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普通高中音乐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docx
《甘肃省普通高中音乐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甘肃省普通高中音乐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甘肃省普通高中音乐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
甘肃省普通高中音乐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
2010-05-13阅读:
737 出处: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加强和改进甘肃省高中音乐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推进我省普通高中音乐新课程的顺利实施,现根据《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以及《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特制定《甘肃省普通高中音乐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一、指导思想
根据普通高中音乐新课程标准,在实施音乐新课程的过程中,以培养和谐社会所需要的新型人才为主导思想。
在此过程中,音乐教育应突出以审美教育为核心,把音乐课程作为教师和学生共同感受、体验、表现、创造、评价音乐美的过程,面向全体高中学生,注重他们的音乐审美需求,倡导以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为核心,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努力培养和开发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和创新性思维,挖掘其音乐的潜能,关注其音乐艺术素养的提高,为学生提供音乐创造和发展的空间及条件,为学生终身热爱音乐奠定基础,以达到培养和提高学生审美能力,塑造和完善其人格的目的。
二、课程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理念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是人文学科的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是面向全体高中学生的必修课,对于促进学生全面的、有个性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课程相衔接,既是前一阶段课程的继续,同时又是高一级新的课程阶段。
作为人文学科的重要领域,它是高中阶段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是面向全体高中学生的必修课,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和有个性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的基本理念是:
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培养兴趣爱好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是高中音乐新课程的基本理念。
这一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的情操和健全的人格。
音乐教学应该是教师和学生共同感受、鉴别、判断、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要强调音乐的情感体验,根据音乐艺术的表现特征,引导学生整体把握音乐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该合理地渗透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之中。
音乐课应充分展示音乐艺术的特殊魅力,根据高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培养学生对音乐艺术的兴趣和爱好。
2.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的基本任务在于提高全体学生的音乐素养,使所有高中学生在音乐方面的潜能得到开发。
与此同时,还要发现和关注那些具有音乐特殊才能的学生,为那些具有音乐专长、对音乐有特殊爱好的学生提供其个性发展的有效空间,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
