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大的专制皇权.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586274 上传时间:2023-02-21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34.1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强大的专制皇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强大的专制皇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强大的专制皇权.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强大的专制皇权.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强大的专制皇权.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强大的专制皇权.docx

《强大的专制皇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强大的专制皇权.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强大的专制皇权.docx

强大的专制皇权

李西堂:

强大的专制皇权

摘要

几千年来,儒家不绝于耳地劝皇帝要“正君心、行仁政”,而暴君暴政却层出不穷;暴君也从来不讲什么道德礼法,就连孔子也无可奈何地说:

“人而不仁如礼何?

人而不仁如乐何?

”(《论语·八佾》)。

显然,靠帝王个人的道德修养保证其正确行使权力是靠不住的。

  ——无限权力体制产生的根源

  拙文《极端君主专制主义》主要论述中国数千年君主专制主义的产生发展过程及其功过善恶,意犹未尽,现在我们进一步分析专制制度走向极端化的根源。

  一、中国古代始终没有产生权力制衡机制

  专制政体和民主政体都是政权组织形式,极端民主和极端专制都是极大的民族灾难。

不过,世界历史上极端民主的国家迄今未有,而堪称极端专制典型的则首推二千多年的中华帝国!

数千年间,中国专制时间之长、专制程度之高,无疑当属世界第一。

这样的“世界第一”摊在中华民族身上,乃是我们民族最大的不幸和落后的直接根源。

  如今需要反思的是:

我们这个伟大民族的公共权力当初完全走向极端专制,何以竟不能产生鲜明的权力制衡思想、有序的全民抗议行动和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

结果坐令封建帝王得寸进尺,不断走向独裁,恣意奴役人民而无可奈何,愣是匍匐在专制暴君脚下,成数千年呼喊“皇帝英明,臣罪当诛”!

仅此一点就使人感到,对我们民族的传统文化精神和政治文明成果似乎不宜自估过高,以免虚骄过度、自我感觉良好,不利于中国思想现代化和政治民主化。

  由于不能产生鲜明的权力制衡思想和有效的权力制衡措施,致使中国封建专制制度走向极端,专制统治极其残酷,中华民族的历史充满了世界少见的悲惨苦难,只要随便翻翻统治集团自己记录的《资治通鉴》就知道了。

  中国历史虽然悠久,但百姓能填饱肚子的“好日子”实在不多。

而数千年中仅有的所谓“三大盛世”——西汉文景至昭宣“盛世”、唐贞观至开元“盛世”、清代康乾“盛世”——其实都是封建贵族的天堂,而非贫苦百姓的盛世。

西汉“盛世”中的削藩斗争、“巫蛊之祸”、“海内虚耗、人口减半”自不必说;大清国“留发不留头”和充满文字狱的“康乾盛世”去今未久,亦毋庸赘述。

就是我们最为自豪的所谓“大唐盛世”也是充满血腥。

  唐王朝前期(还有西汉和清王朝)还算得上中国历史上最强盛的时期之一,但我们必须清楚,那毕竟是充满罪恶的封建专制时代,虽然曾经有过一时的繁荣,可惜好景不长,那时的皇亲国戚、达官显贵争相奢侈华丽,骄奢淫逸,劳民伤财,蔚然成风,引发不少社会动乱。

武则天专权时期,更是任用索元礼、周兴、来俊臣等酷吏,屠杀不计其数,长安几成鬼蜮!

  李隆基在位的前期号称“开元盛世”,但从诗人杜甫满腔热情写下的《忆昔》一诗来看,全盛时期的“盛世”也是低水平的,无非“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粮食丰收而已。

不过,仅此可怜的“繁荣”,业已冲昏了天子的尊头——李隆基日益大纵奢靡,后宫美女多达四万!

奸相李林甫、杨国忠飞扬跋扈,祸国生事,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无穷灾难。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

公元755年十月,安禄山的反叛大军直指长安,一路烧杀掠抢,势如破竹!

