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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书
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赛项申报书
赛项名称:
艺术专业技能(弹拨乐器演奏)
赛项类别:
常规赛项□行业特色赛项■
赛项组别:
中职组□高职组■
涉及的专业大类/类:
文化艺术
方案设计专家组组长:
手机号码:
方案申报单位(盖章):
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方案申报负责人:
方案申报单位联络人:
联络人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报日期:
2017年9月5日
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竞赛项目方案
一、赛项名称
(一)赛项名称:
艺术专业技能(弹拨乐器演奏)
(二)压题彩照
(三)赛项归属产业类型
第三产业—文化产业—演艺业
(四)赛项归属专业大类
65文化艺术-6502表演艺术-650219音乐表演(弹拨乐器演奏方向)
二、赛项申报专家组
三、赛项目的
通过比赛,进一步发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宏观指导和品牌作用,全面考察、展示和提升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弹拨乐器演奏专业(方向)学生(选手)的基本技能、曲目演奏、知识应用、拓展创造等综合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引领推进高职弹拨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为选拔和推出优秀弹拨乐器演奏人才提供广阔平台。
四、赛项设计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整个赛项将贯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全体参赛选手提供交流学习的平台;
(二)职业性原则:
将弹拨乐器演奏岗位主要工作技能进行展现,突出职业性特点;
(三)科学性原则:
比赛中操作部分要体现音乐表演行业规范、要求、标准;
(四)导向性原则:
基于音乐表演行业要求,提升专业教学标准,促进高职弹拨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改革。
五、赛项方案的特色与创新点
竞赛方案遵循职业性、科学性、导向性原则,根据“以职业院校开设面较广、在校生较多的专业为主体”与“兼顾传承创新民族文化的需要”等要求,赛项内容突出了音乐表演专业弹拨乐器演奏(方向)主要岗位的技能操作标准和规范,注重与职业岗位需求和学校教学实际相对接,与教学改革和素质考察相结合,突出艺术职业教育技能性、创造性和复合性特点。
六、竞赛内容简介(须附英文对照简介)
本赛项为个人项目,参赛表演形式为独奏。
乐器种类为琵琶、扬琴、古筝、中阮、柳琴、三弦、古琴、箜篌等。
第一轮比赛(全体选手参加)
1.乐曲演奏
选手演奏乐曲两首,传统曲目一首,自选曲目一首,或8分钟以上大型作品一首,现场演奏,共计时间为12分钟以内。
重点考察选手的演奏技能、音乐表现和舞台实践能力(伴奏人员不超过1人)。
2.听音测试
选手现场抽取听音题1题,由老师现场钢琴弹奏试题,选手按要求回答。
重点考察选手对节奏、音程、和弦及旋律的感知和听辨能力。
第二轮比赛专业拓展能力考察(60%选手参加)
1.合奏排练
选手提前一小时抽取一首合奏曲,在指定场所独立进行案头准备,时间1小时;而后在赛场阐述排练构思、组织乐队排练并指挥乐队完整呈现排练曲目,时间共15分钟。
2.现场答辩
评委针对选手在合奏排练过程中的表现及排练呈现情况,现场提出两个问题,选手当场回答,时间5分钟。
以上两项内容重点考察选手的专业拓展和复合能力。
主要包括:
对乐曲的理解和分析能力;组织排练、合奏指挥、理论知识应用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英文简介:
Briefintroductionofcompetition
Withtheformofsolo,thecompetitionisforindividualparticipants.TheinstrumentsrequiredarePipa,Dulcimer,Guzheng,Trungnguyen,Liuqin,Sanxian.
Thefirstround(allcompetitors)
1.Musicperformance
Competitorsmustperformlivewithadurationoflessthan12minutesandtheymustchoosetoperformeither2prepared-musicor1largeworkinatleast8minutes.Theperformanceskills,musicalperformanceandstagepracticeabilitiesofthecompetitorsareexamined.(nomorethan1accompanists).
2.Listeningtest
1questionwillbechosenbythecompetitoronthespot,playedbythepianoteacherandthenansweredbythecompetitor.Therhythm,interval,chord,melodyperceptionandlisteningabilityofthecompetitorsareexamined.
