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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人民广场改造暨兰花国际购物广场三栋高层住宅安全施工方案

晋城人民广场改造暨兰花国际购物广场三栋高层住宅桩基工程

安全施工方案

 

2012年12月

第1章安全施工方案编制说明……………………………………………………3

第2章工程概况…………………………………………………………………3

第3章安全管理目标及方针……………………………………………………4

第4章安全管理体系……………………………………………………………4

第5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第6章施工现场安全标识………………………………………………………10

第7章安全技术措施……………………………………………………………11第8章安全应急预案……………………………………………………………20

1、安全施工方案编制说明

1.1、编制依据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依据我单位编制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等

2、施工概况

拟建晋城市人民广场项目及兰花国际购物中心位于山西省晋城市人民广场,由3栋30层的高层、4层裙楼商铺及地下3层连体地下室组成。

本项目是3栋高层住宅(1#楼、2#楼、3#楼)的桩基工程。

其中1#楼桩基总数为168根,2#楼157根,3#楼342根,桩基共计667根,桩径均为600mm,桩长暂定为23.6米,且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小于1m,并要求对桩端持力层采取压浆处理,处理深度不小于桩端持力层下6m,场坪标高与自然地面齐平,±0.00绝对标高为705.8m,基坑开挖约-16.50m(现已开挖到位)。

根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本工程采用冲(钻)孔灌注桩,桩端持力层为中风化砂岩(C3t)⑥-3或中风化炭质砂岩⑥-4。

中风化砂岩(C3t):

该层岩体较完整,力学强度高,较为均匀,但是局部存在裂隙,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1500Kpa;中风化炭质砂岩:

岩体较完整,力学强度高,但是局部存在裂隙,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1400Kpa。

 

3、安全管理目标及方针

3.1管理目标

(1)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新工人(包括民工)及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达到100%,专业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和兼职安全员培训教育达到100%。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达到100%,持证上岗人员达到100%。

(4)单桩施工安全达标100%。

3.2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在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认真执行国家、地区法律、法规、规范、技术规程的各项规定,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进行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始终把“安全第一”落在实处、铭刻在每一个作业人员的头脑中,实现“零死亡事故”的目标。

4、安全管理体系

4、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张长军

副组长:

张记广

组员:

方威张明曹晞雍王铮李俊杰许尧阮圆袁堂荣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小组,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

各劳务分包单位设1名安全员配戴安全员红袖标,从事安全情况监督与信息反馈工作,从而建立起一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小组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检查的情况予以通报,严格奖罚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人,限期整改。

安全管理小组各成员职责如下:

4、2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4.2.1项目部经理职责:

(1)项目部经理是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贯彻实施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标准、规范、规程,在制定年度生产计划时,应把安全生产的内容纳入计划中。

(3)负责组织健全本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组织制定本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经费和实施。

(5)本项目部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时,负责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

4.2.2总工程师职责

(1)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付诸实施。

(2)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

(3)负责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5)参加重伤和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4.2.3项目专职安全员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程、标准规范。

(3)认真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不违章指挥。

(4)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和违纪行为。

(5)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培训。

(6)对所管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7)对班组进行全面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8)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9)参加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线路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10)参加每周的安全检查,边查边改。

(11)有权拒绝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12)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时时制止或纠正违章作业和违纪行为。

(13)有权拒绝使用伪劣防护用品。

(14)发生工伤事故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4.2.4工人班组职责

(1)规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纪律。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3)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开展好班组安全活动,并做好安全记录。

(5)开展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对使用的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周围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作业。

(6)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要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参加调查。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1安全教育制度

5.1.1安全生产领导班组组织项目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国家和当地政府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在组织施工生产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

5.1.2参加施工的工人在进入岗位前,均要由安全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技术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5.1.3安全员应对全体参建人员进行上岗后的经常性教育,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保持较高的平稳状态。

5.2安全交底制度

交底要有文字资料,内容要求全面、具体、针对性强。

交底人、接受人均应在交底资料上签字,并注明收到日期。

5.3安全例会制度

5.3.1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5.3.2安全例会内容:

对施工班组一周施工情况综合考核,落实项目部工程例会中有关安全的事项,安排下周安全工作。

5.3.3安全例会由项目办公室做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签发有关部室主管。

5.3.4半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5.4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对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吊装工、机械操作工等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从事上述工种的作业。

