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水平医院评价指标口腔专科医院口腔医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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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水平医院评价指标口腔专科医院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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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水平医院评价指标(口腔专科医院)

第一部分综合管理服务能力(285分)

一、落实公益责任(5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数

指标说明

评分方法

得分

备注

 

1.落实公益责任(50分)

 

1.1推动分级诊疗体系构建情况(10分)

1.1.1牵头建立医联体

5.0

(1)牵头建设医联体,建立上级医院与下级医院、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和双向转诊机制,推动优质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2)有专门部门负责协调该项工作。

1.牵头建设医联体,运作顺畅、资源下沉明显得2分;

2.无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协议、制度、流程等)机制,或无专门部门负责协调该项工作,每缺一项扣0.5分,满分3分。

1.1.2远程医疗

5.0

(1)医院能利用区域医疗协同服务平台开展远程会诊、远程预约、远程双向转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医学教育;能开展2项或以上的高端服务:

远程门诊、远程手术示教、远程病理诊断;

(2)该区域医疗协同服务平台覆盖省内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30家;联网的跨省医疗机构≥5家;实现跨省远程会诊、双向转诊、远程教育;

(3)响应考核指标:

在接到远程会诊申请后,由副高及以上职称医师提供远程会诊服务,普通、疑难患者在12小时内响应。

1.远程会诊高端服务<2项,扣1.5分;

2.该区域医疗协同服务平台覆盖省内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每少6家扣0.1分;联网的跨省医疗机构每少1家扣0.1分;未实现跨省远程会诊、双向转诊、远程教育,每少1项扣0.2分;

3.未达到响应考核指标,扣2分。

1.2承担对口支援等医疗工作(11分)

1.2.1完成省内对口支援任务

4.0

近3年内帮扶的对口医院,帮扶时间要求为半年以上,需有政府指令文件或支援受援双方帮扶合同。

※包括政府指令性要求、医院自主构建对口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1.有≥3家省内支援医院得3分,每减少1家,减1分,扣完为止;

2.对口帮扶成效显著:

(1)帮扶医院等级晋升;

(2)新增专科2个或以上;(3)填补重大的技术空白;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即可,得1分。

1.2.2完成援助其他省份等国家下达的医疗卫生任务

4.0

近3年内帮扶的对口医院,帮扶时间要求为半年以上,需有政府指令文件或支援受援双方帮扶合同。

1.有≥3家支援医院得3分,每减少1家,减1分,扣完为止;

2.对口帮扶成效显著:

(1)帮扶医院等级晋升;

(2)新增专科2个或以上;(3)填补重大的技术空白;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即可,得1分。

 

1.落实公益责任(50分)

1.2.3完成医务人员下沉基层任务

3.0

根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每年下沉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援疆、援藏以及援外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全院中级以上卫生技术人员的5%,服务时间一年以上。

下沉(支援)人员数及服务时间达标得3分;下沉(支援)人员数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3分,满分1.5分;服务时间每少1个月扣0.15分,满分1.5分。

(目前卫生管理部门对口腔专科医院没要求,不适用,得满分)

1.3患者负担(8分)

1.3.1门诊均次费用

5.0

检查门诊均次费用比上年增长率(%);比对本省同期GDP增长率(%),增长以不超过本省当年GDP增长率为基准。

※省卫财统计报表

不超过基准值得5分,每增长2个百分点扣0.5分。

1.3.2出院患者均次费用

5.0

检查出院患者均次费用比上年增长率(%);比对本省同期GDP增长率(%),增长以不超过本省当年GDP增长率为基准。

※省卫财统计报表

不超过基准值得5分,每增长2个百分点扣0.5分。

1.4完成公共卫生任务(8分)

1.4.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情况

8.0

(1)有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职能管理部门、应急队伍、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

(2)应急预案完善,职责明确,流程清晰,人员熟悉;

(3)有应急演练或应急实践总结分析报告,持续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4)完成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公共卫生任务,包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日常管理。

(5)完成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任务。

1.医院承担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的医疗救援预案完备,职责清晰,得2分;无方案的扣2分;方案不完备、职责不明确、流程不清晰、人员不熟悉的每项的扣0.5分(有必要抽查主管院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应急队员是否熟悉职责和流程,不熟悉职责和流程的酌情扣分);

