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建设单位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储配站搬迁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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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建设单位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储配站搬迁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模板
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XXX建设单位
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储配站搬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XXX建设单位
编制日期:
2019年12月
01报告表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8
环境质量状况12
评价适用标准14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7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3
环境影响分析25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41
结论与要求43
02附表
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附表2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附表3主要环保设施验收一览表
附表4项目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
03附图
附图1项目交通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项目与周边环境关系图
附图4项目区域水系图
04附件
附件1项目选址意见
附件2营业执照
附件3项目委托书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XXX建设单位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储配站搬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XXX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镇宁自治县城关镇白岩山林场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镇宁自治县丁旗街道桃源村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D4512液化石油气生产和供应业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1465.38
绿化面积
(平方米)
2400.56
总投资
(万元)
2000
其中:
环保投资(万元)
47.2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36%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20年7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来源
XXX建设单位液化气储配站于2005年建于镇宁自治县城关镇白岩山林场路旁,目前该站占地4.63亩,有30m3液化石油气储罐1座、20m3液化石油气储罐1座、10m3残液罐1座,由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目前XXX建设单位所在地附近居民和企业逐渐增加,该企业在该地块继续经营对周边居民和企业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在镇宁自治县政府的牵头下,本企业拟搬迁至镇宁自治县丁旗街道桃源村(石博大道K5800-K6100段北侧)新建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储配站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生态环境部1号部令)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此,XXX建设单位委托贵州金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详见附件4)。
我公司环评技术人员在接受委托后,在现场调研、查阅相关资料、分析工程内容等基础上,编制出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报告表经审查批准后,可以作为环境保护审批部门管理和环保工程设计的科学依据。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XXX建设单位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储配站搬迁建设项目
(2)工程性质:
异地搬迁
(3)建设单位:
XXX建设单位
(4)建设地点:
镇宁自治县丁旗街道桃源村,具体见项目交通地理位置图(附图1)。
(5)项目投资:
2000万元。
2.1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占地11465.38m2,新建储罐区(100m3液化石油气储罐2台、80m3残液罐1台、100m3二甲醚储罐2台)、充装间、压缩机房及给排水、供配电及办公生活等辅助设施。
项目年充装液化石油气2000t、二甲醚1000t。
项目主要技术指标下表1-1,具体项目组成见表1-2。
表1-1主要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单位
经济指标
备注
1
项目占地面积
m2
11465.38
约17.20亩
2
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m2
1652.94
其中
罐区
m2
819.2
单层
灌装间及机泵房
m2
485.44
单层
1#办公楼
m2
165.96
2层
2#办公楼
m2
183.34
3层
配电及消防泵房
m2
425.44
单层
门卫室
m2
23.34
消防水池
m2
360
675m3两座共1350m3
3
总建筑面积
m2
2149.52
其中
罐区
m2
819.2
单层
灌装间及机泵房
m2
485.44
单层
1#办公楼
m2
440.76
2层
2#办公楼
m2
591.16
3层
配电及消防泵房
m2
112.24
单层
门卫室
m2
23.34
消防水池
m2
360
675m3两座共1350m3
4
绿地率
%
20
2400.56m2
表1-2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单项工程名称
规模
备注
主体工程
罐区
设置2个100m3液化石油气卧式储罐,1个80m3残液罐;2个100m3二甲醚卧式储罐
液化石油气储存天数为17天,二甲醚储存天数为40天
生产区域
包括储罐区、灌装间及机泵房、卸车处、瓶库、消防系统等
公辅工程
行政办公
办公楼、门卫
公辅设施
发电机及配电房
消防
消防水池和泵房
给水
当地供水管网
