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审计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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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审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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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审计目标和程序
(1)审计目标
①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
②确定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
③确定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的余额是否正确;
④确定货币资金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核对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
②会同被审计单位主管会计人员盘点库存现金,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后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户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作适当调整。
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的调整。
③获取资产负债表日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经调节后的银行存款余额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作出记录或作适当的调整;
④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进账情况,如有存在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前进账的应作相应调整;
⑤向所有的银行存款户(含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函证年末余额;
⑥银行存款中,如有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或限定用途的存款,要查明情况,作出记录;
⑦抽查大额现金收支、银行存款(含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支出的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有无授权批准,并核对相关账户的进账情况,如有与委托人生产经营业务无关的收支事项,应查明原因,并作相应的记录;
⑧抽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大额现金、银行存款收支凭证,如有跨期收支事项,应作适当调整;
⑨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记账本位币所采用的折算汇率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⑩验明货币资金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2. 短期投资审计目标和程序
(l)审计目标
①确定有价证券是否存在;
②确定有价证券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③确定短期投资的增减变动及其收益(或损失)的记录是否完整;
④确定短期投资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⑤确定短期投资的计价是否正确;
⑥确定短期投资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核对短期投资明细账与总账余额是否相符;
②会同被审计单位主管会计人员盘点库存有价证券,编制“库存有价证券盘点表”。
列明有价证券名称、数量、票面价值和取得成本并与相关账户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进行适当调整;
③在外保管的有价证券,应查阅有关保管的证明文件,必要时可向保管人函证;
④检查有价证券购入、售出或兑现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⑤复核与短期投资有关的损益计算是否准确,并与投资收益有关项目核对;
⑥了解有价证券的可变现情况,并作出记录;
⑦检查有无长期投资性质的短期投资项目,并作适当的说明和调整;
⑧有价证券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值与其成本存在着显著差异时,应作出详细记录,并提请被审计单位作适当披露;
⑨验明短期投资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恰当披露。
3. 应收票据审计目标和程序
(l)审计目标
①确定应收票据是否存在;
②确定应收票据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③确定应收票据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
④确定应收票据是否有效,可否收回;
⑤确定应收票据年未余额是否正确;
⑥确定应收票据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核对应收票据明细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
②获取或编制资产负债表日应收票据明细表,并检查明细表各项余额的加计是否正确;从应收票据明细表总数追查到总分类账;抽查部分票据,检查其内容是否正确;将所查的票据项目:
追查到应收票据明细账,并与有关文件核对。
③监盘库存票据,并与应收票据登记簿的有关内容核对。
④抽取部分票据向出票人函证,以证实其存在性和可收回性。
⑤验明应收票据的利息收入是否均已正确入账。
⑥核对已贴现的应收票据,其贴现额与利息额的计算是否准确,会计处理方法是否恰当。
⑦验明应收票据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4. 应收账款审计目标和程序
(1)审计目标
①确定应收账款是否存在;
②确定应收账款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③确定应收账款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
④确定应收账款是否可收回,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恰当;
⑤确定应收账款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⑥确定应收账款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核对应收账款明细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
②获取或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数额是否正确。
③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及余额构成,选取账龄长、金额大的应收款项向债务人进行函证,并根据回函情况编制函证结果汇总表;回函金额不符的,要查明原因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未回函的,可再次复询,如不复询可采用替代审计程序进行检查,根据替代检查结果判断其债权的真实性与可收回性。
④对未发询证函的应收账款,应抽查有关原始凭证。
⑤检查应收账款中有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的,以及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或者债务人长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的。
检查坏账损失的会计处理是否经授权批准。
⑥抽查有无不属于结算业务的债权,如有,应作出记录或作适当调整。
⑦对于用非记账本位币结算的应收账款,检查其采用的汇率及折算方法是否正确。
⑧分析明细账余额,对于出现贷方余额的项目,应查明原因,必要时作重分类调整。
⑨验明应收账款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5. 坏账准备审计目标和程序
(1)审计目标
①确定计提坏账准备比率是否恰当,坏账准备是否充分;
②确定坏账准备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
③确定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④确定坏账准备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核对坏账准备明细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
