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方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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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方案模板
**学院
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学院在2018年单列部分招生计划,实施综合评价招生,为做好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庆阳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选拔”的原则,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衡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为了进一步促进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招生质量,确保圆满完成我院招生工作任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特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执行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议,制定录取政策,讨论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评价考核组、纪律监察组和后勤保障组四个工作小组。
招生录取组:
负责组织协调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报名、资格审查、录取和审核备案等工作。
负责组织综合评价招生宣传工作,将有关政策规定和推荐专业、条件以及信息咨询、申诉渠道等进行公开,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广播、校园网等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和咨询。
评价考核组:
负责组织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纪律监察组:
负责综合评价招生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定综合评价招生纪检监察办法,监督录取工作的合法性。
后勤保障组:
负责招生经费和车辆的保障工作;
第三章招生模式
第五条招生对象
参加甘肃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第六条评价方式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方式。
普通高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做出评价。
中职学校毕业生以所在学校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为依据做出评价。
第四章 报名
第七条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2.身体健康。
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县(市)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体检合格。
第八条招生报名。
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注册账号,根据网站提示申报**学院。
第九条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1日8:
00至4月16日18:
00。
第十条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报名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登录**学院网站(
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向学院招生办提供以下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1.《**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申请表》,考生毕业学校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并盖章;
2.《**学院综合评价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中职毕业生可提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未提供以上纸质报名材料者或提供资料与网上申报内容不一致者或资料不全者我院有权拒招。
考生提供的所有纸质报名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可以送达或邮寄到我院招生就业处。
(邮寄地址:
甘肃省**市**区长庆大道南段**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
********)。
第十一条资格审查和复查
考生在报名过程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学业水平成绩,严禁弄虚作假。
在报名或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同时,将结果反馈给考生本人和考生所在学校。
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和毕业学校审查不严,违反规定,报考多所院校的考生,一旦录取,不予退档。
已报名考生放弃录取的必须在录取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原因和情况,由学院招生办审核后可不予录取。
考生入学后,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学院将对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第五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核下发的为准。
2018年学院综合评价招生设置22个专业,计划招生800名,学制三年。
如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具体见下表:
**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院校名称
**学院
代码:
14551
序号
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综合评价招生人数
1
建筑工程系
********
建筑工程技术
2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
********
工程造价
4
********
市政工程技术
5
经济管理与信息工程系
********
会计
6
********
财务管理
7
********
计算机网络技术
8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10
********
酒店管理
11
机械工程系
********
工业机器人技术
1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3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14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15
能源化工系
********
机电一体化技术
16
********
环境工程技术
17
********
应用化工技术
18
********
钻井技术
19
********
煤矿开采技术
20
艺术教育系
********
艺术设计
21
********
学前教育
22
护理系
********
老年服务与管理
备注: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核下发的为准。
第六章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评价录取
学院通过考核按计划择优录取,按考试院要求,学院在报名系统中对确定拟录取的考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信息反馈
已录取考生的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学籍电子注册,于4月17日前在报名系统中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录取结束后,我院以邮寄录取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根据甘肃省关于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凡被我院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甘肃省中职生对口招生考试。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甘肃省中职生对口招生考试,不影响被其他学校录取。
第十五条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学院纪检监察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参加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院校工作人员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欺诈、作弊等手段帮助考生取得综合评价招生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第七章其它
(一)通过综合评价招生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二)学院收费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学费3800元/年(运动训练4000元/年,艺术设计4500元/年)。
(三)通讯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
甘肃省**市**区长庆大道南段
邮政编码:
********
学院招生就业处电话:
****************(传真)
微信公众号:
qingyangvtc
附件:
1.《**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
2.《**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申请表》
3.《**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一
**学院
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招生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确保圆满完成我院招生工作任务,特成立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徐李平席志慧
副组长:
李效鹏曹强白旭宁武卫东
成员:
李建杰王晓冰李根波杜旭东杨琳
杨三宁李锋锐田峰孙乾文胡霞
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分设4个小组
1、招生录取组
组长:
李建杰
成员:
莫逆刘洋赵新会周宁丽李吉奎
殷超
负责组织协调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报名、资格审查、录取、审核备案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2、评价考核组:
组长:
杨三宁
成员:
孙丽萍田庆环
负责组织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3、纪律监察组
组长:
杨琳
成员:
何佰平李镜
负责综合评价招生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定综合评价招生纪检监察办法,监督录取工作的合法性。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李根波杜旭东
成员:
陈建辉付玲慧
负责招生经费和车辆的保障工作。
附件二
**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申请表
_____________市(州)___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照片
姓名
考生号
身份证号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外语语种
考生类别
毕业学校名称
毕业类别
科类(或专业)
本人电话
家长电话
通知书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就读高校名称
**学院
申请就读高校专业
1:
2:
3:
本
人
简
历
自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在何地何单位学习
任何职务
证明人
有何特长
何时何地受何
奖励或处分
(以下由学校填写)
综合评价成绩
是否为合格应届毕业生
毕业学校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学校盖章:
年月日
学院审核意见:
学院盖章:
年月日
考生本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学院
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申请表》填写说明
1.“考生类别”栏。
考生户籍是城镇的应届生填城市应届;户籍是农村的应届生填写农村应届。
2.“毕业类别”栏。
分为普通中学、中等师范、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专学校及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等六类。
3.“科类”栏。
普通高中学生分为文史类和理工类两类。
中职生填写在中职学校就读的专业。
4.“通知书邮寄地址”栏。
原则上要求应届考生一律填写毕业学校通讯地址。
此栏专为发放考生《录取通知书》设置,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填写。
否则造成《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综合评价成绩”栏。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科)根据考生德育表现(满分100分)、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的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成绩(满分300分)及综合素质评价(满分200分)为依据;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根据考生德育表现(满分100分)、文化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300分)和职业技能水平(满分200分)为依据。
6.“是否为合格应届毕业生”栏由考生所在学校审查填写。
7.“毕业学校推荐意见”栏由考生所在学校填写,并签字盖章。
附件三
**学院
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学院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组织的综合评价招生,我已阅读《**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严格遵守本省和学院制定的有关综合评价招生的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相关的测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甘肃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
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本人一旦被学院录取,自愿放弃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生对口招生考试,自愿放弃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
考生毕业学校名称:
考生号:
考生身份证号:
考生本人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