这场历时八年的安史大乱,使社会受到极大摧残。

大乱之前,全国人口5292万;大乱平息,仅存1699万,死亡近3600万!

人民遭受的兵燹苦难,今人永远无法想象。

  盛世都是这般光景,其他时候更不待言,罪恶的根源就在于残酷的封建专制制度。

  中国历史上的昏暴之君数不胜数,从秦皇汉武到明清帝王,无不掌握至高无上、不受限制的无限权力,因而有条件、有力量实行极其残酷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剥削,致使极端专制统治下的中国政治文明、制度文明非但不见进步,反而愈到后期愈加专制、严苛和黑暗。

  比如,明清时期的闭关锁国、三跪九叩、八股取士及文字狱等专制表现,无不超过前代。

臣民笔下出现“以身作则(贼)”“天下有道(盗)”之类的词语,甚至用了一个“殊”(歹朱)字,也会掉脑袋;清代大诗人沈德潜逝世不久发现其《咏黑牡丹》诗中有“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之句,竟被挖出坟墓,剖棺剉尸!

这在全世界都是罕见的,而在中国帝王时代却是家常便饭。

如此这般残害,我们这个古老的草民中国能不灾难深重吗?

难怪鲁迅先生沉痛地说:

“实际上,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

”(鲁迅《灯下漫笔》)。

  那么,号称“文明灿烂”的中国古代何以会是这样?

原因是中国古代始终不存在能够制约专制皇权的强大力量,也就不曾产生鲜明的权力制衡思想和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遂使封建帝王为所欲为,不断走向专制独裁,成为中华民族灾难深重的主要根源!

二、封建帝王极端专制全是臣民惯出来的

  权力制衡思想的产生需要巨大的社会力量,而力量来自争民主、争自由、反独裁专制的决心和胆略,可惜中国封建社会各阶层缺少的就是这个!

  熟悉中国帝王史的人都知道,真正的专制君主不会遇到拂逆他的意志之人,谁敢违背暴君的意志,只有死路一条。

一旦有人让他不高兴,即使是一件非常小的事,专制君主也会无比愤怒。

帝王们被宠坏了,心理变得特别脆弱,特别容易发火,动不动就因为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细故而杀人!

而臣民们则被吓破了胆,不敢起来抗争,也不敢闪现制约专制皇权的念头,唯一办法就是逆来顺受。

  可以说,数千年来,中国封建帝王们之所以如此肆无忌惮地摧残人性,全是逆来顺受的臣民们惯出来的。

假如暴君们刚一为非作歹,全体臣民就作殊死抗争,情况定会大为改观,毕竟自由是争来的。

可惜中国臣民忍字当头,遂使帝王们的暴行畅通无阻。

这里不禁使人想起北美独立战争前夕帕特里克·亨利先生震撼人心的演说:

“我们的弟兄已经奔赴战场!

我们为什么还要站在这里袖手旁观呢?

……难道生命就这么可贵,和平就这么甜蜜,竟值得以镣铐和奴役作为代价?

……我不知道别人会如何行事;至于我,不自由,毋宁死!

”(1775年3月20日帕特里克·亨利在弗吉尼亚第二届议会上的讲演《不自由,毋宁死》)。

  由于全体臣民不敢抗争,致使君主专制起来大为放心。

尽管不少帝王继位时乳臭未干,但他们很快发现臣民竟是如此百依百顺,于是其权力、胆量和脾气迅速暴涨,因而很容易变成丧失人性的暴君,形成所谓“暴君性格”。

然而暴君性格并不是天生的,而是臣民们容忍他拥有为所欲为的无限权力而惯出来的;再暴虐的性格,一旦丧失无限权力,便无不像泄了气的皮球,再也神气不起来矣;而无限权力恰恰是全体臣民无限迁就的结果。

此谓之“暴君性格定理”。

所以,预防“暴君性格”和暴政之害的最好办法,应该是从法律制度上对君权加以限制和制约。

可惜中国历史上全体臣民始终没有做到这一点。

  令人扼腕的是,中国封建时代的知识界和各阶层,拜倒在专制皇帝脚下长达两千多年,丧尽做人的尊严,但却几乎从未发出过改革极端专制政治的强烈呼喊,反而成为为虎作伥、持续宣扬皇权专制的帮凶!