②按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标准测算已提坏账准备是否充分,若有大额差异应进行调整;
③检查年度内坏账损失的原因是否清楚,有无授权批准,有无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账款;
④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仍未收回的长期挂账应收账款;
⑤检查向债务人询证回函的例外事项及存有争执的余额;
⑥检查坏账准备的贷方记录是否与列作坏账损失的账项一致;
⑦复核计算坏账准备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率,并和以前年度的相关比率核对,检查分析其重大差异,
⑧验明坏账准备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6. 预付账款审计目标和程序
(1)审计目标
①确定预付账款是否存在;
②确定预付账款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③确定预付账款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
④确定预付账款是否可收回,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恰当;
⑤确定预付账款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⑥确定预付账款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核对预付账款明细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
②获取或编制预付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数额是否正确,同时请客户协助,在预付账款明细表上标出截止审计日已收到货物并冲销预付账款的项目。
③选择预付账款重要项目,函证年末余额的正确性,并根据回函情况编制函证结果汇总表;回函金额不符的,要查明原因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未回函的,可再次复询,如不复询可采用替代方法进行检查,根据替代检查结果判断其债权的真实性或出现坏账的可能性。
④对未发询证函的预付账款,应抽查有关原始凭证。
⑤抽查入库记录,查核有无重复付款或将同一笔已付清的账款在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这两个科目同时挂账的情况。
⑥分析明细账余额,对于出现贷方余额的项目,应查明原因,必要时作重分类调整。
⑦验明预付账款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7. 其他应收款审计目标和程序
(1)审计目标
①确定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
②确定其他应收款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③确定其他应收款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
④确定其他应收款是否可收回;
⑤确定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⑥确定其他应收款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核对其他应收款明细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
②编制或获取其他应收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数是否准确,是否与总账、明细账核对相符,并标明截止审计日已收回或转销的项目;
③选择金额较大和异常的项目,检查原始凭证或签发询证函;
④对发出询证函未能收回的,采用替代程序,如查核下一年度明细账,或追踪至其他应收款发生时的付款凭证;
⑤对于长期未能收回的项目,应查明原因,确定是否可能发生坏账损失;
⑥审查转作坏账损失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定并办妥审批手续;
⑦分析明细账余额,对于出现贷方余额的项目,应查明原因,必要时作重分类调整;
⑧验明其他应收款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8. 待摊费用审计目标和程序
(1)审计目标
①确定待摊费用会计政策是否恰当;
②确定待摊费用入账和转销的记录是否完整;
③确定待摊费用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④确定待摊费用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获取或编制待摊费用明细表,复核其加计的正确性,并与明细账、总账账户年末余额核对一致;
②抽查大额待摊费用发生的原始凭证及相关文件、资料,以查核其发生额是否正确;
③抽查大额待摊费用受益期的有关文件、资料,确认待摊费用受益期及其摊销额是否正确;
④检查有无不属于待摊费用性质的会计事项,有无长期未结清的待摊费用,如有,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必要时作适当调整;
⑤验明待摊费用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9. 存货审计目标和程序
(1)审计目标
①确定存货是否存在;
②确定存货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③确定存货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
④确定存货的品质状况,存货跌价的计提是否合理;
⑤确定存货的计价方法是否恰当;
⑥确定存货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⑦确定存货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核对各存货项目明细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
②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实际存在:
参与被审计单位存货盘点的事前规划,或向委托人索取存货盘点计划;
审计人员亲临现场观察存货盘点,监督盘点计划的执行,并作适当抽点;
盘点结束后索取盘点明细表、汇总表副本进行复核,并选择数额较大、收发频繁的存货项目与永续盘存记录进行核对。
③如未参与年末盘点,应在审计外勤工作时对存货进行抽盘:
获取并检查被审计单位期末存货盘点计划及存货盘点明细表、汇总表,评价委托人盘点的可信程度;
根据被审计单位存货盘点的可信程度,选择重点的存货项目进行抽查盘点或全额盘点,并倒推计算出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数量。
④在监盘或抽盘被审计单位存货时,要检查有无代他人保存和来料加工的存货,有无未作账务处理而置于(或寄存)他处的存货,这些存货是否正确列示于存货盘点表中。
⑤在监盘或抽盘被审计单位存货时,要注意观察存货的品质状况,要征询技术人员、财务人员、仓库管理人员的意见,以了解和确定存货中属于残次、毁损、滞销积压的存货及其对当年损益的影响。
⑥获取存货盘点盈亏调整和损失处理记录,检查重大存货盘亏和损失的原因有无充分合理的解释,重大存货盘亏和损失的会计处理是否已经授权审批,是否正确及时地入账。
⑦检查被审计单位存货跌价损失准备计提和结转的依据、方法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经授权批准,前后期是否一致。
⑧查阅资产负债表目前后若干天的存货增减变动的有关账簿记录和原始凭证,检查有无存货跨期现象。
如有,应作出记录,必要时作适当调整。
⑨根据被审计单位存货计价方法,抽查年末结存量比较大的存货的计价是否正确,若存货以计划成本计价,还应检查“材料成本差异”账户发生额、转销额是否正确,年末余额是否恰当。
⑩抽查材料采购账户,对大额的采购业务,追查自订货至到货验收、入库全过程的合同、凭证、账簿记录,以确定其是否完整、正确,抽查有无购货折让、购货退回、损坏赔偿、掉换等事项,抽查若干在途材料项目,追查至相关购货合同及购货发票,并复核采购成本的正确性。
不设“材料采购”科目的,上述检查方法适用于对在途材料和原材料,包装物购进的检查。
⑩抽查存货发出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计价是否正确。
⑩抽查委托加工材料发出收回的合同、凭证,核对其计费、计价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及时、正确;有无长期未收回的委托加工材料,必要时对委托加工材料的实际存在进行函证。
⑩抽查大额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原始凭证及相关协议、合同,确定其是否按约定时间收回货款,如有逾期或其他异常事项,由被审计单位作出合理解释,必要时进行函证。
⑩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的划分是否合理,其摊销方法及摊销金额的确定是否正确。
⑩对业已进账并纳入资产负债表内的受托代销商品,可参照存货的检查方法进行检查;对未进账、资产负债表外的受托代销商品的检查,可依据“受托代销商品备查簿”进行实物盘点,与“备查簿”及相关记录核对一致。
如有差异,查明原因作出记录。
⑩抽查产成品交库单,核对其品种、数量和实际成本与生产成本的结转数是否相符。
⑩抽查产成品的发出凭证,核对其品种、数量和实际成本与产品销售成本是否相符。
⑩了解存货的保险情况和存货防护措施的完善程度,并作出相应记录。
