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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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篇一:

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合同书

  篇一:

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一式三联)

  篇二:

委托代缴社会保险费协议书

  委托代缴社会保险费协议书

  甲方:

***********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原因,于XX年6月25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乙方代缴五项社会保险即: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缴费标准

  根据潍坊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乙方的社会保险基数为2460元,社保比例为%,每月缴纳的社保费用为元;大额医疗救助90元/年;档案管理费用120元/年。

如期间潍坊市社保局按照国家政策须对社会保金加以调整,则按照调整后的金额另行计算费用;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

  二、款项缴纳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付给

  三、甲方为乙方代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为潍坊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各个人承担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承担,在此期间甲乙双方不存在试剂劳动关系及其它任何经济纠纷。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篇三:

委托代缴社保协议书

  委托代缴社会保险协议

  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xx原因,挂靠在我公司,于年月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其代缴: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下简称“五险”)。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签订本协议时,根据上海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五险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xxx元。

乙方的社会保险每月需缴纳xxx元。

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

  二、乙方按每一个月为一个周期,在甲方代缴前,提前天一次性支付完毕当个周期的费用,从年月开始。

  三、乙方对向甲方的款项有异义,应在付款之日起下一个月的5日前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否则视为乙方确认扣款金额无误。

  四、甲方为乙方代缴的五险缴费基数为上海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和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全额承担,甲乙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

  五、在甲方为乙方代缴五险期间,预计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应当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甲方,收款人:

xxx,收款人银行卡号为:

xxxxxxxxxxxxx,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代缴五险,无论甲方事先有无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诺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经济索赔等任何权利,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后,由甲方提供相应款项收据给乙方;待甲方在一个会计年度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取职工社保信息后,向乙方提供一个会计年度所代缴的社保信息。

  七、乙方如未按期支付五险费用,甲方有权停止代缴社会保险。

  八、其他

  1、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

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改造任何职务行为。

  2、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3、在此代缴社会保险期间,乙方在此期间因代缴社会保险造成甲方处罚,涉及到经济问题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篇二:

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一式三联)

  篇三:

深圳,委托代收社保费合同

  篇四:

委托代扣保险费合同书

  委托代扣保险费合同书

  编号:

_________

  甲方(投保人):

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保险公司营业部营销部

  为了方便客户,长期向客户提供人寿保险的服务,甲、乙双方对首期、续期保费的收、付、结账,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保险合同及交费条款规定。

乙方委托中国

  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市分行将保险费从甲方活期储蓄存款账户划至乙方银行存款账户。

甲方同意首期、续期保费由乙方提供正确数字后交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市分行代扣。

  二、甲方在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市分行任一储蓄所开立通存通兑活期储蓄存折,并向乙方提供正确的储蓄账号,若因账号不正确而引起的各种争议,由甲方承担责任。

甲方保证此账号有足够的款项支付应交保险费,账户内若无足够余额支付费用而引起的责任,概由甲方承担。

甲方因故结清扣款账户,应重新开立账户,并及时到乙方备案。

  三、甲方同意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市分行以无折支取方式转账,支付款项并不别给凭证,由乙方按期发给款项收讫通知。

  四、甲方对转账付出的款项持疑、异时,应向乙方查询处理。

  五、首期保险费甲方应在与乙方业务员签订本合同当日存入账户中。

若因账户中存款余额不足而使保险合同不能成立,由此引起的责任概由甲方承担,且本合同于一个月以后自动解除。

  六、续期转账时间以甲、乙双方在首期交费时所约定的交费时间为准,乙方认真受理,如收费有误,在下次收费中调整。

  七、若因申请变更下表中事项,应填写变更申请书,经公司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并从即日起执行。

  八、本合同只适用于个人交费,自甲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甲方签字人必须是存款账户户名人,户名人必须是投保人,一个账户可支付多个被保险人的多项费用。

甲方所开存款账户必须是密码账户。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

  ┏━━━━━━━━━┯━━━━━┯━━━━━━━┯━━━━━━━━━━━━━┓

  ┃甲方(投保人)姓名││甲方(投保人)│┃

  ┃││身份证号│┃

  ┠────┬────┴─────┼───────┼┬┬┬─┬┬┬┬┬┬┬─┬┨

  ┃转账时间│月日的每对应日│甲方人民币储蓄

  ││││││││││││┃

  ┃││账号││││││││││││┃

  ┠────┴───┬──────┴───────┴┴┴┴─┴┴┴┴┴┴┴─┴┨

  ┃甲方人民币开户行│中国银行市分行区储蓄所┃

  篇五:

委托代扣保险费合同书

  编号:

_________甲方(投保人):

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保险公司营业部营销部为了方便客户,长期向客户提供人寿保险的服务,甲、乙双方对首期、续期保费的收、付、结账,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保险合同及交费条款规定。