5.5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项目部每半月组织一次由各专业施工班组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立即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复工。

5.5.1安全员坚持每天都到现场巡视,及时发现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险情,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落实,纠正施工中的违章操作,监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

5.5.2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做好安全措施,做好技术验收工作。

5.5.3安全员应做好安全日志,认真记录每天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处理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

5.5.4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

未经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5.6安全奖惩制度

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荣誉奖或物质奖。

5.6.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制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取得了显著成绩。

5.6.2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5.6.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且经教育不改的应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分,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其责任。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损失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反指挥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和治理要求。

7)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5.7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查处。

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没有预防措施或措施不力不得放过。

5.8气象预报制度

设立专人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大风、暴雨、暴雪等气象预报,以便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6、施工现场安全标识

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标识系统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6.1保护安全标志:

现场电力管线,自来水管线、通信管线处,都设置明确的防止接近,禁止损坏的标识

6.2交通安全标志:

道路的出入口、道路转弯处、道路的尽头、停车场、洗车位、车库、坡道等,都应有明确的标识。

6.3消防安全标识:

在消防器材存放处、消火栓等地点都要分别设置消防标志。

6.4电气使用安全标识:

现场变压器、配电箱等线路设备处必须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

同时写明各种线路的用途和技术参数等日常维护、使用指标。

6.5机械使用安全标识:

钻机、吊车、混凝土机械等大小机械均要在机械施工的危险范围内设置警示标识。

在机械固定的地点设置施工机械使用规定和操作规程。

6.6防护安全标识:

现场基坑周边,各种临边洞口,排水沟边设置防止坠落、禁止跨越的警示标志。

并在主要的交通通道和基坑四周设置红色夜间警示灯。

6.7其他常用标识:

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作业段,现场办公区,库房区等部位都进行明确标识。

包括禁止吸烟、禁止随意便溺、佩带安全帽、禁止停放车辆等标识。

7、安全技术措施

7.1小型机具安全管理措施

7.1.1电焊安全管理措施

电焊时要一防触电,二防打眼,三防灼伤和烫伤。

防止措施如下:

1)电焊机机壳要有接地保护,防护罩齐全,不漏电。

2)电焊钳要绝缘可靠,电焊电缆也要绝缘良好,及时查找电焊线过热的原因。

3)容器内作业或在狭小场地及金属管架上作业时,人与焊接件要绝缘,不倚靠在焊件上。

4)焊工要使用防护面罩,穿白色工作服,扣好袖口、领口,以防灼伤。

7.1.2气焊安全管理措施

1)氧气瓶及乙炔罐装压力表,瓶口涂油脂,搬运时要装好瓶帽,不用金属敲击,不用火焰加热。

与明火距离为10m,两容器相距为10m。

2)乙炔发生器要有防爆及防回火装置,发生器附近严禁吸烟;

3)气焊或切割容器和管道时,残存的气液要预先清理干净。

7.1.3钢筋切断机安全管理措施

1)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确定。

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2)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

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3)启动后,应先空载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4)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

切断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握紧钢筋对准刀口迅速送入,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

严禁用两手分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5)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

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6)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更换高硬度切刀,剪切直径应符合机械铭牌规定。

7)切断短料时,靠近刀片的手和刀片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8)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消除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9)当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常响声或切刀歪斜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维修保养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

10)液压传动式切断机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液压油位及电动机旋转方向符合要求。

启动后,应空载运转,松开放油阀,排净液压缸体内的空气,方可进行切筋。

11)手动液压式切断机使用前,应将放油阀按顺时针方向旋紧,切割完毕后,应立即按逆时针方向旋松。

作业中,手应持稳切断机,并戴好绝缘手套。

12)作业后应切断电源,用钢刷消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润滑。

7.1.4钢筋调直机安全管理措施

1)按所调直钢筋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拽引轮槽及传动速度。

调直块的孔径应比钢筋直径大2~5mm,曳引轮槽宽与所调直钢筋直径相同。

  2)调直块的调整。

一般的调直筒内有五个调直块,第1、5两个调直块须放在中必线上,中间三个可偏离中心线。

先使钢筋偏移3mm左右的偏移量,经过试调,如钢筋仍有慢弯,逐渐加大偏移量,直到调直为止。

  3)切断三、四根钢筋后需停机检查长度是否合适,如有偏差,可调整限位开关或定尺板,直至适合为止。

 4)在导向管的前部应安装一根1米左右的钢筋。

被调直的钢筋应先穿过钢管,再穿入导向筒和调直筒,以防止每盘钢筋接近调直完毕时弹出伤人。

  5)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穿入钢筋以防止开动机器后,调直块飞出伤人。

  6)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体,以防止机械振动物体落入机体。

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严禁戴手套操作。

  7)钢筋调直到未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

短于2m或直径大于9mm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7.1.5钢筋弯曲机安全管理措施

