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406409 上传时间:2023-02-11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2.8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docx

《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docx

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灭火器使用维护(wéihù)管理规定(guīdìng)

1.目的(mùdì)

为加强对公司灭火器的维护(wéihù)管理,使灭火器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在发生火情时能正常使用(shǐyòng)和起到防火、灭火的应急效能。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辖公共区域内配置的各类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以下统称灭火器)

3.权责

3.1灭火器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

3.2质量安全环保科全面负责公司灭火器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明确专人监管、落实,实施有效的管理。

1)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类型选择、配置数量、合理布置进行确定。

2)每年组织各单位对灭火器进行两次定期排查、清理,统一编号和登记造册,建立维护、管理档案。

3)不定期组织监管人员对公司配置的灭火器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3.3各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灭火器的维护、管理,实行专人负责或定人管理制度,确保其完好无损,随时可用。

1)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单位辖区内的灭火器,对所辖灭火器逐一进行《灭火器使用情况统计表》登记造册,建立本单位灭火器使用台帐,如实记明灭火器类型、生产厂家、出厂日期、钢瓶编号、设置部位、维修或报废等信息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2)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灭火器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到“一不准”(即不准将灭火器挪作他用),“三勤”(即勤检查、勤清洁、勤维护),“三定”(即定位、定人、定责),保证灭火器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3)制定本单位灭火器年度维修计划和更新购置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对维修或新采购更换的灭火器应在五日内更新台帐,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4)每月定期组织和安排班组岗位对各个区域的灭火器进行检查和维护。

5)专职人员对灭火器的使用、检查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灭火器及时更换或维修。

3.4灭火器只允许在(只限于)火警发生时灭火使用。

非消防用途,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移位、停用,禁止占用或随意动用灭火器。

消防训练、灭火演练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须经主管部门批准许可。

3.5如遇火险、火警或火灾动用灭火器,事后必须归放原处,空灭火器应集中、及时送修灌装,不得随意乱放。

3.6灭火器设置点周围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妨碍使用。

4.程序

4.1灭火器的配置

4.1.1灭火器的选择、数量、设置点、保护距离、配置基准等应严格执行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配置要适量、适用、合理。

4.1.2灭火器的类型选择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

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

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a)办公楼、野营房、职工宿舍、人员(rényuán)聚集场所等民用建筑室内(A类火灾场所(chǎnɡsuǒ)),宜选用(xuǎnyòng)MFZ/ABC5型或MFZ/ABC8型干粉(gānfěn)灭火器;

b)计算机房、通讯机房、贵重仪器等不适应(shìyìng)于干粉灭火器扑救的场所,宜选用MT3型或MT5型CO2灭火器;

c)易燃易爆液(气)体场所(B、C类火灾)宜选用MFZ/ABC8型和MFZ/ABC35型干粉灭火器。

4.1.3灭火器的设置要求

a)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b)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c)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

d)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遮挡或拴系。

e)推车式灭火器宜设置在平坦场地,不得设置在台阶上。

在没有外力的作用下,推车式灭火器不得自行滑动。

f)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防湿或防腐蚀等相应的保护措施。

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有防湿、防寒、防晒等相应的保护措施。

g)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4.1.4灭火器的配置要求

a)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两具。

b)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c)灭火器的设置应保证配置场所内的任一点都在灭火器设置点的保护范围内。

4.2灭火器的使用

4.2.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a)手提灭火器到现场,在距起火点5M左右处放下灭火器。

b)除掉铅封,拔掉保险销。

c)站在上风方向,左手握住喷管前端喷嘴根部(没有喷管的,可扶住灭火器的底圈),右手提着压把。

d)在距离火焰2米的地方,右手用力压下压把,左手握住喷管前端喷嘴根部左右摆动、对准火焰根部扫射,使喷射干粉覆盖整个燃烧区,直至火焰被扑灭。

e)灭火喷射过程中,灭火器应始终保持直立状态连续喷射,不可横卧或颠倒使用,也不能松开压把,否则会中断喷射,不能喷粉,使余烬复燃。

4.2.2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a)把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拉或推到现场,距离着火点10M左右停下。

b)先由一人右手握住喷粉枪,站在上风方向,左手顺势展开喷粉胶管,直至平直,不能弯折或打圈(切记不可有拧折现象)。

c)另外一人除掉铅封,拔掉保险销,手指用力提起手柄开关。

d)持喷粉枪人在距离火焰3-5米处,左手持喷粉枪管托,右手把持枪把,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摆动喷粉枪扫射,不断靠前使干粉笼罩住燃烧区,直至把火扑灭。

e)推车式干粉(gānfěn)灭火器使用(shǐyòng)一般(yībān)由两人共同(gòngtóng)操作(cāozuò),操作时须紧密配合、严守先后顺序,以防止违反操作顺序或者操作不当,误伤自己。

