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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本科专业规则

法学专业(本科)专业规则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规格:

本科(专科起点),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达到相当于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专门人才。

  行政执法方向: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具有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专门人才。

  学位目标:

法学学士。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7个模块,分别是: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实践课、通识课、补修课。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统设必修课:

开放教育学习指南、英语Ⅱ

(1)、英语Ⅱ

(2)、计算机应用基础(本)。

  选修课:

学位外语(法学)、学位论文指南。

  2.专业基础课

  统设必修课:

中国法制史、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

  选修课:

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

  3.专业课

  统设必修课:

劳动法学、合同法、法律文书。

  选修课:

法律逻辑学、房地产法、国家赔偿法、环境法学、证据学、税法。

  4.通识课

  中央电大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中央电大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最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本专业补修课程为法学基础知识#、民法学#、刑法学#,共12学分。

  5.本专业综合实践包括法律实践(法本)和毕业论文(法本),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北京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

该环节不得免修。

  6.补修课

  补修课程是指在注册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的学生中,部分不具备该专业专科学历或不具备学习该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的学生必须补修的课程。

补修课程学分是按规定需要补修的学生必修的学分和毕业审核的必要条件。

补修课程统一使用中央电大确定的课程名称,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并由中央电大推荐教材、提供相关教学支持服务。

本专业(方向)需补修的课程是:

民法学#、刑法学#、法学基础知识#,共12学分。

  7.本专业学位论文指南为学位课程,申请学位的学生必修。

  8.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

选修课中的统设服务课程和自开课程,中央电大将尽可能为地方电大提供多方面的教学支持服务。

  9.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10.相似课程不宜兼修,如兼修,只计其中一门课程的学分。

  11.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

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需补修的学生为71+12学分)。

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之和法学为61学分,各模块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之和法学为47学分。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

  本专业学制两年,北京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

学生最短学习年限为两年半。

  本专业学位申请的规则按学位合作院校的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

取得专业最低毕业学分,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参加学位外语考试、学位论文指南考试并通过等要求。

  五、课程说明

  

(一)公共基础课

  1.开放教育学习指南

  开放教育学习指南是为配合教育部开展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项目研究工作,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生开设的必修课程。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接受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的学生在进入专业(课程)学习之前,了解和熟悉电大开放教育新的学习环境,建立与开放教学模式相适应的新的学习理念,了解并尽快适应远程开放教育教与学的方式,掌握基本的学习技能,逐步培养自主学习的习惯和能力。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

概述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含义、特点及其与其他教育形式的区别;介绍广播电视大学的系统结构、办学形式、运行机制、教学管理和社会声誉;介绍电大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一般的学习形式、学习方法和技巧;介绍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学习的方法,怎样利用计算机网络与教师、同学进行交流,以及利用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等一般教学媒体的使用方法等等。

  2.计算机应用基础(本)

  本课程的主要任务是讲授计算机文化知识和微机基本使用方法的入门课程,内容着重计算机的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操作技能,并兼顾实用软件的使用和计算机应用领域的前沿知识。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能够了解当代计算机系统的基本概念,掌握微型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基本使用方法,了解并掌握文字编辑、电子表格、电子演示文稿、网络使用、多媒体等软件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为学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进一步学习计算机有关知识打下基础。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

计算机基础知识、微机操作系统(Windows)、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文字处理系统(Word)、电子表格系统(Excel)、电子演示文稿系统(PowerPoint)、信息安全与网络道德。

  3.学位论文指南

  学位论文指南课程是为2004年秋(含)以后毕业且要求申请学位的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必修课,记7学分,即学位审核最低学分为71+7学分。

不申请学位的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生可以申请注册本课程学习,但本课程学分不记入最低毕业总学分,本课程成绩不作为毕业审核课程成绩。

  学位论文指南课程旨在通过对学生的学位论文写作提供专门的指导,使学生掌握学位论文写作的一般要求及不同专业学位论文的写作规范和写作技巧,明确学位论文写作和学位论文审核的主要环节和有关要求,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和研究能力,切实提高学生学位论文写作能力和学位论文水平。

  指导性、实用性是学位论文指南课程的突出特点。

指导性是指本课程内容以“学生如何更好地完成学位论文写作”为核心,在知识、方法、技能等方面提供指导;实用性是指本课程针对一系列适合远程开放教育学习者论文写作特点的案例,结合学生论文写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反映比较普遍的难点开展教学和指导。

  4.英语II

(1)

  本课程为公共英语课程。

通过课程的学习,学生应能掌握2200左右的常用词汇(包括英语I要求掌握的1600词)以及相关的常用词组;能够掌握并正确运用基本的语法知识;能够听懂日常生活中发音清楚、语速较慢的简短对话或陈述,并能用英语进行简短的日常交谈;能够阅读中等难度的一般题材的简短英文文字材料,理解正确,并能够读懂通用的简短实用文字材料,如通知、介绍和广告等;能够写简短的应用文,如日记、信函、通知等。

  5.英语II

(2)

  本课程为公共英语课程。

通过课程的学习,学生应能掌握2800左右的常用词汇(包括英语I要求掌握的1600词)以及相关的常用词组;能够掌握并正确运用基本的语法知识;能够听懂日常生活中发音清楚、语速较慢的简短对话或陈述,并能用英语进行简短的日常交谈;能够阅读中等难度的一般题材的简短英文文字材料,理解正确,并能够读懂通用的简短实用文字材料,如通知、介绍和广告等;能够写简短的应用文,如日记、信函、通知等。

  

(二)专业基础课

  1.国际公法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及国际关系方面的基本常识。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

总论部分阐述国际法基本的理论问题,包括国际法的性质与基础、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的主体、国家等。

