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与经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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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与经济
第九章
社会可持续发展
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人类自身的发展,而当今社会条件下人类自身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人口综合治理、提高全民文化素质、改善人居环境等几个重要方面。
第一节概述
一、人口综合治理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人口问题是人类社会面临的最紧迫问题之一,只有妥善解决人口问题,才谈得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的人口控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人口控制工作在地区分布上很不平衡,不少农村地区生育水平仍然偏高。
同时,我国人口素质偏低,妇幼健康与妇女地位的改善程度仍然不能令人满意。
对于人口综合治理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大力发展农村基础教育
大量调查研究数据表明,受文化教育水平低的人们具有强烈的传宗接代、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的思想。
目前,仍有不少地区的部分农民为谋求一时的发家致富而不让子女上学或让小学、初中未毕业的子女休学去务农或打工。
因此,为促进当代育龄夫妇生育意愿的转变,使今后几代人的文化教育水平不断提高,生育率不断降低,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国民经济不断繁荣。
必须大力发展农村基础教育.
(二)扭转农村的重男轻女陋习
由于传统的重男轻女观念影响,许多人至今仍然是不生儿子不罢休,导致了部分农村地区生育率居高不下。
漏报女婴与B超性别鉴定等原因已致使我国1990年人口普查申报出生婴儿性别比高达113.8,比正常值106左右高出近8个百分点。
这一趋势若得不到扭转、其社会后果是很严重的。
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社会经济地位,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社会风尚。
(三)建立健全的社会养老保险体制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障体制是单位统包、条块分割的现收现支退休工资制度。
这已无法应对即将到来的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因此,若能对城乡全体劳动者从年轻时即实行社会养老保障,必能破除养儿防老旧观念,转变人们的生育观,变“政府要我少生优生”为“我要少生优生”。
可见,社会养老保险直接关系到人口控制基本国策的落实。
二、提高全民文化素质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工业、农业、人口、资源和环境等都是直接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而人的文化教育水平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因此,人们必须对自然和社会的本质和变化规律有高度的理解,并且掌握相应的处理的工艺技术。
人们必须掌握很高的自然科学知识,用以利用自然,了解这种“利用”活动对自然所产生的影响和后果,并从技术上能使其危害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或能使破坏的自然获得再生;同时人们必须有很高的道德观念,认识自己对自然和社会及其未来的繁荣负有责任。
(一)提高全民文化素质的重要性
教育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根本手段。
这种教育不仅使人民获得科学知识,也使人们具备高度的道德水平。
这种教育既包括学校教育这种主要形式,也包括广泛的潜移默化的社会教育。
(二)我国全民文化基础教育现状
我国小学和中学的学生入学率均远在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之上。
但是基础教育也远不是没有问题:
全国还存在约15000万的文盲,一些边缘山区地带儿童入学率还较低,如四川、青海等省毛入学率尚在80%以下;近年来人学儿童的流失率有所增加,虽然从全国看小学缀学率约为2%多一点,但初中的辍学率有所上升,有四个省超过7%。
一些经济迅速发展的地区,如江苏省初中学生的流失率也在上升,个别地方达到30%。
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则远远落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
我国大陆在20-24岁适龄人口中高等教育入学率仅为2%,而印度约为10%,泰国为16%,埃及超过20%,我国台湾地区为31%,韩国则为38%。
这种巨大的差距说明我国劳动力的平均素质远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这将成为今后经济成长的巨大桎梏。
(三)可持续发展教育
在全体国民,尤其是在各行各业的各级领导和管理干部中进行专门的可持续发展教育,其目标在于提高干部和群众的环境意识和持续发展意识,认识人们的生产活动和经济行为对人类生存环境的严重影响,提高人们对当今社会及人类后代的责任感,增加参与持续发展能力,并了解一般的防治环境破坏的途径和办法。
可持续发展既要求人们有高度的知识水平,明白人的活动对自然、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长远影响和后果,又要求人们有高度的道德水平,认识自己对社会和子孙后代的崇高责任,并自觉地甘愿为社会的长远福祉而牺牲一些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
三、改善人居环境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稳定性因素
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类住区发展是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中必须重视的问题,也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稳定性因素。
联合国《21世纪议程》,号召全人类在人类住区的发展过程中,考虑人口、环境、资源问题,通过综合规划和有效的措施,重视人类住区发展的质量和可持久性;促进人类住区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环境伦理观
环境伦理是当代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的道德思考。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环境问题的加剧,向伦理学提出了许多新的需要回答的问题:
我们在发展经济时,对自然环境的行为怎样做才是公正的?
