歇马九年制学校职业道德考核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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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马九年制学校职业道德考核方案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方案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全面提高我校中小学教师的师德水平和综合素质,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保障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效性,促进学校行风进一步好转,依据《南郑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特制订本考核方案,经2013年4月24日教代会审议通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敬业奉献、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促进教育科学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不偏听偏信,不弄虚作假,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3.坚持舆论导向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坚持注重实绩原则,充分考虑教师工作业绩,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促进教师健康成长。
三、领导小组
组长:
易长江
副组长:
黄天琦
成员:
康世科惠文学田刚
四、考核工作组
组长:
康世科
副组长:
惠文学
成员:
田刚李伟童花杨宝成五名教师代表
五、考核对象
歇马九年制学校所有在职教师。
六、考核内容(见附表)
七、考核办法
1、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工作在教职工学期教育教学综合考评之前完成。
2、考核工作组要全面掌握和了解来自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其他渠道对本校师德师风的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向考核领导小组汇报。
建立过程考核专项记录,专人负责记载,每月向教职工公布一次记录情况。
过程考核记录设有时间、地点、加分与扣分原由、领导审核、被考核对象签字等栏目。
3、学校通过政务公开的形式向社会和家长通报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的力度。
4、考核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分教师自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教师互评、考核领导小组评议五部分。
学生评议:
在任课教师所教班级随机抽取部分学生进行评议,对于所教班级超过3个的任课教师,随机抽取其中的2个班评议,对于每位任课教师抽取的学生的评分取平均分。
教师互评:
学校组织全校教师进行互评;
家长评议:
学校采用发放测评表、调查问卷等形式,征询家长对教师的师德表现的评价和意见,取平均分。
考核领导小组评议:
考核工作组依据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学校相关记录,组织考核与评议,以定量考核为主,并结合学生评议、家长评议等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位教师作出客观评价。
注:
非教学人员的考评由自评、教师评议和考核领导小组评议三部分组成,其中自评占20%,教师评议占30%,领导小组评议占50%
教学人员的五项评议所占比例为:
教师自评占20%,学生评议占15%,教师评议占20%,家长评议占15%,学校领导小组评议占30%。
八、确定考核等次
1、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A)90分以上、良好(B)75-89分、合格(C)60-74分、不合格(D)59分以下四个等级。
其中优秀人数不得超本校考评总人数的10%,不合格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考评总人数的5%以内。
2、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教师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3、在公示期间,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可首先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如果对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教体局提出申诉。
九、考核结果的使用
1、师德考核结果与教师聘用、表彰评优、工资晋级、考核奖惩、职称评聘、干部任用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等相挂钩。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可作为评优、晋级、职务晋升、职称聘任的优先条件之一。
2、师德考核结果在“良好”以上,教职工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评才能评定为“基本合格”;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职工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评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3、推荐县级及以上师德标兵、模范教师、模范班主任表彰人选,其近两年师德考核结果必须为“优秀”;
4、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参加各类评先,任现职期间或近两年期间师德考核结果必须在“良好”等次以上。
5、对每学期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领导对其诫勉谈话;如连续两学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必要时报县教体局实行工作调整交流。
歇马九年制学校
2013.3.25
附:
考核用表
歇马九年制学校
教师职业道德考评量化评分表
(教师自评、教师评议、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用表)
教师姓名:
考评时间:
内容
基本要求
考核要求
教师自评
教师评议
考核小组评议
爱
国
守
法
(15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权利和义务,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1、每学期抄、撰写5000字以上的政治理论学习笔记,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
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字数不足的扣2分。
没有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扣3分。
2、无故不参加集体政治理论学习的,每次扣1分。
3、违背职业道德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并造成后果的,视其情节扣5—15分。
爱
岗
敬
业
(15分)
1、忠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2、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组织考试考核、开展家访活动)
3、既教书又育人,不敷衍塞责、消极懈怠,不从事第二职业和有偿家教。
1、敬业意识差,工作责任心不强。
旷工一天扣5分,旷课一节扣1分。
