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强制执行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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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强制执行申请书
借款合同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一:
强制执行申请书(欠款)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和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志华职务:
经理
住所地:
龙沙区勇敢大街128号
被申请人:
蒋勇,男,1972年7月13日出生,汉族,现住龙沙区湖滨二厂十三委31组。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欠款纠纷一案,业经龙沙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12月19日作出【20XX】龙商初字第41民事调解书。
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请求事项
请求执行被申请人蒋勇偿还欠款元、诉讼费元、保全费元。
事实理由
20XX年12月23日,申请人于被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240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还款期满后被告迟迟未予还款。
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申请人偿还欠款,业经龙沙区人民法院调解作出【20XX】龙商初字23号民事调解书,判决被申请人于20XX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申请人元。
现该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故申请贵院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龙沙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1月18日
篇二:
借款纠纷申请强制执行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住址:
。
被申请人:
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住址:
。
被申请人:
****有限公司,住所地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合***人民法院作出(20XX)*****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现被申请人拒不遵守判决履行。
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
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借款本金_万元;
2、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借款_万元的银行同期贷款四倍利率借款利息(自借款之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
3、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借款_万元延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即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的双倍(20XX年*月*日至执行完毕当日);
4、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诉讼费_元;
5、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_万元用于_,同时约定了月利率为千分之_,借款期限为_个月。
****年*月*日,被申请人***又以***的名义向申请人借款_万元,签订了借款合同且出具了借条,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个月,月利率为千分之_。
****年*月*日,被申请人以***的名义向申请人借款_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_个月,借款利率为月千分之_。
由于被申请人一直未支付故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贵院作(20XX)*****字第*号民事判决。
判决内容为:
一、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_万元;
二、被告***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赔偿原告利息损失,时间自借款之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三、被告***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一、二项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_元,财产保全申请费_元,合计人民币_元。
由原告负担_元,被告***负担_元。
判决后被申请人未提起上诉。
至此被申请人判决生效后10日内未按照判决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附:
**判决书一份
篇三:
强制执行申请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住所地:
常州市通江南路88-1号
负责人:
赵昆职务:
行长
被执行人一:
彭保平,男,1965年7月1日生,汉族,常州市人身份证号码:
320481************139601140021
户籍地:
江苏省溧阳市横涧镇深溪岕村委大竹棵37号
现居住地:
常州市云山诗意花园11幢201室
被执行人二:
常州承安舞台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1号407-2
法定代表人:
彭保平职务:
董事长
执行依据:
(20XX)钟商初字第759号民事调解书;
申请执行标的:
2、被申请执行人一、二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利息元和从20XX年6月25
3、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律师代理费40300元和法院诉讼费用9641元。
4、申请执行人有权以被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抵押房产拍卖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开庭审理后于20XX年7月30日作出(20XX)钟商初字第759号民事调解书书。
现该调解书已经生效,由于被申请执行人未按照该调解书内容履行。
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20XX年月日1、被申请执行人一、二立即向申请执行人归还借款本金640000元;日起至全部本息还清之日止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
篇四:
强制执行申请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
XXX,女,汉族,1989年X月X日生,住XXX街XX号楼XX单元XXX室,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被执行人:
XXX,女,汉族,1981年XX月X日生,住XX市XX区XXX小区4号楼2单元XX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请求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XX区人民法院XXXX年X月X日作出的XXXXXXX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借款本息共计人民币XXXX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XXXXXXXXXX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息共计XXXX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
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
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综上,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附:
XXXXXXXXX号生效判决书一份日月
篇五:
强制执行申请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北京市海淀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总经理
住所地:
北京市海淀区华域大厦A座21楼
被申请人:
王XX,男,1977年12月3日生,汉族,云南省昆明市人,住昆明市五华区xx村二组,身份证号码:
530XXXXXX。
申请事项:
一、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王XX按照(20XX)五法黑民初字第3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支付所欠债务的余款50000元人民币,并支付违约金30000元。
二、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自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2月10日的逾期还款利息共计人民币2800元。
三、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自(20XX)五法黑民初字第3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强制执行由申请人预交的诉讼费人民币1232元。
五、案件执行费由被申请人王XX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五华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10月29日开庭审理。
案件在法官的主持下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当场签收了五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
(20XX)五法黑民初字第365号《民事调解书》。
调解书中确定被申请人应偿还的借款金额为680000元,被申请人王XX应于20XX年11月30日前偿还400000元,并于20XX年12月10日前偿还余款280000元,逾期不履行还款义务的,需另行承担违约金人民币30000元,未按期偿还的本金按月利率21‰支付还款利息。
