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数学课程目标与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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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数学课程目标与内容
第一章特殊教育学校数学课程目标与内容
第一节特殊教育学校数学课程目标
特殊教育学校数学教学是在特殊教育学校教育系统中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的。
特殊教育学校数学课程目标是国家教育方针在聋校数学教学中的具体化,它规定了数学教学在实现特殊教育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中所承担的任务,也就是规定了应该教给学生的知识范围、基本技能训练、数学思考和一般能力培养、情感与态度形成的要求等;它规定了数学教学的目标和方向。
特殊教育学校数学课程目标是特殊教育学校数学教育工作的指南。
为此,我们必须正确、深刻地领会课程目标,了解制定课程目标的依据,明确课程目标所包含的各项具体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下边我们以聋校数学课程目标为研究对象进行研究。
一、聋校数学课程目标确定的依据
确定聋校数学课程目标的依据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有聋校义务教育的培养目标,数学学科特点,聋生的心理特点和心理发展水平。
(一)聋校义务教育的培养目标是确定课程目标主要依据
聋校义务教育的培养目标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的决定》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对义务教育的要求制定的。
它体现了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遵循聋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和我国新的历史时期对造就一代新人的具体要求。
聋校数学教学必须符合聋校义务教育的培养目标,使学生得到全面的发展。
在教育部于2007年颁发的《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中,提出聋校义务教育的培养目标是: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的要求,使聋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社会责任感,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用能力和就业能力;具有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培养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
这个培养目标是根据国家对聋校义务教育阶段的要求来制定的,它体现了国家对聋生接受基础教育后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
聋校数学作为基础教育的一门重要学科,其课程目标必须符合聋校义务教育的培养目标,以使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都得到发展。
(二)聋校数学的课程目标要符合数学的学科特点
关于数学的特点,数学哲学家和数学家多有表述,其中共同的认识是数学具有高度的抽象性、严谨的逻辑性和应用的广泛性等。
同时,数学科学还有丰富多彩的思想、方法和特殊、完善的科学语言系统。
这都是确定聋校数学课程目标的重要依据。
聋校数学的教学内容是数学中最简单、最基础的部分,但同样具有数学所具有的种种特点。
聋校数学的概念是比较简单的,但这些概念也都是从大量的具体事物中抽象概括出来的。
聋校数学的知识体系和结构不一定象数学本身那样严密,但同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逻辑性。
例如,数的扩展是由整数扩展到分数和小数,与数学科学中的数的扩展是基本一致的;为了顾及聋生的生活经验、年龄特征以及便于学习和联系实际等情况,先让学生直观地初步认识分数,作为认识小数的基础,接着系统地教学小数的有关内容,再教学分数的有关内容。
数学的研究对象决定了聋校数学应当在聋生认识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学习数与形的最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聋生具有一定的数感、符号感、初步的空间观念、思维能力和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能力,则这与数学的特点有密切关系。
(三)聋校数学的课程目标要符合聋生心理特点和心理发展水平
在义务教育阶段,聋生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发展智力、形成思想品质的时期。
在这个时期,他们具有可塑性大、上进心强等特点,但他们生活范围狭小,缺乏实践经验,缺乏克服困难的信心和毅力,情感的易变性突出,思维发展落后于同龄健全儿童,长期停留在直观形象阶段,抽象思维发展缓慢。
而且,这种抽象思维在很大程度上要直接与感性经验相联系,具有很大成分的具体形象性。
(四)数学的课程目标要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
随着科学技术和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数学的知识和方法也不断发展,我国数学的教学目的也随之逐步变化和更新。
这是由不同历史时期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发展水平决定的。