所以,普通高中音乐课的教学活动首先应当面向全体学生,以全体高中学生为主体,将他们的普遍参与以及对音乐的感受放在重要的位置,同时,还应该重视和关心不同个性和才能的学生,做到因材施教。
3.重视音乐实践,增强创造意识
普通高中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的艺术实践过程。
因此,在所有的音乐教学活动中都应激发学生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意识,重视艺术实践,将其作为学生获得音乐审美体验和学习音乐知识技能的基本途径。
通过音乐艺术实践,增强学生音乐表现的自信心,培养良好的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中的音乐创作,目的在于进一步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潜质。
在教学过程中,应设置生动有趣的创造性活动内容、形式和情景,发展学生的想象力,增强学生的创造意识,并进行音乐创作的初步尝试。
4.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和反映现代与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优秀音乐作品作为重要的教学内容,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培养爱国主义情感。
与此同时,要让学生懂得,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有赖于对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
因此,在强调弘扬民族音乐文化的同时,还应以开阔的视野,体验、学习、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
通过音乐教学,使学生树立平等的多元文化价值观,珍视人类文化遗产,以利于我们共享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
(二)课程目标
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性质的定位为依据。
通过教学及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
具体课程目标,体现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三个维度之中。
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对音乐的学习、感受、理解和审美体验,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养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在潜移默化中建立起对亲人、对他人、对整个人类和一切美好事物的挚爱之情,进而养成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通过对音乐作品的音响、形式、情绪、格调、人文内涵的感受和理解,培养音乐鉴赏和评价的能力,使学生在真善美的音乐艺术世界里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通过对我国优秀音乐作品的审美体验,增进学生对祖国音乐艺术的热爱,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情怀;通过学习了解不同国家的优秀音乐作品,理解和尊重文化的多样性,使学生初步具有国际视野,以便培养学生参与国际交往的能力。
2.过程与方法
音乐教学过程应是完整而充分地体验音乐作品的过程,要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以音乐为本。
要启发学生在对音乐形态与音乐情感的积极体验中,充分展开联想与想象,爱护和鼓励学生在音乐体验中的独立见解;在教学中,要以音乐为主线,强调感受、体验音乐的情感,通过比较音乐的不同体裁、形式、风格、表现手法和人文背景,培养学生分析和评价音乐的初步能力,使学生理解音乐的情感内涵、明白音乐语言所蕴涵的情感、格调、思想倾向、人文内涵等,拓展学生的想象空间,诱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使学生的听觉、思维与创造能力同时得到发展,培养学生分析和评价音乐的初步能力,进而通过合作性学习,使学生学会合作,促进交流,培养与人交往、与人合作的能力。
3.知识与技能
知识与技能的把握旨在通过欣赏不同时期、不同民族、不同体裁和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学习音乐的表现手段,了解音乐的历史与发展,认识音乐的社会功能;通过对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六个模块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够参与教学中的表演及创作活动,培养与其相关的表演、创作能力。