ThesecondroundInvestigationofprofessionaldevelopmentability(60%competitors)
1.Ensemblerehearsal
Competitorswillchoose1ensemblemusicandmakeaprepareseparatelyatthedeskforonehour,thenhaveastageperformance,whichincludesconceptionpresentation,rehearsalorganization,ensembleconductingandperformance.Timelimitis15minutes.
2.On-the-spotdefense
Inaccordancewiththeperformanceofthecompetitorsintheensemblerehearsalprocessandrehearsalpresentation,thejudgeswillraise2questions,thecompetitorsanswerthemonthespotin5minutes.
Theabovetwoitemsexaminetheprofessionaldevelopmentandcomprehensiveabilityofthecompetitors.Therequiredabilitiesmainlyincludesmusicunderstandingandanalysis,rehearsalorganization,ensembleconducting,theoreticalknowledgeapplication,languageexpressionandotherabilities.
七、竞赛方式
(一)以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略)为单位报名参赛。
每省参赛选手原则上不超过3名。
同一学校参赛选手不超过2名。
每名选手指定1名指导教师。
(二)比赛分预赛(选拔赛)和决赛。
预赛由各省教育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形式和内容由各省自主决定,通过预赛选拔参加决赛的选手。
预赛和组队工作于2018年4月底以前结束,并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报名开始后,通过大赛网上报名系统统一报名参加决赛。
决赛由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和艺术专业技能赛项执委会统一组织。
(三)决赛拟于2018年5月举行,时间4—5天。
决赛分两轮进行。
全体选手参加第一轮比赛。
比赛结束,按得分顺序,由高到低取选手总数的60%进入第二轮比赛。
第二轮比赛结束,将两轮得分按不同权重计算总分,按总分高低决定选手获奖等次。
(四)所有参赛选手须为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
高职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当年)。
八、竞赛时间安排与流程
(一)竞赛日程
1.预赛和组队工作:
由各省教育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于2018年3月底以前完成;
2.决赛报名时间具体见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通知;
3.决赛拟于2018年5月中下旬举行,时间4—5天。
(四)决赛主要流程
1.报到抽签。
各代表队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参赛时间、顺序和分组的抽签;执委会召开领队会议通报比赛有关情况及要求。
2.参赛准备。
参赛选手按执委会统一安排,在指定时间到指定排练场或琴房进行赛前练习,到比赛剧场或音乐厅走台。
3.正式比赛。
参赛选手按抽签时间、顺序及规定流程到赛场检录、候赛、参赛。
进入第二轮比赛的选手仍沿用第一轮抽签顺序,按规定流程参加比赛。
决赛流程具体时间安排,待参加决赛人数确定后公布。
九、竞赛试题
弹拨乐器演奏样题将于2018年4月通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络信息发布平台(http:
//www.chinaskills-jsw.org/)和文化部政府网(文化科技司频道“艺术职业教育”栏目)公布。
样题1:
乐曲演奏
选手演奏乐曲两首,传统曲目一首、自选曲目一首,或8分钟以上大型作品一首,现场演奏,共计时间为12分钟以内。
重点考察选手的演奏技能、音乐表现和舞台实践能力(伴奏人员不超过1人)。
样题2:
听音测试
选手现场抽取听音题1题,由老师现场钢琴弹奏试题,选手按要求回答。
重点考察选手对节奏、音程、和弦及旋律的感知和听辨能力。
样题3:
合奏排练
选手提前一小时抽取一首合奏曲,在指定场所独立进行案头准备,时间1小时;而后在赛场阐述排练构思、组织乐队排练并指挥乐队完整呈现排练曲目,时间共15分钟。
样题4:
现场答辩
评委针对选手在合奏排练过程中的表现及排练呈现情况,现场提出两个问题,选手当场回答,时间5分钟。
十、评分标准制定原则、评分方法、评分细则
(一)评分标准制定原则
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绩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根据申报赛项自身的特点,评分标准的制定遵循科学合理、切实严谨、公平公正的原则,既全面衡量,又突出重点;既重视基础水平和质量,又重视综合表现、应用和创造能力;专业性与职业性相结合。