⑩验明存货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10.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审计目标和程序
(1)审计目标
①确定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的发生是否真实、转销是否合理;
②确定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发生和转销的记录是否完整;
③确定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的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④确定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获取流动资产盘亏、毁损、盘盈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准确,并与明细账、总账余额核对相符;
②查明损溢原因,审查转销时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③检查有无应予处理而未处理、长期挂账的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如有应作记录,必要时作适当调整;
④检查其有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⑤验明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11. 长期投资审计目标和程序
(1)审计目标
①确定长期投资是否存在;
②确定长期投资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③确定长期投资的增减变动及其收益(或损失)的记录是否完整;
④确定长期投资的计价方法(成本法或权益法)是否正确;
⑤确定长期投资的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⑥确定长期投资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获取或编制长期投资明细表(按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其他投资分别列示),复核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和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②检查长期投资入账基础是否符合投资合同、协议的规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重大投资项目,应查阅董事会有关决议,并取证。
③检查投资收益、应收股利和应计利息是否按规定恰当地进行了核算。
④检查年度内长期投资增减变动的原始凭证,并追索其变动的原因及授权批准手续。
⑤检查长期投资的核算是否按规定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对于采用权益法的,应获取被投资单位业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
如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则应考虑对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报表实施适当的审计或审阅程序。
⑥检查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在分类上相互划转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⑦了解股票、债券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值,并作出详细记录,当市值与成本存在着显著差异时,应提请被审计单位作恰当披露。
⑧检查对外长期投资是否超过被审计单位净资产的50%,若超过,应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恰当披露。
⑨验明长期投资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12.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审计目标和程序
(1)审计目标
①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存在;
②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③确定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
④确定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政策是否恰当;
⑤确定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的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⑥确定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获取或编制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分类汇总表,复核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和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②检查本年度增加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正确,凭证手续是否齐备,对已经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等手续的固定资产,检查其是否已暂估入账,并按规定计提折旧,检查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是否恰当;
③实地抽查部分新增固定资产,确定其是否实际存在;
④抽查有关所有权证明文件,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⑤检查本年度减少的固定资产是否经授权批准,是否正确及时入账;
⑥复核固定资产保险范围、数额是否足够;
⑦获取租入(含融资租入)、租出固定资产相关的证明文件,并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⑧调查年度内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的状况,及未使用、不需用的起止时间,并作出记录;
⑨了解并确认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算复核本年度折旧的计提是否正确;
⑩检查涉及固定资产购置约定的资本性支出;
⑩验明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13. 固定资产清理审计目标和程序
(l)审计目标
①确定固定资产清理的记录是否完整,反映的内容是否正确;
②确定固定资产清理的期末余额是否正确;
③确定固定资产清理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核对固定资产清理明细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
②检查固定资产清理的发生是否有正当理由,是否经技术部门鉴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③检查固定资产清理的转销是否查明原因并经适当授权批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④检查固定资产清理是否长期挂账,如有,应作出记录,必要时进行适当调整;
⑤验明固定资产清理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14. 在建工程审计目标和程序
(l)审计目标
①确定在建工程是否存在;
②确定在建工程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③确定在建工程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
④确定在建工程的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⑤确定在建工程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获取或编制在建工程明细表,核对明细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
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规模是否经授权批准;
③抽查年度在建工程增加数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④检查已完工程项目以及其他转出数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⑤检查在建工程账户年末余额构成内容,并到工程现场实地观察、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完工进度,查看未安装设备的实际存在;
⑥检查是否存在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交付使用手续,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的项目;