乙方委托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市分行将保险费从甲方活期储蓄存款账户划至乙方银行存款账户。

甲方同意首期、续期保费由乙方提供正确数字后交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市分行代扣。

二、甲方在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市分行任一储蓄所开立通存通兑活期储蓄存折,并向乙方提供正确的储蓄账号,若因账号不正确而引起的各种争议,由甲方承担责任。

甲方保证此账号有足够的款项支付应交保险费,账户内若无足够余额支付费用而引起的责任,概由甲方承担。

甲方因故结清扣款账户,应重新开立账户,并及时到乙方备案。

三、甲方同意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市分行以无折支取方式转账,支付款项并不别给凭证,由乙方按期发给款项收讫通知。

四、甲方对转账付出的款项持疑、异时,应向乙方查询处理。

五、首期保险费甲方应在与乙方业务员签订本合同当日存入账户中。

若因账户中存款余额不足而使保险合同不能成立,由此引起的责任概由甲方承担,且本合同于一个月以后自动解除。

六、续期转账时间以甲、乙双方在首期交费时所约定的交费时间为准,乙方认真受理,如收费有误,在下次收费中调整。

七、若因申请变更下表中事项,应填写变更申请书,经公司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并从即日起执行。

八、本合同只适用于个人交费,自甲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甲方签字人必须是存款账户户名人,户名人必须是投保人,一个账户可支付多个被保险人的多项费用。

甲方所开存款账户必须是密码账户。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

┏━━━━━━━━━┯━━━━━┯━━━━━━━┯━━━━━━━━━━━━━┓┃甲方(投保人)姓名││甲方(投保人)│┃┃││身份证号│┃┠────┬────┴─────┼───────┼┬┬┬─┬┬┬┬┬┬┬─┬┨┃转账时间│月日的每对应日│甲方人民币储蓄││││││││││││┃┃││账号││││││││││││┃┠────┴───┬──────┴───────┴┴┴┴─┴┴┴┴┴┴┴─┴┨┃甲方人民币开户行│中国银行市分行区储蓄所┃┠──┬─────┴──────┬────────────┬────────┨┃乙方│保险公司营业│乙方人民币开户行│┃┃│部营销部││┃┠──┴──────┬─────┼──

  ──┬───────┴────────┨┃乙方人民币账号││查询部门│保险公司营业部营销部┃┠──────┬──┴─────┴────┴─┬───┬──────────┨┃合计保费│人民币(大写)│小写│┃┠──────┼─────────┬────┬┼┬┬┬┼┬┬┬┬┬┬┬┬┬┬┨┃查询电话││保单号码││││││││││││││││┃┗━━━━━━┷━

  ━━━━━━━━┷━━━━┷┷┷┷┷┷┷┷┷┷┷┷┷┷┷┷┛甲方(签字):

_________乙方(签章):

_________业务员姓名:

_________业务员号码:

_________所属_________

  区_________部_________组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一、若投保人系首期交费,则本合同所列的合计保费为预收首期保险费,并不表明本公司已同意承保。

本公司同意承保以正式签发保险单为准。

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需体检或加费而未完成相应义务时,本公司有权不予承保。

二、若投保人系首期交费,自银行实际扣款之日起,本公司免费为投保单中的被保险人提供定期意外伤害死亡保险。

保险金额二万元整。

保险期间自银行实际扣款之日起,至下列三项事件中最先发生之日时止:

(1)本公司签发主险保单之日。

(2)自银行实际扣款之日起第三十日。

(3)本公司拒绝投保人的投保申请,且投保人签收退还的保险费时止。

在本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不

  负其他保险责任。

若投保人所填写的投保单有重大不实告知,本公司不承担本保险责任。

受益人为投保单中列明的受益人。

三、除外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

(2)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3)战争、军事行动;(4)被保险人发生在境外的行为;(5)被保险人参加各类体育竞赛活动;(6)被保险人酗酒、斗殴行为;(7)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或无执照驾驶。

四、若本公司接受投保申请,公司将开具正式保险费收据;若投保申请不被接受或在冷静期内投保要求撤消保单,本公司将预收首期保险费无息返还投保人。

五、投保人自交费起一个月内未收到正式保险费收据、有关投保人事宜的通知或保险单,应及时与本公司联系。

甲方若在续期交费日前,未向乙方提出解约申请,则视为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当期保险费。

六、本补充说明为《委托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市分行代扣保险费合同书》的组成部分,与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为维护您的权益不受损害,并避免在投保后发生任何纠纷,本公司本着最大诚信的原则,明确告知上述事项。

请您亲笔签字以示确实认知上述事项(由业务员或其他人代签均属无效),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

本公司业务咨询电话:

_________公司地址:

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

  篇六:

委托代收社会保险费收费票据托管协议修订版

  《社会保险费收费票据》委托管理使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做好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缴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社会保险费收费票据》的管理、使用订立如下协议:

  一、票据领用

  

(一)、甲方根据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缴计划和安排,委托乙方负责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缴工作,授权乙方直接向中宁县财政局购买《社会保险费收费票据》,并支付相关费用。

甲方和县财政局有权对乙方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缴行为进行跟踪监督。

  

(二)、《社会保险费收费票据》作为社会保险费收费专用票据,只限于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收取,乙方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使用范围,不得与其他社会保险费收费票据混用。

  (三)、乙方在《社会保险费收费票据》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联次不全、缺号、毁损以及因其他不适应继续使用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或县财政局联系,由县财政局负责予以调换。

  (四)、乙方必须依据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费收费票据》缴销、领用制度,以及定期销号制度,指派专人做好《社会保险费收费票据》相关管理工作,妥善保管所领《社会保险费收费票据》以及各下属点的票据使用指导工作。

  二、票据的使用

  

(一)、乙方在收取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时,必须向缴费当事人及时出具社会保险费机打收据,严格做到一人一次一票,不得几个缴费人或几个缴费年度合开一张收据。

  

(二)、《社会保险费收费票据》一式三联,自带复写,无须套用复写纸;乙方填写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费收据时,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金额大小写规范、相符,如填写失误,应另行开具,严禁刮

  擦涂改,作废票据必须注明“作废”字样,三联俱全,完整保存,不得随意撕毁、丢弃;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序时、顺序装订,以备核查。

  (三)、乙方在出具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费收据时,必须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收费收据出具规定,做到出具规范,顺序使用,不得跳号或者空号,并在收据联加盖经办人和银行收讫印章。

  三、其他约定

  

(一)、乙方应积极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确保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及时解缴甲方收入户,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如有遗失甲方有权按照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最高缴费标准予以处罚。

  

(二)、在协议履行中,如发生本协议中未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应有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方各持一份,报财政局一份备案。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月日

  篇七:

委托银行代收物业管理费协议书

  委托银行代收物业管理费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方便甲方所管理的""项目的住户和商户(以下两者统称为客户)缴交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停车费,并有利于双方更好地开展业务,现甲方委托乙方代扣物业管理费。

在本着双方互惠互利和遵守银行结算纪律的原则上,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的协议:

  一、甲方必须合法取得""项目的物业管理权;

  二、乙方代收费的对象是""项目内己与甲方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和委托银行代收费协议的客户;代收费用的项目为:

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停车费(以下统称为费用);

  三、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结算帐户,以便乙方代收的费用划转到甲方的结算帐户内;由甲方物业管理之下的客户自行在乙方开设储蓄帐户、银行卡,以便客户存款托收费用。

乙方每次托收不得向甲方及甲方的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四、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定甲方开户行为本项业务的主办点,负责与甲方联系日常工作及处理出现的问题。

  五、甲方必须在乙方向客户代扣费用之前向乙方提供由甲方与

  用户签订的《代扣管理费协议书》一联。

  六、乙方向甲方提供费用代扣的文件格式,并以此文件格式确定以后的代收业务,如有变动,则双方提前协商解决。

  七、乙方每月代扣一次,由甲方每月于____日将代扣管理费磁盘(或已加盖公章的扣缴费用清单)交给乙方。

磁盘及清单文件的内容包括交费业主名称(储蓄帐户名称)、银行储蓄帐号、应扣金额。

乙方收到磁盘或清单后,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扣帐,将成功扣费的款项全部划入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指定帐户内,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且乙方将已扣收清单和未成功扣帐清单及时反馈甲方;文件内容包括客户姓名、银行帐号、应扣金额、实扣金额,并附注未能扣款之原因。

  八、乙方扣款的依据为甲方提供的数据盘及代扣费用清单,若甲方提供的数据盘与未代扣费的清单有误,乙方以数据盘为准,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九、若由甲方提供数据盘有误导致代扣款出现差错时,乙方当月不作更正,待下次代扣款日再作更正,甲方负责向客户解释和处理,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若由乙方原因造成代扣款出错,由乙方负责。

  十、若客户存款余额不足,乙方不作代扣;待客户存入足够款项后,再由甲方提供有关数据资料通知乙方在下次一并扣款,十一、代扣款后,乙方将数据盘及己代扣费用的清单交回甲方,并将未扣款的客户制成清单,交甲方负责通知客户,乙方不另

  行通知,同时乙方没有义务向未交款的客户进行追索;

  十二、甲方根据数据盘及已代扣费用的清单制作缴费回单或提供发票给客户,乙方不再提供银行对帐单;

