突破70元。

(3)高中阶段学校班主任津贴,教育局按照每班每月230元、住宿生每人每月再补助班主任1元(最高每月70元)的标准核发。

(4)县幼儿园及各乡(镇)教育中心下属幼儿园班主任津贴,按照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核发。

班主任津贴每年按十个月发放,各单位可根据在校生巩固率等班主任工作表现适当调整。

3、支教教师补贴

对从我县规定农村学校类区中跨四类即从第一类学校到第五类学校支教的教师,每人每月补贴交通费、生活费350元;跨三类即从第一类学校到第四类学校或从第二类学校到第五类学校支教的教师,每人每月补贴交通费、生活费300元;跨两类即从第一类到第三类、从第二类到第四类、从第三类到第五类,每人每月补贴交通费、生活费250元;跨一类即从第一类到第二类、从第二类到第三类、从第三类到第四类、从第四类到第五类,每人每月补贴交通费、生活费200元。

2012年八一,支教期满申请继续支教者,如受援学校缺编需要接收支教教师,原派出单位(超编仍需选派支教教师)同意,经教育局批准,可按2012年原派出单位选派的支教教师对待,继续享受支教教师补贴。

否则,不能享受支教教师待遇。

支教教师补贴每年按十个月发放,各乡(镇)教育中心可根据支教教师的工作表现及本乡(镇)学校分布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4、校长岗位津贴

各级各类学校校长,除享受所在学校的农村教师补贴以外,教育局还根据校长的绩效考核情况,设立校长岗位津贴。

具体标准如下:

(1)经教育局任命的高中阶段学校校长(含党支部书记)、常务副校长岗位津贴按照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含农村教师补贴)平均数的1.4倍提取。

(2)经教育局任命的高中阶段学校副校长(含党支部副书记),各乡(镇)教育中心校长(含党支部书记),标准化学校校长(含党支部书记),县幼儿园园长,特教学校校长(含党支部书记)和成人学校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全县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含农村教师补贴)平均数的1.2倍提取。

校长岗位津贴由县教育局根据校长的考核结果确定,按学期发放。

校长绩效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分值分别设为1.4分、1.0分、0.6分、0分。

校长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保定市中小学校长职业行为规范》,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

具体包括师德建设、学校发展、落实“一比两率”、教育教学质量、全局性重大工作(如迎接上级督导检查、布局调整、标准化学校建设、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等方面。

校长岗位津贴按考核结果的分值计发,公式为:

全县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校长考核等次分值

全县校长考核等次总分

教师进修学校和电大定兴分校校长、副校长(含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岗位津贴,参照高中阶段学校标准执行。

5、考核津贴(绩效考核办法)

教职工绩效考核内容以履行法定职责、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应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和教育教学成果等项目。

(1)考勤(满分5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出勤情况,全勤计50分。

每学期病假累计少于两个月、事假少于一个月的考勤计分办法:

旷工一天扣4分、事假一天扣2分、病假一天扣1分。

迟到、早退以及工作期间擅自离岗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扣0.5分;半小时以上的,扣1分。

一个工作日请事假1个小时以上的,扣1分。

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教职工请病假超过两个月、事假超过一个月以及婚丧产假期的有关待遇,按照《定兴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教职工请病假、事假和产假制度的通知》执行。

(2)工作量(周人均工作量记15分)

教职工工作岗位、课时、外出及节假日加班、工作日加班等均可计算为工作量,并量化为分值。

学校应首先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然后将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再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最后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

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再乘以学校周人均工作量分值即为该教职工工作量得分。

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15。

各单位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满分15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履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

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参与情况。

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

(4)教育教学成果(满分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各单位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搞好考核并量化为分数。

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述四项考核内容的赋分比例适当调整各项考核内容所占的分值。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并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考核结果确定,优秀等次的比例要向一线教师倾斜。

对于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减半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中除农村教师补贴、班主任津贴、支教教师补贴和校长岗位津贴由教育局按照规定标准统一发放外,其余部分按人均数额拨付到各单位,由各单位依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结果合理分配。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公式为:

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补贴按学期发放。

各单位务于每年一月和七月,分别上报本单位上年度下半年和本年度上半年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经教育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三)教育系统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教育系统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机关各股室(公务员除外)、教研室、安全股、法制室、教育工会、职成教办、电教站以及校产办、招生办的工作人员。