清末民初的小学数学,称“算学”,其“要旨”(即教学目的)只是要求学生熟习一些“自谋生计必需之知识”。
民初到解放前,称为“算术”,教学目的更明确了一些,但受实用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只要求教学适应儿童的生活、生长。
解放后到文化大革命前,仍称“算术”,在教学目的上已基本确立了知识、能力和思想教育三个方面的任务,但还没有摆脱以计算为中心的束缚。
到1978年制定《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小学数学教学大纲(试行草案)》时,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需要,将小学算术改为小学数学。
在确定教学目的时,使学生“既长知识,又长智慧”的思想比较明确。
1992年,根据《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简称时为《大纲(试用)》]中提出的小学阶段培养目标确定的教学目的,从数学学科特点和儿童年龄特点出发,适应当时和其后一段时期的社会需要,适应科学技术和数学本身的发展,既重视数学知识教学,也要重视能力、智力的培养和发展,并且要十分重视思想品德教育。
以便使学生德、智、体几方面得到全面发展,适应将来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2000年教育部对《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试用)》进行了修订,颁布了《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简称为《大纲(试用修订版)》]。
此次修订以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借鉴和吸收了正在研制中的《义务教育阶段国家数学课程标准》所体现的理念,使现行小学数学教学大纲更好地体现义务教育的普及性、基础性和发展性,体现社会发展对数学教育改革的要求,提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在课程目标中增加了培养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树立学好数学的信心等。
2001年教育部颁布了《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国家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数学课程标准》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其基本出发点是促进学生全面、持续、和谐的发展。
”这阐明了小学数学新课程的基本目标。
21世纪现代小学数学课程的新观念是:
“突出体现基础性、普及性和发展性”,“不仅要考虑数学自身的特点,更应遵循学生学习数学的心理规律,强调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出发。
让学生亲历将实际问题抽象成数学模型关进行解释与应用的过程,进而使学生获得对数学理解的同时,在思维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多方面得到进步和发展。
”与过去大纲相比,从以获取数学知识、技能和能力为首要目标,转变为首先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一一般能力的发展,并使学生获得作为公民适应现代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的数学知识和技能。
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的最终目标是为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实现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都能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能得到不同的发展。
这实际上是立足我国数学课程的现实,实施“大众数学”的课程策略。
而聋校数学教学大纲随着基础教育改革而不断变化。
二、聋校数学教学目的
《聋校数学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规定,聋校数学教学目的是:
使学生理解、掌握数量关系和几何图形的最基础知识;使学生具有进行整数、小数、分数四则计算的能力,培养初步的思维能力和空间观念,能够探索和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使学生具有学习数学的兴趣,树立学好数学的信心,受到思想品德教育。
由此可见,聋校数学教学应当完成三方面任务。
(一)使学生理解、掌握数量关系和几何图形的最基础知识
聋校数学中有关知识是科学技术、生产实际和生活中应用最广泛的基础知识,也是进一步学习必须具备的基础知识。
使学生理解、掌握数量关系和几何图形的最基础知识是聋校数学教学的主要任务。
知识是能力的基础,各种能力一般都是在学生学习、掌握和运用知识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等也都要结合有关教学内容来实施。
因此,必须重视基础知识的教学。
为了更好地完成基础知识的教学任务,还应当明确基础知识的内容、范围以及深度和广度。
聋校数学的基础知识包括算术知识、几何初步知识、代数初步知识和统计初步知识等。
算术知识是基础知识的主要部分,有整数、小数、分数、百分数的概念、法则、性质,比和比例的概念及其基本性质等。
量的计量包括:
长度、面积、体积单位、质量单位、时间单位及其简单计算。
几何初步知识包括:
简单的几何形体特征及其某些性质,计算简单几何形体的周长、面积和体积的公式,简单的测量和画几何图形的方法等。
代数初步知识包括:
用字母表示数、用字母表示某些公式、求代数式的值、简易方程等。
统计初步知识包括:
简单的数据整理、几种统计图表、绘制简单统计图表的方法等。
