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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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总体规划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三章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目标

第四章城市规划区界定

第五章城市发展方向和用地选择

第六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七章城市风貌和城市特色

第八章城市交通运输和道路系统规划

第九章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第十章城市中心、分中心及公共设施规划

第十一章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第十二章专项工程规划

第十三章城市防灾规划

第十四章环境保护规划

第十五章郊区规划

第十六章旅游规划

第十七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十八章远景规划设想

第十九章城市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引下,在改革、开放形势推动下,南宁市的社会、经济事业迅速发展,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绩,1982年国务院批准的《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1982年-2000年)得到了贯彻实施,规划的若干目标已经实现。

建设西南出海通道枢纽城市的战略目标使南宁市的发展步伐大大加快,南宁市已成为对外开发的热点城市之一。

为了适应这一形势,根据南宁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对《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1982年-2000年)进行修编。

第二条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主要内容是:

与城市"九五"发展计划和2010年发展纲要相协调,对规划期内市域城镇进行合理布局,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调整和优化中心城用地结构,充分发挥城市的区域功能并体现城市特色;重点规划好城市基础设施,特别是道路交通设施,更好地为大西南出海通道服务;在发展中心城的同时发展周围卫星城镇,形成城市圈的都会城市格局;对今后50年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设想。

第三条城市总体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即具法律效力,在南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建设行为必须执行本总体规划。

第四条市域范围内各城镇规划应在本总体规划指导下编制。

第五条在本总体规划指导下,完成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工程规划,以进一步指导城市建设。

第六条规划期限

总体规划期限为1995年~2010年,近期为2000年,远景设想50年左右。

第七条总体规划范围分为二个层次:

1、南宁市城区,范围为规划高速公路环内的全部用地。

2、周围卫星城镇:

指依托中心城而发展的邕宁蒲庙、五塘、玉洞-良庆、金象-那马、吴圩、金陵、武鸣城厢、伊岭等8个城镇。

中心城是本次总体规划修编的重点地域。

第二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八条市域范围:

本规划期市域范围仍以现行政区划为依据,包括南宁市区、邕宁县和武鸣县。

市域总面积10029平方公里。

其中南宁市区1834平方公里,邕宁县4725平方公里,武鸣县3470平方公里。

第九条市域发展总体目标:

努力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三番,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1.5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建议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

第十条城市化水平:

现状:

市域总人口:

273.19万人(1995年)城镇人口:

126.21万人城市化水平:

47.70%

近期:

市域总人口:

302万人(2000年)城镇人口:

170万人城市化水平:

56%

远期:

市域总人口:

365万人(2010年)城镇人口:

275万人城市化水平:

75%

第十一条城镇规模等级结构:

2010年,市域超过100万人口城市1个(南宁市),10万人口城市2个(武鸣城厢、邕宁蒲庙),3~6万人城镇12个(五塘、吴圩、金陵等),2~3万人城镇14个(府城、大塘等),1~2万人城镇11个(石埠、三塘等),0.5~1万人城镇8个。

规划期末市域城镇达到48个。

第十二条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本市域范围城镇在空间布局上具有较明显的沿交通干线轴向发展的特征,形成三级发展轴。

㈠百色-武鸣-南宁-环钦州湾金三角通道,为一级发展轴。

随着南昆铁路建成,沿海地带的兴起,它将成为本地区最具活力的发展轴线,形成较密集的城镇群。

主要城镇有:

南宁、灵马、里建、武鸣城厢、双桥、伊岭、锣圩、玉洞-良庆、金象-那马、南晓、大塘等。

㈡二级发展轴是两条东西向通道,即南宁-梧州和南宁-凭祥的陆上通道和沿右江的水上通道。

主要城镇有:

五塘、蒲庙、那龙、坛洛等。

㈢三级发展轴由主轴线分支出的地方性道路交通线所形成,基本上为南北走向。

北为武鸣城厢镇向北至马山的公路线,南为邕宁蒲庙镇向南至灵山县的公路线。

主要城镇为陆斡、两江等。

第十三条城镇体系职能结构

以城镇现状经济为基础,立足本地资源和条件,形成各自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上下配合、分工协作的市域城镇职能体系。

㈠地域中心城市综合职能:

南宁市

㈡地域副中心城市综合职能:

(武鸣)城厢、(邕宁)蒲庙

㈢地方中心城镇

以工业为主:

里建

工贸业:

苏圩、吴圩、仙湖、锣圩、那楼、陆斡、府城、罗波、金陵

建材加工服务业:

大塘、双桥、五塘、良庆、四塘、三塘、那马、宁武

㈣地方小城镇

建材及加工服务业:

伶俐、太平、江西、石埠、东冈

农副产品加工业:

新江、百济、中和、镇龙、长塘、延安、上红、灵马、马头、甘圩、玉泉、那陈

工贸业:

那龙、坛洛、明阳、双定、富庶、南晓

采矿:

两江

旅游、加工服务业:

伊岭、大王滩、昆仑

第三章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目标

第十四条城市性质

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自治区政治、经济、金融、文化、信息中心,我国西南出海通道的枢纽,具有民族特色、亚热带风光的现代化园林城市。

第十五条人口规模预测

市域总人口2000年302万人,2010年365万人。

城镇人口2000年170万人,2010年275万人。

南宁市中心城人口2000年110万人,2005年130万人,2010年150万人。

第十六条用地规模

近期2000年:

城市建设用地114平方公里。

中期2005年:

城市建设用地134平方公里。

远期2010年:

城市建设用地155平方公里。

第十七条城市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南宁市作为我国大西南出海通道的枢纽城市和环钦州湾北、钦、防人字形结构的龙头作用,促进社会经济大发展;努力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尽快赶上全国大中城市的先进水平,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50亿元,2010年达到2745亿元,人均主要指标达到小康水平;三类产业结构比重次序实现由二、三、一型向三、二、一型转变;把南宁初步建成连接祖国西南、中南和东南亚的战略枢纽,经济、文化繁荣,科技、信息、金融发达,产业结构合理,环境优美,现代化的区域中心城市。

第四章城市规划区界定

第十八条城市规划区范围要能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满足城市建设长远发展的需要,满足对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外围地区规划确定的机场、水源、重要的交通设施、国家旅游设施、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实行统一的规划控制的需要。

第十九条南宁市城市规划区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南宁市市区

2、邕宁县部分乡镇

邕宁县蒲庙、吴圩、那马、大王滩、那陈、良庆、伶俐等七个乡镇的全部,九塘乡的昆仑关文物保护区。

3、武鸣县部分乡镇

武鸣县城厢、双桥、马头、里建等四个乡镇的全部以及大明山自然保护区。

南宁市城市规划区面积为4158平方公里,包括主要的城镇建设用地、吴圩机场、城市出入口公路沿线、城市铁路出入口沿线等交通设施用地,大王滩水库、伊岭岩、大明山、昆仑关等旅游风景区,大牛湾、陆平等工业预留用地,邕江两岸、左江两岸、右江两岸等水系保护区。

在城市规划区内,一部分可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属邕宁、武鸣县行政区内的实行分级管理。

第五章城市发展方向和用地选择

第二十条城市发展方向和用地选择

㈠城市发展用地选择,主要依据交通条件、用地条件和与旧城关系三方面来考虑。

㈡城市发展方向:

呈多方向的沿主要公路轴向成片发展。

主要发展方向是:

沿南-钦经济走廊向南发展;开发利用沙井片向西发展;开发琅东、雷公岭一带向东发展。

第六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二十一条城市布局结构形态

㈠规划以南宁市城市市区为中心,同时发展近郊城镇(点)。

即以城市市区为中心,同时发展东向的蒲庙镇,东南向正在开发建设的金象-那马、玉洞-良庆,南向的吴圩镇,西向的金陵镇,北向以伊岭岩风景旅游区为依托的伊岭和武鸣城厢镇,东北向的五塘镇等卫星城镇而共同组成都市圈。

按规划严格控制中心城与各卫星城镇之间的生态保护区(农田、山林、果园或水面等),严禁沿公路两侧长廊式的建设,防止中心城与各卫星城镇或卫星城镇与卫星城镇之间连成一片。

㈡城市中心城采用团状分片区结构形态,由中心区、西乡塘、北湖、南湖、江南、沙井分区组成南宁中心城。

中心区是全市的商贸中心,各分区均有各自的发展重点和商业、服务、公共活动中心,均有生产区和生活区,基本做到生产生活就地平衡。

充分利用自然河流、山体、湖塘,加强各分区之间的分隔。

在各分区内部,充分保留湖塘水面和山丘林地,增加中心城内的开敞空间。

第二十二条工业用地布局

㈠现状工业用地即北湖工业区、西郊工业区、江南工业区和旱塘工业区,规划均予以保留,不作大的调整。

㈡新规划的工业区有:

沙井工业区:

紧靠沙井铁路枢纽,可以布置大型工业项目,并允许布置三类工业项目,但对于污水量大的项目应加以控制;

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

位于城西北心圩一带,布置技术密集型一、二类污染较小的工业项目;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

位于城市正南方,对城市干扰大,适宜布置外向型一类工业,对少数二、三类工业要严加控制并采取防护措施;

北湖综合工业区:

位于城市东北郊,以原北湖工业区为基础适当扩大规模,规划为劳动密集型、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综合工业区。

规划工业用地1875.5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2.1%,人均12.5M2。

第二十三条仓储用地布局

㈠布置原则:

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布置原则,结合铁路站场、航运码头、公路货站及交通干线布置。

规划主要的仓储用地有:

1、沙井铁路枢纽两侧仓库区:

城市主要中转仓库区,作为大宗物资集运仓库区,区域、国家专用仓库区以及部门工业仓库区。

2、陈东仓库区:

城市西区综合仓库区。

3、扩建上尧仓库区作为生活仓库。

4、改造南宁站两侧仓库区,将原有中转性质的储运及煤仓均搬至沙井,并改造成为城市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供应仓库。

5、新建东区铁路、公路、航运联运码头仓库区。

6、石油储运仓设在郊外那罗站,其它危险品仓库如炸药、农药、化工产品仓等分别规划于郊外沿公路山沟内分离设置。

规划仓储用地1012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6.5%,人均6.7M2。

第二十四条居住用地布局

布局原则:

㈠良好的居住条件是发展经济、吸引人才、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方面,必须把城市环境比较好的地段优先考虑作生活居住用地;㈡居住用地应与其它用地配套布局,尽可能按综合区的原则,使生产、生活就地平衡;㈢坚持居住区成片综合开发、统一规划、配套建设,杜绝目前仍在盛行的"大院"式建设,把住宅建设与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创造出具有南宁地方特色的建筑风格和居住环境。

本次规划居住用地4185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27%,人均27.9M2。

第二十五条住宅建设目标

2000年,人均居住面积达10平方米,需新建住宅320万M2。

2010年,人均居住面积12平方米,需新建住宅1302万M2。

第二十六条旧城改造

位于城市中心区内的旧城区,建筑密集混杂、房屋年久失修,质量低劣,缺乏绿地和公共活动设施,市政设施不齐全,居住环境差,应有计划地逐步加以改造。

改造的目标:

为城市创造更好地生产和生活条件,以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进一步发挥城市中心的作用。

不论是按规划将原有用地改作公共设施用地或居住建筑的改造,都必须认真做好规划,符合国家有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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