高中阶段的音乐知识和音乐技能,包含在如前所述的六个教学模块之中。
其中音乐鉴赏教学是必修必学模块,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
其它模块的学习是通过学生的自行选择来完成,学生通过对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的学习,了解和初步掌握相关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河北)
三、课程设置
(一)模块设置
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规定,课程总体框架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音乐被列入艺术学科这一学习领域,包括1个必修模块和5个选修模块,并根据课程方案规定可以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1.“音乐鉴赏”为必选模块,36课时,2学分,建议在高中第一学年开设。
2.“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为任选模块,各18课时,各1学分,建议在高二或高三学年开设。
3.音乐学科要求每个学生必须修满3学分(54课时),对于具有较强音乐能力并愿意在音乐方面继续发展的学生,在完成3个必修学分后,可以继续深化学习或者选择其它模块继续修习,获得更多学分。
各课程模块内容相对独立,实行学分管理。
课程模块结构图示如下:
高中音乐课程结构及教学实施表
学习领域
艺术(包括音乐、美术和艺术三个科目)
科目
音乐
模块
学时学分
必修学分
教学实施
音乐鉴赏
36学时2学分
3学分
在高一学年开设
歌唱
每个模块18学时各1学分
在高二或高三学年开设
演奏
创作
音乐与舞蹈
音乐与戏剧表演
高中音乐课程模块设置是这次高中新课程结构的一个创造。
模块的设置改变了以往高中音乐课程以欣赏为教学内容的单一化模式,体现了音乐课程结构的基础性、多样性和选择性。
有利于解决学校教学科目设置相对稳定与现代艺术不断发展的矛盾;有利于学校充分利用教师、教学场地、设备等资源,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为学校发展自己的特色创造条件;有利于学校灵活安排课程,学会自主选择并及时调整课程,形成个性化的课程设置计划。
高中音乐课程由六个模块组成,即音乐鉴赏、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
六个模块的教育功能与价值各有不同的侧重:
⑴音乐鉴赏:
主要通过聆听和感受音乐及对音乐历史与文化的学习,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和评价、判断能力。
是增进学生音乐文化素养的主要渠道。
⑵歌唱、演奏:
学生通过对音乐表演活动的亲身参与和直接体验,享受音乐表现的乐趣、陶冶情操,提高音乐表现力。
⑶创作:
是培养学生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园地,也是学生进一步获得音乐基础知识和学习音乐基本理论的空间。
⑷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
满足学生的不同兴趣,爱好和发展需求,认识音乐与姊妹艺术的密切关系,拓展艺术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艺术表现力。
六个模块既有相对的独立性,又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不同模块间的内容相互渗透,作用相辅相成。
六个模块从不同的侧面发挥各自的教育功能和作用,合起来成为一个学科整体,共同为提高学生的音乐文化素养服务。
(二)内容标准
音乐鉴赏
聆听丰富多彩的音乐,从中体验音乐的美,享受欣赏音乐的乐趣,增进对音乐的热爱,养成欣赏音乐的习惯。
能够认识、理解音乐作品的题材内容、常见音乐体裁及表演形式,认识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欣赏中外作曲家的优秀音乐作品,感受、体验其民族风格、地域风格和时代风格;认识、了解不同音乐流派及其重要代表人物的生平、创作、音乐贡献等。
学习中国传统音乐和世界民族民间音乐,感受、体验音乐中的民族文化特征;认识、理解民族民间音乐与人民生活、劳动、文化习俗的密切关系。
聆听有代表性的通俗音乐作品,认识了解中外通俗音乐的发展简况,并能对其做出评价。
能够借助乐谱熟悉音乐作品的主题。
歌唱
欣赏优秀的声乐作品,感受人声的丰富表现力与美感,积极参与合唱、重唱、独唱等实践活动。
学习并逐步掌握歌唱的基本技能,运用正确的呼吸方法、有气息支持的发声、圆润的音色、清晰的咬字吐字,有一定感染力和艺术表现力地歌唱。
在集体合唱中,注意倾听各声部的声音,保持声部间的和谐与均衡;理解作品的创作意图,并对指挥的动作做出应有的反应。
在独唱中,能够较好地理解作品的题材及风格,并能依据自己的声音特点,有表情地歌唱。
能够较熟练地运用乐谱学唱歌曲。
演奏