应用题教学贯穿于聋校数学的全过程,是整个聋校数学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用题的内容包括:
一步应用题、两步应用题和复合应用题,分数应用题,比例应用题,解答应用题的算术解法和方程解法,常见的数量关系等。
聋学生理解和掌握基础知识不能一次完成,一般都要经过个别到一般、具体到抽象,逐步深化的过程。
教师要弄清每一阶段知识的深广度,把握好有关教学要求的阶段性和连续性,这样才能保证学生循序渐进地理解和掌握有关的数学基础知识。
例如,四则运算的性质,其中加法、减法的交换律、结合律和乘法对于加法的分配律,在算术理论中是给出运算定义后最先确立的最基本的运算性质,也是推导其他运算性质的依据。
在小学数学中,这五条运算定律处于比较突出的地位。
而减法、除法的某些运算性质,通常以实例使学生懂得它们的用法,一般不要求归纳条文加以记忆。
这样处理,既可减轻学生的记忆负担,又能突出基本的运算性质及其作用,使学生切实掌握并能灵活运用。
(二)培养一定的能力
聋校数学教学在使学生获得一些数学基础知识的同时,还要培养学生的能力,发展他们的智力。
这是掌握数学知识的需要,也是今后培养各级各类人才的需要。
因为能力的提高,智力的开发,反过来又能促进知识的理解、掌握和灵活运用。
小学数学教学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必须重视以下几种能力的培养。
1.计算能力
整数、小数和分数的四则计算及其混合运算是日常生活和生产劳动中应用最广泛的计算方法,也是进一步学习必要的基础之一。
对于每个公民来说,一般都是在小学阶段学习整数、小数和分数的四则计算及其混合计算。
因此,计算能力是小学数学教学必须培养的一种主要能力。
它包括口算、笔算、估算等方面的能力。
学生计算能力的形成,是有目的有步骤地长期培养训练的结果,是在学习整数、小数和分数的四则计算中逐步形成的。
这些计算,从整个义务教育的数学教学来看,主要是小学的学习任务。
它们在日常生活和生产劳动中用得最多,在进一步学习中是学习其他计算的基础,就是在小学本身的学习中也是必不可少的基础。
因此必须使学生切实掌握,并形成一定的计算能力,以终生受益。
对于计算能力的要求要根据计算内容的不同情况,通过必要的训练,逐步达到适当的熟练程度。
例如,20以内加减法,表内乘法及相应的除法都要求每个学生能脱口而出地进行口算,而百以内加减法的口算只要求比较熟练;对于简单的小数和分数的口算,大纲没有提出明确的教学要求,教师可以根据班级和学生的具体情况,提出适当的要求,注意不要加重学生的负担。
对于笔算,大纲也根据不同情况,提出了不同的教学要求。
但是,计算技能或能力的形成都需要经历较长的过程,大纲指出:
“要充分考虑到学生计算能力上的差异”,教师要因人制宜,对不同水平的学生可以提出不同程度的适当的要求,“不要过分追求计算速度和加大计算的繁杂程度”。
大纲指出:
要鼓励学生选择适当的方法和工具,合理、灵活地进行计算“逐步做到计算方法合理、灵活。
”计算方法的合理、灵活,不仅可以提高计算速度,还有助于减少差错,从而保证计算正确,例如:
3÷4+5÷83÷4+5÷8
=0.75+0.625=3/4+5/8
=1.375=6/8+5/8
=13/8
显然,后者根据数据特点,采用简捷算法,化繁为简,同时又保证了计算的正确性。
大纲还指出:
“要重视培养学生估算的习惯和能力”使学生“具有估算意识和初步的估算能力。
”估算是人们对一些无法或没有必要进行精确测量和计算的数量,进行近似的或粗略估计的一种方法。
在现代化的社会中,复杂的计算都可以有计算机或计算器来完成,所以,估算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例如,使用工具进行计算,有时由于操作上的失误会使计算结果有很大的误差,具有一定的估算能力,人们就能对计算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判断。
因此,估算能力已成为现代化社会生活的需要,成为衡量人们计算能力的重要标准之一。
小学数学教学要教给学生基本的估算方法,并通过应用估算方法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练习,使学生逐步养成估算的习惯,培养学生估算的意识、形成初步的估算能力。
2.培养初步的思维能力
培养逻辑思维能力历来是数学教育的重要目标。
《大纲(使用修订版)》提出“结合有关内容的教学法,引导学生进行的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对简单问题进行判断、推理,逐步学会有条有理、有根据地思考问题”的教学要求。
培养学生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就是要使他们初步学会比较,分析和综合,能够在教师的帮助下,进行抽象,概括;能够运用有关知识,对比较简单的问题做出判断、推理。
逐步使学生学会有根有据、有条有理地进行思考。
能比较完整地叙述思路,说明理由。
进行逻辑思维时,经常要运用比较、分析、综合、猜测、抽象、概括、判断、推理等思维方法和形式。
培养逻辑思维能力,就是要在基础知识教学中,通过教师的示范,引导和训练,使学生逐步学会运用这些思维方法和形式,例如:
比较是确定被比较事物之间的共同点和不同点。
在数学概念中,数位与位数、质数和质因数、约数与倍数、正比例与反比例,都是比较容易混淆的概念,要引导学生进行比较,分清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以形成清晰、准确的概念。
分析与综合是思维过程的基本环节,并且总是协同进行的。
分析是把事物的整体分解成各个部分或从整体中区分出个别特性、个别方面。
综合是把事物的各个部分或不同特性、不同方面联合成一个整体。
教学中对数学概念、性质的分析和综合是使学生理解和掌握数学概念、性质的基本思维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不要把思维方法中的分析与综合跟解题思路的分析法与综合法相混淆。
解题思路的分析法是指由问题出发推想到已知条件。
而综合法是指由已知条件出发推想到问题的方法。
这些解题的思路在应用题教学中是经常要用到的。
抽象就是抽出事物的本质属性,而舍弃其他非本质属性。
一切数学概念都是由具体事物抽象而得到的。
