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铁塔修).doc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042115 上传时间:2022-10-15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5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铁塔修).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铁塔修).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铁塔修).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铁塔修).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铁塔修).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铁塔修).doc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铁塔修).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铁塔修).doc(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铁塔修).doc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湖北省铁塔建设合同

工程地点:

新洲区公安县

建设单位:

湖北东升建设有限公司

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中北路菩提金大厦A座六楼

电话:

施工单位:

武汉市育林劳务责任有限公司

地点:

电话:

签订日期:

2016年4月7日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新洲区域,公安区域

1-2工程地点:

8

1-3工程内容:

铁塔基座建设铁塔基站

单位工程

名称

建站机房

面积(平方米)

结构

塔根开(米)

工程造价(元)

备注

铁塔基础

24

1650/m³

通信机房

200

1300/㎡

信号塔安装费用

15000

以单个计算

措施协调费

10000

以单个计算

1-4工程范围:

1.落地铁塔的基础施工;

2.通信机房的土建施工;

3.落地铁塔的围栏、围墙施工.

第二条本工程的有效工期:

有机房围栏为30天;无围栏机房为30天。

其中塔基础45天,机房主体、内粉、外墙刮糙、屋面防水层下找平层7天,铁塔安装工程完成后围栏及收尾工程7天,如无围栏有效工期收尾工期相应扣减2天。

开工日期:

2016年4月20日

竣工日期:

2017年4月20日

第三条工程质量等级。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竣工验收通过监理、设计院、出租业主及甲方对本工程质量评定。

第四条合同价款

4-1承包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4-2根据双方对承包总价协商,乙方优惠总价,实际结算总造价:

元(大写人民币:

`

4-3工程结算金额以甲方审计结果为准。

工程结算审减率在3%以内,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审减率在3%-10%之间的,3%以内部分的审计费由甲方负担,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审减率在10%以上,审减金额的审计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4-4合同价款计算的依据及承包方式。

工程造价根据图纸的工程量进行预算,预算定额为鄂2013定额,极其配套文件,2016年第1期材料信息价。

包工包料,(除防盗门及螺栓由甲方供应到现场)、(如设计原因变动,将进行造价增减)。

如有图纸没有反映出的工程量,乙方出具监理、设计单位及甲方现场人员验收、签证及相关资料和照片后,再增加决算。

第五条甲方义务及责任

5-1甲方依约向乙方支付进度款。

5-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叁套、地质勘察报告一份。

5-3甲方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并及时签发交底会议纪要。

5-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合同条款约定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若系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义务及责任:

6-1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合同条款约定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予以修复。

6-2乙方向监理公司、甲方代表提交施工组织及工作计划、施工质量控制,并按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公司对施工质量、进度的检查、监督。

6-3维修施工用水、电线路、围栏等设施。

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管理规定。

6-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做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并负责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

6-6在出租场地施工时要与出租业主保持良好关系,协助甲方协调处理在工程施工中遇到的外来干扰。

6-7工程竣工乙方必须将施工过程中所用的水、电费及其他有关出租业主的物品或费用与出租业主结清,由出租业主及监理在退场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退出现场,并交付甲方。

第七条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

7-1承包人应于开工前5天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应于3日内予以确认,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同意。

7-2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第八条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

8-1工程因遭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大灾等不可抗力因素工程相应顺延。

若属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期,则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2施工中发生三天以上连续中雨天气工期相应顺延。

8-3因发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质量与验收

9-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及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应接受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

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不合格的部分按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但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9-2隐蔽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部位,经乙方自检合格后,应在隐蔽前2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参加。

通知内容包括乙方自检记录以及相关照片、隐蔽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检验。

对于覆盖、掩盖的工程部位的重新检验,不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若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施工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

检验合格,业主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施工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施工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如乙方在隐蔽工程中没有通知甲方、监理和设计院,自行处理或掩盖,甲方将严肃处理、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十条工程进度款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并经监理单位签证,经甲方主管人员签字盖章后按以下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

10-1有机房

10-1-1铁塔基础施工完毕进入养护阶段支付总造价的30%

10-1-2机房主体完、内粉完、外墙刮糙完,屋面工程施工至防水层以下找平层完,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

10-2无机房工程铁塔基础施工完毕进入养护阶段支付总造价的60%

1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同时出具全额税务发票及竣工资料,并结算全部施工手续后三个月内支付总造价的30%。

10-4预留工程造价的10%作为保修金(一年)。

如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一次性结清。

10—5以上每个付款阶段,乙方应出具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

第十一条竣工与结算:

11-1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监理公司提供完整竣工资料两份和竣工验收报告两份。

监理公司整理竣工资料并签有关文件,将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交于甲方。

11-2在已竣工未验收的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

由于承包方的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合格工期条款处理外。

11-3工程价款及结算:

在已完工程验收后,乙方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提出工程决算,审计完成后按审计结果作为工程最终造价,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11-4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决算比审计最终造价高出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保修

12-1保修金。

工程竣工结算时,甲方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内,根据情况,按工程合同价款的10%预留工程保修费。

12-2乙方在工程交工验收后五天内,应向监理及甲方提交工程保修书。

保修期:

土建工程为壹年,屋面防水为三年,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盖章之日算起。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员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12-3甲方应在土建保修期满后20天内,将该剩余保修金支付乙方,屋面保修期三年的责任,由乙方继续承担。

第十三条违约、索赔

13-1乙方在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各分段工期到达后不能按期完工,每延误一天,违约金按工程总价款的日万分之五计算.但对于分段工期拖延,总工期满足要求可不计算违约金。

13-2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甲方代表和现场监理有权责令乙方限期返工。

如工程在返工后仍无法达到设计和工程验收规范要求,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同。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工程分包、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14-1甲方同意乙方分包部分工程项目的,分包工程项目专列一览表,次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14-2分包队伍的选择,由甲、乙双方共同考察决定。

分包工程合同由甲、乙共同与分包方签订。

14-3工程分包不解除乙方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一方的违约和疏忽,并由乙方承担。

14-4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或项目派驻相应技术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分包合同的依约履行。

14-5分包工程所涉建筑、结构图所涉预埋的管线、埋件,均由乙方负责预埋或由乙方确定具体位置。

14-6转包界定:

乙方在14-1款约定的分包项目外,未经甲方许可又分包其他工程,即为转包工程。

14-7乙方转包工程,甲方一经发现,即可责令其停止转包,并有权以转包工程的预算造价的20%作为违约金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如因转包工程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择队伍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发生的会议纪要、签证、各种通知文件、委托、证书等书面形式资料均应作为合同条款的补充内容,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第十七条双方施工现场总代表人:

甲方:

孙晨

乙方:

第十八条工程实施社会监理。

甲方委托监理公司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第十九条本合同正本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工程事项:

20-1乙方在施工灌注桩的过程中,必须要用锅锥机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教育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