2.有应急演练或应急实践总结分析报告得2分;无分析报告的不得分。

3.查阅工作记录及电话询问当地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

近三年承担国家或省(含副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或突发公共事件任务得4分,未承担不得分。

1.5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4分)

1.5.1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公益性社会活动

5.0

(1)设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部门,有针对本区域人群健康状况特点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以及健康咨询等公益性活动,有接受各级行政部门指令或医院自发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

(2)为所在社区提供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健康咨询工作,使所在社区居民对常见病的预防知识有所提高。

1.设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部门得1分,未设置则不得分;

2.开展健康教育或公益活动如义诊、献血等每年至少12次得3分,有开展活动但次数≥8≤11次得2分,≥5≤7次得1分,≤4次不得分。

1.6感染性疾病防控能力(7分)

1.6.1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任务

3.0

(1)有健全的感染性防治管理组织架构且职责明确:

医院设有相关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职能管理部门、预检分诊处等;

(2)实施传染病网络直报。

1.第

(1)项缺项不得分,满分1分;

2.有实施传染病网络直报得2分,没有不得分。

1.7放射诊疗管理(2分)

1.7.1放射诊疗管理到位

3.0

(1)医院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许可。

(2)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须具备相应资质,身体健康管理符合规定。

1.查医院取得放射诊疗许可情况,缺一个项目扣0.5分,满分1.5分。

2.查相关从业人员参加培训记录、取得资质情况和健康检查情况,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满分1.5分。

二、医院运行管理(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数

指标说明

评分方法

得分

备注

 

2.医院运行与管理(100分)

 

2.医院运行与管理(100分)

 

2.医院运行与管理(100分)

 

2.医院运行与管理(100分)

 

2.医院运行与管理(100分)

 

2.1人力资源配置(13分)

 

2.1人力资源配置(13分)

2.1.1卫技人员

3.0

(1)卫技人员:

开放牙椅数≥1.5:

1

(2)门诊医师:

门诊开放牙椅数(不含教学牙椅)≥0.7:

1

(3)门诊护士:

门诊开放牙椅数(不含教学牙椅)≥1:

1;

(4)病房医师:

床位≥0.3:

1

(5)病床护士:

床位≥0.5:

1;

※卫技人员包括医疗、护理、技术、药师等人员。

1.卫生技术人员与开放牙椅数比达标得0.6分,每下降0.1扣0.2分,扣完0.6分为止;

2.门诊医师与门诊开放牙椅数比达标得0.6分,每下降0.1扣0.2分,扣完0.6分为止;

3.门诊护士与门诊开放牙椅数比达标得0.6分,每下降0.1扣0.2分,扣完0.6分为止;

4.病房医师与床位比达标得0.6分,每下降0.1扣0.2分,扣完0.6分为止;

5.病床护士与床位比达标得0.6分,每下降0.1扣0.2分,扣完0.6分为止。

2.1.2重要部门护理人员配备

2.0

(1)手术室护士:

手术床(台)≥3:

1;

(2)麻醉后恢复室护士:

实际开放恢复室床位≥1:

1

※病房护士是指工作岗位在病房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士,不包含门诊、体检、医技科室等部门的护士。

1.手术室护士与手术床(台)比达标得1分,每下降0.1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2.麻醉后恢复室护士与实际开放恢复室床位比达标得1分,每下降0.1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2.1.3医师、护士、药师高级职称比例

2.0

(1)医师高级职称比例≥30%,各临床科室的主任正高职称比例应达到90%以上;

(2)护士高级职称比例≥4%,各临床科室的护士长高级职称比例应达到50%;护士本科以上学历比例≥50%。

(3)药学技术人员本科以上学历比例≥50%,临床药师数≥1人/100床。

1.全院医师高级职称比例达标得0.3分,每下降2个百分点扣0.05分,扣完0.3分为止;

2.各临床科室主任正高职称比例达标得0.3分,每下降2个百分点扣0.05分,扣完0.3分为止;

3.全院护士高级职称比例达标得0.3分,每下降0.1个百分点扣0.05分,扣完0.3分为止;

4.各临床科室护士长高级职称比例达标得0.3分,每下降2个百分点扣0.05分,扣完0.3分为止;

5.护士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达标得0.3分,每下降2个百分点扣0.05分,扣完0.3分为止;

6.药学技术人员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达标得0.25分,每下降2个百分点扣0.05分,扣完0.25分为止。