排水
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
供电
当地电网供电
环保工程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用于旱地农灌;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冲洗
噪声
基础减振、建筑隔音、距离衰减
固废
生活垃圾在站内定点暂存,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残液由厂家回收处理
经与建设单位核实,项目不设置室外公厕。
2.2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下表1-3。
表1-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原辅料
数量
来源
1
液化石油气
2000t
外购
2
二甲醚
1000t
外购
3
水
2179m3/a
丁旗镇供水管网
4
电
10000kw.h/a
丁旗镇供电网
2.3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见下表1-4。
表1-4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备注
1
储罐
100m3
4台
2台液化石油气、2台二甲醚
80m3
1台
残液罐
2
烃泵
YQB15-5
4台
2台液化石油气泵、2台二甲醚泵
3
压缩机
ZW-1.6/10-15
2台
1台液化石油气、1台二甲醚
4
卸车鹤管万向节
DN80/DN50
2台
1台液化石油气、1台二甲醚
5
消防水泵
扬程40m,流量108m3/h
3台
6
消防稳压泵
扬程40m,流量26m3/h
2台
7
高压注水泵
扬程250m,流量18m3/h
1台
8
柴油发电机
170kw
1台
备用电源
9
电子自动灌装称
BCS-120
6台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液化石油气及二甲醚的火灾危险性分别为甲类,火灾危险性类别相近,根据“甲、乙、丙类液体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的每个防火堤内,宜布置火灾危险性类别相同或相近的储罐”,因此本项目将液化石油气及二甲醚储罐布置在一个储罐区内,但液化石油气与二甲醚的装卸设备、输送管道均分开设置,不进行混用;液化石油气与二甲醚不进行混合充装。
3、公用工程
3.1给排水
(1)供水
项目用水由附近村寨自来水管接入。
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地面冲洗用水、洗瓶废水及绿化用水等,按《建筑给水设计规范》(2009版)(GB50015-2003)及《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DB52T725-2011)所制定的各项用水定额对本项目各用水单位用水量进行估算,排水以用水量的85%计算。
(2)排水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管道排到附近沟渠。
地面冲洗废水、洗瓶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冲洗和洗瓶;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用于旱地农灌。
严禁本项目未经处理的洗瓶废水、冲洗地坪水、生活污水排入地表水及地下水。
本项目各环节用排水见表1-5,项目用排水平衡图见图1-1。
表1-5项目各环节用、排水量表
序号
用水项目
用水定额
规模
天数
用水量(m3/d)
废水产生量(m3/d)
备注
1
员工办公生活用水
120L/d·人
13人
340d
1.56
1.33
2
地面冲洗用水
1.5L/m2·次
200m2
/
0.3
0.27
主要为充装区地面冲洗用水,产生的废水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
3
洗瓶用水
50L/瓶·次
钢瓶约1470个
/
0.22
0.2
一年洗一次,产生的洗水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
4
绿化用水
2L/m2·d
2400.56m2
200d
4.8
0
根系吸收
5
消防用水
240m3/次
不计入用水平衡
合计
6.88(其中新鲜用水量6.41m3/d,回用水量0.47m3/d)
1.8
其中地面冲洗和洗瓶产生的废水处理后回用,回用水量为0.47m3/d,新鲜用水量为8.49m3/d
图1-1项目用排水平衡图单位:
m3/d
3.2供电
项目用电由镇宁自治县丁旗镇供电系统供给。
4、消防设施
项目设置容积为675m3的消防池2座。
根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要求,对站区合理布置消防给水系统,以及配置灭火器器材。
5、工作制度及定员
项目员工定额为13人,其中员工9人,管理人员4人。
实行一班制,每班上班时间8小时。
年有效工作日340天。
6、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站区根据地形、风向及工艺特点布置生产区及生产辅助区,总体呈长方形。
生产区位于整个站区的中部及东北部,包括储罐区及充装车间(含压缩机间、泵房、充装间、瓶库);行政办公区(包括综合办公楼、值班室)位于整个站区的西北部;生产辅助区(消防水池、消防泵房)位于生产区西北侧。
项目各功能分区明确,且站区西南侧约400m为石博大道,交通便利。
本项目总平面图布置基本合理,具体布置见附图2。
6、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里面的限制类、淘汰类,应属于允许类。
所以符合相关产业有关经济技术指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7、与《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黔府发〔2016〕32号),生态保护红线是指我省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划定的管控边界,是生态安全的底线。
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包括:
①禁止开发区,指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地,国家级、省级和市(州)级自然保护区,世界级、国家级和省级地质公园,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②集中连片优质耕地,指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③公益林地,指国家重要生态公益林;④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指石漠化敏感区。
在各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内,严格限制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禁止建设破坏生态功能和生态环境的工程项目。
本项目位于镇宁自治县丁旗街道桃源村空地,项目占地及评价区域均不属于禁止开发区、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公益林地、以及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
故项目与《贵州省生态保护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