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安办4号.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0595361 上传时间:2023-02-21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1.6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青安办4号.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青安办4号.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青安办4号.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青安办4号.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青安办4号.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青安办4号.docx

《青安办4号.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青安办4号.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青安办4号.docx

青安办4号

附件:

青安办〔2008〕4号

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

灾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青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2008〕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立即开展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场所和隐患点的排查登记工作,并于1月24日前将《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及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见附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同时要认真抓好对排查出的危险场所和隐患点的除险加固工作,并于5月12日前,将本单位除险加固和治理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85913560;电子邮箱:

duchachu@。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

安全生产 防范 自然灾害 转发 通知

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月15日印发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鲁安办发〔2008〕2号

关于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

引发事故灾难工作的通知

各市政府安委会: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的变暖,自然灾害发生频繁,并由此引发了许多事故灾难,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

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即组织开展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排查工作,摸清底数

各市政府安委会有立即组织交通、国土资源、建设、水利、安监、煤炭、煤监、电力、地震、气象、海洋与渔业等有关部门对易由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雷电、地震、地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详细排查工作,具体包括:

1、由于井口(洞口)标高不够或露天矿防排水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淹井危险的井工矿矿井、隧道和露天采矿场坑口等;

2、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建筑施工企业工地、人员居所及设备、物资场地;

3、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病险河道大堤和尾矿库等;

4、存在淤积危险的河道;

5、存在被冲毁危险的路桥、涵洞,有人作业、有车通过、有人行走的公路上部和侧边存在易垮落、坍塌山体的地段等。

各地要摸清以上危险场所和隐患点的数量,并登记造册,于1月28日前按照表格(见附件)的要求,报送到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落实责任,加大力度,进行除险加固和隐患治理

各市政府安委会要根据排查结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建议政府制定计划,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进行除险加固和隐患治理工作。

要落实责任、方案、资金、人员、物资、期限和预案,大力治理隐患点。

对病险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河道堤岸、桥梁、涵洞、危险路段和尾矿库等要彻底进行除险加固,确保万无一失。

对矿山和露天采场(坑)、建筑工地工棚及其他人员居所以及存放设备、物资的地点,要针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及其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采取有力措施,治理隐患,加强防范。

防范和隐患治理工作要在汛期来临之前完成。

对一时难以治理完成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并制定好切实可行的治理计划,落实资金、责任人、整改期限。

同时,要制定好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和物资,加强监测监控。

请各市政府安委会于5月17日前将除险加固和治理情况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各市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从现在开始到5月17日,各市要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深入基层、现场,督促、指导、帮助有关单位开展除险加固和隐患治理工作。

省政府安委会将于5月下旬组织督查组,对各市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建立工作机制,加强预报预警工作

各市要认真贯彻省安监局、省气象局等八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预警工作机制的通知》(鲁安监发〔2007〕166号),交通、国土资源、建设、水利、安监、煤炭、煤监、电力、地震、气象、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系,建立起有效的联合、协同应对工作机制,对自然灾害做到及时预报、预警、预防,确保安全。

五、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由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具有突发性、诱发性和危害性大、破坏性强等特点。

各市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此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市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做到查实、查细、查全,坚决防止走过场。

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排查治理,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不断完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附件:

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及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

 

二○○八年一月八日

 

附件:

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及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

填报单位:

行业和领域

自查

自查隐患

已自改隐患

列入治理计划的隐患

 

自改

隐患

隐患

整改率

 

 

其中:

 

 

 

单位

落实资金

落实责任

限期整改

制定预案

采取监控措施

 

(%)

(万元)

(项)

(项)

(项)

(项)

合计

 

 

 

 

 

 

 

 

 

1.井工矿矿井

 

 

 

 

 

 

 

 

 

2.隧道和露天采场坑口

 

 

 

 

 

 

 

 

 

3.建筑施工企业工地及人员居所

 

 

 

 

 

 

 

 

 

4.尾矿库

 

 

 

 

 

 

 

 

 

5.病险水电站大坝

 

 

 

 

 

 

 

 

 

6.病险水库大坝

 

 

 

 

 

 

 

 

 

7.病险江河大堤

 

 

 

 

 

 

 

 

 

8.淤积危险的河道

 

 

 

 

 

 

 

 

 

9.危险的路桥、涵洞

 

 

 

 

 

 

 

 

 

10.易垮落、坍塌山体的地段

 

 

 

 

 

 

 

 

 

11.其他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主题词:

安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隐患通知

抄送:

姜大明代省长,王军民副省长,张传林省长助理,李世瑛副主任。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1月8日印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