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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使用人员

(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电梯驾驶人员

(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二、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穿好工作服,

佩戴好名牌),正点交接班。

2.交班人员向接班人员移交,交接接班记录本及其他用品,并交待清楚本岗位存在的问题,下一班应注意事项。

接班人员要详细阅读交接班记录和有关通知,详细了解上一班工作情况,对不清楚的问题一定要向交班者问清楚,交班者要主动向接班者交底,交班记录要详细完整。

  

3.交班人员要对接班人员负责,要交安全、交记录、交问题、交

物品(包括灭火器的数量、完好情况、有无丢失)交岗位卫生、交工作情况,双方要办签字手续。

4.如在交班时有突发事件或正处理问题,应以交班人员为主,接

班人员积极配合,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报告主管领导,征得同意

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

  

5.在规定的交接班时间内,如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离开

岗位,擅自离开按脱岗处理,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者不按时间接班要追查原因,视情节进行处理。

6.接班人员酒后或带病坚持上岗者,双方不得交接,并及时报告,统筹安排。

三、日常检查制度

基本要求

1.电梯日常检查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担任。

2.电梯日常检查人员必须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电梯日常检查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5.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

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安全作业规程 

1.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2.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3.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4.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

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5.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监护人。

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

监护人员可由电梯驾驶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担任,并保持相互呼应。

四、安全操作制度

(一)开梯程序

1.开梯之前认真阅读上一班交班记录,打开厅门时慢慢拨开,弄清梯厢是在本层厚才踏进。

2.进厢后,认真检查各控制开关及照明通风是否正常。

3.用手试安全触板开关、光电开关功能是否灵敏可靠。

 

4.把各开关打成正常位置,选顶层、中间数层及首层来回走一趟,没有异常后方投入正常运行。

 

(二)关梯程序

1.关梯前乘梯检查一趟,如有异常及时通知维修工轿厢处理。

 

2.检查电梯无异常后,把电梯停在首层,便于次日开梯。

3.断开轿内所有控制开关及照明开关。

4.把梯门关好后方可离开。

 

5.认真做好交班记录。

五、事故预防措施和救援预案

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六、维修保养制度

1.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并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4.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5.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6.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和改造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七、定期检验制度

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八、人员培训制度

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

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

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

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

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竣工验收报告; 

C.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D.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E.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F.事故及故障记录; 

G.注册的登记表。

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十、运行故障处理制度

1.电梯故障应对法

电梯发生故障时,应首先通知装备部门切断电梯电源,为了使电梯尽快重新运行,电梯管理员要把故障情况及时、详细的报告给专业维修人员,以便安全、快捷地进行维修,如发生电梯事故,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2.简单故障诊断法 

电梯管理员可以排除一些简单的故障。

(1)关不上电梯门时,检查开关盒内的开关设定位置是否正常。

(2)电梯门不能完全关上时,检查门槛槽内有无故障物。

 

(3)检查电梯是否有人为阻碍,例如杂物阻止门的关闭,轿厢门的安全触板被强行动作等。

十一、重点监控设备制度

1.电梯运行监控人员,实行24小时监控。

2.监控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会客、无故离岗、串岗,对讲机随身带,做到随叫随到。

电梯出现故障,从故障反映起,维修人员不得超过8分钟到场。

3.每班值班人员巡视所管电梯二次(包括机房、轿厢、轿内轿外指示信号灯、照明等),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4.监控人员密切监视和掌握各电梯的运行动态,并按规定调整作好电梯服务时间的开启。

 

5. 当监控人员遇到电梯出现故障困人时,首先应保持镇定,同时用对讲机向乘客作解释,用电梯闭路监视系统监视被困乘客状况,迅速采取对策,立即通知工程部值班工程师迅速派人处理,严格按照“电梯故障困人求援法”执行,共同解救修复,并作好记录。

 

6.电梯出现故障,经检查由于人力和技术水平有限而无法修复时,应立即呈报电梯维保公司,待电梯维保公司派人修复后,方可使用。

7.交接班时,交班者应交代清楚各电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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