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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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东港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
组长:
黄伟宏
副组长:
缪文兵
组员:
李明、朱成成、胡永祥、顾舞巧、年级段长、各班主任
(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机构
测评机构下设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4个测评项目等第评定小组。
每组排在第一位的同志任组长。
各班成立各项目评价小组具体组织评价,由班主任任组长、包括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共5—7名组成,学生代表推选应考虑能认真负责并有相应项目特长的学生,须经全班学生选举产生,一般3名左右。
品德表现项目:
李明、年级段长、班主任、课任教师
创新实践项目:
朱成成、陈波、王舟其、夏富林、杨海雄、鲍珊瑛、刘夏球、
张舟燕、周似伟、翁舟英、蒋健松、课题相关学科教师
运动健康项目:
胡永祥、周海波、张勇、徐雷、赵茂红、傅剑波、方凯
陶亚男、周文华
艺术素养项目:
顾舞巧、周秋飞、翁东海、周凯、鲍珊瑛、张舟燕、徐佳
陈光明
(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监督小组
组长:
刘圣南
组员:
曹全国、刘夏球、杨海雄、家长代表
二、评价制度
(一)公示制度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测评机构、机构成员、相关文件上墙公示。
2.建立校级和班级两级公示制度,并公布监督电话。
3.对学期末的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三天。
4.校监督领导小组督促各测评项目组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二)宣传制度
1.坚持宣传开放,构建网络化宣教模式。
2.拓展宣传渠道,通过专题会议、宣传栏、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信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宣传测评工作的细则、程序等,加深对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了解。
3.重点发挥家长会作用,让更多家长了解测评。
4.相关部门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三)培训制度
1.专题召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会议,学习市局文件精神,拟订学校测评方案。
2.坚持由小到大,层层培训的原则,测评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培训各项目组组长及班主任,各项目组长培训项目组成员,班主任或项目组成员再向家长、学生、社会转述测评内容。
3.坚持不参加培训就不组织测评原则,只有参加培训的教职工才能承担测评任务或成为项目组成员。
(四)诚信制度
1.坚持诚信为本的原则,倡导诚信教育。
2.对部分项目根据具体细则要求,获奖同学要求作出诚信承诺,或参与成果答辩,如果放弃承诺或不能参加答辩,则取消获奖资格。
3.学生作品一经发现抄袭、剽窃,则没收作品,取消该项目的参赛资格。
4.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要做到记录完整,多人证明,个人签名,单位盖章。
(五)监督制度
1.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监督小组,由校工会主席任组长,接受社会或学生的检
举监督。
2.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62060176206018
3.监督小组及时反馈测评的不良影响,消除弊端,完善工作,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矛盾。
4.学校各项项目测评,必须有学校监督员监控,项目测评组成员要虚心接受意见,并及时改进工作。
5.本制度与实施方案配合使用,并公布于宣传窗,不断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指正。
三、人员分工及工作职责
(一)校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规章制度(公示、诚信、培训、监督、宣传)。
2.落实评价办法,制订评定程序。
3.确定各项目小组成员并签诚信协议。
4.组织并监督学校评定工作。
5.审核并认定各项目小组评定结果。
6.仲裁评定分歧。
7.组织上报本校学生综合素质各项目的评定结果。
(二)校综合素质测评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1.对学校综合素质测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接受和解决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士对测评工作的举报或申诉。
3.协助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违纪行为进行调查。
(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组人员及职责分工