1)设备必须专人负责,并持证上岗。

2)使用弯曲机前,要检查机械传动部分、工作机构、电气系统以及润滑部位是否良好,经空车试运转确认无误后,方准进入正常作业。

3)钢筋弯曲机的电动机倒顺开关必须接线正确、使用合理,作业时要按指示牌上“正转—停—反转”扳动,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后进行。

4)挡铁轴的直径和强度不能小于被弯钢筋的直径和强度,弯曲的钢筋不准在弯曲机上弯曲,作业时注意钢筋的放入位置、长度和回转的方向,以免发生事故,作业完毕,必须切断电源。

5)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限制直径并调整相应的芯轴。

6)机械在运转过程中,严禁清扫工作盘上的积屑、杂污,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等作业,不得加油或清扫,如若发现工况不良应立即停机检查、修理。

7)严禁超过设备性能规定的操作,以防发生事故。

8)严禁在机械运转过程中进行维保作业。

7.2大型机具安全管理措施

7.2.1汽车吊安全管理措施

1)起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公安和安全部门考核获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严禁无证人员动用起重设备。

2)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出车前,检查各部件是否正常,特别是操纵系统、信号、刹车机构以及起重系统的吊杆、吊钩、钢丝绳等,一定要可靠,否则禁止出车。

4)在起吊前,必须选好地形,支好千斤,了解起重物件重量、形状结构后,方可开始工作。

5)车、履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

如果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应将机身先垫平。

6)吊车作业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动作(起钩、起杆或回转等),液压吊除外。

7)吊车作业时,应使钢丝绳呈垂直状态。

严禁歪拉斜吊以及牵引物件。

8)严禁吊埋在地里,固定在地上或冻住的物件,需要吊出时,必须完全挖出或采取措施后方可起吊。

9)吊车在作业时严禁在吊件下面站人。

10)10.吊车起重量不准超过额定负荷,对辨不清重量的物件,应向有关人员查明,确认无误后再行操作。

吊起重物离地面20公分时,按顺序检查轮胎、千斤的稳固性、制动性能是否良好,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11)11.吊车司机在起吊过程中,要听从起重工的指挥,做到慢起轻放。

起重工发出的信号与规定不符时,司机有权停止操作。

12)12.在起重作业中,无论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或危险指令时,司机都应该立即停止作业,待问明情况后再行工作。

13)13.吊车起杆时,其角度不准超过750。

吊车吊物件行驶时(解放吊车禁止作业),吊杆角度不准超过500。

被吊物重量不得超过吊车最大负荷四分之一。

严禁在有坡路面、凹凸不平及泥泞路面进行吊物行驶。

14)不准利用吊车吊人。

严禁用人当配重,用吊杆当梯子使用。

15)吊车操纵室内,严禁无关人员入内或超吊,并禁止放置妨碍作业的物件、物品。

16)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雾天气,禁止在室外作业。

17)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距离。

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

在雨、雾天工作时,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

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严禁在输电线下作业。

18)如用两台起重机同时吊一重物时,必须由专人指挥,两车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允许的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吊索时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的最大起重量的80%。

19)吊钩落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小于三圈。

20)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及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21)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22)禁止在照明不好的条件下工作。

23)楞刃的物件没有垫好缓冲物不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吊。

24)工作完毕,吊钩和起重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零位,并切断电源。

7.2.2旋挖钻安全管理措施

1)操作手必须经过学习、了解和掌握钻机构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保养规程,各种指挥信号,以及钻探基础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上机操作,非操作手一律不许上机操作。

