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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方案

 

 

第一节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与方针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设计

确保安全文明工地。

2.安全施工方针

预防为主控制建筑施工危险

强化监督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强化监督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科学管理实现绩效持续改进

3.环境保护方针

营造绿色工程遵守法律法规提高环境意识

实现污染预防推进节能降耗达到持续改进

第二节安全、消防保卫及文明施工措施

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我公司依据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的标准建立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注重现场安全文明卫生的管理,保证本工程的顺利施工及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1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

根据公司《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程序》,项目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采用会议的形式进行,由项目执行经理组织,安全工程师协助,责任工程师、技术工程师和项目其他相关的管理人员参加,共同完成。

参照公司《常见危险源名录》,结合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辨识出本项目的危险源。

通过对辨识出的危险源的风险性进行评价,确定出项目的重大风险因素。

1.2成立由项目经理为首的、由项目责任工程师和专职安全工程师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根据作业人员情况成立由专职安全工程师领导的现场“安全纠察队”,每人佩带项目经理部统一印制的“安全纠察”臂章,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1.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总部对项目、项目对作业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状,使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1.5安全组织机构如下图: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2.安全管理制度

2.1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2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2.3建立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及劳务队伍必须安排负责人员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2.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各施工项目必须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的签字。

2.5建立安全生产班前讲话制度

安全工程师应根据具体施工进展情况及各阶段施工特点,在施工之前及时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讲话。

2.6执行日检查、旬检查制度

日检查:

由现场经理和安全工程师负责,按照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日检表的内容,在每天下午下班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定人员定时间进行整改,为夜班或第二天施工创造条件。

旬检查:

由项目经理部召集现场经理、责任工程师、安全员、保卫,消防、机务、料具、行政、卫生等有关人员共同进行联合检查,按照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内容检查评分,评估工地的管理水平。

2.7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脚手架的验收制度

各种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脚手架在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专项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严禁使用。

2.8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管理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方案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进行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完成。

安全技术方案由现场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并由公司质保部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实施。

安全技术方案由项目安全工程师负责监督分包单位按要求实施,并牵头组织有关的技术人员、施工班组负责人、专业管理人员等进行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对于安全技术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和验收不合格,安全工程师应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整改,并留存记录。

2.9安全防护设施验收管理

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方案/措施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对擅自使用者以违章处理。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工作由安全工程师牵头负责,项目分包安全员、分包技术负责人、分包施工队长参加。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应逐项进行,填写相应的验收记录和不合格整改记录,各项记录应交总包安全工程师留存备案。

2.10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

为了保证进入现场人员的安全健康,各单位必须保证提供足够数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定期检查、更换。

对于进入现场的其他人员,由接待单位负责。

个人防护用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各类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并留存各类产品的有效合格证明,严禁使用质量不过关的安全防护用品。

各单位要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发放登记台帐,如实登记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总分包各级管理人员(责任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等)要监督使用情况,发现作业工人不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要立即制止,进行整改。

对于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较差的单位,总包安全工程师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2.11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管理

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应严格按公司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手册》要求的标准执行。

涉及到风险性较大的临边、洞口安全防护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施工方案或措施由现场技术负责人负责拟订,项目安全工程师负责监督实施。

施工现场的各施工单位负责所辖区域内的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各有关责任工程师、总分包安全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不符合情况应及时组织整改,保证其安全可靠。

安全人员的日常检查内容必须包括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情况。

2.12安全防护拆改管理

施工现场的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是保证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财产安全的有利保障,不经允许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自拆改,防止发生人身及机械事故。

当施工作业需要临时拆改安全防护设施时,有关单位/人员应事先向总包安全工程师提交书面申请,提出具体技术保障措施,经同意后方可按要求拆改,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并请总包安全工程师验收。

分包单位安全员负责监督安全防护设施的拆改工作的实施,确保施工作业符合安全要求,总包安全工程师复查拆改情况,对发现的不符合情况应立即组织整改。

总包安全工程师负责分包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拆改申请记录的留存工作。

2.13电气焊操作人员管理

在本项目从事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特种作业培训、取证的专业人员,并在入场时将复印件报总包安全组备案。

本项目的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公司遵守《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手册》的相关要求,同时遵守项目的专项管理办法,项目总分包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电气焊操作人员用火前,必须到现场安全部门办理用火审批手续,方可进行操作。

