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监控系统规范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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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门监控系统规范二
防火门监控系统规范二
6.1 总则
6.1.1试验程序见表1。
6.1.2试样为控制器及其组件2套,试样应在试验前予以编号。
6.1.3如在有关条文中没有说明,则各项试验均在下述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度:
15℃~35℃;
湿度:
25%RH~75%RH;
大气压力:
86kPa~106kPa。
6.1.4如在有关条文中没有说明时,各项试验数据的容差均为±5%。
6.1.5试样在试验前均应进行外观及主要部(器)件检查,符合下述要求时方可进行试验。
a)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齐全,使用说明书满足相关要求;
b)试样表面无腐蚀、涂覆层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c)紧固部位无松动;
d)主要部(器)件性能应能满足5.3条要求。
表1试验程序
序号
章条
试验项目
编 号
1
2
1
6.2
基本功能试验
√
√
2
6.3
故障报警功能试验
√
√
3
6.4
自检功能试验
√
√
4
6.5
电源功能试验
√
√
5
6.6
绝缘电阻试验
√
6
6.7
电气强度试验
√
7
6.8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
8
6.9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
9
6.10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
10
6.11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
11
6.12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
12
6.13
电源瞬变试验
√
13
6.14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
14
6.15
低温(运行)试验
√
15
6.16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
16
6.17
恒定湿热(耐久)试验
√
17
6.18
振动(正弦)(运行)试验
√
18
6.19
振动(正弦)(耐久)试验
√
19
6.20
碰撞试验
√
6.2基本功能试验
6.2.1 目的
检验控制器及其组件的基本功能。
6.2.2 试验方法
6.2.2.1将控制器连接两个以上的释放器、闭门器和门磁开关,其它回路可分别连接等效负载,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6.2.2.2模拟释放器和闭门器的开、闭和故障状态,观察并记录控制器状态和门磁开关的性能。
6.2.2.3操作控制器控制装置的启动按钮,观察并记录控制器和释放器状态,测量释放器吸和力。
6.2.2.4 向控制器发出来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信号,记录控制器向释放器发出启动信号的时间,观察并记录控制器和释放器状态。
6.2.2.5模拟防火门故障状态,观察并记录控制器状态。
6.2.3 要求
试样的基本功能应满足5.2.2条要求。
6.3 故障报警功能试验
6.3.1 目的
检验控制器的故障报警功能。
6.3.2 试验方法
6.3.2.1将控制器连接两个以上的释放器、闭门器和门磁开关,其它回路可分别连接等效负载,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6.3.2.2按5.2.3.2条要求,对试样各项故障功能进行测试,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6.3.2.3手动消除故障声信号,并使另一部位发出故障信号,检查试样消音功能、故障声信号再启动功能和故障信号显示功能。
6.3.2.4手动复位试样,记录试样发出尚未排除故障信号的时间;排除所有输入的故障信号,手动复位试样后(故障自动恢复时不复位),观察并记录试样的指示情况。
6.3.3 要求
试样的故障报警功能应满足5.2.3条要求。
6.4 自检功能试验
6.4.1 目的
检查控制器的自检功能。
6.4.2试验方法
操作试样自检机构,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6.4.3 要求
试样的自检功能应满足5.2.4条要求。
6.5电源功能试验
6.5.1 目的
检验控制器电源的功能。
6.5.2 方法
6.5.2.1 将试样一个回路按设计容量连接真实负载,其它回路连接等效负载。
按照5.2.5.1条要求进行试验,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6.5.2.2在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下,切断试样的主电源,使试样由备用电源供电,再恢复主电源,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6.5.3 要求
试样的电源功能应满足5.2.5条要求。
6.6 绝缘电阻试验
6.6.1目的
检验控制器的绝缘性能。
6.6.2试验方法
通过绝缘电阻试验装置,分别对试样的下述部分施加500V±50V直流电压,持续60s±5s后,测量其绝缘电阻值。
试验时,应保证接触电有可靠的接触,引线间的绝缘电阻应足够大,以保证读数准确。
a) 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
b) 电源插头(或电源接线端子)与机壳之间(电源开关置于接通位置,但电源插头不接入电网)。
6.6.3要求
试样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20MΩ;试样的电源输入端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50MΩ。
6.6.4试验设备
满足下述技术要求的绝缘电阻试验装置(也可用兆欧表或摇表测试)
a)试验电压:
500V±50V;
b)测量范围:
0MΩ~500MΩ;
c)最小分度:
0.1MΩ;
d)记时:
60s±5s。
6.7电气强度试验
6.7.1目的
检验控制器的电气强度。
6.7.2试验方法
试验前,将试样的接地保护元件拆除。
通过试验装置,以100V/s~500V/s的升压速率,对试样的电源线与机壳间施加50Hz,1250V(有效值电压)的试验电压。
持续60s±5s,观察并记录试验中所发生的现象。
试验后,以100V/s~500V/s的降压速率使电压降至低于额定电压值后,方可断电。
接通试样电源,按6.2条进行功能试验。
6.7.3要求
试样的电源插头与机壳间应能耐受频率为50Hz,有效值电压为1250V的交流电压历时1min的电气强度试验,试验期间试样不应发生击穿现象,试验后其性能应满足5.2.2条要求。
6.7.4试验设备
满足下述条件的试验装置:
a)试验电压:
电压0~1250V(有效值)连续可调,频率50Hz,短路电流10A(有效值);
b)升、降压速率:
100V/s~500V/s;
c)计时:
60s±5s。
6.8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6.8.1 目的
检验控制器在射频电磁场辐射环境下工作的适应性。
6.8.2 试验方法
6.8.2.1 将试样按GB16838的规定进行试验布置,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
6.8.2.2 按GB16838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表2所示条件的电磁干扰试验。
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试验后,按6.2条进行功能试验。
表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条件
场强V/m
10
频率范围MHz
80~1000
扫频速率十倍频程每秒
≤1.5×10-3
调制幅度
80%(1kHz,正弦)
6.8.3 要求
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性能应满足5.2.2条要求。
