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提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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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提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湘潭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提质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图:

附图1、湘潭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提质改造工程总平面图

附表:

附表14-1:

总投资估算表

附表14-1-1:

土建工程投资估算表

附表14-1-2:

设备投资估算表

附表14-2:

流动资金估算表

附表14-3:

资金筹措与使用计划表

附表15-1:

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

附表15-2: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摊销估算表

附表15-3:

原材料、燃料、动力费及工资福利费估算表

附表15-4:

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附表15-5: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附表15-6:

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附表15-7:

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

附表15-8:

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

附表15-8:

借款还本付息计算表

附表15-10:

资产负债表

附件:

附件1、土地使用审批意见

附件2、环评审批意见书

附件3、项目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的证明材料

附件4、项目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附件5:

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背景

1.1.1项目名称

湘潭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提质改造工程

1.1.2承办单位概况

承办单位:

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

28000万元

单位概况:

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于2003年注册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与湘潭天易示范区管委会合署办公,现有员工113人。

公司法人代表王永红,中共党员,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园区土地开发与经营(一级土地储备与经营),现在公司的主要职能如下:

1)行使县城和湘潭天易示范区的建设项目投资主体职能,承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参与项目的合资、合作经营;

2)依法开展土地开发与经营,对建设用地进行开发整理与包装;

3)经营和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以及建设项目两厢土地的经营权、道路冠名权、户外广告经营权、垃圾处理收费权等资产,筹集、管理、运作建设资金。

 

1.1.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

2)主要标准规范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ZBBZH/CS/1)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93-2003)

《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05)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2008)

《湘潭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20年);

湘潭县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005.10);

《城镇生活垃圾产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106-1999)

《城镇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国建[2007]157号)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设备》(CJ/T18-1999)

《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与处置应用技术导引》(2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建筑工程分类标准》(GB50359-2005)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

《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10)

1.1.4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

1992年9月,湘潭县新县城在易俗河奠基落成后,城镇建设突飞猛进,将原是乡村的小镇,建设成为初具规模的城镇。

到2020年规划城镇其面积达到73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26平方公里,城郊面积47平方公里,人口20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378-400吨。

仅县城区日产生活垃圾逾100吨。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已成为城镇建设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重要环境和社会问题。

湘潭县于2001年7月开始建设垃圾填埋场。

上马垃圾填埋场位于湘潭县城东南方向(即易俗河镇水竹湾村和上马村之间),场地与村组协议租用20年,涉及四个村民组(即学堂组、汉丰组、柴荆组、清塘组)。

该场地东、西、北三面环山,南向外有一片开阔地,作为填埋场与场外大片农田的隔离带,部分用作污水处理用地。

最东南端用作蓄水池,该垃圾场距湘潭县城中心约6公里,汽车运输15分钟可到达。

上马垃圾填埋场总占地面积106.79亩。

其中垃圾填埋场用地73.95亩,污水处理、造塘蓄水及入场道路用地32.84亩。

平均填埋深度15米,可填埋垃圾容量为73万立方米,设计可容纳城区内生活垃圾20年以上。

工程于2002年6月竣工投入使用。

上马垃圾填埋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湘潭县城区发展非常快,垃圾产生量亦比预测大得多。

填埋场原库容早已填满,如不改造,将不得不封场关闭。

2、由于建设资金短缺,填埋场原建设标准不高,对环境污染的问题未能根本解决。

因此,对垃圾填埋场进行提质改造已迫在眉睫。

湘潭县政府于2012年7月决定启动湘潭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并指派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我司(中元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我司在大量细致的调查研究分析工作基础上,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进行了论证,于2012年8月编制完成了《湘潭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提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1.2项目概况

1.2.1地理位置

湘潭县地处湘中偏东、湘江西岸,位于东经112°25′~113°03′,北纬27°20′~28°05′,地跨涟水、涓江、靳江流域,为湖南省湘潭市辖县,辖6个乡、15个镇,总面积2379平方公里。