电气焊操作人员要服从总包安全人员的管理。

电气焊操作设备使用前要严格检查,禁止带病操作防止发生事故。

电气焊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电气焊操作规程,用火前要清理作业现场易燃物,备好有效的防火设备,看火人到位;电气焊操作人员要注意回火装置的安全有效性,正常的安全距离。

严禁交叉作业,确因施工需要须实施交叉作业的,必须采取合理的防火措施。

施工完毕要清理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当作业场所发生变化时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定期对所使用的灭火器材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2.14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管理

为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必须限量进场。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场时,必须有产品安全说明书。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灌装容器、包装及其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应当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设专用仓库派专人管理,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不得超量储存。

建筑内不得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度。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在发货时,必须建立明细台帐。

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设置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期保养、校验。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在施工现场中运输时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化学性质、安全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混合装运。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项目总包安全组有权予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5施工用电管理

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施工方案由机电工程师制定,项目经理审批。

项目临时用电方案实施完成后,由机电工程师牵头组织验收,填写并留存验收记录,由机电工程师和项目安全人员负责日监督管理。

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标准执行公司《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手册》的有关规定,临时用电设备的配置和标识应符合公司的CI形象要求。

现场临时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的产品标准,并与项目的临时用电方案要求的规格相匹配。

现场临时用电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特种作业培训、取证的专业人员,全面负责现场的临时操作,禁止非电工从事电工类作业,电工必须在入场时将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交总包安全组备案。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日检和文明施工检查的内容必须包括临时用电管理,留存检查记录。

3.安全施工措施

3.1临边、洞口安全施工措施

3.1.1在基坑四周、楼层四周、屋面四周等部位,凡是没有防护的作业面均必须按规定安装两道围栏和挡脚板确保临边作业的安全。

3.2钢筋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3.2.1在高处、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

3.2.2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3.2.3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

无脚手架时必须搭设水平安全网。

3.2.4钢筋骨架安装,下方严禁站人,必须待骨架落至楼地面1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3.2.5绑扎和安装钢筋,不得将工具、箍筋或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架或模板上。

3.3模板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3.3.1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3.3.2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3.3.3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上行走。

3.3.4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

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3.3.5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

向坑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

使用起重机械运送时,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3.3.6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成整体。

支设独立梁模应搭设临时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侧模。

3.3.7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

拆模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3.3.8拆除的模板支撑等材料,必须边拆、边清、边运、边码垛。

3.3.9楼层高处拆下的材料,严禁向下抛掷。

3.4混凝土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3.4.1浇筑混凝土使用的溜槽节间必须连接牢靠,操作部位应设护身栏杆,不得直接站在溜放槽帮上操作。

3.4.2浇筑高度2m以上的框架梁、柱混凝土应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3.4.3浇筑圈梁、雨棚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3.4.4混凝土振捣器使用前必须经电工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插座插头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3.5钢结构安装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3.5.1组织保证:

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专职安全检查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5.2资金和信息保证:

(1)保证足够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物资投入。

(2)建立完整、可靠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保证及时、准确地传递、处理和反馈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

3.5.3安全技术保证:

(1)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都必须挂有安全警示牌。

夜间施工配备足够的照明,电力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架设及管理,并按规定设红灯警示,并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2)季节施工时,认真落实季节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做好与气象台的联系工作,雨季施工有专人负责发布天气预报,并及时通报全体施工人员。

储备足够的水泵、铅丝、蓬布、塑料薄膜等备用材料,做到防患于未然。

汛期和台风暴雨来临期间要组织相关人员昼夜值班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风雨过后,要对现场的大型机具、临时设施、用电线路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当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继续施工。

(3)新进场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按照机械设备技术试验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场投入使用。

大型起重机的行驶道路必须坚实可靠,其施工场地必须进行平整、加固,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

(4)吊装作业应划定危险区域,挂设明显安全标志,并将吊装作业区封闭,设专人加强安全警戒,防止其他人员进入吊装危险区。

吊装施工时要设专人定点收听天气预报,当风速达到15m/s(6级以上)时,吊装作业必须停止,并做好台风雷雨天气前后的防范检查工作。

(5)施工现场必须选派具有丰富吊装经验的信号指挥人员、司索人员,作业人员施工前必须检查身体,对患有不宜高空作业疾病的人员不得安排高空作业。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吊装挂钩人员必须做到相对固定。