6.8.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GB16838的相关规定。
6.9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6.9.1 目的
检验控制器对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的适应性。
6.9.2 试验方法
6.9.2.1 将试样按GB16838的规定进行试验配置,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
6.9.2.2 按GB16838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表3所示条件的电磁干扰试验。
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试验后,按6.2条进行功能试验。
表3 射频场感应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条件
频率范围MHz
0.15~100
电压dBµV
140
调制幅度
80%(1kHz,正弦)
6.9.3 要求
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性能应满足5.2.2条要求。
6.9.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GB16838的相关规定。
6.10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6.10.1 目的
检验控制器对带静电人员、物体接触造成的静电放电的适应性。
6.10.2 试验方法
6.10.2.1 将试样按GB16838的规定进行试验布置,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
6.10.2.2按GB16838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及耦合板施加表4所示条件的电磁干扰试验。
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试验后,按6.2条进行功能试验。
表4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条件
放电电压kV
空气放电(外壳为绝缘体试样)8
接触放电(外壳为导体试样和耦合板)6
放电极性
正、负
放电间隔s
≥1
每点放电次数
10
6.10.3 要求
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性能应满足5.2.2条要求。
6.10.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GB16838的相关规定。
6.11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6.11.1 目的
检验控制器抗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的能力。
6.11.2 试验方法
6.11.2.1将试样按GB16838的规定进行试验配置,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
6.11.2.2 按GB16838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表5所示条件的电磁干扰试验。
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试验后,按6.2条进行功能试验。
表5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条件
瞬变脉冲电压kV
AC电源线 2×(1±0.1)
其它连接线1×(1±0.1)
重复频率kHz
AC电源线2.5×(1±0.2)
其它连接线5×(1±0.2)
极性
正、负
时间
每次1min
6.11.3 要求
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性能应满足5.2.2条要求。
6.11.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GB16838的相关规定。
6.12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6.12.1 目的
检验控制器对附近闪电或供电系统的电源切换及低电压网络、包括大容性负载切换等产生的电压瞬变(电浪涌)干扰的适应性。
6.12.2 试验方法
6.12.2.1 将试样按GB16838的规定进行试验配置,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
6.12.2.2按GB16838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表6所示条件的电磁干扰试验。
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试验后,按6.2条进行功能试验。
6.12.3要求
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性能应满足5.2.2条要求。
6.12.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GB16838的相关规定。
表6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条件
浪涌(冲击)电压kV
AC电源线
线-线 1×(1±0.1)
线-地 2×(1±0.1)
其它连接线
线-地 1×(1±0.1)
极性
正、负
试验次数
5
6.13 电源瞬变试验
6.13.1目的
检验控制器抗电源瞬变干扰的能力。
6.13.2 试验方法
6.13.2.1按正常监视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连接试样到电源瞬变试验装置,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6.13.2.2开启试验装置,使试样主电源按“通电(9s)~断电(1s)”的固定程序连续通断500次。
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试验后,按6.2条进行功能试验。
6.13.3要求
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性能应满足5.2.2条要求。
6.13.4试验设备
能产生满足6.13.2.2条要求试验条件的电源装置。
6.14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6.14.1 目的
检验控制器在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如主配电网络上,由于负载切换和保护元件的动作等)情况下的抗干扰能力。
6.14.2试验方法
6.14.2.1按正常监视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连接试样到主电压暂降和中断试验装置上,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6.14.2.2使主电压下滑至40%,持续20ms,重复进行十次;再将使主电压下滑至0V,持续10ms,重复进行十次。
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试验后,按6.2条进行功能试验。
6.14.3 要求
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性能应满足5.2.2条要求。
6.14.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GB16838的相关规定。
6.15 低温(运行)试验
6.15.1 目的
检验控制器及其组件在低温条件下工作的适应性。
6.15.2 试验方法
6.15.2.1 试验前,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h~4h。
然后按正常监视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接通电源。
6.15.2.2 调节试验箱温度,使其在20℃±2℃温度下保持30min±5min,然后,以不大于1℃/min的速率降温至0℃±3℃。