  十三、若客户需取消乙方代扣款时,客户必须先到甲方办理有关的取消手续,甲方为此出具书面同意证明,乙方凭此证明为客户取消代扣款委托,同时,甲方要取消该客户在数据盘上的所有资料;

  十四、乙方须向甲方无偿提供一台电脑(仅合同期内使用权),用于处理财务数据。

  十五、该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

  十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

本协议有效期满后若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协议继续生效,直至任一方提出终止。

  十七、乙双方任意一方提出终止此协议,均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方可结束此项业务。

  十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

  行长(签字):

年月日

  篇八:

委托协议书-代收付

  业务委托协议书

  本业务委托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_年__月__日(“生效日”)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签订:

  甲方(委托方):

  主要营业地址:

  乙方(受托方):

  主要营业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相关业务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便双方恪守:

  第一条委托业务

  1.甲方委托乙方依照甲方指示从事以下业务(统称为“委托业务”):

  

(1)从甲方提供的客户账户代收款项(“代收业务”);

  

(2)向甲方提供的客户账户代付款项(“代付业务”);

  (3)采购指定的货物及办理相关手续(“代购业务”);

  (4)其他甲方书面指示的业务。

  第二条委托业务的处理方式

  1.如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本协议书项下第一条第一项代收业务,

  

(1)甲方在与代收业务项下的付款人签订相关代收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代收业

  务合同”)时,可约定乙方作为收款方,代甲方收取合同项下款项,该代收业务合同中写明乙方提供的有效银行账户和相关信息;

  

(2)甲方根据代收业务合同的内容与乙方签订附件一代收业务委托书。

  2.如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本协议书项下第一条第二项代付业务,

  

(1)甲方在与代付业务项下的收款人签订相关代付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代付业

  务合同”)时,可约定由乙方代付,并向收款人提供乙方相关信息;

  

(2)甲方根据代付业务合同的内容与乙方签订附件二代付业务委托书。

  3.如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本协议书项下第一条第三项代购业务,

  

(1)甲方与乙方签订附件三代购业务委托书,明确所需代购货物的型号、数量、

  交付期限、质量标准等基本要求,乙方应按照业务委托书中约定的委托事项独立完成货物的采购;

  

(2)若甲方没有指定货物供应商的,乙方应根据附件三代购业务委托书,审慎、

  勤勉尽职地选择有声誉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合格供应商作为合作对象;

  (3)若甲方指定或确定货物供应商的,乙方应根据附件三代购业务委托书,按照

  经甲方同意的条件与货物供应商签订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

  4.如甲方委托乙方从事其他业务,甲方与乙方签订相关业务委托书。

  第三条费用条款

  1.每一项委托业务代理手续费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将由甲乙双方在各附件

  业务委托书中约定。

  2.如乙方收取代收业务代理手续费的,甲方可允许乙方在每次代收业务办理成

  功后,经甲方确认,按约定从所收款项中扣收相应的代理手续费。

乙方应提供相应的扣费通知和明细。

  3.如乙方收取代付业务代理手续费的,甲方在代付款项代付成功后支付相应的

  代理手续费。

乙方应提供相应的收费通知和明细。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在委托乙方进行代收/代付业务前,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相关代收/代付信

  息,包含代收/代付金额等。

  2.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付业务的,应提前向乙方账户转入足额的代付款项,否

  则由此产生迟延代付相应款项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委托业务从事洗钱等非法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责

  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各附件业务委托书所确定的委托范围代理相关委托业务,不

  得超出委托范围。

对于超出委托范围而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在协议期内,乙方应保证其银行账户可正常进行资金结算,如乙方账户无法

  开展资金结算业务或账户异常无法完成委托业务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依据甲方指示进行办理委托业务。

在委托业务操作中,因乙方未按约定

  完成委托业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每次代收/代付业务完成后,需及时告知甲方代收/代付结果。

若有相

  关银行凭证的,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应凭证。

  5.乙方应及时通报甲方采购进展情况,并提交全部的采购合同副本一份,便于

  甲方监督。

乙方应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严格把关,不得有采购假冒伪劣产品等侵犯甲方权益行为。

  6.如甲方和代收业务合同付款人/代付业务合同收款人之间发生纠纷或代收业

  务合同付款人/代付业务合同收款人提出质询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和对方协商解决,并协助甲方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向甲方提供代收代付业务相关证据材料原件。

如乙方和代购业务供应商之间发生纠纷,乙方应负责和对方协商解决,并及时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与对方达成纠纷调解协议。

  第六条终止或解除

  1.甲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书,终止委托业务的委托。

  2.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书和各附件业务委托书项下有关义务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书,终止履行本协议书项下义务的履行,因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应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书自文首生效日起生效,直至任何一方按本协议书第六条解除本协议书之

  每一项委托业务的委托期限由双方在各附件业务委托书中约定。

  第九条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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