吊索具的配备做到齐全、规范、有效,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必须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吊装作业时必须统一号令,明确指挥,密切配合。

构件吊装时,当构件脱离地面时,暂停起吊,全面检查吊索具、卡具等,确保各方面安全可靠后方能起吊。

(6)吊装的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做好组装平台并保证其强度,组装完的构件要采取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电焊、高强螺栓等连接工序的高空作业时,必须设临边防护及可靠的安全措施。

作业时必须系挂好安全带,穿防滑鞋,如需在构件上行走时则在构件上必须预先挂设钢丝缆绳,且钢丝绳用花篮螺栓拉紧以确保安全。

并在操作行走时将安全带扣挂于安全缆绳上。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和走道通行,不得在非规定通道攀爬。

(7)禁止在高空抛掷任何物件,传递物件用绳拴牢。

高处作业中的螺杆、螺帽、手动工具、焊条、切割块等必须放在完好的工具袋内,并将工具袋系好固定,不得随意放置,以免物件发生坠落打击伤害。

(8)现场焊接时,要制作专用挡风斗,对火花采取接火器接取火花等严密的处理措施,以防火灾、烫伤等,下雨天不得露天进行焊接作业。

(9)焊接操作时,施工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下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应由专业电工进行,并应设单独的开关,开关放在防雨的闸箱内。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板或木板上。

更换场地或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划分动火区域,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并明确一、二、三级动火作业手续,落实好防火监护人员。

电焊工在动用明火时必须随身带好“二证”(电焊工操作证、动火许可证)“一器”(消防灭火器)“一监护”(监护人职责交底书)。

气割作业场所必须清除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和氧气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不得少于10m.

(8)施工时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如不得不交叉作业时,亦应避开同一垂直方向作业,否则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0)施工现场应整齐、清洁,设备材料、配件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按指定道路行走,不准从危险地区通行,不能从起吊物下通过,与运转中的机器保持距离。

下班前或工作结束后要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11)现场使用的油料、油漆必须设置专人进行保管,防腐涂装施工所用的材料大多为易燃品,大部分溶剂有不同程度的毒性,为此,防火、防爆、防毒是至关重要的,应予以高度的重视和关注。

防腐涂料施工中使用擦过溶剂和涂料的棉纱、棉布等物品应存放在带盖的铁桶内,并定期处理。

3.6脚手架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3.6.1脚手架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3.6.2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在高处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

3.6.3风力六级以上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

风、雨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3.6.4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架子稳定。

3.6.5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

3.6.6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和升降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准从事脚手架操作。

3.7施工机械安全施工措施

3.7.1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要派技术熟练的信号工和司机进行操作,持证上岗,做到定时保养及时维修,按时检查,确保各种安全保险灵敏有效。

3.7.2机电设备、脚手架均需防雷接地,接地极∠50二根长2.5m打入地下500mm,级间和与设备间连一40×40镀锌扁钢,电阻不大于4Ω,脚手架每30m设一处,电阻不大于10Ω。

3.8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3.8.1制定和健全高空施工的安全操作制度,严肃施工纪律。

3.8.2高空安全设施必须用途齐全、安装牢固、拆除方便、使用可靠,同时做到定期检查,专人修缮。

3.8.3高空施工人员应佩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鞋;对超高空施工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在高空宜设置(冬季)避风棚和(夏季)遮阳棚。

3.8.4当风力超过六级时,应停止高空吊装施工。

3.9施工现场临电安全措施

3.9.1现场施工用电缆、电线必须采用TN—S三相五线制。

严禁使用三相四芯再外加一芯代替五芯电缆、电线。

现场所有配电导线采用橡套软电线,不准使用塑料线及花线,不允许用铁丝、钢线代替保险丝。

3.9.2施工用电投入运行前,要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员对现场施工用电要有技术交底。

3.9.3现场电工必须熟练掌握并认真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供电局、劳动局安全技术须知、有关规定。

3.9.4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程,并做好施工日志。

面向生产第一线,做到随叫随到,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全心全意为施工生产服务。

3.9.5随时掌握现场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的绝缘程度和使用运行情况,设备增减情况,开关箱、流动箱及用电设备的熔丝匹配情况。

