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第五套监理表式房建工程监理规划最新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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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第五套监理表式房建工程监理规划最新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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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和依据………………………………………………………

2.1监理工作范围…………………………………………………………………………

2.2监理工作内容…………………………………………………………………………

2.3监理工作目标…………………………………………………………………………

2.4监理工作依据…………………………………………………………………………

3、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人员配备计划……………………………………………

3.1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3.2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4、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4.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4.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岗位职责………………………………………………………

4.3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4.4监理员岗位职责…………………………………………………………………

5、监理工作制度………………………………………………………………………………

12.1施工阶段的监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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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项目监理组织内部工作制度…………………………………………………

6、工程质量控制…………………………………………………………………………

7、工程进度控制…………………………………………………………………………

8、工程造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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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

9.1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9.2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9.3安全监理工作原则………………………………………………………………………

9.4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9.5安全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职责………………………………………

9.6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9.7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9.8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

9.9拟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

9.10拟定编制的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览表………………………………………

9.11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特殊结构施工防范安全风险的监督措施

9.12安全监理资料…………………………………………………………………………

10、合同与信息管理……………………………………………………………………

10.1工程旁站监理的部位………………………………………………………………

10.2工程旁站监理的措施………………………………………………………………

10.3工程巡视监理的措施………………………………………………………………

11、组织协调………………………………………………………………

11.1监理工作协调的工作内容…………………………………………………………

11.2监理协调工作的原则………………………………………………………………

11.3监理工作协调的方法和措施………………………………………………………

12、监理设施……………………………………………………………………

 

1、工程概况

本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建设单位

苏州市华瑞服饰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浙江美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江苏镕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江苏东大勘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江苏申通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7#厂房

工程地址

淮安市经济开发区

结构概况

设计抗震

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结构类型

现浇钢筋砼框架结构

基础类型

采用独立基础

砼强度等级

基础垫层

C15

独立基础

C30

基础拉梁、框架柱、楼面梁、现浇板

C30

构造柱、圈梁

C25

受力筋保护层厚度

独立基础、基础拉梁

40mm

梁、柱

25mm

楼板

20mm

2.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和依据

2.1监理工作范围

依据监理委托合同规定对施工阶段监理,包括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从开工到竣工验收阶段的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和施工安全的监理。

2.2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业主组织施工图会审。

2监督承包商执行合同。

3抽查核验建材、构配件和设备质量。

4负责确认设计变更。

5负责隐蔽工程检查及工程予以验收。

6协助业主搞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审核。

7监督承包方保修直至达到规定的标准,复核保修结算。

2.3监理工作目标

2.3.1质量目标:

合格工程

2.3.2工期目标:

合同中约定的工日(230天)

2.3.3投资目标:

审定的工程预算

2.3.4施工安全目标:

安全事故发生率为0,无安全隐患

2.4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4)

5《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7国家、地方政府及建设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施工的验收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规定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8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

9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和设计变更文件

10工程实施过程中输出的有关工程信息

11本项目监理大纲

12施工图选用的有关标准图集

验收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1)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50202-20012)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12)

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12)

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12)

6《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12)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10-20011)

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1)

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12)

10《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12)

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12)

1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12)

3、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人员配备计划

3.1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特征和工程特点,组建了适应本项目监理工作的监理组织,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根据本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本组织还将进行适当的补充和调整。

3.2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本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人员配备如下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职称

职务

葛伟

工民建

高级工程师

总监

总监代表

韩明

工民建

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谢中

工民建

工程师

监理员

谢中

工民建

工程师

见证员

4、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4.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4.1.1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公司委派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建设工程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赋予的权力与义务,组织监理工作规范化开展。

4.1.2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4.1.3执行监理公司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组织领导监理工程师开展监理工作,主持编制《监理规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4.1.4审批个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

4.1.5保持与建设单位的密切联系,弄清其要求与愿望,并负责与施工单位负责人联系,确定工作中的相互配合问题及有关需提供的资料或需协商解决的问题。

4.1.6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1.7审定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其它重要申请,签署工程款支付凭证。

4.1.8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审签开工报告。

4.1.9主持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重要文件,下达重要指令。

4.1.10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授予监理公司权限签署变更设计审查意见。

4.1.11主持或参与调查、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责任事故。

4.1.12主持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重大争议和纠纷。

4.1.13审核索赔要求,签发处理意见,审批工程延期。

4.1.14组织编制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4.1.15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4.1.16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4.1.17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4.1.18在工程建设的许多问题上,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是最终决定,业主和承包单位均需服从,如果有争议,可诉诸仲裁。

4.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岗位职责

4.2.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4.2.2做好分管工作,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履行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4.2.3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位时,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4.3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4.3.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4.3.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3.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3.4审查施工单位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施工计划、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申请、变更,将审查意见一并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4.3.5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负责工期计划的调整工作并严格监督实施。

负责工程投资分析和动态管理。

4.3.6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参与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