6.15.2.3 在0℃±3℃温度下,保持16h后,立即按6.2条进行功能试验。
6.15.2.4 调节试验箱温度,使其以不大于1℃/min的速率升温至20℃±2℃,并保持30min±5min。
6.15.2.5 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1h~2h后,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并按6.2条进行功能试验。
6.15.3 要求
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其性能应满足5.2.2条要求。
6.15.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GB16838的相关规定。
6.16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6.16.1 目的
检验控制器及其组件在相对湿度高(无凝露)的环境下正常工作的能力。
6.16.2 试验方法
6.16.2.1 试验前,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h~4h。
然后按正常监视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6.16.2.2 调节试验箱,使温度为40℃±2℃,相对湿度90%~95%(先调节温度,当温度达到稳定后再加湿),连续保持4d后,立即按6.2条进行功能试验。
6.16.2.3 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1h~2h后,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并按6.2条进行功能试验。
6.16.3 要求
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其性能应满足5.2.2条要求。
6.16.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GB16838的相关规定。
6.17 恒定湿热(耐久)试验
6.17.1 目的
检验控制器及其组件长时间承受使用环境中湿度影响的能力。
6.17.2 试验方法
6.17.2.1 在不通电的情况下,将试样置于试验箱内。
6.17.2.2 调节试验箱,使温度为40℃±2℃,相对湿度90%~95%(先调节温度,当温度达到稳定后再加湿),连续保持21d。
6.17.2.3 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12h后,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并按6.2条进行功能试验。
6.17.3 要求
试验后,试样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其性能应满足5.2.2条要求。
6.17.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GB16838的相关规定。
6.18 振动(正弦)(运行)试验
6.18.1 目的
检验控制器及其组件承受振动影响的能力。
6.18.2 试验方法
6.18.2.1 将试样按正常安装方式钢性安装,使同方向的重力作用象其使用时一样(重力影响可忽略时除外),试样在上述安装方式下可放于任何高度,试验期间,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6.18.2.2 依次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在10Hz~150Hz的频率循环范围内,以0.981m/s2的加速度幅值,1倍频程每分的扫频速率,各进行1次扫频循环。
6.18.2.3 试验后,立即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并按6.2条进行功能试验。
6.18.3 要求
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其性能应满足5.2.2条要求。
6.18.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振动台及夹具)应符合国家标准GB16838的相关规定。
6.19 振动(正弦)(耐久)试验
6.19.1 目的
检验控制器及其组件长时间承受振动影响的能力。
6.19.2 试验方法
6.19.2.1 将试样按正常安装方式钢性安装(重力影响可忽略时除外),试样在上述安装方式下可放于任何高度,试验期间试样不通电。
6.19.2.2 依次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在10Hz~150Hz的频率循环范围内,以4.905m/s2的加速度幅值,1倍频程每分的扫频速率,各进行20次扫频循环。
6.19.2.3 试验后,立即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并按6.2条进行功能试验。
6.19.3 要求
试验后,试样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其性能应满足5.2.2条要求。
6.19.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振动台及夹具)应符合国家标准GB16838的相关规定。
6.20 碰撞试验
6.20.1目的
检验控制器及其组件表面部件在经受碰撞时的可靠性。
6.20.2试验方法
6.20.2.1按正常监视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6.20.2.2对试样表面上的每个易损部件施加3次能量为0.5J±0.04J的碰撞。
在进行试验时应小心进行,以确保上一组(3次)碰撞的结果不对后续各组碰撞的结果产生影响,在认为可能产生影响时,应不考虑发现的缺陷,取一新的试样,在同一位置重新进行碰撞试验。
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试验后,按6.2条进行功能试验。
6.20.3要求
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试样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其性能应满足5.2.2条要求。
6.20.4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GB16838的相关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产品出厂检验
企业在产品出厂前应对控制器及其组件进行下述试验项目的检验:
a)基本功能试验;
b)自检功能试验;
c)电源功能试验;
d)绝缘电阻试验;
e)电气强度试验。
制造商应规定抽样方法、检验和判定规则。
7.2 型式检验
7.2.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6章6.1.5、6.2~6.20规定的试验项目。
检验样品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7.2.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
b)正式生产后,产品的结构、主要部(器)件或元器件、生产工艺等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或正式投产满5年;
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e)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7.2.3检验结果按GB12978中规定的型式检验结果判定方法进行判定。
8 标志
8.1 产品标志
每只控制器及其组件均应有清晰、耐久的产品标志,产品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
b)本标准标准号;
c)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d)型号;
e)接线柱标注;
f)制造日期、产品编号、产地和控制器内软件版本号。
8.2 质量检验标志
每只控制器及其组件均应有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9 使用说明书
控制器及其组件应有相应的中文说明书。
说明书的内容应满足GB9969.1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