7.临床药师数达标得0.25分,不达标不得分。

2.1.4全院医师研究生学历比例

2.0

(1)全院医师研究生学历比例≥60%

(2)临床科室医师研究生比例≥70%

1.全院医师研究生学历比例达标得1分,每下降2个百分点扣0.1分,满分1分,扣完1分为止;

2.临床科室医师研究生比例达标得1分,每下降2个百分点扣0.1分,满分1分,扣完1分为止。

2.1.5护师以上占护理人员总数比例

2.0

护师以上占护理人员总数比例≥40%。

护师及以上人员占比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低于30%此项不得分。

2.1.6专职科研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比例

1.0

专职科研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比例≥;1%

※签订的专职科研岗位工作合同不少于1年。

(包括博士后流动站人员)

专职科研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比例每下降0.1个百分点扣0.1分。

2.1.7设置总会计师

1.0

医院设立总会计师,参与医院重大经济决策并提出论证报告。

医院设立总会计师得0.5分,没有设立扣0.5分;总会计参与医院重大经济决策并提出论证报告得0.5分,没有参与或无论证报告扣0.5分。

2.2工作负荷(20分)

2.2.1年急诊人次

3.0

年急诊人次≥0.50万。

达标得3分;每下降10%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2.2.2年出院人次

5.0

年出院人次≥,0.2万,外地患者占比≥20%

※外地患者:

按省卫生统计报表。

1.年出院人次指标达标得2.5分;每下降10%扣0.5分,扣完2.5分为止。

2.外地患者占比指标达标得2.5分;以20%为基准即100%,每下降10%扣0.5分,扣完2.5分为止。

2.2.3年住院手术人次

6.0

年住院手术人次≥,0.20万,三四级手术≥35%。

※“手术人次”的口径:

根据2016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制度》,指施行手术和操作的住院病人总数。

1次住院期间施行多次手术的,按实际手术次数统计。

1次实施多个部位手术的按1次统计。

1.年住院手术人次指标达标得4分;每下降10%扣0.5分,扣完4分为止。

2.三四级手术指标达标得2分;以35%为基准即100%,每下降10%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2.2.4年外科手术人次占外科出院人次比例

6.0

年外科手术人次占外科出院人次比例≥90%。

※“年外科手术人次”口径:

指施行手术和操作的住院病人总数。

1次住院期间施行多次手术的,按1次统计。

达标得6分,以90%为基准即100%,每下降5%扣0.5分,扣完6分为止。

2.3工作效率(15分)

2.3.1平均住院日

5.0

平均住院日≤9天

每超出基准值0.5天/人,扣0.3分,扣完5分为止。

2.3.2床位使用率

5.0

床位使用率96%-99%。

※病床使用率=实际占用总床日/实际开放总床日×100%

床位使用率在96%-99%间的,得此项满分;每偏离要求范围1个百分点,扣0.5分。

2.3.3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数

5.0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数=年度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平均在职医师数×365天)

※平均在职医师数=(1月初在职医师数/2+2月初在职医师数+……+12月初在职医师数+12月末在职医师数/2)/12

※“在职医师数”是指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人事分类为专业技术人员系列的医师数(其中包括“双肩挑人员”、规培医师,不含返聘人员)

横向考核:

以全省同级同类医院均值为为满分的80%,每超出均值5%,加0.2分,满分为5分;每低于均值5%,扣0.2分。

 

2.4资产运营(40分)

 

2.4资产运营(40分)

2.4.1总资产现金流量比率

6.0

总资产现金流量比率=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总资产平均余额

总资产平均余额=(1月初总资产余额/2+2月初总资产余额+……+12月初总资产余额+12月末总资产余额/2)/12

横向考核:

以全省同级同类医院均值为满分的80%,每上升5%加0.2分,满分为6分;每下降5%,扣0.3分。

2.4.2医疗收入占百元固定资产比例

6.0

医疗收入/百元固定资产=医疗收入/年平均固定资产总额×100

年平均固定资产总额=(1月初固定资产原值/2+2月初固定资产原值+……+12月初固定资产原值+12月末固定资产原值/2)/12

横向考核:

以全省同级同类医院均值为满分的80%,每上升5%加0.2分,满分为6分;每下降5%,扣0.3分。

2.4.3业务支出占百元业务收入比例

6.0

业务支出/百元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业务收入)×100

※业务支出=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其他支出

业务收入=医疗收入+其他收入

纵向考核:

以本院上年度百元医疗收入成本为基准值。

与上年度比较持平或下降,得6分;每上升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考虑广东省当年GDP影响)

2.4.4资产负债率

6.0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为提高数据可比性,按国家规定预提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可从负债中剔除计算。

资产负债率<50%,即得满分;资产负债率≥50%<60%得3分;资产负债率≥60%不得分。

2.4.5床均固定资产总额

6.0

床均固定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总额/平均开放床位

固定资产总额指年平均原值

※年平均固定资产总额=(1月初固定资产原值/2+2月初固定资产原值+……+12月初固定资产原值+12月末固定资产原值/2)/12

横向考核:

从高到低排序,全省排名前3名者为满分;以全省同级同类医院此项指标的均值为满分的60%,每上升5%加0.2分,全省排名第4名以后的最高不超过5.8分;每下降5%,扣0.2分。

2.4.6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

5.0

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药品收入/医疗收入

药品收入(不含中药饮片)占医疗收入比例≤2.5%得满分;每上升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2.4.7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

5.0

每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费用=[卫生材料支出/(医疗收入-药品收入)]×100

每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费用≤20元得满分,每上升1元扣0.5分。

 

2.5医疗设备(7分)

2.5.1口腔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率

1.0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年完成检测项目数不低于5万

达标得1分,每下降5%扣0.2分,扣完为止。

1.5

全自动血凝仪年完成检测项目数不低于1万

达标得1.5分,每下降5%扣0.2分,扣完为止。

1.5

500mAX光胸片机,台均人次≥6人/天

达标得1.5分,每下降5%扣0.2分,扣完为止。

1.5

口腔CBCT,台均人次≥10人/天

达标得1.5分,每下降5%扣0.2分,扣完为止。

1.5

冰冻切片机台均运行时间≥8小时/天,台均人次≥1人/天

1.台均运行时间每下降5%扣0.1分,满分0.5分,扣完为止;

2.台均人次达标得1分,否则扣1分。

2.6医疗纠纷防范(2分)

2.6.1每万名出院患者医疗事故发生次数与医疗纠纷处理

2.0

包括年度内鉴定为医疗事故数。

(1)每万名出院患者医疗事故发生次数=医疗事故发生数×10000/出院患者总数;

(2)院内发生的医疗纠纷(事故)赔偿金额总数与医疗业务收入的比例。

(3)医疗纠纷(事故)赔付比率=发生的医疗纠纷赔偿金额总数/医疗业务收入额×1000‰

1.建立有医患沟通制度及第三方纠纷调解机制;医院参加医疗执业责任保险(或医疗风险互助金);有专人负责投诉及纠纷,医疗纠纷事故处理资料齐全;有原因分析和持续改进具体措施。

以上每缺一项扣0.1分。

满分0.4分;

2.考核年度内未发生定性的医疗事故,得0.6分。

扣分:

定性的医疗事故件数×医院担责比例×0.2分;

3.赔付率在1‰以下得1分;1‰≤赔付率≤2.5‰,扣0.5分;2.5‰<赔付率≤4‰,扣0.75分;赔付率>4‰不得分。

2.7公众满意度(3分)

2.7.1服务对象满意度

3.0

患者满意度=评价满意的被调查患者人数/接受调查患者人数×100%(包括安全性、经济型、舒适性、方便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调查患者应当包括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出院患者)

1.无相应负责部门及满意度调查制度扣0.75分;

2.无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扣1.5分;三种满意度调查报告少一种扣0.5分;

3.对调查中存在问题无分析、改进措施扣0.75分;

三、综合服务能力(85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数

指标说明

评分方法

得分

备注

3.综合服务能力(85分)

3.1推动全省专科、学科发展(18分)

3.1.1引领全省专科、学科发展

6.0

拥有若干省级及以上政府咨询与决策专家,能为国家和我省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咨询与决策,制定相关指南与专家共识,引领本专业的发展方向。

※以国家或我省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1.拥有1名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政府咨询与决策专家得1分,满分3分。

2.主持制定一项指南或专家共识得1分,参与制定一项指南或专家共识得0.5分,满分3分。

3.1.2国家级、省级以上临床重点专科

6.0

指2010年以来,获批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或质控中心。

每获得一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得1.5分;每获得一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或质控中心得0.5分(已获得国家级的不重复计算),满分为6分。