如:

持枪灭火人跑到灭火最佳位置站稳,对准火焰根部握好喷粉枪后,另外一人才可拔掉插销,提起开关。

4.2.3干粉灭火器使用注意事项:

a)在扑救液体流淌火灾时,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

b)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应注意不能将喷嘴直接对准液体表面喷射,防止喷流的冲击力使可燃液体溅出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

4.2.4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a)手提灭火器到现场,在距起火点5M左右处放下灭火器。

b)除掉铅封,拔掉保险销。

c)站在上风方向,左手握住喇叭筒根部手柄,右手紧握启闭阀压把。

d)在距离火焰2米的地方,右手用力压下压把,左手握住喇叭筒对准火源根部喷射,并不断推前,直至把火焰扑灭。

e)灭火时,要连续喷射,防止余烬复燃,不可颠倒使用。

4.2.5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注意事项:

a)在扑救液体流淌火灾时,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喷射。

b)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应将喇叭筒提起,从容器的一侧上部向燃烧的容器中喷射,不能将二氧化碳射流直接冲击在液体表面上,以防止可燃液体溅出容器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

c)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持喷筒的手应握住胶质喷管处(必要时戴上手套),以防止冻伤。

d)在室外使用,应选择站在上风方向喷射,不能逆风使用;在室内狭小空间或空气不流通的火场使用后,应及时通风、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4.3灭火器的检查

4.3.1配置后使用的灭火器,管理责任人应每日检查一次灭火器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对配置、外观等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灭火器检查卡》,谁检查,谁填写,谁负责。

4.3.2灭火器检查包括以下内容和要求

灭火器检查内容和要求

1.灭火器是否放置在配置图表规定的设置点位置。

2.灭火器的落地、托架、挂钩等设置方式是否符合配置设计要求。

手提式灭火器的挂钩、托架安装后是否能承受一定的静载荷,并不出现松动、脱落、断裂和明显变形。

3.灭火器的铭牌是否朝外,并且器头宜向上。

4.灭火器的类型、规格、灭火级别和配置数量是否符合配置设计要求。

5.灭火器配置场所的使用性质,包括可燃物的种类和物态等,是否发生变化。

6.灭火器是否达到送修条件和维修期限。

7.灭火器是否达到报废条件和报废期限。

8.室外灭火器是否有防雨、防晒等保护措施。

9.灭火器周围是否存在有障碍物、遮挡、拴系等影响取用的现象。

10.灭火器箱是否上锁,箱内是否干燥、清洁。

11.特殊场所中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完好。

12.灭火器的铭牌是否无残缺,并清晰明了。

13.灭火器铭牌上关于灭火剂、驱动气体的种类、充装压力、总质量、灭火级别、制造厂名和生产日期或维修日期等标志及操作说明是否齐全。

14.灭火器的铅封、销闩等保险装置是否未损坏或遗失。

15.灭火器的筒体是否无明显的损伤(磕伤、划伤)、缺陷、锈蚀(特别是筒底和焊缝)、泄漏。

16.灭火器喷射软管是否完好,无明显龟裂,喷嘴不堵塞。

17.灭火器的驱动气体压力是否在工作压力范围内。

(贮压式灭火器查看压力指示器是否指示在绿区范围内,二氧化碳灭火器和储气瓶式灭火器可用称重法检查)

18.灭火器的零部件是否齐全,并且无松动、脱落或损伤。

19.灭火器是否未开启、喷射过。

4.3.3日常巡检发现灭火器被挪动(nuódong),缺少零部件,或灭火器配置场所的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应及时处置。

4.3.4干粉(gānfěn)灭火器每月检查(jiǎnchá)时,应将灭火器上下(shàngxià)颠倒(diāndǎo)翻转几次,使粉筒内干粉抖松,防止筒体内干粉结块。

4.3.5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应用称重法检验泄漏量,超过规定泄漏量的应送检维修,按规定充装量重灌。

1)GB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

性能和结构要求》第6.7.1条规定:

手提式CO2灭火器的年泄漏量不得大于灭火剂规定充装量的5%或50g(取两者的小值),第6.1.2条规定:

CO2灭火器的灭火剂充装总量误差应符合0%~-5%的规定(允许误差)。

2)GA107-1995《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第5.7.1条规定:

推车式CO2灭火器的年泄漏量不得大于灭火剂规定充装量的5%。

4.3.6灭火器检查卡的填写

1)『单位』栏:

填写“灭火器所在单位名称”。

2)『岗位』栏:

填写“灭火器具体设置位置”。

3)『类型』栏:

干粉灭火器填写“MFZ/ABC5型或MFZ/ABC8型或MFZ/ABC35型”,二氧化碳灭火器填写“CO2/MT3型或CO2/MT5型”。

4)『保管人』栏:

填写“灭火器负责人姓名”。

5)『检查日期』栏:

填写“年、月、日”或先在『检查日期』格内填入“年度”,再在『检查日期』栏空格内填写“月、日”。

6)『检查内容』栏:

干粉灭火器填写“压力”,二氧化碳灭火器填写“重量”。

同时,需将干粉灭火器“正常工作压力范围”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总重量”填入『检查内容』格内。

7)『检查内容』栏:

干粉灭火器填写“压力表所指示的压力值”,如1.3MPa;二氧化碳灭火器填写“称重所得到的公斤数”,如18.5Kg。

8)『检查人』栏:

填写“检查人姓名”,谁检查,谁签名。

4.4灭火器的维修

4.4.1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应符合如下规定(GB50444-2008《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第5.3.2条):

1)水基型灭火器:

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

2)干粉灭火器:

出厂期满:

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3)洁净气体灭火器:

出厂期满:

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4)二氧化碳灭火器:

出厂期满:

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4.4.2灭火器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及时进行维修:

1)灭火器的橡胶件有变形、老化或断裂的。

2)压力表外表面有变形、损伤(sǔnshāng)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不正常(没处于正常压力(yālì)范围)或模糊不清。

3)喷嘴有变形、开裂(kāiliè)、损伤等缺陷的。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yǐngxiǎng)使用的缺陷,顶针有肉眼可见的缺陷。

5)密封片、密封垫等发现有老化泄露(xièlòu)现象。

6)灭火器的出气管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

7)灭火器不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超过维修期限)。

8)灭火器维修合格证标识严重缺损、模糊或维修日期不清的。

9)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漏、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

4.4.3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

超出时,应选择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替代,替代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不应小于原配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4.4.4灭火器检查或维修后,均应按原设置点位置摆放。

4.4.5灭火器外表应保持卫生清洁:

室外每周擦拭一次、室内每月擦拭一次,外表清洁时严禁使用有机溶液剂洗涤。

4.5灭火器的报废

4.5.1灭火器自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1)水基型灭火器6年;

2)干粉灭火器10年;

3)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

4)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4.5.2灭火器检查维修中发现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1)筒体、器头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

2)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进行残余变形率测试不合格的;

3)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表面产生凹坑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4)筒体严重变形的;

5)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复痕迹的;

6)筒体、器头(不含提、压把)的螺纹受损、失效的;

7)筒体与器头非螺纹连接的灭火器;

8)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结构等缺陷的;

9)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的;

10)没有间歇性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

11)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的灭火器;

12)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产年月的(含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

13)被火烧过的灭火器;

14)按规定应予报废1211灭火器;

15)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

16)按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予报废的灭火器。

4.5.3报废的灭火器,可用于单位消防训练或灭火实战演练,在确认内部无压力的情况下,将空瓶移交公司物资管理部处置,或直接将实瓶移交油田消防支队灭火器维修支队进行泄压、打孔、压扁或锯切等破拆处理,报废移交情况应保存有相应记录。

4.5.4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更换,严禁将已到报废年限的灭火器继续使用。

4.6灭火器进行(jìnxíng)维修(wéixiū)/报废应填写《灭火器维修/报废申请单》,并报主管部门批准(pīzhǔn)、备案。

5.记录(jìlù)

5.1《灭火器使用(shǐyòng)情况统计表》

5.2《灭火器检查卡》

5.3《灭火器维修/报废申请单》

内容总结

(1)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灭火器的维护管理,使灭火器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在发生火情时能正常使用和起到防火、灭火的应急效能

(2)2)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灭火器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到“一不准”(即不准将灭火器挪作他用),“三勤”(即勤检查、勤清洁、勤维护),“三定”(即定位、定人、定责),保证灭火器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3)8)『检查人』栏:

填写“检查人姓名”,谁检查,谁签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认证 > IT认证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