(二)评分方法
1.评分采取由评审委员会当场集体评分的方法。
每赛项评委会由9人(听音测试评委为2人)组成,每位评委独立评分;由专门人员在统一时间收取评分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听音测试除外),计算得出其它分数的平均分,即为选手的比赛得分。
各比赛项目的详细评分标准,由各项目专家组确定。
2.分数采用百分制,赛项中的每项比赛满分均为100分。
参赛选手的最后总得分,由各项比赛内容的得分按不同权重计算,相加而成。
3.评委依据选手的专业素质、技术技巧、对作品的艺术表现能力和水平、以及作品的难度等因素,对乐曲演奏环节进行综合评分;依据选手对节奏、音程、和弦的听辨和感知能力对听音测试环节进行评分;依据选手对合奏乐曲的理解和分析能力,组织排练、合奏指挥、理论知识应用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对合奏排练环节进行评分;依据选手阐述合奏排练构思、回答问题和联系实践的准确度与深度,选手的音乐创造思维、理论素养和理论知识运用等因素对合奏排练答辩环节进行评分。
(三)评分细则
1.第一轮比赛
(1)乐曲演奏:
分值权重70%
①本轮选手演奏两首乐曲,传统曲目一首,自选曲目一首,或8分钟以上大型作品一首,时间为12分钟以内;
②本轮由乐器演奏组的9名评委参加打分;
③乐曲演奏按照百分制打分,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分;
④评分观测点:
重点考察选手的演奏技能、音乐表现和舞台实践能力。
(2)听音测试:
分值权重10%
①选手随机抽取赛题;
②由听音测试组的2名评委参加打分;
③听音测试按照百分制打分,成绩为2名评委的平均分;
④评分观测点:
重点考察选手的听辨能力和对节奏、音程、和弦的感知能力。
(3)第一轮成绩
第一轮成绩=乐曲演奏成绩×70%+听音测试成绩×10%。
2.第二轮比赛
(1)合奏排练:
分值权重15%
①选手提前一小时抽取一首合奏曲目,在指定场所独立进行案头准备,时间1小时;而后在赛场阐述排练构思、组织乐队排练并指挥乐队完整呈现排练曲目,时间共15分钟;
②由乐器演奏组的9名评委参加打分;
③按照百分制打分,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分;
④评分观测点:
对合奏曲目的理解和分析能力;组织排练、合奏指挥、理论知识应用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2)现场答辩:
分值权重5%
①评委针对选手在合奏排练过程中的表现及排练呈现情况,现场提出两个问题,选手当场回答,时间5分钟;
②由乐器演奏组的9名评委参加打分;
③按照百分制打分,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分;
④评分观测点:
重点考察选手的音乐创造思维、理论素养和理论知识运用的能力。
(3)第二轮成绩
第二轮成绩=合奏排练×15%+现场答辩×5%。
3.最终总成绩
最终总成绩=第一轮成绩+第二轮成绩。
十一、奖项设置
依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惩办法》,该赛项分别设以下奖项:
(一)参赛选手个人奖,设一、二、三等奖。
以赛项参赛选手总数为基数,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
(二)优秀指导教师奖。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选手指导教师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十二、技术规范
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规程编制要求》,参照音乐表演专业弹拨乐器课程标准(详见附件1);参照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制订的弹拨乐器演奏员职业资格标准(详见附件2)。
十三、建议使用的比赛器材、技术平台和场地要求
比赛场地设备要求:
(一)具有反音板、吸音装置的音乐厅2个,应配备常规舞台灯光系统和三角钢琴;
(二)音乐琴房20间。
均配备钢琴、琴凳、谱架等设备,供选手赛前练习使用。
十四、安全保障
依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设置安全保卫工作机构,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明确各级安全保卫责任人;制定交通、食品、供电、防火、比赛等安全和事故应急预案,与公安、消防、交警等部门建立联系,确保比赛期间人、财、物的安全,杜绝重大责任事故。
十五、经费概算
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以下赛项经费概算。
(一)经费预算
1.人数预计
参赛者、指导教师和领队共计约220人;比赛评委、专家、有关领导、嘉宾和工作人员共计约60人;志愿者约70人。
合计约350人。
2.经费预算
(1)评委、专家、领导、嘉宾、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的食宿费共计120000元;