3.1.3开展新技术和推广适宜技术

6.0

(1)在医院内积极开展新技术,引领技术创新和发展;

(2)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推广适宜技术,提高基层医院技术水平;每项适宜技术推广使用的医院至少3家(含)以上。

※以省卫计委公布的适宜技术目录为依据。

1.开展1项省级以上领先的新技术得3分;引进1项新技术得1.5分。

满分3分。

2.每推广1项适宜技术得1分,满分3分,未推广适宜技术不得分;需要提供推广使用的有效证明材料。

3.2医疗服务能力(37分)

3.2.1医疗服务的广度

12.0

医院出院患者覆盖的DRGS组数越多,说明医院能够提供的诊疗服务范围越广。

对参评医院按DRG组数进行排名,排名前3得满分,排名每下降1名扣1分,扣完为止。

3.2.2医疗服务的整体技术难度

12.0

病例组合指数值(CMI值)=∑(某DRG权重×该医院该DRG的病例数)/该医院出院病例数。

(说明:

CMI值高,表明技术难度大)

对参评医院CMI值进行排名,排名前3得满分,排名每下降1名扣1分,扣完为止。

3.2.3技术全面性测评

13.0

缺失专业:

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了12个口腔科二级科目(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口腔麻醉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口腔病理专业、预防口腔专业),如果医院未设置某个专业,认为出现“缺失专业”。

没有缺失专业得满分,每有一个缺失专业扣1.5分,扣完为止。

 

3.综合服务能力(85分)

 

3.综合服务能力(85分)

 

3.3护理服务能力(30分)

 

3.3护理服务能力(30分)

3.3.1优质护理广度

5.0

(1)国家卫计委重点联系医院,医院因护理工作获得国家级表彰;省优质护理示范医院;

(2)全面开展优质护理,优质护理覆盖率达100%。

1.获国家卫计委重点联系医院、医院因护理工作获得国家级表彰得3分,病区因护理工作获得国家级表彰得或省优质护理示范医院得2分,个人因护理工作获得国家级表彰得1分;若有重复以最高得分计,不累计;

2.优质护理落实率100%得2分;≥80%<100%得1分,<80%不得分。

3.3.2护理服务质量

7.0

(1)应用管理工具实施科学管理;

(2)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实施护士管床制、小组责任制、层级管理制、床边工作制、床边记录制;突出护士在观察病情、评估健康状况,解决患者问题,预警、预测、预防并发症,保障患者安全、控制医疗风险的的能力和作用;

(3)创新机制,岗位管理及绩效管理有创新有成效;

(4)全面落实临床护理服务全过程提升优质护理;住院病人营养状况、功能状态初筛、安全和风险评估预警、出院后延续等服务内涵有成效;

(5)各专科落实健康教育及开展早期康复有成效;

(6)护理查房、护理会诊有开展并记录;医护一体化落实率达100%。

1.100%应用质量管理工具(PDCA/QC/5S等)且管理有成效得1分;≥80%<100%得0.5分;<80%得0.25分,未开展不得分。

2.现场查看,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得1分;抽查2个科室护士管病人对病情的了解和患者结局良好,得1分。

3.创新建立岗位管理及绩效管理方案行之有效得1分

4.全面落实临床护理服务全过程得0.5分;住院病人营养初筛,有成效得0.5分。

5.各专科落实健康教育及开展早期康复有成效得1分;以上工作开展≥80%<100%得0.5分,<80%得0.25分,未开展不得分。

6.现场查看,护理查房、护理会诊有开展并记录得0.5分,医护一体化落实率≥100%得0.5分;以上工作开展≥80%<100%得0.25分,<80%不得分。

3.3.3护理学科和专科建设

7.0

(1)获评口腔重点专科,包括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或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2)技术与管理帮扶;

(3)省级以上专业护理基地;

(4)专业护士培养及有效使用。

1.相关专科获评省级以上临床重点专科并按计划开展专科护理工作有成效得2分,以上工作开展≥80%<100%得1分,<80%得0.5分,无计划无落实不得分,若有重复以最高得分计,不累计。

2.参加省卫计委及以上委派的护理人员帮扶1分,各地市0.5分,若有重复以最高得分计,不累计。

3.获省级以上专业护理基地2分。

4.口腔专业护士200个及以上2分,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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