例如,几何图形的概念是通过从直观对象中分出它们的形状、大小和相互空间位置,并舍弃所有其他属性(材料、颜色、重量等)而形成的。
概括是把一些事物的相同特征或属性归结在一起。
数学的概括是把具体事物的数量关系或空间形式分出来,形成数量关系或几何图形的概念。
实际上,数学教学中抽象和概括是紧密相连的。
数学的概念、性质、法则、公式的获得,都是让学生通过直观教学或实际操作获得大量的感性材料,对所学内容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再将这些感性材料进行整理,找出有规律的现象,逐步抽象、概括,获得数学概念和知识。
判断是肯定或否定某事物具有某种属性的一种思维形式。
数学中的判断一般用“是”、“不是”表示,如“2是偶数”,“2不是合数”或用“=”、“>”、“<”等符号来表示,如“平行四边形的面积=底×高”。
任何判断都是学生对数学知识的认识,是对数学知识之间联系的反映。
思维的过程要借助于判断去进行,思维的结果也是以判断的形式表示出来的。
推理是从已知的判断推出新的判断的思维形式。
进行推理时所根据的已知判断叫做前提,从前提推出的新判断叫做结论。
常见的推理有两类:
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
它们是相辅相成、又相互补充的两种推理方法。
归纳推理是从特殊事例到一般原理的推理。
小学数学中的法则、公式等,基本上是通过具体实例的观察、比较和分析、综合,再加以归纳(一般都是不完全归纳)得出的。
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原理到特殊事例的推理。
运用数学的概念性质等解决问题,一般都用演绎推理。
如要说明12是合数,先说明什么是合数,而12除了l和本身外,还有约数2、3、4、6等,所以12是合数。
这里基本上运用了三段论的方法。
推理在教与学中是经常用到的。
教师对于学生回答问题和演算,都应注意学生的推理过程是否正确,找出错误的原因。
上述的思维形式和方法,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是时时、处处都要用到的;对学生的要求都是初步的,但是也有从简单到复杂、由低到高的逐步提高的过程。
培养学生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需要结合有关知识的学习和运用进行,并且要经历很长的过程。
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又体现在学习新知识和灵活运用新学知识解决有关问题上,由于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的不同,在相同环境和学习的条件下逻辑思维能力的发展都不相同,教师要根据具体情况提出适宜的要求,要掌握好分寸,不宜提出过高的教学要求。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大纲(试用修订版)》将《大纲(试用)》“培养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改为“培养初步的思维能力”。
因为,目前数学教育界普遍认为,数学教育不只是要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在数学教学中只重视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是不够的,也是片面的。
人们的思维形成式是多样的,在生活实践中,在处理数学问题时,除逻辑思维外,还需要直觉思维、合情推理等多种方式。
因此,在数学教学中应当鼓励学生用多种思维方式思考问题,应设计不同的情境,使学生通过观察、操作、猜测、想象等多种思维方式发展思维能力。
3.初步的空间观念
空间观念是指物体的形状、大小以及相互位置关系留在人们头脑中的表象。
空间观念是空间想象力的基础,学生形成一定的空间观念,既有助于他们更好地认识世界,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有关问题,又为进一步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
培养初步的空间观念的具体要求是:
能够看懂或识别学过的几何形体,能够根据几何形体的名称或相应的描述,在头脑里反映出相应几何形体的形象及其相互位置关系。
培养空间观念必须结合几何初步知识教学进行。
几何中点、线、面、体的知识是有紧密联系的,相应的空间观念也是如此。
随着学生学习几何知识的增多,逐步建立起初步的空间观念;这里要经历一定的过程,不同的学生所需的时间和达到的程度都有差异,因此应逐步提高教学要求,不能过急、过高,可以对不同水平的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
4.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习数学的最终目的在于应用。
对小学生来讲,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周围生活实际和生产劳动中的简单问题,主要是学会解决问题的基本步骤和思考方法。
要引导学生从数与形的角度去观察和认识周围的事物,了解所学知识在实际中的应用情况,要使学生能正确地解答应用问题,能够进行简单的测量,初步学会收集、整理数据和绘制简单的统计图表,能把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周围的日常生活。
应用题教学对培养学生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能力起着重要作用。
因为应用题所叙述的事理都是日常生活的实际问题,工农业生产的简单的实际问题,科技、环境保护等,能使学生具体接触数学知识在现实生活、生产技术中的应用情况,并能通过应用题解决相应的实际问题,能逐步培养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能力。
但是,应用题毕竟不是实际问题,它只是实际问题的模拟和简化形式。
在应用题中给出的条件和问题都是明确的,一般不要再作修正就能直接解答,而实际问题的条件得由学生自己去思考,去寻找,而且还因具体情况的不同使条件发生变化。