2009年末,全县总人口109.1万人。

无论是面积、人口、资源、还是综合实力,在省内都是一个大县,素有“天下第一壮县”、“湘中明珠”之美誉,是中国湘莲之乡、湖湘文化发祥地。

县域全境均属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即国家“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湖南融入“泛珠三角”的前沿阵地,其中968平方公里区域为核心区,湘潭天易示范区为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先行先试的十八片区之一。

1.2.2建设规模与目标

本项目占地面积118185.98平方米(约合177.28亩),采用改良型厌氧卫生填埋工艺对原上马垃圾填埋场进行提质改造,将累积的23万余吨简易填埋处理的垃圾提质为卫生填埋方式处理,并对原未覆土封场的简易填埋单元进行改造。

改造后,达到日处理垃圾250吨,总库容126万立方米,服务年限15年。

主要建设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沥液处理站及辅助设施,并购置相关设备81台(套)。

项目建成后,服务范围覆盖湘潭县城区,服务人口12万人。

1.2.3主要建设条件

1)环境条件

(1)地形地貌

拟选场地为丘陵地貌,整体上丘岗呈近南北走向,冲沟山谷为“V”字型,场地地形较平缓,坡度一般在10°~25°。

场地地面标高在45.2~102.02m之间,最大高差56.82m。

(2)工程地质

据县城地区地层出露揭示,该地区地层属白恶系以砂岩,板岩及灰岩、砾岩为主,平均厚度2600m,地表下水系不发育。

地表耕作母土为河砂泥,石灰质紫色土及第四纪红壤为主,局部砂岩红壤及酸性紫色土。

根据国家地震局《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该区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g<0.05,对照地震基本烈度<6度。

(3)气象水文

项目区域气候温和,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7.4℃,最高月平均气温31.1℃(8月),最低月平均气温0℃(1月),极端最高气温40.4℃,极端最低气温-7.6℃,年平均日照1640小时,全年冬春季多为西北风,夏秋季多为东南风,年平均风速2.4m/s,最大风速25m/s。

年平均相对湿度81%。

年均降雨量1400毫米,雨季为4-7月,且多有洪水发生,湘江湘潭段最高洪峰水位为39.67米(黄海高程)。

本项目地面高程在51米以上,且距离湘江较远,故无洪水内渍之患。

2)技术条件

本项目拟采用改良型厌氧卫生填埋。

该类型填埋场卫生标准高,填埋作业简便,在国外较为普遍,国内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昌和福州等大中型城市80年代以来先后建成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均属该类型。

我国现在已经颁布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等标准中所指的填埋场均是这一种类型。

非常成熟可靠,并在大量市政环卫工程中采用。

3)交通运输条件

全县城区包括基本贯通了水泥路(或沥青路),运输条件十分便利。

4)资金条件

本项目所需资金得到了湘潭市委市政府及湘潭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湘潭县政府已为该项目配套专项用款1000万元;企业自行筹集了1899.69万元,已全部到位;并与银行取得了3200万贷款。

以上使项目实施资金得以保障。

5)社会条件

随着湘潭县社会、经济各方面进入一个跨越式发展时期,城市化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刻,对于项目的认可度越来越高,项目建设的社会条件已具备。

1.2.4项目投入总资金及效益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6099.69万元,其中:

建设投资5833.0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29万元,建设期利息216.34万元。

其中1900.76万元为企业自筹,湘潭县财政配套解决1000万元,3200万元为银行贷款。

该项目的建设,属公用事业和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它所产生的效益除一部分定量分析外,更多地表现为难以用货币化的社会效益,本项目符合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需要,是湘潭县城镇经济建设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项目。

1.2.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表1-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序号