分论部分阐述国际关系各个领域中的国际法原则、规则的规章制度,包括领土法、海洋法、空间法、国际法上的个人、国际组织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条约法、国际经济法、国际争端法和战争法等。

国际法的定义及渊源,国际法主体,国家领土,海洋法,空间法,外交及领事法,战争法等。

  2.国际经济法

  本课程阐述了国际经济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并结合我国有关立法、司法实践活动,介绍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

  主要内容包括:

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国际结算与支付法律制度、调整和管制国际贸易的法律制度、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国际法律保护、国际税法、国际商事仲裁等。

  3.国际私法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国际私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并能据此分析和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有关涉外民事法律问题。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理,讲授国际私法的对象、范围、性质、定义、原理及其发展,国际私法的基本规范——冲突规范,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讲授涉外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适用,适用于婚姻与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于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合同性债务的法律适用,对外贸易中的法律适用,适用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法律,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涉外继承;涉外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讲授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司法管辖,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法律程序与国际司法协助,区际私法等。

  4.商法

  本课程概括阐述了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和破产法等方面的概念、特点、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

介绍我国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本学科的发展趋势。

通过学习商法可以使学生对公司、票据、保险、证券等法律制度有所了解。

  5.外国法制史

  本课程系统的介绍了世界各国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的主要内容,以使学生掌握世界范围内法律制度产生、确立、发展的规律,以及各国法律制度发展之间的相互联系。

在世界上有重大影响的主要法律制度的内容。

以使学生能系统的掌握和了解世界法律制度的发展。

  6.知识产权法

  本课程主要阐述了知识产权的概念、原则,系统论述了我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其具体操作的基本技能,并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活动,介绍了国际知识产权有关公约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趋势,旨在使学生能够较全面地掌握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及其规定,了解国际知识产权的主要规定及发展。

  7.中国法制史

  本课程讲授我国自夏、商、西周至建国前法律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以及各时期重要的立法状况和重要法律的基本内容,旨在使学生对我国法律制度的形成有个大致的了解,批判地吸收和借鉴历代法制中有益的东西,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的理解,并打好法学历史知识的基础。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

夏朝的法律制度;商朝的法律制度;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秦朝的法律制度;两汉的法律制度;三国魏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隋唐的法律制度;宋元的法律制度;明清的法律制度;鸦片战争后清朝的法律制度;太平天国的法律制度;中华民国的法律制度;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

  8.中国法律思想史

  (三)专业课

  1.劳动法学

  本课程讲授我国劳动法方面的各种法律法规。

通过学习本课程,理解劳动法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掌握我国劳动法的内容,并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劳动法学的基本理论,解决我国劳动关系法律调整中的实际问题。

学生在学习本课基础上,可对国外劳动法进行比较性的研究。

   2.合同法

  本课程系统阐述了我国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各种民事、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合同规范。

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等有关问题进行系统的论述。

并具体介绍了有关买卖、供用电、水、气、热力、赠与、借款、融资、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合同。

  3.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包括规范性的法律文书和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本课程主要讲授司法文书与民用诉讼文书。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有关司法文书及民用诉讼文书的写作要求和写作方法,培养学生写作有关司法文书及民用诉讼文书的能力。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包括:

司法文书的作用、特点和写作的基本要求;公安机关的司法文书;检察机关的司法文书;人民法院的司法文书;律师事务所常用文书;司法机关的笔录类文书等。

  4.房地产法

  本课程设置目的在于向学生讲授房地产方面的有关知识,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房地产法律知识,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

  5.环境法学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员能够理解并掌握环境保护法的一些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

本课程包括总则篇和分则篇。

总则篇的主要内容有环境保护与环境保护法的一些基本知识,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环境法律责任,以及环境保护法的实施。

分论篇的主要内容主要有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保护法、区域环境保护法、特殊环境保护法、国际环境保护法的基本知识。

  6.证据学

  证据学是以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为基础建立的一门独立学科。

它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它是进行“三大”诉讼活动的基础和核心。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

证据法的原则;证据的概念、特征和意义;证据的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笔录等;证据的分类;证据的收集和保全;证明的对象、责任、标准;证据的审查、判断;推定和司法认知;证据规则等等。

  通过学习本门课程,要求同学能够理解和掌握证据法学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熟悉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中有关证据的规定;领会证据法与诉讼法和实体法之间的关系;了解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有关证据的法律制度和相关理论。

通过学习,能够运用证据法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分析和解决诉讼中的一些证据问题。

  7.法律逻辑学

  本课程是法律专业的选修课。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能比较系统地掌握和理解普通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推演技巧,提高思维的准确性和敏捷性,增强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论辩能力,能初步具有运用逻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为进一步学习其它专业知识提供必要的逻辑工具。

  课程的主要内容:

普通逻辑基本原理,包括:

概念、判断、推理、假说、逻辑基本规律、论证等。

法律专业学生学习逻辑学的重点除逻辑基本知识外,假说、回溯推理等内容也要作为教学与考核的重点。

  8.税法

  税法是法学课法学类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行政执法方向的选修课。

税法课程是研究有关税法律问题的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

目的是使学生对于税法有一定的了解,也为学习其他相关课程打下基础。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

税与税法的概念,税法原理,课税要素、征纳义务、重复征税、我国税收管理制度、商品税法律制度、财产税制度、税收复议等。

  9.国家赔偿法

  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出台,如同行政诉讼法出台一样,时间上虽在世界发达国家之后,但由于它吸取外国有用的经验,成为一部比较先进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赔偿法。

  学习国家赔偿法课程须先修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课程。

  本课程既阐述了国家赔偿制度的理论问题,同时又侧重于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的研究,具有比较强的实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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