人们要不要对生物和自然界讲道德?
自然环境到底有多大价值?
我们要不要对下代人讲道德?
正是对这些问题的解答过程中,引发了一系列对环境伦理问题的思考的探讨。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不仅是当代人有感于环境与资源问题的恶化日益严重地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而作出的一种生存选择,而且是标志着人类的价值观念与生活方式的一场深刻变革。
这种价值观与生活方式的变化,是同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新认识和思考分不开的。
因此,环境伦理构成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理论和实践的基础。
一、环境伦理观的形成与发展
一)人类与环境的关系分析
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与活动的场所,同时还给人类提供各种资源,是可供人类使用和利用的对象。
但自然环境并不是完全被动的。
在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中,其作用是双向的。
一方面是自然环境决定人,另一方面是人决定自然。
自从地球上出现了人类,地球的历史就既是自然史,同时又是人类的发展演化历史。
人类是整个地球自然生态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
人类作为自然物,构成其身体的物质同其他自然物质无异,都由原子和分子组成;人类作为生物体,也与其他生物体一样服从生物体必须遵循的自然规律和生物学规律。
但另一方面,人又不是一般的自然物和生物体,而是有社会意识的存在物。
人能够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社会分工,具有高级的思维活动,并有将自己与其他自然物区分开来的强烈自我意识。
在这一点上人与一般存在物有本质区别。
因而人类在自然界中占有特殊的位置
人类在自然界中的这种特殊位置,就使自己与其他自然物对立起来,形成了人与自然的对立统一关系。
这种关系的实质就是人类活动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同时在改变自然的过程中又改变自身的自然,引起人本身的变化。
人类改变自然的活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的对立:
第一,人的意识与自然界的对立。
人产生了自我意识以后,就把自己与自然界对立起来。
在人类眼中,自然界是可供人类认识和利用的客体。
人类在认识自然界的过程中,不是消极地反映自然,而是能动地认识自然。
第二,人的自然力(包括人控制的自然力)与自然界的对立。
人类根据自己所了解和掌握的自然规律,利用自然界的各种物质和条件,发明和制造出各种适合和符合人类愿望的产品和环境,将天然自然物转化为人工自然物,从而使人类在对自己有利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界。
从这种意义上说,人类要求的是自然界对自己的服从。
人类对自然的改造和利用也总是有其限度的。
这同样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人类对自然界和环境的利用,必须遵循自然界和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从这点上说,人类利用和改变自然界的力量,到头来还是取决于它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运用,人类不能无视客观的自然规律随意地变更和处理自然。
第二,人类对自然和环境的利用还受到自然物质条件的限制。
人类对自然的利用和改造总得利用自然物,并且需要一定的自然环境,假若缺少了这些自然条件和环境,人类就无法实现对自然界的改造和利用;从这点上说,人类的生存和生产活动,无论如何脱离不了自然。
从以上看,人与自然的关系表现出两重性:
人依靠自然生活同时又是改变自然的力量;人既改造自然又依赖自然;人变革自然又必须顺应自然;人控制自然条件又受到自然条件的制约;人支配自然力又受自然力约束。
这样看来,人与自然的关系,既包含适应,又包含冲突,是有冲突的和谐。
(二)人类环境伦理观的形成与发展
1、渔猎社会时期 持续时间大约有3×106年,人类靠采集野果和渔猎为生,使用的是简单的石器工具,经常处于猛兽的侵袭和大自然灾害的威胁之中。
这时的人类只能现成地从自然界里获取食物,人类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生存,仅仅是利用自然界的物质资源,还谈不上对自然环境的改造。
由于自然力异常强大,人们对自然非常崇拜。
人类虽有了自我意识,但在早期的人类意识里,人与自然往往混为一体;最典型的就是不同的部落形成了不同的图腾崇拜。
2、农业社会时期 大约10000年前,人类开始进入农业时代。
由于农业的发展,人类也由游牧生活转向定居生活,并逐渐发展了水利灌溉技术,学会了用石头和木块建造房屋。
在农业文明中,人类通过与自然的交往,对各种自然现象和自然生态环境渐渐积累了规律性的知识。