4.3.7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4.3.8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4.3.9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4.3.10参加有关例会、会议,每月进行本专业监理工作小结,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4.3.11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4.3.12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4监理员岗位职责

4.4.1监理员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负责做好个人分管范围内的一切有关监理工作及项目部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4.4.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4.4.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4.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艺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4.4.5负责现场施工安全、防火检查,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4.4.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5、监理工作制度

5.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5.2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施工配合组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5.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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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并报监理组。

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建设单位协调审批。

5.4材料、构件检查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监理合格证。

对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使用施工单位设备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5.5变更设计制度:

如果设计图纸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组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

监理组审核无误签发《工程变更单》。

5.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过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5.7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和监理日记,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

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好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

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5.7.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5.7.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纸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5.7.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5.8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与责任。

5.8.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改正,并作好记录。

检验不合格时可以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5.8.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暂停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暂停施工。

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组进行复验,合格后批准《工程复工报审表》。

5.8.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竣工预验收证明》。

5.8.4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组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5.8.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5.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5.9.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的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质量事故。

5.9.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的形式逐级上报。

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组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5.9.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没经监理组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5.9.4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组各一份。

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组;对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组,由监理组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

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组复查,确认无误,方能继续施工。

5.10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5.10.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组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5.10.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5.11投资监督制度:

5.11.1监理组进点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账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

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5.11.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应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加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组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5.12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组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本监理组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

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5.13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5.13.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5.13.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5.13.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组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其余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

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5.13.3.1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

5.13.3.2全部竣工文件(图表及清单按照管理段的行政区划编制,以便接管单位存档使用)。

5.13.3.3各项工程记录一份。

5.13.3.4工程小结。

5.13.3.5主要机器及设备的技术证书一份。

5.14监理日志和会议纪要制度:

5.14.1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做出记录。

5.14.2监理总监每周五下午组织召开监理例会,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协调相关单位提出的需沟通协调的事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6、工程质量控制

6.1、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6.1.1以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为依据,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实施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6.1.2质量控制坚持“事前预控、事中检查、事后把关”的方针。

6.1.3监督施工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制度落实到位。

6.1.4对参与施工的人员,建筑材料、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及环境等五大因素中,进行全面控制。

6.1.5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执行材料试验制度,坚持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使用在工程上。

6.1.6实行三检报验制度,施工单位在自检、互检、专检合格后,向监理部报验,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工程质量初验。

6.1.7对重要部位和可能发生的隐患,实施跟踪检查、旁站监理、抽验、复查等监控手段。

6.2、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6.2.1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

 

施工单位填写工程材料、

构配件和设备报验

施工单位另选

监理部审核

进行抽样复验

进场材料检查

到厂家考察

审核证明资料

 

合格

不合格

准许施工单位使用

合格

 

6.2.2分部分项工程签认基本程序

隐蔽工程施工完毕

返修

不合格

施工单位自检专检

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表、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表

合格

不合格监理部审查检验

合格

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项工程

返修

继续施工分项工程达到验收条件

不合格施工单位自检专检

填写分项工程报验单日

不合格监理部审核检验

总监签认分部工程

合格

 

6.2.3、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

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条件

返修

不合格施工单位自检验收

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

合格

 

监理部组织初验

组织工程盘点

盘点点

组织现场检查

审查竣工图

竣工图

核查质量保证资料

 

监理部签发竣工初验报告

有缺陷

业主组织监理、设计、施工、质监站正式验收

6.3工程质量控制方法

6.3.1工程质量以事前控制为主。

6.3.1.1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细则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发现违规操作不符合质量要求及时发监理通知单予以纠正。

6.3.1.2采用检查、量测、测量、取样试验、跟踪、旁站等手段监督控制质量。

6.3.1.3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施工过程实施旁站监理。

6.3.1.4严格执行现场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6.3.1.4坚持按控制程序办事,施工单位必须都使用监理表式联系工作,违背时不予签证。

6.3.1.5对影响工程质量坚持不纠正或继续施工时,监理有权签发暂停工程指令。

6.3.1.6监理部有权建议撤换施工单位不称职的人员。

6.4工程质量事前预控措施

6.4.1掌握和熟悉本工程质量控制和依据

6.4.2认真学习和掌握施工图纸,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把施工图上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

6.4.3核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6.4.3.1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和落实情况。

6.4.3.2督促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落实人员到位。

6.4.3.3查验各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

6.4.3.4检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健全。

6.4.3.5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对特殊专业工种的人员,要审查上岗证和考核技术水平。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等。

6.5查验施工单位的测量放线成果:

6.5.1检验施工单位制作的建设工程施工控制网(包括平面和高程)

6.5.2检验施工轴线控制桩位置。

6.5.3查验施工轴线位置,高程控制标志,核查垂直度控制。

6.5.4核查沉降观测控制。

6.5.5签认施工单位“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

6.5.6对工程所用原材料、构配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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