指标

单位

指标

1

设计规模

-

-

-

日填埋城市生活垃圾

t/d

250

2

总占地面积

m2

118185.98

3

总建筑面积

m2

940.47

4

劳动定员

20

5

建设期

2

6

服务范围

-

湘潭县城区

7

项目总投资

万元

6099.69

7.1

建设投资

万元

5833.07

7.2

铺底流动资金

万元

50.29

7.3

建设期利息

万元

216.34

8

资金筹措

万元

6099.69

8.1

企业自筹

万元

1900.76

8.2

财政配套

万元

1000

8.3

银行贷款

万元

3200

9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

9.03

10

财务净现值(i=8%)

万元

1016.20

11

投资回收期(包括建设期)

9.03

12

平均盈亏平衡点

%

51.58

13

年销售收入

万元

1449.14

1.3结论及建议

本项目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环境保护工程,实施后可改进城市环境卫生状况、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第二章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需求分析

2.1生活垃圾的定义和基本构成

2.1.1生活垃圾的定义

1)本项目定义的城镇生活垃圾包括城镇建成区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垃圾两大部分。

2)城镇生活垃圾是指城镇与农村区域内产生的生活垃圾。

按产生源不同,城镇生活垃圾可分为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集市贸易市场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公共场所垃圾和各种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

2.1.2湘潭县生活垃圾主要构成

湘潭县易俗河镇的生活垃圾主要由居民生活垃圾、街道保洁垃圾、企事业单位垃圾等组成。

未进行该垃圾主要由易腐有机物的食品垃圾、泥沙、废橡胶、塑料,废玻璃、陶瓷和废纸等构成。

城市生活垃圾基本特点为:

有机物含量较高、低位发热值较高、可腐有机物含量较高,可回收物较少。

(建筑垃圾另设堆放场地)。

2.2湘潭县城区垃圾处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1)环卫基础设施数量不足、质量不高、体系不配套、分布不均匀。

垃圾转运站、垃圾桶、果皮箱等数量均不足,不能满足城市环卫工程发展的需要,滞后于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垃圾收集设施少,服务半径过大。

2)垃圾分类收集处于起步阶段,现阶段的垃圾分类回收仅仅局限于个体废品回收站进行的资源回收,大部分垃圾中的可回收资源被白白浪费掉。

3)生活垃圾收集主要是以人力手推车和人力三轮车为主,手推车和人力三轮车因其密闭效果差、外观差、对环境和市容影响甚大。

4)现状环卫设施布局不够合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环卫基础设施用地落实难,城区生活垃圾仅为收集与倾倒,垃圾中转站多为露天作业,影响市容。

5)现有垃圾填埋场为简易填埋,对周围居民日常生活影响极大,同时垃圾渗滤液势必对湘江水地下水产生长远的污染,急需整改与迁移。

2.2.1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现状

1)生活垃圾的处理流程

目前,各乡镇区域生活垃圾收集一般由各乡环卫所负责,而环卫所作业区域大多只限于镇区。

农村的生活垃圾收集基本上是一片空白,大多由村民自行处理。

少部分城乡结合处的乡镇垃圾收集后,通过运输车运输至城区的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纳入城区垃圾处理系统;其它乡镇将垃圾收集后直接运输至自己的简易垃圾填埋场填埋。

具体处理流程见图3-1。

 

图3-1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现状流程图

2)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设施情况

(1)垃圾收集设施

现湘潭县城公有垃圾桶1400余个(8个社区共500多个,其余分布在城市主、次干道上)、微型垃圾箱100个,分布在主、干道上。

垃圾桶有铁质吊装垃圾桶,或用小型机动车定时上街沿路收运收集。

收集设施有密闭式的,但大多为敞开式收集,密闭效果差,对环境产生的二次污染严重。

(2)垃圾收集、转运站

县城现有的垃圾转运站12个,均为封闭式、半封闭式,其中压缩式的垃圾中转站有8个,露天的有3个。

占地面积少,规模小。

(3)垃圾填埋场

目前,共有2个垃圾填埋场,一个是上马生活垃圾填埋场(专填生活垃圾),一个高压走廊建筑垃圾填埋场(临时)均为简易填埋。

2.3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1)预测原则:

(1)根据湘潭县城总体发展规划,综合考虑人口的增加,以及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日产生活垃圾量的减少等方面的因素。

(2)湘潭县城生活垃圾实测资料。

(3)国内同类型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有关统计资料。

(4)国家有关设计标准规范。

2)城区人口规模

根据《湘潭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20年),湘潭县城城镇规划人口规模如下:

2011年城镇规划人口规模为36万人;

2015年城镇规划人口规模为46万人;

2020年城镇规划人口规模为65万人。

由此计算出人口平均年增长率如下:

2011年至2015年:

5.02%;2015年到2020年5.93%,2020年以后仍按5.93%考虑。

另有统计数据表明,2009年湘潭县城区人口约10.1万人(包括流动人口),2010年人口平均年增长率以5.02%计,则2010年底湘潭县城区人口约为10.6万人。

以此为基数预测湘潭县城区2111至2030年的规划人口。

3)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根据湘潭县环卫所统计资料显示,2010年上半年湘潭县城城区垃圾日均产生量共100余t,人均垃圾产量为1.0kg/d。

综合考虑人口的增加,以及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日产生活垃圾量的减少等方面的因素,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的增长速度应略低于人口增长速度,2009年至2020年湘潭县城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统一按2.50%的增长考虑。

2020年后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统一按1.5%的增长考虑。

规划按照居住人口变动系数取1.02,垃圾日排出量不均匀系数取1.1。

各年度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及历年生活垃圾累积量详见表2-2。

计算公式为:

Q=A1A2RC

Q——垃圾日排出量

A1——垃圾日排出量不均匀系数A1=1.1~1.5;

A2——居住人口变动系数A2=1.02-1.05;

R——收集范围内规划人口数量;

C——预测的人均垃圾日排出量(kg/人•d);

 

表2-2湘潭县生活垃圾产量及预测表

服务年限

年份

规划人口(万人)

垃圾日产量(吨)

垃圾年产量(万吨)

历年累积量(万吨)

需占库容(万吨)

0

2010

10.61

105.00

3.83

-

-

1

2011

11.14

107.63

3.93

3.93

5.14

2

2012

11.7

110.32

4.03

7.95

10.40

3

2013

12.29

125.36

4.58

12.53

16.48

4

2014

12.9

131.58

4.80

17.33

22.80

5

2015

13.55

138.21

5.04

22.37

29.44

6

2016

14.35

146.37

5.34

27.72

36.47

7

2017

15.21

155.14

5.66

33.38

43.92

8

2018

16.11

164.32

6.00

39.38

51.81

9

2019

17.06

174.01

6.35

45.73

60.17

10

2020

18.07

184.31

6.73

52.45

69.02

11

2021

19.15

195.33

7.13

59.58

78.40

12

2022

20.28

206.86

7.55

67.13

88.33

13

2023

21.48

219.10

8.00

75.13

98.86

14

2024

22.76

232.15

8.47

83.61

110.01

15

2025

24.11

245.92

8.98

92.58

121.82

16

2026

25.54

260.51

9.51

102.09

134.33

17

2027

27.05

275.91

10.07

112.16

147.58

18

2028

28.65

292.23

10.67

122.83

161.61

19

2029

30.35

309.57

11.30

134.13

176.48

20

2030

32.15

327.93

11.97

146.10

192.23

2.4建设规模与服务年限

1)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118185.98平方米(约177.28亩),垃圾填埋库容126万立方米,需转运原有垃圾约23万立方米,剩余库容为103万立方米。

从表2-2可以看出:

湘潭县城生活垃圾产生量在逐年增加,2011年、2020年、2030年生活垃圾平均日产量分别为107.63t/d、184.31t/d、327.93t/d。

本项目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案为卫生填埋,卫生填埋处理能力弹性较大,依节省投资和适度超前原则,初步确定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规模为250t/d。