人们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自己与自然的区别,但也还琛深地体会到自己的生存活动必须依赖自然环境。
因此,总体来说,农业文明中的人类强调的不是与自然的对立,而是如何与自然协调好关系以及适应自然。
3、工业社会时期 18世纪,机器生产代替手工生产,石化能源代替人力、兽力能源。
由于科学的运用和技术的发明,人类改变和利用自然的能力极大地提高,开始将自己与自然的关系视为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关系。
在人类心目中,自然界是为人类而存在的,只有被利用和使用的价值。
认为自然世界和自然规律都是为人而立。
这种观点可以称之为“人类中心主义”。
这种观点视人为万物的尺度,是从人的利益来判定一切事物的价值,就对自然的关系来说,它不仅主张和赞成人类对自然的征服,而且主张人类有权根据自身的利益和好恶来随意处置和变更自然。
这样,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对立和冲突的关系。
4、当今社会时期 人类现已认识到,全球性的生态环境问题是由于人类在发展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过程中,没有能正确地处理好人类活动与自然生态的关系问题而导致的。
因此,首先必须从端正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做起。
与工业文明的“人类中心主义”分手和决裂,并创建一种适合于21世纪人类生存的新的人类文明方式。
这种新的人类文明方式,可以称之为“生态文明”。
生态文明要求人类重建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关系。
这也正是现代环境伦理学所要达到的目标。
(三)环境伦理关系的进化
自然的进化带来了人类的进化,人类的进化又体现出观念的进化和社会关系的进化,这一切又蕴含着首先伦理关系的进化。
在原始部落,道德对象只限于本部落的成员;中世纪时的道德对象范围扩大到了所有的基督徒;近代初期,欧洲人认为道德对象的范围只限于欧洲白种人;在美国独立后的80年间,许多人都在观念上把黑人排除在伦理共同体之外。
直到《独立宣言》发表87年后才出现了《解放宣言》,这时才把黑人从制度下解放出来;从古到今,大多数的人认为大自然没有任何权利,非人类存在的物的存在是为了服务于人类的。
自然界的价值是根据人的需要来确定的。
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环境伦理智慧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被称为“天人关系”,中国古代的一些思想家提出了一系列有关尊重生命和保护环境的思想,这些思想尽管带有某种朴素的直观或顿悟的性质,但都是人类环境伦理智慧的一部分,具有“奇迹般深刻”,值得我们今天在深入探讨人与自然关系的伦理价值时认真分析和汲取。
其中道、儒、佛三家是主要代表,它们的环境保护思想有关重要的现代环境伦理价值。
(一)道家的生态智慧
道家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主要流派之一。
以老庄为代表,道家哲学比较系统地论述了天人关系,提出“天”与“人”合而为一,肯定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高扬了宇宙生命统一论,对中国古代环境伦理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1、人与天地万物相统一的宇宙论老子哲学把思考的范围扩展到了整个宇宙。
老子的宇宙论首先看到:
天地万物是一个整体,人是天地万物的一部分。
老子认为,从包括人类在内的天地万物都含有“阴阳”,都是由阴阳二气妙合而成的。
正所谓: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从天地万物发生的本源来看,它们都是来自同一个“道”。
所谓: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道是独一无偶的,由独一无偶的“道”分化出“阴阳”二气,二气相互激荡而生出第三者即“和”,由它们再产生出千差万别的天地万物。
这是老子建立的人与天地万物相统一的整体宇宙观。
2、自然规律与道德法则的一致性老子把天地万物的运动变化规律称之为“天道”或“天之道”,既然天与人是合一的,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因而,“天道”与“人道”也就是一致的,“道”既是自然万物所遵循的规律,也是人类行为应该遵守的法则。
老子认为人应当顺应自然,而为此则必须遵从“道”。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即:
人以地为法则,地以天为法则,天以道为法则,道以自然为其法则。
老子提出的师法自然的思想,内在地包含了人类的道德行为、道德法则也应遵循自然法则的思想。
3、处理人与万物关系的道德法则 老子哲学从自然自然和人道规律的一致性中,引申出处理人与万物关系的道德准则。
“知止不殆”,“知足不辱”是道家道德准则的集中体现。
“名与身孰亲?