大量血迹斑斑的史料显示,封建专制制度主宰下的儒法传统文化助纣为虐,一味鼓吹三纲五常、强干弱枝的极端专制主义理论,致使君权无限扩张,人道、人性、人权为之丧失殆尽,这一切又往往因皇帝个人的残暴恣睢而变得更加严重。

所以,中国人常常渴望出现“好皇帝”,甚至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被迫采取暴动手段,试图打掉“坏皇帝”,换上所谓“好皇帝”,但却不曾在最关键的政治文明、制度文明——主要是民主法律层面上想办法、求建树,对危害至烈的皇权专制主义始终束手无策;不曾想到把君主专制制度优化为君主立宪制度,而眼睁睁让一般君主专制主义恶化为极端君主专制主义,实在令人痛心。

  让我们看看中世纪的英国人是怎么“调教”他们国王的。

  公元1066年,威廉一世在英国建立诺曼王朝,五年后他阁下征服了英格兰全境,不得不像中国周天子姬发一样,把取得的土地以采邑的形式分封给随他征战的贵族们;贵族们则承认他阁下的国王地位,并承担纳贡、出人出钱替国王打仗等义务。

但有一点和周代不同的是,打大仗或征重税必须取得贵族们的同意。

国王和受封贵族之间的相互权利与义务就这样形成一种不成文的契约关系。

如果一方不履行某项义务,就会被视为违法而受到制裁甚至诉诸武力。

尽管威廉一世及其继任国王,时刻想扩大自己的王权份额——比如多征贡税,但他不得不顾虑由此可能引起贵族们的反抗。

  事实确也如此,英国贵族们一开始就处在预防和抵制“王权扩张”的斗争中。

此后百余年中,国王与全体贵族冲突不断(我们贵国却是高度一致),战争与反叛时常发生。

13世纪初,英国在与法兰西交战中连连败北,以至于丢失了位于法国北部本属于英国领土的两个郡——诺曼底和安茹。

为了夺回失地,约翰国王(1199—1216年在位)再次下令向贵族征税抽丁,但未取得贵族们的同意(我们贵国无需贵族们同意),国王就采用严厉手段,企图强行征取,贵族们终于不干了。

1215年春,25个分封贵族起兵反叛,占领了伦敦,然后派人和约翰国王谈判。

6月15日,国王被迫在贵族们事先起草好的一份抑制国王专制、保障贵族权力的文件上签名,并加盖皇家封印。

这就是举世闻名的英国《大宪章》。

  《大宪章》共63条,对国王在封建制度下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做了非常详明的规定,是一份关于国王和贵族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协议。

在这份被誉为“英吉利自由之神”的文件里,重申国王没有“乱收费”的权力,加税必须取得全国贵族们的一致同意,“无全国公民许可,(国王)将不能征收任何免役税与贡金。

”(《大宪章》第12条);国王承诺实行较宽松的统治,比如在司法领域内,《大宪章》第39条规定:

“未经王国法律或陪审团的合法裁决,任何自由人都不能被拘捕、囚禁、没收、驱逐、流放,或受其它任何形式的伤害。

”西方法律中很重要的人身保护原则——在法庭判定有罪之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正是由这一条衍生出来的。

第40条规定:

“任何人的权利和公正都不能被出卖、被否决、被拖延。

”正是这一条导致了西方自近代以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不仅如此,人们还根据《大宪章》的民主法制精神推导出了一些极其重要的思想,即任何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即使是国王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这标志着英国已步入“法律至上”而不是“王权至上”的社会。

正如詹姆士一世时代的英国大法官爱德华·柯克所说:

“自由大宪章已经使用国王服从国会的法律,已经使国王的行为受到国家集体意志的限制。

”(房宁《民主政治十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27页)。

中国帝王何时有过这种限制?