调解书生效后,被申请人王XX在20XX年11月30日前并未偿还欠款,之后于20XX年12月10日向申请人偿还欠款人民币630000元。
余款50000元人民币至今未付。
综上,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致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北京市海淀区XX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
篇六:
强制执行申请书(借款)律师拟定版本
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
XX,男,19XX年9月3日出生,蒙古族,个体业主,现住通辽市XXXXXXXXXXXXXXXXXXX号楼,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
XXX,男,19XX年6月21日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住通辽市XXXXXXXXXXXXXXXXXXXX彩票站,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XXXX。
申请请求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归还申请人本金X元;
2、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逾期付款利息¥X元;
3、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为缴纳的案件受理费X元;
4、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直至债务清偿完毕;
5、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本案的执行费用。
申请依据
(20XX)科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于20XX年11月27日作出(20XX)科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
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该判决内容,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先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致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篇七:
强制执行申请书最佳范本
强制执行申请书
州市鲤城区平水庙26号-8。
申请人:
朱某某,女,汉族,1958年10月23日出生,住福建省泉
被申请人一:
陈某,男,汉族,1964年2月14日出生,住泉州市鲤城区中山中路262号。
被申请人二:
李某,女,汉族,成年,住泉州市丰泽区少林路亿龙花园2号楼302室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强制执行两被申请人履行贵院(20XX)丰民初字第2333号民事判决书,强制两被申请人履行
(1)偿还申请人朱某某45000元;
(2)按月利息%、本金5万计付自20XX年1月27日起至20XX年5月27日止的利息;(3)按月利息%、本金45000元计付自20XX年5月28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审理,并于20XX年12月1日作出(20XX)丰民初字第276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两被申请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申请人朱某某45000元;并按月利息%、本金5万计付自20XX年1月27日起至20XX年5月27日止的利息;按月利息%、本金45000元计付自20XX年5月28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
由于被申请人李某不服该判决上诉至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了被申请人李某的上诉,维持原审判决。
现该判决书已于20XX年4月18日发生法律效力,但两被申请人至今尚未履行相应义务。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望贵院予以准许。
此致
丰泽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OO八年月日
篇八:
借款公正后未还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执行请求:
申请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借款合同》约定的下列款项:
1.本金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
2.合同期间利息人民币______元,逾期利息人民币______元(自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3.执行期间利息,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4.为收回借款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执行费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
“借款人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_____万元整,月利率___‰,借款期限为__个月,自__年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抵押人以其名下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X路X号4号楼X单元X层西户(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京房权证字第____号,建筑面积:
___平方米)抵押至____做担保。
如借款人、抵押人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借款人、抵押人自愿接
受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出借人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约定了明确、具体的核算方式”。
合同签订当天,双方在______公证处办理了赋予《借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公证书编号:
_________号】。
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请人未按约定支付利息。
合同到期后,被申请人拒绝归还本金。
为维护自身的正当权利,经申请人向____公证处申请核查执行事实。
____年___月____日,公证处下发了_______号《执行证书》。
鉴于被申请人在公证文书生效后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特申请贵院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区人民法院
篇九:
强制执行申请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支行,地址:
..县...大道...号,机构代码:
.........。
负责人.......,该支行行长。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县人,农民,住................号。
身份证号:
................................。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县人,.......县.....职工,住.....县................号。
身份证号:
...................。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县人,.....县......职工,住....县.............宿舍。
身份证号: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年5月12日(20XX).......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
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元及利息........元。
并从20XX年4月21日起至还款日止支付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被申请人.......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已超过履行期限,但各被申请人并未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特申请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
。
。
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
县。
。
。
支行
二00九年六月十二日
篇十:
强制执行申请书--招商银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行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住所地:
常州市通江南路88-1号
负责人:
赵昆
职务:
行长
被执行人一:
彭保平,男,1965年7月1日生,汉族,常州市人
身份证号码:
320481************139601140021
户籍地:
江苏省溧阳市横涧镇深溪岕村委大竹棵37号
现居住地:
常州市云山诗意花园11幢201室
被执行人二:
常州承安舞台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1号407-2
法定代表人:
彭保平
职务:
董事长
执行依据:
(20XX)钟商初字第759号民事调解书;
申请执行标的:
1、被申请执行人一、二立即向申请执行人归还借款本金640000元;
2、被申请执行人一、二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利息元和从20XX年6月
25日起至全部本息还清之日止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
3、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律师代理费40300元和法院诉讼费用9641元。
4、申请执行人有权以被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抵押房产拍卖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
偿。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开庭
审理后于20XX年7月30日作出(20XX)钟商初字第759号民事调解书书。
现该调解书已经生效,由于被申请执行人未按照该调解书内容履行。
为此。
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