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项目,包括考勤情况、承担的工作量及工作表现等内容。

具体量化积分标准可参考《定兴县教育局其他教职工绩效考核指标及赋分表》。

教育局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根据各股室和其它事业单位单位上报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量化积分情况,按季度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绩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得分在51—79分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80%计发;绩效考核得分在50分以下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教育局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享受农村教师补贴,全额计发标准为全县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农村教师补贴以后的平均数额。

六、注意事项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3)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

(6)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2、教育局任命的视导员,除享受农村教师补贴外,其它按全县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含农村教师补贴)的平均数额发放。

3、各县直学校和农村初中教育局任命的副主任以上干部,除享受本校农村教师补贴外,其它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含农村教师补贴)平均数的1.1倍提取,由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按学期发放。

4、各乡(镇)教育中心教育局任命的小学(非标准化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或负责人,以及教育中心副主任(不含基层校、园)以上干部,除享受本乡镇农村教师补贴外,其它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本乡镇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含农村教师补贴)平均数的1.1倍提取,由教育中心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按学期发放。

5、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时,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标准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在统一清理规范过去发放的各类补贴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政策确定。

由于绩效工资与工作实绩和贡献挂钩,存在一定的变化,因此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七、做好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1、为加强对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的领导,教育局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文华担任,副组长由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股。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并做好校长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2、各单位要将本实施办法传达到全体教职工,并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

各单位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必须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实事求是地对全体教职工进行考核,做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各乡(镇)教育中心领导小组除做好政策宣传解释,领导好本乡镇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外,还要切实做好中心工作人员、所辖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或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各乡(镇)基层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或负责人)做好本校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3、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并经教育局绩效考核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教育局绩效考核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对各单位的考评细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程序的给予审批;教职工反映强烈,不符合规定程序的,不予审批。

4、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监督。

考评的各项得分都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考核量化积分要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严格教师稳定工作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进一步宣传国家在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重大意义,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要畅通教师反映意见渠道,各单位都要设立反映意见信箱和监督举报电话,明确接待人员和时间,由专人负责听取教师对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了解教师思想动态,确保教师能够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意见和诉求;要制定和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档案;要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和师德教育,引导教职工将遵守国家法律和师德规范与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统一起来,不做影响教育教学秩序、有损学生利益的事情。

在实施绩效工资过程中因没有做政策解释工作,或政策解释工作不到位、不及时造成中小学教师队伍出现不稳定事件的单位,教育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在考核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单位领导,教育局将予以严肃处理;因维护稳定工作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教育局将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在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中,各单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教育局教职工绩效考核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本实施办法。

7、以前规定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8、本办法自2012年1月起实施。

附件:

1、定兴县教育局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

2、定兴县教育局校长绩效考核指标及赋分表

3、定兴县教育局教师绩效考核指标及赋分表

4、定兴县教育局其他教职工绩效考核指标及赋分表

定兴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

定兴县教育局绩效考核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领导小组

组长:

王文华(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仙洪波(教育局副局长)

郭建军(教育局副局长)

李锁田(教育局主任科员)

齐晓刚(教育局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

潘志刚(教育局副主任科员、人事股股长)

成员:

刘红升(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柴宝军(教育局党委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常务副

主任)

许宝生(教育局普教股股长)

王双喜(教育局思政体卫股股长)

卢凤阁(教育局督导室常务副主任)

卢勉(教育局电教站站长)

赵克明(教育局法制室主任)

徐德信(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杨义清(教育局安监股股长)

董茂永(教育工会常务副主席)

办公室主任:

潘志刚(兼)

副主任:

吴俐俐(教育局人事股副股长)

张建臣(教育局人事股副股长)

赵建长(教育局人事股副股长)

 

附件2:

定兴县教育局校长绩效考核指标及赋分表

单位:

姓名:

总分:

项目

因素

绩效考核要点及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考勤

50分

出勤

旷工一天扣4分、事假一天扣2分、病假一天扣1分;迟到、早退以及工作期间擅自离岗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扣0.5分;半小时以上的,扣1分;一个工作日请事假1个小时以上的,扣1分

50分

工作量

15分

行政

管理

能够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规定的校长法定职责,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不出现任何失误