1、品德表现项目组:
组长:
李明
成员:
年级段长、班主任、课任教师、学生代表
(1)对学生道德认知和行为表现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
包括学生在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合作友善、自尊自信和人生态度等方面的相应表现,重点是遵纪守法、习惯养成、团结互助等日常在校表现及参与公益劳动、社会服务等情况。
(2)组织并指导学生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册》。
(3)组织学生自评和同学互评。
(4)教师评定小组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和学生日常表现对每一位学生进行定性评价。
(5)班主任综合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价和家长反馈意见,主笔撰写学生综合评语,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最后报学校评定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2.艺术素养项目组
组长:
顾舞巧
成员:
周秋飞、翁东海、王舟其、鲍珊瑛、张舟燕、徐佳、陈光明
工作职责:
(1)对学生音乐与美术课的修习情况及学校和班级艺术活动参与情况、音乐与美术课的学业考查成绩、学生参与各级各类艺术竞赛获奖情况进行评价。
三个方面的权重一般按40%左右、40%左右、20%左右确定。
(2)做好音乐美术书面基础知识测试工作。
(3)综合学生参加市、区级及学校等各类艺术类比赛成绩和学生平时的修习情况,根据评价标准,确定学生的等第,同时积累相关材料。
(4)对学生的评定结果按要求在校内公示。
(5)做好音乐、美术专项测评中不合格学生的补测工作。
3、运动健康项目组
组长:
胡永祥
成员:
胡永祥、周海波、张勇、徐雷、赵茂红、傅剑波、方凯、陶亚男、周文华
工作职责:
(1)对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修习情况和日常体育锻炼情况、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学生参与各级各类体育竞赛获奖情况进行评价。
三个方面的权重一般按30%左右、50%左右、20%左右的比例确定。
(2)组织游泳测试和长跑体能基础测试。
(3)组织学生参加市、区级及学校等各类体育类比赛成绩,对学生进行运动技能专项测评。
(4)做好健康素质专项测评不合格学生的补测工作。
(6)做好“三残”学生和体育免修学生体质健康认定工作。
(7)汇总学生运动技能专项测评和健康素质专项测评成绩,确定等第,并报学校评定领导小组审核,同时积累相关材料。
4、创新实践项目组
组长:
朱成成
成员:
朱成成、陈波、王舟其、夏富林、杨海雄、鲍珊瑛、刘夏球、
张舟燕、徐海红、周似伟、翁舟英、蒋健松、课题相关学科教师
工作职责:
(1)对学生研究性学习、科学实验、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的初中综合实践课程的修习情况、参与情况、参与态度、学业成绩、相关成果(作品)及获奖情况进行评价。
(2)对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进行专项测评。
(3)对学生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测评。
(4)对学生校本课程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测评。
(5)做好各项专项测评不合格学生的补测工作。
四、评价办法
根据评价内容和评价要求,一般采用民主评议、测试评定和直接认定等方式。
1.民主评议。
包括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教师评议,学生自评由学生对自己作出客观评价;同学互评可以分组或全班进行,对组(班)内每一位同学作出评价;教师评议由班主任牵头任课教师共同参与,对全班每一位学生作出评价,其中同学互评权重为60%,学生自评一般作为参考不计入总分。
具体根据本方案确定的评价内容和评价细目进行评定。
2.测试评定。
由学校集中组织或相关任课教师依据规定标准组织测试,按学生实际测试结果依据相关标准评分。
3.直接认定。
根据学校制订的评分细则,由项目评价小组依据学生的相关情况(如活动参与情况、日常表现情况等)记录、获奖情况(提供相应的证书、证明)等认定赋分。
(获奖范围一般指学校比赛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的比赛,具体由县(区)教育局或学校确定)
4.量化项目赋分办法
(一)、品德表现(本表满分100分)
东港中学学生综合素质品德表现评价表
考核项目
具体内容
实际得分
4分
3分
2分
1分
0分
小项合计得分
社会责任感(20分)
1.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和自豪感,有建设祖国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4分)
2.认真参加升旗仪式,尊敬国旗、国徽,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能肃立、行注目礼并唱响国歌,遵守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会纪律。
(4分)
3.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遵守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遵守《中学生守则》及学校、班级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4分)