身与货孰多?
得与亡孰病?
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
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即:
名誉与生命相比,哪一个更亲近?
生命与财产相比,哪一个更重要?
获得与丧失相比,哪一个更有害?
所以,贪得无厌必然招致更大的破费,过多的贮藏必然招致更多的损失。
知道满足就不会受到屈辱,知道适可而止就不会带来危险,这样就可以保持长久。
(二)儒家的环境伦理意识
儒家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儒家文化在对待自然的态度上,从根本上讲与道家是一致的。
它也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万物同类,因此人对自然应采取顺从、友善的态度,以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为最终目标。
但儒家也与道家有所不同,儒学主要关心的是人,在肯定人道本于天道,“赞天地之华育”的同时,又肯定人为万物之灵,可以“知天命而用之”,主张尽人事以与天地参。
在此基础上,儒家提出了丰富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环境的思想,在这些思想中孕含着中国传统的环境道德观念。
1、兼爱万物,尊重自然 儒家认为“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此,尊重自然就是尊重人自己,爱惜其他事物的生命,也是爱惜人自身的生命。
荀子认为“万物各得其和而生,各得其养而成”,主张对自然万物施以“仁”。
董仲舒则更明确地主张把儒家的“仁”从“爱人”向爱物扩展。
“质于爱民,以下至鸟兽昆虫莫不爱。
不爱,奚足以谓仁?
”儒家这种“生生”、“利物”、“爱万物”的思想,是基于自身需要的,爱物是要人们爱惜自己周围的一切事物,而“爱物”的终极原因是使人生活得更幸福,爱物就是爱人类自己。
2、以时禁发,以时养发 儒家依据对生物与环境之间关系的认识,从利国富民,保证人类生产和生活资源的持续性出发,要求人们在利用自然资源时,要顺应生物的繁育生长规律,“以时禁发”,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春秋时期的管仲提出了“以时禁发”的原则。
“山林虽近,草木虽美,宫室必有度,禁发必有时”。
要求人们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要有恰当的固定的时限,要按照规定的时节进行。
孟子也提出“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跨池,鱼鳖不可胜用也。
斧斤以时入林,林木不可胜用也”。
3、取用有节,物尽其用 儒家注重经世治国,他们所倡导的“礼义”政治是一种有节制的政治,要求统治者要节制自己的行为,克制自己贪得无厌的欲望,把节约人、财、物上升到国策的高度。
儒家提出“政在节财”的主张,主要是从政治和经济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但它客观上具有自然保护的意义,因为,节财就包括要节制利用自然资源,节制利用自然资源就会避免对自然的掠夺和浪费。
(三)佛学的环境伦理意识
现代环境伦理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强调对地球上的生命和生态系统的保护,而这一思想在中国佛教的思想中可以寻找到理论支持。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尊重生命的思想表述的得最完整的是佛教禅学,如果剔除其中附加的宗教的神秘内容,可以看到,佛学理论中所阐发的生命观,包含了丰富和深刻的环境伦理思想。
1、万物平等的生命意识 在佛学中,人与自然之间是没有明显界限的,生命与环境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
所谓“依正不二”,“依”是指“依报”(环境),“正”是指“正报”(生命主体),在佛的面前,人与其他所有生物都是平等的,“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如来常住无有变易。