正如梁启超所说:

中国“执政若违反民意,除却到恶贯满盈群起革命外,在平时更无相当的制裁之法,此吾国政治思想中之最大缺点也。

”(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2页)。

  令人惊叹的是,团结一致的英国臣民竟能制定这样一部限制王权的伟大法律,让桀骜不驯的国王遵守!

从此英国形成了“法律至上”而非王权至上的伟大原则和政治传统。

《大宪章》诞生的1215年相当于中国南宋嘉定八年,不要说在很早的宋代,就是在中国整个专制时代直至二十世纪初,我们始终不曾产生如此伟大的政治文献,就连限制皇权的想法都不敢有。

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匍匐在天子脚下,战战兢兢,顶礼膜拜,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难怪专制皇帝肆无忌惮,可以胡作非为。

 三、拥有强大武力是封建帝王专制的资本

  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缘何这般强大?

说来让人感到“自豪”:

数千年大一统的中国封建专制帝国,原是雄才大略之主靠强大的武力一手打出来的,这下可不得了!

强大的武力既然是帝王打天下的资本,日后当然也是他专制的资本。

诺大的天下都被征服了,其要专制独裁,敢问天下谁何!

  君主专制主义力量过分强大,其维护和强化原有专制制度的能力就会增强,封建统治的时间就会延长,社会进步也就很不容易。

假如中国近代国门不被列强打开,封建专制统治的力量不被外来势力削弱,中国绝不会在二十世纪“提前”结束封建王朝统治的时代!

  而西方君主专制的力量、程度远远没有达到中国皇帝那种地步,说明那里的君主缺乏强大的武力支撑,根本原因则是缺乏专制的社会经济基础和传统。

  王权与限制王权的法律是一对矛盾,谁能战胜对方谁就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

我们看到,《大宪章》前后,以强大武力和财力做后盾的英国贵族联合制定的法律不断战胜王权,所以就能确立“法律至上”的原则,始终置王权于法律约束之下。

  中国古代恰恰相反,法律没有条件和能力战胜皇权,倒是拥有强大武力的皇权以绝对优势战胜了一切法律,结果就确立了“皇权至上”而不是“法律至上”的原则。

从此,一切法律制度悉被置于皇权支配之下,法律制度当然不能对皇权有任何约束。

而不受约束的皇权遂不断得以扩张,完全覆盖了国家的所有权力,臣民的自由当然成为奢望。

可以说,皇权过大、专制制度过于严密是导致中华民族多灾多难的一个最重要原因。

孟德斯鸠指出: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变的经验。

有权力的人会无休止地使用权力,直到有界限的地方为止。

要防止权力滥用,就必须以权力对抗权力,即是使国家不同性质的几种权力相互制衡。

”“只要进行权力划分,就会或多或少地带来一些自由。

否则的话,君主政治就会衰变为专制政治。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申林译缩减本北京出版社2007年版,第67—73页)。

  问题是,对王权进行制衡和划分要有相对独立而强大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力量才行。

而在中国特定的地理环境和单一农业经济条件下,不可能形成任何相对独立的强大政治、经济力量,倒是容易形成专制主义的强大力量。

中国古代从原始民主走向君主专制的过程中,本应由王权的监督制约者——贵族议会掌握的“国家不同性质的几种权力”,诸如民主立法、审判和军事、财税等权力,一开始就统统并入王权之中,致使社会完全丧失了以民主、法制规范王权的政治基础和传统,再也没有能够制衡和分割王权的力量。

  而英国人则从一开始就在争自由的斗争中做到这一点了,且在以后的斗争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和创新,取得了一系列人类政治文明成果。

  1258年,英国贵族诸侯再次起兵,迫使国王亨利三世签订了《牛津条例》,进一步规定:

成立永久性的议事会议,确立了贵族对司法的监督权,而税收权也完全不受国王控制,国家的重大政治经济事务由大议事会议协商决定。

1265年1月,还处在中世纪的英国,正式诞生了强有力的议会制度,这是一切君主专制主义和“暴君性格”的克星。

  1689年3月,英国议会颁布《权利法案》,重申未经国会同意,国王无权征税、无权招募和维持常备军;臣民有权向国王请愿;议员在议会中的言论,在会外不受任何机关的弹劾和质问等。

当年新上任的威廉国王表示将忠实恪守,从此等于给国王套上了一副马勒。

  1701年,英国国会又进一步通过了一个《王位继承法》,明确规定国王实行一夫一妻制。

国王个人无权决定王位继承问题,王位根据年长顺序传给已故国王的儿子;如无子则传给女儿甚至女婿;如无子女或后裔相隔很远,则传给旁系亲属或其后裔。

这里没有严重的重男轻女问题,也没有武力夺嫡的问题。

  比如,1837年,18岁的维多利亚姑娘就根据这个继承法,毫不费力地做了英国女王。

1840年2月,她与自己的表兄——她舅舅的儿子、来自德国萨克森·科堡·哥达公国的阿尔伯特结婚。

按照英国《王位继承法》,女王的丈夫无权参与政治,就连去下议院旁听议员辩论都不行。

1856年,维多利亚利用自己的女王地位,央求首相引导议会通过一个决议,破格封阿尔伯特为“王夫”。

就这样一个理所当然的空头封号,议会竟拖了一年以后才同意!

  反观我们贵国,从小饱受儒家忠君思想熏陶的官僚士大夫,一个个专替专制帝王打算,鼓动天子要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子;皇帝就皇位继承人选征询大臣意见,则以“此陛下家事,何须问外人”作答!

但女儿断不可继位。

中国的皇帝假如要给亲属一个什么封号或官爵,还用央求别人吗?

  英国的封建制类似于我国西周时代的分封制,国王像各封建诸侯一样,也分得一块采邑,作为自己直接管辖和经营的王室领地。

那时就确立了一个基本原则——“国王靠自己收入生活”。

就是说,国王作为王室领地的一名庄园领主,也像其他庄园领主一样,靠自己的领地收入生活。

对于王室之外的土地和农民,国王很难插手。

因为英国官员的薪俸都由国王自己掏腰包,国王只有在战争或非常时期才能向全国收税。

收税时,还必须向代表全体征税对象的贵族会议(后来演化成“议会”)说明征税理由,否则休想征取分文。

  1504年,亨利七世国王借口儿子封骑士、女儿出嫁需要钱,要求议会拨给他9万英镑,议会为之大哗!

时年26岁的下院议员、后来空想社会主义的奠基人、《乌托邦》的作者莫尔在议会发表演讲,号召坚决抵制国王的非法索取。

结果,亨利七世只争到3万英镑。

  后来,亨利七世的孙女伊丽莎白女王曾多次向议会要钱,议会愣是不批,使她不得不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惹得大臣们都笑她是个小气鬼。

  1689年,英国“光荣革命”后,为了剥夺国王因给军队发薪饷而具有的控制军队的权力,避免军队吃国王的饭就听国王指挥的危险,议会决定从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两位并坐龙廷的“夫妻国王”开始,实行“王室年俸”制度。

国王只负责发放政府文职人员和法官的工资,军队的薪饷则由议会负责。

从此,王室年俸制度便在英国正式诞生;而国王竟被未雨绸缪的议会剥夺了军队指挥权,这在中国帝王时代简直不可思议!