4.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少先队、团校的学习和学校、社区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4分)
5.积极参加班级及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努力为班级集体争夺荣誉,圆满完成班级值日、学校值周的任务。
(4分)
诚实守信(20分)
1.认真学习,遵守学习、考试纪律,尊重教师劳动,及时上交作业。
尊重他人学习成果,无抄袭作业和违纪、舞弊行为。
(4分)
2.见到师长主动问好,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
(4分)
3.同学之间正常交往,做到互相尊重、互助团结、理解宽容、真诚相待,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不给同学起绰号,发生矛盾保持冷静,多做自我批评。
(4分)
4.重诺言守信用,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认真做好,借他人钱物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4分)
5.待人接物有礼貌(4分)
合作友善(20分)
1.同学之间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热忱帮助;利益、荣誉面前有冲突互相谦让。
(4分)
2.课间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中互相嬉戏、追逐或打闹,不随意进出其他教室和教师办公室。
自觉维护校园文明。
(4分)
3.下课、就餐或放学进出教室、校门有秩序地排队,文明前行,决不争先恐后。
(4分)
4.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小组合作讨论,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4分)
5.需要别人帮助时,态度诚恳,使用礼貌用语。
(4分)
自尊自信(20分)
1.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戴美瞳,不打耳洞(民俗习惯除外)。
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4分)
2.讲究卫生,勤洗头发,勤剪指甲。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分)
3.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
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4分)
4.情趣健康,不看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不带手机及学校禁止携带的电子产品。
(4分)
5.爱惜名誉,奉献爱心,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4分)
人生态度(20分)
1.有理想,有目标,有自信,热爱生活,积极乐观;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4分)
2.生活有规律,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4分)
3.能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对家长有意见能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自觉维护正常的家校沟通。
(4分)
4.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决不与社会上不良分子来往。
(4分)
5.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参与赌博活动,拒绝毒品。
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及非法活动。
(4分)
总得分
考核等级
几项规定:
1.学生获得市区级美德少年的,直接认定为A级。
2.学生获得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直接认定为A级,名额不占班级名额。
3.学生在其他方面获得校级以上品德表现方面先进荣誉或者获奖的,在评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评定相应等级;
4.学生受到警告处分,未撤销的,不得评A;
5.学生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未撤销的,不得评B;
6.学生受记过及以上的行政处分或者违法犯罪处分,未撤销的,直接为E。
(二)、运动健康(本表满分100分,其中阳光体育和两操由学生评定,其余项目由课任老师对所任教学生直接打分76分以上不得超过25%,68分以上不得超过50%,51分以下不得超过5%)
东港中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运动健康赋分表
班级________学生姓名_________学期_______时间____
评价维度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扣分说明
单项得分
得分
学生体育课程修习情况和日常体育锻炼情况权重分30%
体育课到课情况10分
无故缺勤每次扣2分
因事请假每次扣0.5分