(2)评委、专家、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评审、劳务费100000元;
(3)比赛需用的剧场、灯光和音响器材、电子大屏、租用费(含操作人工费)共计100000元;
(4)车辆租用和领导、专家、评委往返交通费共计60000元;
(5)宣传费50000元;
(8)其它费用100000元。
3.经费预算总计:
530000元
(二)经费来源和管理
1.经费来源主要有:
艺术专业技能比赛执委会筹集的政府拨款、企业赞助款等经费来源,经费筹集须坚持公益性原则。
2.经费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规,筹集的经费只能用于比赛筹备和正式比赛等相关工作。
经费使用实行预算制,比赛结束后须在两个月内安排经费审计。
3.筹集的经费由执委会负责管理和使用。
代管单位需建立比赛经费专账,指定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4.比赛不收取参赛队报名费和参赛费。
各参赛队交通、食宿费自理。
十六、比赛组织与管理
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机构与职能分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设备与设施管理办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监督与仲裁管理办法》等,明确主要组织单位、协办单位的任务分工和各单位工作职责,制定本赛项竞赛组织与管理方案。
(一)机构组成
成立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艺术专业技能赛项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专家组、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和仲裁委员会(简称仲委会)。
1.执委会由全国文化艺术行指委及承办学校的有关领导组成。
执委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根据需要下设若干工作组。
2.专家组由全国文化艺术行指委相关成员和根据需要特聘的专家组成。
专家组可按分赛项下设若干专家小组。
承办学校的教师不得担任专家组组长
3.按不同组别不同分赛项设评委会。
评委会成员由专家组推荐、执委会审定。
评委人选应为相关行业中有影响、公正诚信、水平较高的专家。
赛项评委会由11人组成。
承办学校的教师不得担任评委。
4.仲委会由执委会成员和资深专家组成,人数为3人。
(二)职责分工
1.执委会:
负责比赛的总体设计和组织实施。
执委会办公室代表执委会主持日常工作。
2.专家组:
在执委会领导下,负责比赛的专业技术工作。
3.评委会:
在执委会领导和专家组指导下,负责比赛的评分和评奖工作。
4.仲委会:
在执委会领导下工作,负责接受由参赛代表队领队提出的申诉,并仲裁。
十七、教学资源转化建设方案
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资源转化工作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1.应用比赛内容推进专业建设(2018年7月底完成)。
通过编辑比赛样题、比赛考核评分案例等,促进教学方式、培养模式、评价方式的改革,全面提升弹拨乐器演奏专业(方向)建设水平。
2.应用比赛视频推进教学资源开发(2018年10月底完成)。
编辑比赛音像记录,对优秀选手、优秀指导教师和企业人士采访,评委、专家的点评,使之既成为课堂教学真实、生动、共享性视频资源,又能为选拔和推出优秀弹拨乐器表演人才提供广阔的空间。
3.建立职业技能大赛赛题库(2018年年底完成)。
公开技能测试试题,服务和满足不同专业水平音乐学习及爱好者的学习需求。
十八、筹备工作进度时间表
(一)比赛主办和承办单位在申报书批准同意后的一个月内,建立健全比赛组织机构,完成各种比赛设计和工作计划文件;2018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比赛的筹备工作。
(二)各省(区、市、兵团)教育和文化主管部门共同负责,逐级选拔,组成代表队参加全国比赛。
(三)各省(区、市、兵团)的选拔比赛于2018年3月底结束,并将参加国赛代表队的名单上报全国比赛执委会。
(四)全国比赛于2018年5月中下旬举行。
比赛时间4-5天。
十九、裁判人员建议
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和裁判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评委由具备国家级裁判资质以上的音乐行业知名专家组成或音乐教学领域的副高级职称以上(含副高级)的专家组成。
序号
专业技术方向
知识能力要求
专业技术职称
(职业资格等级)
人数
1
弹拨乐器演奏、
民乐作曲和指挥
具有较高的弹拨乐器演奏能力和音乐理论水平。
副高以上
9人
2
音乐理论
副高以上
2人
裁判总人数
11人
二十、其他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将按照全国大赛有关规定,并根据本赛项实际情况和需要,另行制订有关细则。
(二)本方案设计团队主要由全国文化艺术行指委相关成员组成,包括有行业(文化主管部门)、企业(艺术表演团体)和艺术职业院校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