  事情还不止此。

最初,议会拨给国王的“王室年俸”为70万英镑。

后来,乔治二世嫌少,议会又给他增加到83万英镑。

维多利亚的爷爷乔治三世向议会建议:

文职人员和武职人员的工资应该都由政府支付,如果议会同意这样做,他愿将有关税收,比如邮政税收和“国王地产”的收入如数交给政府,议会只需要每年发给王室一笔足够王室成员生活的费用就行了。

  议会采纳了国王的建议,同意每年给乔治三世80万英镑。

这样,王室年俸就变成了一笔政府拨给王室的生活费用,而不再包括文职人员的薪金了。

后来政府发现乔治三世“国王地产”的年收入只有8.9万英镑,且政府既要支付文职人员的薪金,又要拨给国王一家80万英镑的年俸,很不划算。

因此,1820年,当乔治三世死后,议会趁新君登基之际,赶紧将王室年俸削减到每年51万英镑。

维多利亚女王登位时,议会借口女王年纪尚轻,且未婚配,而把年俸又削减为每年38.5万英镑。

这同挥霍无度的中国皇帝相比实在太可怜了,中国皇帝花钱还用这样求人吗?

  乔治三世在位期间(1760—1820年),力主对北美殖民地采取强硬政策,结果丢失了北美。

乔治三世因此深受打击,甚至想过引咎辞职。

如果是中国皇帝丢失了大片江山,什么罪责也没有,“朕非亡国之君,诸臣尽亡国之臣”(彭孙贻《流寇志》卷九),要怪就只怪群臣辅佐无能、众将作战不力,或者下个“罪己诏”就能使天下臣民大受感动。

  乔治三世做国王的第四年,1763年,英国议员、记者约翰·威尔克斯在其主编的报纸《北不列颠人》上多次撰文,批评国王和政府,宣称国王不过是国内首席治安官,行使君权时不得越轨,自由是人民的特权云云,惹得乔治三世龙颜大怒,下令查封其报馆,逮捕其人,五十余人受到牵连。

伦敦民众示威抗议,焚烧太后的画像。

威尔克斯受审时,伦敦民众在庭外声援。

法官以国王和政府的行为侵犯议员权利为由,当场释放威尔克斯,民众高呼自由并称赞法官公正!

乔治三世不服,几个月后,唆使威尔克斯的朋友、国务大臣桑威奇认定威尔克斯几年前写的《论妇女》一书犯有诽谤罪,打算借此狠整威尔克斯,威尔克斯被迫逃到国外。

英国民众对国王的这种打击报复行为表示强烈不满,他们打出“威尔克斯和自由”的旗帜,掀起反对暴政、鼓动政治改革的抗议活动,经过几年的冲突与较量,威尔克斯非但没有被国王整倒,反而回到国内,先后当上伦敦市行政司法长官和伦敦市长(参考端木赐香《那一次,我们挨打了》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9—30页)。

国王竟对一个议员记者都不能打击报复,还能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专制暴行!

这件事要放在同时期的中国乾隆时代,一万个威尔克斯也被满门抄斩了!

  由此不难看到,受法律制约的西方王权与不受任何限制的中国皇权相比,二者为恶的程度大不一样。

  我们再举几个大家熟悉的例子。

  1608年11月的一天,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闲坐宫中,忽然带着几个大臣来到法院,打算代替法官,亲自审理普通诉讼案件。

没想到法院首席大法官爱德华·柯克爵士不失礼貌地对国王说:

“对不起,陛下,您没有审理案件的权利”。

国王仍在争辩,但硬是遭到柯克大法官不温不火的顽强拒绝,詹姆斯一世只好作罢。

与此同时代,正是“三十年不上朝”的中国万历皇帝朱翊钧在位,假如他阁下忽然走出后宫,勤政起来,亲自到大理寺审理案子,不仅无人拦阻(也不敢拦阻、无法拦阻),还会被传为佳话,成为举国欢庆的盛事呢!