2、有事有病不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论处,请假依据我校年度考核办法超过3天的,每天扣5分。
3、教师职责履行不到位,课堂教学不规范,完不成教学任务,学生反映较大的,视其情节扣2—5分。
4、因搞第二职业影响工作的,每发生一次扣3分。
关
爱
学
生
(20分)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位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建立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
2、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辱骂学生,不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关心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健康成长,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行为。
1、排挤、歧视后进学生,每出现一人次扣1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出现一人次扣5分。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影响的,视其情节每次扣5—10分。
4、带领学生参加有损于身心健康活动的,每次扣2分。
5、对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制止不力,或在危急关头处置不当,因此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扣10—20分。
6、因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造成后果的,每一次扣2分。
教
书
育
人
(20分)
1、遵循教育规律,遵循人的生理、心理发展规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结合教学目标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3、传授文化知识、培养学生科学意识和动手能力,激发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尊重学生的主休地位,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理解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为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1、教书不讲原则,育人态度差。
视情节扣5—10分。
2、不做深入细致、耐心的家访工作,动辄与学生家长出现争吵现象的,每次扣2分。
3、因工作方式简单,不当,造成学生出走或因其它失误产生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每人次扣5—10分。
4、强迫学生订购或指定学生购买各种教辅读物、测试卷或收费补课等,每次扣5—10分。
为
人
师
表
(15分)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思想政治和人格修养。
2、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方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做人诚信友善,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3、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家长请客送礼谋私利,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1、在校园内行为不捡,语言粗俗,打扮怪异,进行具有赌博性质的各种活动,每次扣5—15分。
2、在校园内播放、收看各种不健康影视制品或向学生推荐不健康书籍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
3、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
4、暗示或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甚至发生集体舞弊行为的每人次扣10分。
5、在课堂内接打电话一次扣1分,随意停课、调课,每次扣3分。
6、不服从学校分配或临时性指派的工作,每次扣5分。
7、在教职工中拨弄是非,搞小宗派,影响团结的,或和其他教职工打架斗殴的,视其情节扣5—10分。
终
身
学
习
(15分)
1、热爱学习,崇尚科学,与时俱进,更新知识,做终身学习的带头人。
2、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3、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研修活动,发展专业,成就事业,争当名师。
1、不参与继续教育学习,不接受新理念、新课程、新方法,因循守旧,教育教学观念、方式、手段落后。
(扣5—10分)
2、学期内没有科研任务,也不完成规定的教研任务。
(扣3—5分)
3、不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水平差,甚至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视其情节扣10—15分。
4、没有个人研修计划和专业成长目标的扣3—5分。
一票
否决
1、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等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2、参与赌博、盗窃、打架斗殴、封建迷信等活动,严重损害教师形象的;3、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4、工作态度差,劳动纪律涣散,不服从学校管理,无理取闹,恐吓威胁学校领导和其他教职工,情节严重的;5、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6、受党纪政纪或刑事处分的;7、玩忽职守,造成较大责任事故的;8、其它严重违反师德规范或违法乱纪的。
得分
歇马九年制学校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学生、家长评议用表)
考 核 内 容 及 标 准(总分100分)
1、不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言论、观点、思想。
(10分)
2、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10分)
3、尊重、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劝迫学生辍学。
(10分)
4、不污辱学生的人格尊严,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10分)
5、关心爱护学生,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
(10分)
6、耐心帮助品行有缺点、学习、生活有困难的学生。
(10分)
7、坚持家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10分)
8、尊重家长,理解家长,平等对待每一位家长,不指责、训斥家长。
(10分)
9、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或接受宴请,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10分)
10、不向学生乱收费,或推销报刊、资料和学习用品等,不搞有偿家教。
(10分)
姓名
任教
班级
任教
学科
得分
其它问题和建议
学生评议
得分
家长评议
得分
具体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5月16号:
教师自评、互评
5月20号:
任教学生、家长评价
5月23号:
领导小组评价
5月24号------27号:
考核结果统计汇总
5月28号----6月3号:
考核结果公示
6月上旬将考核结果报教体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