⑦检查在建工程合约,以确定约定资本性支出;
⑧验明在建工程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15. 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审计目标和程序
(l)审计目标
①确定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的发生是否真实、转销是否合理;
②确定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发生和转销的记录是否完整;
③确定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的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④确定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获取固定资产盘亏、毁损、盘盈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准确,并与明细账、总余额核对相符;
②查明损溢原因,审查转销时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③检查有无应予处理而未处理、长期挂账的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如有,应作记录,必要时作适当调整;
④检查其有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⑤验明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16. 无形资产审计目标和程序
(1)审计目标
①确定无形资产是否存在;
②确定无形资产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③确定无形资产增减变动及其摊销的记录是否完整;
④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是否恰当;
⑤确定无形资产的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⑥确定无形资产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获取或编制无形资产明细表,复核加计数是否准确,并与明细账和总账余额核对相符。
②获取有关文件、资料,检查无形资产的构成内容和计价依据。
③检查以接受投资或购入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的价值是否分别与验资报告及资产评估结果确认书或合同协议等证明文件一致;检查取得无形资产的法律程序是否完备。
④检查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复核计算无形资产的摊销及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⑤验明无形资产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17. 递延资产审计目标和程序
(1)审计目标
①确定递延资产会计政策是否恰当;
②确定递延资产入账和转销的记录是否完整;
③确定递延资产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④确定递延资产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获取或编制递延资产明细表,复核其加计的正确性,并与明细账、总账账户年末余额核对一致;
②检查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大修理支出等递延资产是否经授权批准,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③检查递延资产的摊销政策,复核计算其摊销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④验明递延资产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负债类
18. 短期借款审计目标和程序
(1)审计目标
①确定短期借款借入、偿还及计息的记录是否完整;
②确定短期借款的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③确定短期借款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充分。
(2)审计程序
①获取或编制短期借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和总账核对相符;
②向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函证重大的短期借款;
③对年度内增加的短期借款,检查借款合同和授权批准,了解借款数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借款利率,并与相关会计记录进行核对;
④对年度内减少的短期借款,检查相关会计记录和原始凭证,核实还款数额;
⑤检查年末有无到期末偿还的借款,逾期借款是否办理了延期手续;
⑥复核已计借款利息是否正确,如有未计利息应作出记录,必要时进行适当调整;
⑦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记账本位币采用的折算汇率,折算差额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⑧验明短期借款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充分披露。
19. 应付票据审计目标和程序
(1)审计目标
①确定应付票据的发生及偿还记录是否完整;
②确定应付票据的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③确定应付票据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充分。
(2)审计程序
①获取或编制应付票据明细表,列示票据类别及编号、出票日期、面额、到期日、付款人名称、利息率、付息条件,抵押品名称、数量、金额,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
②向票据持有人函证,确定应付票据的余额是否正确;
③复核票据利息是否足额计提,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④检查逾期未付票据的原因,如系有抵押的票据,应作出记录,并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必要的披露;
⑤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记账本位币采用的折算汇率,折算差额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⑥验明应付票据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充分披露。
20. 应付账款审计目标和程序
(1)审计目标
①确定应付账款的发生及偿还记录是否完整;
②确定应付账款的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③确定应付账款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充分。
(2)审计程序
①获取或编制应付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数是否准确,并与明细账和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②选择应付账款重要项目(包括零账户),函证其余额是否正确;
③根据回函情况,编制与分析函证结果汇总表,对未回函的,决定是否再次函证;
④对未回函的重大项目,采用替代程序,确定其是否真实:
检查决算日后应付账款明细账及现金日记账、核实其是否已支付;
检查该笔债务的相关凭证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
⑤检查是否存在未入账的应付账款:
检查被审计单位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处理的不相符的购货发票(如抬头不符,与合同某项规定不符等)及有材料入库凭证但未收到购货发票的经济业务;
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收到的购货发票,确认其入账时间是否正确;
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应付账款明细账贷方发生额的相应凭证,确认其入账时间是否正确。
⑥检查应付账款是否存在借方余额,决定是否进行重分类;
⑦检查应付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并作出记录,必要时予以调整;
⑧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记账本位币采用的折算汇率,折算差额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⑨验明应付账款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充分披露。
21. 预收账款审计目标和程序
(l)审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