  比“国王不能审案件”更雷人的是“国王败诉”的怪事:

话说1866年10月13日,普鲁士国王、后来的德国皇帝威廉一世(1861—1888年在位)在波茨坦一座行宫——无忧宫的高处眺望,觉得外面一座风力磨坊有碍观瞻,遂派人前去交涉,打算把该磨坊购买下来之后予以拆除,但几次协商都被磨坊主人拒绝。

于是,威廉“龙颜”震怒,下令将磨坊强行拆毁。

第二天,磨坊主人在民众声援下,来到首都柏林,向普鲁士最高法院提交诉状,把国王告上法庭。

最高法院三位法官依据德国法律,一致判定“被告威廉一世擅用王权,拆毁由私人拥用的房屋,违犯了宪法第七十九条第六款,应立即为原告重建一座磨坊,并赔偿损失费一百五十塔勒”。

咦,法官竟然裁决国王败诉,重新为磨房主人原地修建房子!

威廉一世接到判决书后,害怕激起民变,只好令人将磨坊重新恢复起来。

从此,小磨坊就与宫殿比邻而居,互不干涉,至今作为德国“法律战胜王权”的象征而被保存下来。

  三十年后,大清国也有一个“磨坊官司”: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北京附近的通州有个武举人李福明,开办了一个每天能磨成细面二百担的机器磨坊,但封建统治者长期认为,机器流传到民间是十分有害的。

于是,御史参奏,以“私开机器磨坊”的罪名,对磨坊主人进行惩戒,机器磨坊当然被拆除了。

(《光绪朝东华录》第3553页,转引自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二版,第339页)。

可怜的李福明能像他的德国同行那样状告光绪皇帝吗?

中国封建社会有状告皇帝的法律和法院吗?

须知皇权能够随便粉碎任何法律!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中国数千年间始终没有任何限制皇权的力量,倒是帝王们拥有绝对的武装力量,因而就有了绝对专制的力量和资本。

四、中国古代体制内制约皇权的可怜措施

  西方能让国王如此服从议会决定和法律规范,实在是一个政治奇迹。

而我们古代制约皇权的可怜措施就显得太低智商了,而且只是在体制内自己制约自己,其主要办法不外乎以下四点:

  一是靠所谓谏官、封驳制度限制皇权

  中国的谏官制度产生很早,但在专制制度下,谏官和宰相封驳制度往往形同虚设,对专制皇权并不能起到有效的监督制约作用。

实际上,谏官的职责与其说是对皇帝谏诤,还不如说是充当皇帝的耳目和专制的工具,专对百官进行纠劾。

宰相执行皇帝的圣旨唯恐不坚决,岂敢随便对圣上进行“封驳”!

  中国古代高官中有“文死谏,武死战”的理想追求,但在实际历史上,“武死战”者不绝如缕,而“文死谏”者则寥若晨星。

因为极端君主专制时代,臣下是不敢拼死进谏的。

不然,许多皇帝亲手把国家搞乱、搞亡了,为什么不见绝大多数臣下拼死进谏?

如果有大批臣下作拼死进谏,皇帝为什么竟敢不听?

不听又能把皇帝怎么样?

明清时期,由于君主专制高度发展,皇帝的独裁权越来越大。

面对大权独揽的皇帝,谏官所起的作用就越来越小,谏官制度因此几乎废止;而宰相已对皇帝唯命是从,还被朱元璋彻底废除了,为什么也不见大臣们进谏和“封驳”?

  其实,在中国极端专制体制下,祈求式的所谓进谏和“封驳”,远不同于英国君主立宪制度下的法律强制,它只是臣下配合皇帝表示纳谏姿态的政治表演,千万当不得真。

否则,“不识时务”的比干式的强谏者就要招致大祸。

历史一再显示,阻碍路线的人绝没有好下场。

  二是靠所谓史官秉笔直书限制皇权

  春秋时期,特别混账的晋灵公、齐庄公欺人太甚,分别被愤怒的臣下所杀,可是两国史官董狐、齐太史竟片面直书“赵盾弑其君”、“崔杼弑其君”。

其实“弑其君”的是赵穿,而非赵盾;齐庄公屡次上门欺辱崔杼之妻,史不挞伐,却让崔杼背上弑君恶名,其用意全在袒护君主而指斥臣下忤逆。

就是这样两位不顾事实、只书人臣之罪、不记国君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教育 > 中职中专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