欣赏优秀的器乐作品,感受器乐丰富的表现力和美感,积极参与合奏、重奏、独奏等实践活动。
学习并逐步掌握演奏常见乐器的基本技能,能够流畅地演奏与学生技术水平相当的曲目,能较准确地把握和表现乐曲的情感。
在合奏中,能够调整自己的乐器并使其符合乐队的演奏要求,正确奏出自己声部的音乐,并能注意声部间的和谐与均衡;能理解作品的创作意图并对指挥动作做出正确的反应。
在独奏中,能够较深入地理解作品的题材及风格,并能自信地、有表情地演奏乐曲。
能较熟练地运用乐谱演奏乐曲。
创作
学习音乐材料组织与发展的基本形式及小型声乐作品中的词曲结合关系,初步掌握音乐作品结构的一般常识及基本的作曲手法。
学习音乐创作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遵循音乐创作的一般规律进行创作学习,并能用简谱或五线谱较准确地记录作品。
尝试为歌词谱曲,或利用各种不同的音乐材料,进行某一主题的命题创作。
鼓励学生进行采风活动,采集优秀的民间音乐,作为创作和改编的素材。
音乐与舞蹈
积极参与舞蹈的学习、排练、演出等活动。
学习舞蹈的基本动作及动作组合,并在音乐声中练习和熟练。
了解音乐与舞蹈的关系,根据舞蹈的节奏和情绪选配适合的音乐,或通过肢体动作表现舞蹈音乐的节奏特点和情绪情感。
学习优秀的舞蹈或舞剧片段,能够生动地进行表演。
鼓励根据音乐,设计与之相应的舞蹈动作及队形。
结合欣赏和排练,了解舞蹈的体裁及相关文化知识。
能够鉴赏中外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社交舞等不同舞种及其音乐的特色及风格。
音乐与戏剧表演
欣赏中国戏曲、中外歌剧、音乐剧及戏剧和影视配乐等,了解戏剧构成的主要元素,认识音乐在不同类别的戏剧艺术中的地位与作用。
选配适当的音乐,有表情地朗诵散文、诗词、童话等文学作品。
能够选择适当的题材,创编有配乐的戏剧小品或小型音乐剧,并参与排练及演出。
能够有表情地演唱一些代表性的戏曲唱段和中外歌剧选段。
了解我国传统戏剧及中外歌剧的流派风格、主要代表人物及艺术成就。
四、课程实施
(一)合理安排教学内容模块,做好学生选课指导
高中音乐课程设计思路的特点是教学内容模块的设置和采用学分进行教学管理,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制定了音乐鉴赏、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等六个模块,供学生自主选择学习。
各地各学校在开设模块的选择中,应按照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整体规划,因地制宜,做好模块的开设。
不同模块有各自的教学内容和形式特点,这决定了不同模块教学组织形式的差异。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中提出优先开设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的基础性模块——“音乐鉴赏”,以保证学生获得参与现代社会生活应具备的音乐文化素养。
由于高中音乐课六个模块全部为供学生自主选择学习的“选修模块”,因此,建议音乐课的3个必修学分可以通过如下选课方式来获得,即:
学习音乐鉴赏获得2学分,然后,在其余五个模块中任选一个模块获1学分,共3学分。
鉴于音乐鉴赏在六个教学模块中的特殊重要性以及与以往高中音乐教学在教学内容、形式上能自然衔接,以及实行学分的管理,音乐鉴赏在必修学分3学分中,占了2学分。
一般会有较多的学生选择此模块学习,相比之下,选择学习鉴赏之外5个模块的学生人数会比较分散。
根据这一特点,高中的音乐鉴赏模块适合以教学行政班为单位组织教学,而其他模块学生可跨年级、跨班组选课。
六个音乐学习模块的设置,改变了以往高中音乐课仅仅以“欣赏”为教学内容,所有高中学生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进度、同样的学习内容、同样的学习要求的单一模式。
一般情况下,建议在高一全年开设“音乐鉴赏”模块,高二学年开始逐步开设其它模块,根据实际需要的课时安排可以每次一课时,也可两课时连排,但不宜过分集中,让音乐教育连续性地伴随学生成长,丰富学生精神生活。
学校应根据本校师资和场地、设备情况制订一个详细的课程模块开设计划。
各级教研部门的研究和指导,要把重点放在学校开设计划的制定和经验交流上,同时要协同承担师训任务的院校,抓好选修模块师资的业务培训。
下表列举各种模块组合方案,供学校选择时参考。
方案
年段与学时设置
音乐选修模块组合
方
案
一
乡
镇
学
校
高一
每周1学时,在高一年(36周)内修完36学时。
音乐鉴赏(2个学分)
高二
每周1学时,在高二年第一学期(18周)内修完18学时。
在歌唱、演奏等2个模块中选择1个模块,完成1个学分。
方
案
二
市
县
学
校
高一
每周1学时,在高一年(36周)内修完36学时。
音乐鉴赏(2个学分)
高二
每周1学时,在高二年第一学期(18周)内修完18学时。
在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等5个模块中选择1个模块,完成1个学分。
新课程改革对传统课程的最大突破和超越就是极大地增强了学生对课程的自主选择性,这也正是此次高中课程改革的宗旨和核心价值,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体现新课程特色,学生能否科学有效地选课是关键。