例如,做桌布要考虑美观,用料比桌面要多些;做窗帘要考虑布料的幅宽和接缝;粉刷屋子要考虑去掉门窗的面积等等。
教师可以通过让学生编一些比较符合实际情况的题目,使学生将数学知识与周围日常生活实际、简单的生产实际联系起来,培养学生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中要注意结合有关基础知识培养相应的实践能力,使用计量工具,制作简单学具和几何模型,编绘简单的统计图表,学会看地图上的比例尺和估计地日上两地的实际距离等。
要使学生逐步懂得知识来源于实际,知识又能充分应用于实际的道理。
《大纲〔试用修订版)》将“运用数学知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改为“探索和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这里重点强调学生解决问题是一个探索的过程,而不是一个简单地用现成的模式解决问题的过程。
数学教学应给学生创设问题情境,使学生在探索中了解实际问题怎样用数学关系表示出来,怎样运用数学知识解决它。
探索的过程可能对不同的年龄的学生表现出很大差异,但探索过程本身对学生数学意识的培养和数学思维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在小学数学教育中,教育者更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探索和解决问题的机会,促进学生数学能力的培养。
(三)使学生受到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习数学的兴趣和信心
《大纲(试用修订版)》中指出:
“思想品德教育要贯穿在各年级的教学中。
”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就是要结合教学内容使学生受到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的启蒙教育,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学习目的教育等。
培养学生书写工整、仔细、严格、认真等学习习惯和独立思考、克服困难的精神,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各级人才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是学好数学的重要保证。
在教学数学知识时,要注意通过有关的实际例子,说明数学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如讲解多位数、百分数、统计图表等内容时,举例说明它们在工农业生产和科学研究中的某些应用,使学生初步认识掌握数学基础知识和练好基本功的重要意义,明确学习目的,以激励学好数学的积极性。
这样做,还有助于更深刻地认识有关的数学知识。
数学课教学中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等内容的教育。
主要是结合有关内容,通过有意义的、有说服力的数据材料以及一些数学史实来进行教育。
例如,通过反映我国地大物博的数据,反映我国生产建设发展的统计表等,进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教育;通过我国数学史上伟大成就(如乘法九九口诀、珠算、祖冲之的圆周率等)的简介,激发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振兴中华的信念。
这些教育,实际上也是一种关于社会主义前途、理想的教育。
数学的知识、方法以及它们的来源和发展,都充满着辩证因索。
对此。
聋校数学教学主要是通过数学知识的具体分析、讲解,浅显地揭示数学知识与现实世界的关系。
数学知识内部的矛盾运动,从而渗透实践的观点、对立统一的观点、运动变化的观点的启蒙教育。
例如,通过一些具体例子说明某些数学概念或运算(如约数与倍数、精确与近似、加与减、积与商的变化)之间的相互关系,使学生初步领会到事物是相互联系的、是发展变化的。
培养严格、认真、仔细等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培养肯于独立思考、勇于克服困难的精神,不仅是学校教育本身的需要,而且还关系到未来一代建设者的工作作风。
通过小学数学教学,主要是培养学生专心听讲的习惯、认真作业的习惯、自觉检验的习惯和看书复习的习惯。
为使学生养成这些习惯,必须从一年级抓起,严格要求,耐心帮助、长期培养。
这里,要特别注意教师的表率作用,既要言传,又要身教。
因为小学生的模仿性强,教师的一举一动都有可能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
所以,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
《大纲》增加了“使学生具有学习数学的兴趣,树立学好数学的信心”。
学习数学的兴趣和学好数学的信心,对聋生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以往数学总被认为是抽象的、枯燥的、令人生畏的学科。
学生只有喜欢数学,才能学好数学,进而树立起学习数学的信心。
《大纲》强调:
“培养学生观察和认识周围事物间的数量关系意识,使学生感受数学与现实生活的密切联系,通过观察、操作、猜测等方式,培养学生的探索意识”。
要使学生对数学感兴趣,就要为学生提供丰富的与现实生活有密切联系的内容,让学生真正感受数学、体验数学的魅力。
当数学贴近学生的生活经验,是他们所熟悉和喜欢的内容和形式时,他们就会对它产生兴趣,逐渐进人学习数学的角色,获得好的学习效果。
以上,分析了聋校数学的课程目标。
它们体现在聋校数学教学过程中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并组成统一的整体。
因此,忽视任何一个教学目的,都会影响聋校数学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全日制聋校义务教育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