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阳光体育活动参与情况
10分
无故缺勤每次扣1.5分
因事请假每次扣0.5分
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早操、眼操出勤情况5分
无故缺勤每次扣1.5分
因事请假每次扣0.5分
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上课活动态度5分
优秀5分(一学期上课无老师点名批评、上课表现好)。
良好4分(一学期被老师点名批评教育三次以内、表现较好)。
一般3分(一学期被老师点名批评五次以内包括五次表现一般)。
较差2分(一学期被老师点名批评五次以上、表现不好)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权重分50%
一学年一测
按照测试总成绩折算
术课成绩
按中考办法打分
体育竞赛获奖权重分20%
省级及市级
1-8名
直接记20分
区级
1-8名分别得20-13分
校级
1-8名分别得12-5分
参加各级比赛
每参加一次得4分,总分不超过12分
几项规定
1.除身体原因请假外,学期内体育和健康课程到课率低于90%的学生不能初定为A等;
2.除身体原因请假外,学期内阳光体育活动参与率低于90%的学生不能初定为A等;3.因病因残(须提供相关证件)无法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部内容测试的,一般初定为C等。
(三)、艺术素养(本表满分100分,由课任老师和班级考核小组共同打分,任课老师直接认定占60%,其中54分以上不得超过所任教学生的25%,48分以上不得超过50%,36分以下不得超过5%)
东港中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艺术素养赋分表
学生艺术素养
权重分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扣得分说明
各单项得分
总得分
学生音乐与美术课的修习情况和艺术活动的参与情况权重分40%
音乐、美术课到课情况10分
无故缺勤每次扣2分
因事请假每次扣0.5分
无故迟到每次扣1分
音乐、美术课参与态度10
无故忘带工具,破环教室公共财物,不遵守课间秩序,每次扣1分
音乐、美术课课堂表现10分
优秀10分(一学期上课无老师点名批评、上课表现好)。
良好8分(一学期被老师点名批评教育三次以内、表现较好)。
一般6分(一学期被老师点名批评五次以内包括五次表现一般)。
较差3分(一学期被老师点名批评五次以上、表现不好)
艺术活动的参与情况10分
每参加班级艺术活动一次加1分
每参加校级艺术活动一次加2分
每参加区级艺术活动一次加3-7分(按照比赛名次及训练态度依次得分,参与3分,三等奖4分,二等奖5分,一等奖6分,参加区演出7分)
每参加市级以上艺术活动一次加6-8分
音乐与美术课的学业考查成绩40%
平时作业成绩(20分)
按照平时每节课作业表现进行折算。
期末测评成绩(20分)
以理论测试的方式进行。
各类艺术竞赛获奖
权重分20%
省级及以上获奖
直接获得20分
市级
一等奖18-20分、二等奖14-17分、三等奖11-13分
区级
一等奖8-10分、二等奖6-7分、三等奖4-5分
校级
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特长生(三年内只能用一次)
省B级12分市A级8分
几项规定
1.除身体原因请假外,学期内音乐与美术课程到课率低于90%的学生不能初定为A等;
2.规定每个学生应参加的学校和班级艺术活动,无故不参加的,不能初定为A等;
3.因病因残(须提供相关证件)无法参加音乐与美术课的学业考查的,一般直接初定为C等。
4.音乐美术最终评定A级各50人
(四)、创新实践
1.信息技术赋分表(本表总分为100分,教师评分90分以上不超过25%,80分以上不超过50%,60分以下不超过5%,学生得分乘以20%后计入)
信息技术权重分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扣得分说明
各单项得分
总得分
学生信息技术课的修习情况权重分40%
信息技术课到课情况5分
无故缺勤每次扣2分
因事请假每次扣0.5分
无故迟到每次扣1分
信息技术课参与态度10
擅自玩游戏或做学习任务以外的事每次扣1分
课堂内不积极参与教学活动扣1分
信息技术课课堂表现15分
优秀15分(一学期上课无违纪行为,上课表现好)。
良好12分(一学期被老师点名批评教育三次以内、表现较好)。
一般8分(一学期被老师点名批评五次以内包括五次表现一般)。
较差5分(一学期被老师点名批评五次以上、表现不好)
信息技术课参与情况10分
不按时完成作业,不及时上传每次扣1分
下课不及时关机并按要求摆放桌椅扣2分
课后帮助整理机房加1分
信息技术的学业考查成绩40%
平时作业成绩(28分)
按照平时每节课作业表现进行折算。
期末测评成绩(12分)
以上机操作方式进行。
各类信息技术竞赛获奖权重分20%
省级及以上获奖
直接获得20分
市级
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区级
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
校级
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5分
2.社会实践
按学校规定参加一次社会实践得10分,不参加不得分(以社会实践活动记录为准,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则本项考核不得分)(本项满分20分,按实际得分计入)。
3.研究性学习
按学校规定学时全程参与得5分,承担力所能及的调查研究、资料采集任务得5分。
积极承担调查研究、资料采集和查阅、积极撰写研究报告。
得5分。
研究报告(作品)、小课题、科技类世间报告校级获奖得2分,区级及以上得3分。
(本项满分20分,按实际得分计入)
4.劳动技术(本表总分为100分,学生得分乘以20%后计入)