如果学生不能科学有效的选择课程,那么高中课程改革预期目标将无法实现,所以学校和教师指导和帮助学生选课是非常必要的。
要特别重视《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提出的要求:
“学校有能力开出的模块,均应面向全体学生,让学生按照自己的意愿,并通过教师的指导,选择符合个人兴趣爱好和发展需要的学习内容。
”在学生选课前应将音乐课程准备开设模块的内容、性质和开课计划(包括课时安排、教学内容、上课地点和任课教师)向学生详细介绍,指导学生选课。
主要由音乐教师和班主任共同负责,对学生进行摸底调查。
在全面深入地掌握学生音乐学习基础的前提下,与学生共同商定符合个人特点和意愿的模块内容进行学习,做到科学合理地选课,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教学实施建议
课程改革的核心环节是课程实施,而课程实施的基本途径是课堂教学。
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主要是探索如何把课程设计和教材改革的成果落实到课堂教学的改革中,并加以发展。
学习方式的转变是本次课程改革的显著特征。
建立和形成旨在充分发挥学生主体性的多样化的学习方式,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也是音乐教学改革的核心任务。
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实验的经验证明,把过程方法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目标,突出过程和方法的地位,努力实现学习方法的多样化和个性化,是转向现代的发展性教育的有效突破口,在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学习领会课程标准提出的教学建议,灵活运用在教学实践中。
1.体现学科特点,突出听觉体验
课程标准提出教学中要体现学科特点,强调听觉体验是音乐审美和音乐学习的基础,在音乐教学中要遵循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将听觉体验渗透于音乐教学不同的模块中,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
突出体验,显示了审美教育、艺术教育的鲜明个性。
要在音乐审美的听觉体验中学习掌握音乐知识与技能,在音乐情感体验与音乐艺术表现中引导学生把握音乐的表现形式与情感内涵,领会音乐要素的表现作用。
音乐是表情的艺术,教师要精心设计艺术化、情感化的教学氛围,用自己对音乐的感悟和表现激起学生的情感共鸣。
要善于发挥自己的特长,善于在师生互动中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对音乐艺术的热爱,充分发挥音乐教育“以美感人、以美育人”的魅力。
在技能性较强的选修模块教学中,尤其要注意音乐的审美性和体验性、参与性与实践性。
在实践体验中,培养学生的情感和审美能力,发展特长爱好和音乐技能。
2.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因材施教
提高每一位学生的音乐文化素养,首先要加强面向全体学生的基础性模块“音乐鉴赏”的教学。
要使每一个学生拥有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意愿自主选择的充分机会,力求使每个学生获得普遍的关怀和鼓励,使他们充满自信地、富有乐趣地参与个性化的音乐活动。
要重视对具有音乐特长的学生给予鼓励和指导,提供进一步发展才能和在集体学习中发挥积极作用的机会。
也切实解决好一部分学生“不喜欢音乐课”的问题,创造良好的课堂学习氛围。
教师要丰富和提高自身素养,尽快适应新开设的选修模块的教学,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和积累因材施教的经验。
高中的音乐教学应采用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与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注重信息技术与音乐课程的整合,帮助学生打好基础,发展学生的能力。
3.师生平等互动,引导学生自主实践
高中音乐课程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提倡自主学习和探究式的学习方式。
课程标准将体验、比较、探究和合作这四种突出学生主体作用的学习方式列为过程与方法目标,也切合音乐学科的特点。
在音乐学习中,运用比较的方法可以促进综合,拓展背景,有效地发展鉴别与评价的能力;引入开放式和研究性的学习方法,有利于发展创造性思维能力;加强以音乐为媒介的合作交流,增强协作的能力和集体主义精神。
这些都体现了“以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思想。