插座及开关的保护盖齐全完好,如有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3.9.6现场使用的配电箱、线路、用电设备、零配件齐全无损,无裸露,标记无脱落,外观清洁,摆放整齐。

3.9.7必须严格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施工现场必须自选设置总配电箱或柜,不得直接在供电局或建设单位提供的电源系统上向各分配电箱供电。

3.9.8各类配电箱中的RC熔断器内严禁使用铜丝作保护,必须使用专用的铜熔片,并做到与实际使用相匹配。

3.9.9开关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箱内漏电开关不得大于30MA/0.1S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要求。

3.9.10开关箱必须固定挂设,不得随地放置,严禁箱体倾斜15°以上使用。

3.9.11现场值班电工每天至少要进行两次全面细致的对本工地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各类配电箱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9.12值班人员按规范的要求定期对配电室低压柜进行检查清扫,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9.13对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每周必须清扫一次。

灰尘多、潮湿等场所,根据情况增加清扫次数,保证配电箱的清洁完整。

3.9.14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先摇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3.9.15现场电工必须做好漏电保护开关的动作记录,如动作时间、动作原因、动作次数等,查清动作原因处理恢复后,才能继续投入使用。

3.9.16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另接三级配电箱,否则不准使用。

箱内必须配有开关及漏电保护器,三级箱与二级箱距离不得大于30m,三级箱至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5m。

3.9.17在雨季施工每月必须对漏电开关进行末端试验,发现不动作立即更换,如实记录。

3.10安全标志

本工程施工场地大、机械设备多、分包队伍多,整个现场必须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警示系统。

进场后,我们将根据工程特点、现场环境及《安全色标》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

在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品存放仓库、配电房周围设置护栏、盖板等防护设施和相应的安全标志,安全防护棚及安全通道必须设置显眼的易于识别的安全标志牌,所有安全标志夜间必须设红灯警示,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未经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3.11现场保健急救

施工现场设临时医务室,并配备治疗一般性疾病和工伤急救的药品以及急救器材。

现场要利用黑板、宣传栏进行夏季防暑、冬季防寒、平日防流行病和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的宣传教育,并在各班组选择责任心强的职工开展急救培训。

4.消防保卫措施

4.1本工程场院场区内设闭合环线消防管及消防道路,每50m设一消火栓,楼层内设有消防栓,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4.2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另配置干粉灭火器若干。

4.3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贯彻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消防法规。

4.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4.5消防栓处有明显标志,3m范围内不准存放其它物品。

4.6活动用明火作业和电气焊必须开具动火证,并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4.7消防器材,非火警严禁挪作他用。

4.8不经安全防火部门批准,现场及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器,不得私自接电,拆卸电源。

4.9定期组织义务灭火队员进行灭火技术培训。

4.10对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要按规定执行,指定专人设库存放分类管理。

4.11大门处设门卫室,白天对外来人员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

重点是仓库、办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

5.文明施工措施

5.1根据公司CI企业形象策划的工作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CI形象设计和规划,既确保整洁良好的施工环境,又体现承包商的管理水平。

5.2施工现场必须首先做到“九有”。

即有:

围墙,门卫、场牌、一图六板、安全标志、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厕所和垃圾站。

均按标准设置和管理。

5.3合理进行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各种机械、材料按平面图布置堆放,尽量作到合理调配,随进场随使用。

5.4建立有效的排污设施,污水经过二级沉淀再排入市政管道,保证现场和周围环境的整洁文明。

5.5现场搭设临时垃圾堆放场及时清理外运,并设立符合要求的厕所,派专人看管打扫。

5.6搞好同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关系,办理货车通行证,减少夜间卸料噪音。

5.7在现场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立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一图六板”,即:

现场施工平面图、总平面管理制度板、安全生产防护制度板、环境保护制度板、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板、质量控制制度板、材料管理制度板。

5.8对施工占道及区域内的一切市政设施,进行围、栏、网、盖,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三节绿色施工保障措施

1.绿色施工管理体系

我公司依据ISO14001环境管理标准,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绿色施工方针、目标和指标,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力争达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

根据公司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项目经理部建立环境保护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根据现场情况,项目经理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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