2)在操作前或操作期间,操作手禁止饮酒、服药或吃任何可能消弱操作能力的食物。

3)在钻机房、任何人都不准抽烟。

4)钻机开始钻进前,操作手勿必观察了解工作区域地层断面图、高架电线、建筑物等。

特别注意煤气管道、地下电缆、高压电线。

5)工作中,所有钻机工作人员必须带安全帽、穿工作服和工作鞋。

6)启动前,操作手必须完成本班例保的相应内容。

7)启动时,应先让发动机怠速运转2分钟、冬季5分钟、检查仪器各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如无异常,方可正常钻进。

8)操作中,禁止盲目加压,提升压力应控制在300帕左右,旋转压力控制在100帕左右。

9)经常注意钢丝绳在主卷扬筒上是否排列有序,若有错乱,应重新绕排。

10)经常注意活接头的工作情况,如发现钢丝绳有扭转现象,应检查活接头,必要时,应更换。

11)经常注意钻杆工作情况,如有收不回或放不出的现象时或有其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当班领导,切忌盲目处理。

12)工作中,任何红灯(指示灯不正常亮时)均应停机检查,查明原因,修好后方可继续工作。

13)在使用甩土马达时,应先按住手柄上的电控按钮,待系统压力升至15帕后,再缓慢操作手柄至最大位置;停止时,应先慢退回手柄,再松开按钮。

严禁在手柄还没有回位的情况下,突然松开电控按钮。

14)非钻进作业的钻进运行包括装卸钻具、装卸钻杆、迁移工作点、收臂放塔、检修调试机器等。

15)所有非钻进作业的钻机运行必须在有人统一指挥的前提下进行。

没有指挥人,禁止任何运行。

16)指挥者必须使用规范的指挥手势,瞻前顾后、谨慎引导钻机运行。

17)非钻进作业钻机尽可能在低转速(发动机)下运行。

严禁在非钻进时加大油门,严禁在驾驶室内享受空调。

18)装卸钻杆、组装桅杆要求在白天或照明条件相当好的夜间完成。

7.3施工现场用电方案及安全措施

1)非专业电工严禁乱动电气设备,项目部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电焊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电气作业。

2)非专业电工不得进入配电室,不准打开配电箱,变电器周围的防护栏,不经项目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动。

3)施工现场变电器五米以内不得堆放材料,堆积杂物。

现场临电器材严禁挪用。

4)施工现场不得使用裸露导线。

5)任何人不经项目主管领导允许,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电炉。

6)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必须加锁,箱底距地面不得低于1.5米,其引出、引入线应穿敷并做好防水弯头,配电箱应保持完好。

7)凡是露天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凡被雨淋过的电器设备应经过严格测试和干燥处理后,方可使用。

8)配电箱应标有明显的“危险”标志,箱内必须装设零线、端子线板,箱内各种开关保持完好,如有烧蚀应立即更换。

9)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与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能超过40米。

10)不能用一个开关同时控制两台以上的电器设备。

11)凡是移动电器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12)办公室、工具房、照明灯每盏应设开关控制,非施工用电、民工生活区宿舍一律使用低压电,灯头对地面的垂直距离不能低于2.5m,灯头与易燃物品的净距离不得小于60cm。

13)所有220V照明灯的电源线不得使用软塑料线。

14)在潮湿场所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15)在施工现场内,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及违章用电行为。

16)在项目施工的全体职工,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对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带来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8、安全应急预案

8.1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张长军

副组长:

张记广方巍

成员:

曹晞雍张明王铮成之勤李俊杰许尧胥强郑铁燕袁堂荣阮圆

办公地址:

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项目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李俊杰

8.2应急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1)抢险组:

组长由张长军担任,成员由张明、王铮、武青栓、吴长恒组成。

主要职责是:

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2)安全保卫组:

组长由张记广担任,成员由曹晞雍、许尧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

(3)后勤保障部:

组长由方威担任,成员由成之勤、李俊杰组成。

主要职责是:

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

(4)医疗救护组:

组长由郑铁燕担任,成员阮圆、袁堂军组成。

主要职责是:

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等工作。

善后处理组:

组长由张长军担任,成员由张记广、方威、曹晞雍、张明、王峥组成。

主要职责是:

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8.3预防与预警

8.3.1预防

8.3.1.1预防高处坠落的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管理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2)重点部位项目,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旁站监督制度。

(3)随施工进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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