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部分突出强调“在教学中建立民主、平等、交流互动的师生关系”,抓住了如何体现“教学的本质是交往”这一当前教学改革的焦点问题。
教师不但要爱护和尊重学生,还必须自觉地完成角色的转变。
由以往的知识传授者、技能训练者和伦理说教者,转变成为发掘学生主体精神和音乐潜能的音乐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和知音者。
4、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电脑和网络等视听、声像技术为音乐教学扩大了容量和空间,极大丰富了音乐教学的手段和音乐教育资源,为提高教学质量,各学校和音乐教师要经常关注现代信息技术的新发展,结合本地区、本民族、本校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学校、家庭和社会的电脑和网络资源,不断更新教学手段。
5、因地制宜进行教学
在教学中,音乐教育要充分利用本校现有的音乐教学设备和条件,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音乐教师还可以发挥自己的特长,或调动家长、学生、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开展校内外相结合的教学活动。
(三)各模块教学实施建议
1.音乐鉴赏
高中的音乐鉴赏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内容的基础上的拓展和扩大,增加了中国音乐、西方音乐简史、中外通俗音乐、计算机音乐以及标题音乐、非标题音乐和音乐美学的一般常识。
在音乐鉴赏的学习中要以聆听为主,培养学生良好的欣赏习惯,还要重视在聆听的基础上讨论、交流、比较和评论。
高中音乐课堂信息量大,教师要设计具有探究性和启发性的问题,引导学生参与音乐体验,进行音乐资料的搜集与交流,培养学生对音乐的联想与想象,用口头描述等形式表达音乐鉴赏的心得与体验等。
实施建议:
“音乐鉴赏”模块的教学,无论采用何种形式或方法,都应坚持以聆听音乐为主的教学原则,倡导对音乐作品整体性的感知和体验。
聆听音乐时,可设计具有探究性和启发性的问题,采用集体讨论的方式,引导学生感受与理解音乐作品。
鼓励学生根据指定专题或自选专题,主动收集文字、图片、音响、音像等资料进行交流,以拓展学生的音乐文化视野,提高音乐鉴赏能力。
鼓励学生对音乐展开联想与想象,用口头描述、撰写诗歌散文等形式,表达鉴赏心得。
2.歌唱
高中音乐课的歌唱是九年义务教育音乐课中演唱的继续和发展,依然具有基础性。
歌唱模块的教学中,涉及合唱、重唱及独唱三种演唱形式,但以合唱教学为主,它有益于人际间的情感沟通,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合作意识及合作能力。
歌唱模块的教学也应结合欣赏优秀的音乐作品,从而提高审美情趣和审美能力,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在聆听中可以模仿借鉴,使学生在歌唱表演能力上得到启示和帮助。
在歌唱教学中,歌唱技能的学习是必要的,技能的学习应融于歌唱艺术的实践活动过程中,注重音乐情感的表现,将歌唱技能训练与歌唱艺术表现有机地融合在一起。
歌唱曲目的选择要注意难度适中,注意循序渐进。
歌唱教学应以合唱为主,排练合唱曲时要引导学生对作品的整体感受与体验。
实施建议:
欣赏优秀的声乐作品,激发学生歌唱的兴趣与愿望。
歌唱技能的学习和训练应尽可能地融于歌唱实践活动中。
歌唱曲目的选择要注意难度适中,应与学生的歌唱水平相适应.注意循序渐进。
排练合唱曲时要引导学生对作品的整体感受与体验。
3.演奏
高中音乐课的演奏,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学习乐器,学生选择的乐器是多种多样的。
如民族管弦乐器、西洋乐器、键盘乐器、电声乐器等,与此同时可以形成一个小型乐队。
演奏可以简明的多声部合奏为主,辅以独奏和重奏,对演奏技巧和音乐表现要有一定的训练和要求。
由于师资专业的限制,学生可以多渠道学习演奏技能(青少年宫、群众艺术馆、社会音乐学校、艺术团体等),学校应多渠道挖掘有专长的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资源,以弥补师资的不足。
在演奏教学中,应结合欣赏优秀的器乐作品,激发学生演奏乐曲的兴趣与愿望。
演奏教学应以合奏为主,演奏技能的学习和训练要循序渐进,曲目的选择要注意难度适中。
实施建议:
欣赏优秀的器乐作品,激发学生演奏乐曲的兴趣与愿望。
演奏技能的学习和训练要循序渐进,曲目的选择要注意难度适中,应与学生的演奏水平相适应。
合奏曲的排练要重视学生对乐曲的整体感受与体验。
应尽可能举办各种类型的演奏会、音乐会,为学生提供充分展示音乐表演才能的机会。
在民间音乐丰富的地区,可安排适当的学时组织学生进行采风和学习演奏民间乐曲。
4.创作
高中音乐的创作课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创造性活动有着明显区别,基本上是应用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