8分

教学

管理

达到上级规定的兼课、听课要求,并能为教师提出正确的指导性意见

7分

工作

表现

15分

工作

态度

1、事业心强,具有开拓精神,勇于奉献

2分

2、勤政廉洁,实行校务公开。

2分

3、热爱师生,作风民主求实

2分

4、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得到社会好评

2分

管理

水平

1、坚决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

1分

2、认真学习政策理论和现代教育理论,能够准确把握素质教育的内在规律,掌握科学有效的管理知识

1分

3、自觉执行上级指示,协调上下级关系,调动班子和所有教职工的积极性

1分

4、完成和推动全局性重大工作:

师德建设、落实“一比两率”、标准化学校建设、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迎接上级工作检查等。

4分

工作

成效

20分

三风

所领导的领导班子作风正、教师教风好、学生学习的风气浓

5分

五育

所管辖的学校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且各具特色,学生全面发展,富有个性,身心健康。

5分

三率

所辖区校办学水平评估达标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率和学生家长的满意率及社会满意率较高;控辍保学工作成效显著,学生巩固率100%。

5分

三创

创建文明校园、创建和谐校园、创建平安校园的活动有明显成效。

5分

本表仅供参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和调整。

附件3:

定兴县教育局教师绩效考核指标及赋分表

单位:

姓名:

总分:

项目

因素

绩效考核要点及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考勤50分

出勤

50分

旷工一天扣4分、事假一天扣2分、病假一天扣1分;迟到、早退以及工作期间擅自离岗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扣0.5分;半小时以上的,扣1分;一个工作日请事假1个小时以上的,扣1分

50分

工作量

15分

工作量

15分

能够达到省、市规定的教师正常工作量

15分

教育

教学

过程

15分

职业

道德

5分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

1分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1分

3、关爱学生,一视同仁

1分

4、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1分

5、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1分

教学

常规

6分

1、备课认真,教案齐全、规范,切合教学实际

1分

2、精心组织教学,教学切合学生实际

1分

3、辅导及时、有针对性

1分

4、作业量适当,批改及时认真

1分

5、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学习成效,对测试反映的信息做出及时的反馈

1分

6、坚持教后反思

1分

专业

发展

4分

1、有个人培训提高计划和专业发展规划,并有过程记录和总结

1分

2、按时参加继续教育修满规定学时,考试、考核合格

1分

3、不断进取,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2分

教育

教学

成果

20分

教学

效果

10分

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学有兴趣、学法得当、学力增强,较好地掌握知识和技能;在学校教育教学测评中,成绩优良。

10分

育人

成效

5分

1、学生身心健康,遵守学生行为规范,班风学风良好,热爱集体并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1分

2、学困生和品行偏差生有较大进步

1分

3、学生没有流失,巩固率100%

3分

教研

成效

5分

1、承担公开课、研讨课等

2分

2、参加课题研究、撰写论文等

3分

本表仅供参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和调整。

附件4:

定兴县教育局其他教职工绩效考核指标及赋分表

单位:

姓名:

总分:

项目

因素

绩效考核要点及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考勤

50分

出勤

50分

旷工一天扣4分、事假一天扣2分、病假一天扣1分;迟到、早退以及工作期间擅自离岗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扣0.5分;半小时以上的,扣1分;一个工作日请事假1个小时以上的,扣1分

50分

工作量

15分

工作量

15分

完成工作任务,按规定听课兼课

15分

工作

表现及

成绩

35分

职业

道德

10分

1、政治思想觉悟高,是非分明,不搞无原则纠纷

2分

2、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承担重任

2分

3、为人正派,言行规范,仪表端庄

2分

4、关心集体,热心为师生服务

2分

5、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分

团结

精神

5分

1、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2分

2、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勤奋上进

1分

3、尊重他人,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利益

1分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1分

专业

发展

10分

1、有个人培训提高计划和专业发展规划,并有过程记录和总结

3分

2、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或专业技能培训修满规定学时,考试、考核合格

4分

3、不断进取,积极拓展专业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3分

工作

成效

10分

1、岗位工作完成情况良好

4分

2、为教学服务情况良好

3分

3、配合控辍保学工作,为师生服务情况良好

3分

本表仅供参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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