根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4-2009),本填埋场建设规模为III类。

2、项目服务年限

本项目总库容为126万立方米,除转运原有垃圾外,剩余库容103万立方米,有效库容率按0.9计算为92.7万立方米;填埋生活垃圾的压实密度按0.85吨/立方米计算,可填埋垃圾量为109.06万吨,与表2-2对照,服务年限为15年。

第三章建设规模与内容

3.1服务范围

本项目拟采用改良型厌氧卫生填埋工艺对原上马垃圾填埋场进行提质改造。

项目建成后,服务范围覆盖湘潭县城区,服务人口12万人,按照规划,到2025年服务人口将达到24万人。

3.2建设规模与内容

项目总投资为6099.69万元,其中:

建设投资5833.0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29万元,建设期利息216.34万元。

本项目占地面积118185.98平方米(约合177.28亩),采用改良型厌氧卫生填埋工艺对原上马垃圾填埋场进行提质改造,将累积的23万余吨简易填埋处理的垃圾提质为卫生填埋方式处理,并对原未覆土封场的简易填埋单元进行改造。

项目建成后,达到日处理垃圾250吨,总库容126万立方米,服务年限15年。

主要建设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沥液处理站及辅助设施,并购置相关设备81台(套)。

第四章项目选址

4.1场址现状

4.1.1地点与地理位置

湘潭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提质改造工程,场址位于湘潭县易俗河镇上马村和水竹湾村交界处(上马垃圾填埋场原址)。

湘潭县城东南面,场址距城区约6公里。

4.1.2土地权属类别及占地面积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18185.98平方米(约合177.28亩)。

土地使用权已经湘潭县国土资源局划拨土地。

详见附件。

4.2场址建设条件

4.2.1地形、地貌、地震情况

拟选场地为丘陵地貌,整体上丘岗呈近南北走向,冲沟山谷为“V”字型,场地地形较平缓,坡度一般在10°~25°。

场地地面标高在45.2~102.02m之间,最大高差56.82m。

湘潭县属长衡丘陵盆地。

全县南北长82公里,东西长54公里,西南、西北多山,地势较高,北面及东面次之,东南一偶最低,形成斜坡形,最高点昌山为755.1米,境内山脉纵横,河川交错,构成沿河两岸冲积平原,两河之间山丘起伏,形成以丘陵为主的地形。

境内山脉分三支,正南由衡山山脉北入县界,为天马山、琵琶山、紫荆山、晓霞山,北至天梯岭,共长60公里,左纵右横,干支百出,为湘、涓分水之脊。

西南由九峰山东走,入县界内西南角,为昌山、铜梁山、云霞岭、营盘寨等连结40公里,为湘潭、湘乡两县界线岭。

折东为乌石峰,稍南为望祭岭,自西向东,曲折170公里到麂子岭,为涓涟分水之脊。

西北由黄龙山东出入县境,西北角为韶山,东山为团山坳、铁石坳等,折东为添嗣岭、肖家坳等,折东为高露山,潭宁两县界山,又东北为仙女峰,由韶山东行30公里至仙女山,为涟靳间分水之脊。

根据《中国地震系数区划图》(GBl8306-2001),选址区域的基本地震烈度为Ⅵ度,历史上未有发生过破坏性地震的记录。

4.2.2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

据县城地区地层出露揭示,该地区地层属白恶系以砂岩,板岩及灰岩、砾岩为主,平均厚度2600m,地表下水系不发育。

地表耕作母土为河砂泥,石灰质紫色土及第四纪红壤为主,局部砂岩红壤及酸性紫色土。

区域内工程和水文地质条件符合项目建设要求。

4.2.3气候条件

项目区域气候温和,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7.4℃,最高月平均气温31.1℃(8月),最低月平均气温0℃(1月),极端最高气温40.4℃,极端最低气温-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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