”佛教中的众生一是指人,二是指生物。
这样一来,所有生命都潜藏着“佛”性,都有可能达到“佛”这一生命的最高境界。
人和其它生物的区别只是由在生灭轮回中的不同境遇所造成的。
2、普度众生的慈悲情怀 佛教从非人类中心和万物平等的立场出发,主张善待万物和尊重生命。
佛教对生命的关怀,最为集中地体现在普度众生的慈悲情怀上。
在佛法上,“与乐”叫做慈,“拔苦”叫做悲。
佛教教导人们要对所有生命大慈大悲。
“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
”(《大智度论》)
3、不杀生的道德戒律 在佛教中首恶是杀生。
这里的杀生不仅意味着对人的生命的伤害,而且也包含对所有生物的伤害。
不杀和不伤害的戒律规定着人对动物的关系。
佛教的“不杀生”是建立在以现实中所有的生命现象都遵循因果报应和转世再生的信仰基础之上的,因果报应和再生使得所有生命都具有“血缘关系”。
某个动物前世曾经是并可能再次成为人类,因此,所有生物都互有关系。
三、环境伦理学的主要内容
(一)尊重与善待自然
自然界的价值,首先体现在能提供给人类的使用价值。
它包括有:
维生的价值;经济的价值;娱乐和美感上的价值;历史文化的价值;科学研究与塑造性格的价值等。
这些价值都是人类在与大自然交往中能够体验到的。
大自然除了能够为人类提供不同用途的资源性使用之外,还具有它本身的价值。
这种价值可称之为“内在的价值”。
对自然的内在价值的发现,要求我们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即不从人类自己的利益和好恶出发,而从整个地球的进化来看待自然。
这时候,我们发现自然界值得珍惜的重要价值之一是它对生命的创造。
二是它的生态区位的多样牲与丰富性。
自然在进化的过程中不仅创造出愈来愈多的生命物种,而且创造出多种多样适宜生命物种居住和繁衍的生态环境。
对自然生态价值的认识与承认导致了人类对它的责任和义务。
具体来说,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尊重地球上一切生命物种 地球生态系统中的所有生命物种都参与了生态进化的过程,并且具有它们适合环境的优越性和追求自己生存的目的性;它们在生态价值方面是平等的。
因此,人类应该平等地对待它们,尊重它们的自然生存权利。
人类作为自然进化中最为晚出现的成员,其优越性首先是建立在自然进化的生态系统之上的。
其次,是建立在人类所具有的道德与文化上的。
这种道德与文化能力,使人类在自然生态系统中成为能力最强的生命形式。
2、尊重自然生态的和谐与稳定 地球生态系统是一个相互制约、互相依存的系统。
在整个自然界中,无论海洋、陆地和空中的动植物,乃至各种无机物,均为地球这一“整体生命”不可分割的部分。
作为自组织系统,地球虽然有其遭受破坏后自我修复的能力,但它对外来破坏力的忍受终究是有极限的。
对地球生态系统中任何部分的破坏一旦超出其忍受值,便会环环相扣,危及整个地球生态,并最终祸及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体的生存和发展。
因此,在生态价值的保存中首要的是必须维持它的稳定性、整合性和平衡性。
3、顺应自然的生活 所谓顺应自然的生活,就是要从自然生态的角度出发,将人类的生存利益与生态利益的关系进行协调。
如下几条原则是一种顺应自然的生活所必须遵循的。
(1)最小伤害性原则 这一原则从保护生态价值与生态资源出发,要求在人类利益与生态利益发生冲突时,采取对自然生态的伤害减至最低限度的做法。
(2)比例性原则:
所有生物体的利益,包括人类利益在内,都可以区分为基本利益和非基本利益。
前者关系到生物体的生存,而后者却不是生存所必需的。
比例性原则要求人类利益与野生动植物利益发生冲突时,对基本利益的考虑应大于对非基本利益的考虑。
从这一原则出发,人类的许多非基本利益应该让位于野生动植物的基本利益。
(3)分配公正原则:
在人类与自然生物的关系中,有时会遇到基本利益相冲突的情形。
就是说,冲突的双方都是为着维持自己的基本生存,而发生自然资源占有的争执。
这时候,依据分配公正原则,双方都需要的自然适用资源必须共享。
(4)公正补偿原则:
在人类谋求基本需要和发展经济的活动中,不可避免地给自然野地和野生动植物造成很大危害。
这时候,根据公正补偿原则,人类应当对自然生态的破坏进行补偿。
(二)关心个人并关心人类
环境伦理最终确立了这样的行为原则:
关心个人并关心人类。
从权利角度来看,环境权是个人的基本人权,1992年联合国环境和发展会议《里约热内卢宣言》中作了这样的规定:
“人类拥有与自然协调的、健康的生产和活动的权利”。
但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又告诉我们:
人类面对环境的行为往往不是个人的行为。
就是说,对环境的治理或者环境的保护,需要群体的努力和合作才能奏效;另一方面,任何个人对待环境的行为和做法,其环境后果都不限于个人,而会对周围乃至整个人类造成影响。
因此,我们应该遵照以下原则行事:
1、正义原则 按照环境伦理,任何向自然界排放污染物以及肆意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而任何有利于环境保护与生态价值维护的行为都是正义的。
人们为追求经济增长对环境带来很大的污染,从生态价值观与人类的整体利益出发,这种不顾及环境后果,仅仅追求生产率增长的行为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是不正义的。
因为它直接侵犯了每个人平等享用自然环境的权利,而环境权是属于每个人的基本人权。
2、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要求我们在治理环境和处理环境纠纷时维持公道。
公正的做法是由污染环境的企业承担责任并赔偿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
应该强调的是,环境伦理中的公正原则其实是“公益原则”,因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属于全社会乃至全人类所有,对它的使用和消耗要兼顾个人、企业和社会的利益,这才是公正的。
3、权利平等原则 平等是指在自然环境与自然资源使用上的平等。
由于地球上的环境资源是有限的,对于有限的资源,一些人消费多了,另一些人就消费少了。
因此,在环境资源的使用和消耗上要讲究权利的平等。
权利平等原则不仅适用于人与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而且适用于地区与地区、国与国之间。
4、合作原则 事实告诉我们生态危机和环境灾难是没有地域边界的;在环境问题上,全球是一个整体,命运相联,休戚与共。
一旦全球性的生态破坏出现,任何地区和国家都将蒙受其害;而且全球性环境问题具有扩散性、持续性的特点,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要在这个问题上单独采取行动,其效果甚微,甚至无能为力。
反过来,任何国家也无法因为其本国的生态技术和环境技术高超,就能避免其他地区的生态破坏给它带来的危害。
总而言之,环境问题不仅仅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而且涉及到人与人之间、地区与地区、国与国之间的利益与关系的调整。
在环境问题上,如同社会政治、经济问题一样,也深刻地存在着不同群体之间利益以及价值观的对立。
但由于自然环境的保护与环境问题的能否真正解决,取决于地球上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更需要人与人之间的配合和合作,从这种意义上说,关心个人与关心全人类应成为环境伦理的共识。
(三)着眼当前并思虑未来
人与自然界其他生物一样,都具有繁衍和照顾后代的本能。
人类不同于其他生物之处在于:
除了这种本能之外,他还意识到个体对后代承担的道德义务与责任。
因此,如何对待子孙后代的问题,对于人类来说还是一个伦理和道德的问题。
我们应该对未来的、子孙后代的利益和价值予以更多的考虑,并从后代人的立场上对我们当前的环境行为作出道德判断。
环境问题在涉及后代人的利益时,如下几条准则必须加以考虑。
1、责任原则 这里的责任专指当代人对后代人的责任。
环境伦理强调:
环境权不仅适用于当代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