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班组劳务合同.doc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042009 上传时间:2022-10-15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5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工程班组劳务合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建筑工程班组劳务合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建筑工程班组劳务合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建筑工程班组劳务合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建筑工程班组劳务合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建筑工程班组劳务合同.doc

《建筑工程班组劳务合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工程班组劳务合同.doc(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筑工程班组劳务合同.doc

正本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

承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

劳务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

劳务承包人: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所在公司(山东宁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本工程的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承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劳务承包内容:

1.5、辅助材料及工具:

二、承包工作期限及工作进度

三、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

确保所承担的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5%。

确保验收达到优良。

每层达不到优良,结算时扣结算总值的10%。

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损失有劳务承包人承担。

四、标准规范

执行本工程总包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亦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4.1、二标五规范及康居标准

4.2、省市施工工艺标准及各项规程

4.3、质量/安全/环保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4.4、发包人、监理管理办法及工地各项规章制度

五、工程承包人义务

5.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要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2工程承包人提供工具房间,作为劳务承包人办公及小型工具存放之用。

5.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5.5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承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5.6负责与发包人(即甲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5.7负责劳务承包人在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5.8负责提供本合同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等。

六、劳务承包人义务

6.1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并在数量上能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的员工队伍,全面履行本合同。

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向工程承包人负责。

6.2负责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质量、操作技能等教育培训交底工作。

全面负责承包范围内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直至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完结。

6.3负责向项目部提供在施工现场内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计划,并负责使用、发放和完工后交回。

6.4负责在接到图纸(或技术交底)后10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周转工具等供应计划,并负责验收(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保管、使用、维护。

工程承包人的设备在使用完后负责向工程承包人交回。

需要劳务承包人进行装卸的,劳务承包人必须及时执行(费用另行约定)。

6.5对经验收的材料与机具应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

6.6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进行生活区的管理,并负责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7负责对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6.8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它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6.9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应承担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以上特殊行业操作人员须持证作业。

七、劳务承包人的工作职责

7.1、质量

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并按照总包合同的保修时间对工程保修。

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接受发包人代表及监理的管理,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的统一调度。

听从指挥、搞好协调,积极配合工作,对所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停工令等必须无条件执行。

严禁与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发生争执,严禁与管理人员争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根据工程进度及各方面需要,合理调配组织。

在施工中严把质量关,建立健全自检交检互检的三检制。

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严格按施工图、规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

7.2、安全

劳务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劳务承包人现场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等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法律责任由劳务承包人承担。

劳务承包人应负责对其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严禁违章违规作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严禁拆除、损坏安全设施;严禁无防护和无警戒进行拆除施工;严禁高空坠物,严禁私拉乱扯电线;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加强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杜绝安全事故。

拒绝工程承包人要求劳务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因工程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7.3、进度

保证合理安排工作,积极穿插施工,满足工程需要,一切服从工程大局。

因不服从指挥,不按要求施工,造成工作方面无法按时完成,工地另行组织、安排、协调,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承包人劳务费中扣除。

劳务承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严格实施。

7.4、综合管理

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差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劳务承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承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程程序。

八、安全防护

劳务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承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劳务承包人领用完工交回。

九、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工程承包人,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劳务承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如因劳务承包人的原因或劳动者自身违法违规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的,其经济责任由劳务承包人承担。

十、材料、设备供应

10.1劳务承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10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等供应计划;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承包人帮忙卸车的,劳务承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

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承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0.2劳务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供应的材料、设备。

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承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劳务报酬

11.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方式中的()计算:

1、固定劳务总价(含管理费)方式,按建筑面积乘以单位总价格计算;

2、固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乘以单价计算;

3、固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

11.2、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采用固定劳务总价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2、采用按确认的计时工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承包人每日将劳务人员考勤表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最终确认的工程量是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参考乙方实际完成、依据法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由技术负责人计算确定、预算合同人员复核、监理和业主认可的合格工程量为准。

对劳务承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4、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5、承包人在每次结算时扣除安全质量风险金%(按总包合同要求,但不得低于5%)。

安全质量风险金待工程竣工后视其安全质量情况予以返还,不计利息。

十二、施工变更

12.1施工前,劳务承包人必须组织人员认真阅读施工图纸,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解决。

12.2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应提前向劳务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交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12.3施工中劳务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教育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