劳动技术
权重分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扣得分说明
各单项得分
总得分
学生校本课程的修习情权重60%
校本课程到课情况20分
无故缺勤每次扣5分
因事请假每次扣2分
无故迟到每次扣4分
校本课程参与态度10
擅自玩游戏或做学习任务以外的事每次扣3分
课堂内不积极参与教学活动扣3分
校本课程课堂表现20分(其中优秀认定不超过25%,良好及以上不超过50%,较差不超过5%)
优秀20分(一学期上课无违纪行为,上课表现好)。
良好15分(一学期被老师点名批评教育1次以内含一次,表现较好)。
一般10分(一学期被老师点名批评2次以内含2次)。
较差5分(一学期被老师点名批评3次以上、表现不好)
校本课程参与情况10分
不按时完成作业,扣5分
下课不按要求摆放桌椅扣2分
遗弃垃圾扣2分
校本课程课堂作业及科技类作品权重40%
校本课程平时作业成绩20分
视作品的优劣情况分别得20分、15分、10分5分
科技类作品获奖情况20分
区级获奖20分,校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5.科学实验(本表总分为100分,学生得分乘以20%后计入)
(本表有可科学学科教师直接评分)
学生姓名
参与情况(请事假一次,扣1分;迟到一次,扣2分)
参与态度(优秀20分,良好15分。
合格12分。
不合格5分)
知识技能掌握情况(优秀20分,良好15分。
合格12分。
不合格5分)
测试分数
100分总分内实际所考分数*20%。
竞赛
总分
20分
20分
20分
20分
20分
学生1
学生2
几项规定
1.除身体原因请假外,学期内评价的综合实践课程到课率或活动参与率低于90%的,不能初定为A等;
2.因病因残(须提供相关证件)原因,无法参加学期内评价的一个以上项目综合实践课程与活动的,一般直接初定为C等。
五、结果确定
按四大类内容分别评价,每一类评价结果分A、B、C、E四个等级,分别代
表“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其中“品德表现”还须撰写综合评语。
评价结果分学期评价等级和初中毕业总体评价等级。
1.学期评价。
每学期对四大类内容分别进行评价,初定评价结果,学生及家长可在公示起自省学籍系统管理平台关闭前对有疑义的评定提出申诉,如无异议,确定评价等级,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有异议,由班级相应的评价小组调查核实,重新评议。
争议较大的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裁定。
学期评价一般在每学期结束前三周至学期末进行,其中九年级最后学期评价一般在五月份进行,五月底前完成。
2.等级及比例控制。
每学期评价和初中毕业总体评价各等级的比例,A等比例人数不超出学校本届在籍学生数的25%,B等不超过50%,E等不超过5%;四大类的评价内容,也按上述比例分别控制A、B、C、E等级,比例分班控制。
3.计分方式及得奖情况。
学校在每学期评价过程中按百分制计分,再根据比例划分A、B、C、E级。
其中涉及到各类获奖情况计分的由学校拟定方案赋分,区级及以上获奖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一次获奖只能在该学期计分一次。
4.初中毕业总体评价。
根据学生初中六个学期的评价等级,原则上第一至第五学期各17%,第六学期15%,A、B、C、E分别按5、4、3、1的分值,计算出每个学生各项目初中三年的总得分,按得分高低和控制的比例确定各项目等级,形成整个初中阶段四大类的总体评价结果。
若出现相同得分,可按原始百分制总分高低进行区分。
总体评价一般在五月底前完成。
5.特殊情况。
若出现转校、休学等情况,市内保留其原来初定等级,市外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后另定。
六、评价结果使用
把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初中毕业、高中升学相挂钩。
2018年暂按以
下办法试行,以后视试行情况作相应的调整,逐步与高中招生建立更紧密的挂钩。
1.作为初中毕业的基本条件。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4C及以上,或经补测达到4C及以上(补测办法由学校制订),且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毕业要求,否则认定结业。
2.作为高中招生的前置条件。
各类高中段学校招收录取新生时,继续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作为前置条件,录取为省等级示范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为4C(2018届毕业生适用)及以上等级,其他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应为4C及以上等级。
3.作为高中录取的优先条件。
当考试总分相同时,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A多者优先录取;当考试总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A相同时,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B多者优先录取。
4.纳入升学考试的总分。
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折算为相应分值计入升学总分,获2A2B及以上(包括4A、3A1B、2A2B三种情况,不包括3A1C)等级的赋5分;获2B2C及以上(不包括1A3C)但未达到2A2B及以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