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2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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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2doc.docx

西乡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2doc

西乡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一)保健食品监管

一、监督检查对象

南宁市西乡塘区辖区内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组织开展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二)组织开展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抽样检验。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检查工作办法(试行)》要求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

(二)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督检查记录;

(三)对有不良记录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增加监督检查和抽样频次。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检查计划;

(二)告知相对人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方法;

(三)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同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

六、监督检查处理

(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二)根据检查情况采取行政强制、抽样检验等措施;

(三)对发现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事项,根据情况按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办理.

(二)化妆品监管

一、监督检查对象

南宁市西乡塘区辖区内的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是否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组织开展对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二)组织开展对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抽样检验.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检查工作办法 (试行)》要求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

(二)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督检查记录;

(三)对有不良记录的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增加监督检查和抽样频次。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检查计划;

(二)告知相对人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方法;

(三)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同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

六、监督检查处理

(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二)根据检查情况采取行政强制、抽样检验等措施;

(三)对发现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事项,根据情况按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办理.

(三)食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

一、监督检查对象

南宁市西乡塘区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下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二、监督检查内容

企业从事食品与食品添加剂生产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组织开展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二)组织开展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抽样检验;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

(二)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督检查记录;

(三)对有不良记录的食品生产企业增加监督检查和抽样频次。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检查计划;

(二)告知相对人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方法;

(三)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同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

六、监督检查处理

(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二)根据检查情况采取行政强制、抽样检验等措施;

(三)对发现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事项,根据情况按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办理。

(四)药品经营监督管理

一、监督检查对象

南宁市西乡塘区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

二、监督检查内容

药品经营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营药品。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组织开展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二)组织开展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抽样检验;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

(二)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督检查记录;

(三)对有不良记录的药品经营企业增加监督检查和抽样频次。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检查计划;

(二)告知相对人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方法;

(三)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同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

六、监督检查处理

(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二)根据检查情况采取行政强制、抽样检验等措施;

(三)对发现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事项,根据情况按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办理。

(五)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

一、监督检查对象

南宁市西乡塘区辖区内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组织开展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二)组织开展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抽样检验。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

(二)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督检查记录;

(三)对有不良记录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增加监督检查和抽样频次。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检查计划;

(二)告知相对人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方法;

(三)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同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

六、监督检查处理

(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二)根据检查情况采取行政强制、抽样检验等措施;

(三)对发现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事项,根据情况按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办理.

(六)食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

一、监督检查对象

南宁市西乡塘区辖区内的食品经营者

二、监督检查内容

检查各食品经营者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组织开展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二)组织开展对食品经营者的抽样检验.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

(二)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督检查记录;

(三)对有不良记录的食品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和抽样频次.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检查计划;

(二)告知相对人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方法;

(三)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同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

六、监督检查处理

(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二)根据检查情况采取行政强制、抽样检验等措施;

(三)对发现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事项,根据情况按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办理。

(七)餐饮服务监管

一、监督检查对象

南宁市西乡塘区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餐饮服务单位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组织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

(二)组织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抽样检验。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

(二)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督检查记录;

(三)对有不良记录的餐饮服务单位增加监督检查和抽样频次。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检查计划;

(二)告知相对人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方法;

(三)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同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被检查单位.

六、监督检查处理

(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二)根据检查情况采取行政强制、抽样检验等措施;

(三)对发现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事项,根据情况按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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