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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技能考核方案92

会计专业技能考核方案

宜宾县柳加职业中学会计教研组

为了更好适应中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课程教学改革的方向与进程,着力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有效落实教学过程和增强对学生学习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科学测评学生的学习行为和成果,达到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较高动手能力的会计类应用性人才的目的。

根据会计专业的培养目标及专业能力结构要求,结合我校会计专业学生及专业教师和专业设备的实际情况,为建立健全规范的技能考核制度,经教研组研究制定对会计专业各专业课程相关技能项目进行定期考核的规定,特制定如下各项技能的考核管理办法:

《点钞》技能考核方案

一、考核范围:

考核单指单张的点钞方法,在规定时间内点完规定的钞纸。

根据各学生情况,考生也可采用多指多张。

二、考核内容和要求:

l.考核办法

实行限时不限量。

时间为五分钟。

钞纸以把为单位,每把100张左右(±5)。

每位考生发给10把钞纸(学生可以要求加钞)。

考生成绩视其点完的整把钞纸的把数算,没有点完的零点钞纸按正确张数每10张为1分计算。

2.考前准备

考生进场按规定位置就座,待监考人员检查核实后,在点钞考核表上分别填写好自己的班级、姓名、学号以及钞纸的把号,然后将自己要点的钞纸按把号顺序整理好,不得点纸,一切准备就绪,手离钞纸。

3.考核

监考人员发出预备口令,考生方可将点钞纸拿好打开,做好点钞准备,但在开始口令发出前,不得将点数的指头同钞纸接触。

开始口令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点钞。

4.结束

监考人员发出“停”的口令后,考生将自己所点的整把钞纸的钞数填在点钞考核表对应把号的后面,没有点完整把的张数记好,待监考人员清收后允许出场。

当“停”的口令发出后,继续点的视为犯规,成绩计为零分,不写或忘记所点钞数者成绩计为零分。

三、评分标准:

如果考生的钞纸自点数与实有数都相符,每对一把20分,零点张数10张为1分,80分以上为优,60-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时间

考试时间在高一第一学期结束前。

五、考核负责人

由教科处和会计教研组及《收银实务》学科的教师负责相关考核工作。

 

《基础会计》技能考核方案

一、考核范围:

《基础会计》教材范围内的经济业务,主要包括资金筹集、供应过程、生产过程、销售过程、成本的计算与结转和利润及利润分配的核算。

二、考核内容:

(一)记账凭证的填制

从题目中随机抽取某一工业企业一个月常见的经济业务20笔,要求学生根据。

所给经济业务选择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使用收、付、转专用记账凭证。

1.凭证要求完成以下内容:

(1)填制凭证的日期和凭证编号;

(2)经济业务摘要;

(3)会计科目(包括子目、细目)名称、记账方向及金额;

(4)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5)有关人员签章。

2.考核要求

要求在60分钟内独立完成考核内容。

3.评分标准:

每张凭证5分,共20张凭证,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优,60分以上为合格。

评分办法如下:

(1)记账凭证选用错误的,该张记账凭证为零分;

(2)记账凭证中的会计科目、记账方向及记账金额凡有一处错误的,该张记账凭证为零分;

(3)如果前两项均正确,时间、编号、摘要、明细科目、合计金额、人民币符号、空格行注销、附单据、制证等处有错,一处错误0.5分,涂改一处扣0.5分,直至该记账凭证分值被扣完为止,每张记账凭证均不得为负分。

(二)账簿的登记(日记账、总账、明细账)

1.日记账的登记

(1)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①摘要恰当10分

②项目齐全而准确30分

③金额正确20分

④数字书写规范清晰10分

⑤账证一致10分

⑥余额按规定结出20分

(2)要求:

30分钟内完成

2.总账的登记

(1)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①摘要恰当10分

②项目齐全而准确20分

③金额正确20分

④数字书写规范清晰10分

⑤账证、账账一致20分

⑥余额按规定结出20分

(2)要求:

30分钟内完成

3.明细账的登记

(1)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①摘要恰当5分

②项目齐全而准确20分

③金额正确20分

④数字书写规范清晰10分

⑤账证、账账一致20分

⑥余额按规定结出15分

⑦数量、单价、金额勾稽关系正确10分

(2)要求:

30分钟内完成

(三)报表的编制

1.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1)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①项目齐全而准确15分

②金额正确40分

③资产与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平衡15分

④数字书写规范清晰15分

⑤账表一致15分

(2)要求:

30分钟内完成

2.利润表的编制

(1)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①项目齐全而准确20分

②金额正确40分

③项目准确10分

④账表一致15分

⑤数字书写规范清晰15分

(2)要求:

30分钟内完成

三、考核等级:

(1)优:

80—100分

(2)良:

70—80分

(3)合格:

60—70分

(4)不合格:

60分以下

说明:

综合考核按百分比计算等级。

四、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由任课教师出题

2.考试时间在高一下学期进行。

五、考核负责人

由教科处和会计教研组及《基础会计》学科的教师负责出题以及相关考核工作。

 

《珠算技术》技能考核方案

一、考核范围:

《珠算技术》教材范围内的内容,主要包括加法、减法、乘法、除法、账表和传票等的运算。

二、考核内容:

根据全国珠算等级鉴定的考试题进行考核。

三、考核标准

学生应运用珠算的基础知识、方法、技巧,熟练掌握加、减、乘、除运算,取得宜宾县珠算协会颁布的证书。

鉴定内容和标准依据县珠协统一规定,本专业学生(高二结束前)最低要求达到普通五级。

各等级鉴定的规定和要求参考见下表一、表二。

能手级考核国家标准(表一)

项目

限时

限量

要求准确题数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加减算

10分钟

20题

18

16

14

12

10

8

乘算

5分钟

20题

18

16

14

12

11

10

除算

5分钟

20题

18

16

14

12

11

10

普通级六级考核标准(表二)

项目

限时

限量

要求准确题数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加减算

10分钟

20题

9

8

6

8

7

6

乘算

5分钟

20题

9

8

6

8

7

6

除算

5分钟

20题

9

8

6

8

7

6

注:

用普通一级题考核评定一、二、三级;用普通四级题考核四、五、六级。

四、考核方法

参加宜宾县珠算协会的普通等级鉴定。

五、考核时间

高二结束以前

六、考核负责人

由教科处和会计教研组及《珠算技术》学科的教师负责相关考核工作。

 

《会计电算化》技能考核方案

一、考核项目

建账,用户及权限,基本档案,总账初始化,日常处理,期末处理,报表

二、评分细则:

序号

模块

分值

说明

1

建账

10

正确完成建账及建账信息,信息错误或缺少每个扣1分

2

用户及权限

10

用户及权限操作正确,每个错误扣1分

3

基本档案

10

正确录入基本档案信息,信息错误或缺少每个扣1分

4

总账初始化

10

正确操作总账初始化,操作错误每个扣1分

5

日常处理

50

正确编制凭证并审核签字,错误一张凭证扣2分

6

期末处理

正确进行期末相关操作及凭证生成,错误一张凭证扣2分

7

报表

10

正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每个错误数据扣1分

合计

100

1、每项最多扣分为该项分值

2、前四项为操作过程中逐项查阅

三、考核等级:

(1)优:

80—100分

(2)良:

70—80分

(3)合格:

60—70分

(4)不合格:

60分以下

说明:

考核单项按百分比计算等级

四、考核办法:

(1)考试内容由认课教师出题。

(2)考试时间高二下学期。

五、考核时间及毕业要求

开设会计电算化课程后,学期期末可根据专业课程的教学进度组织有关项目的单项考核。

课程全部结束后,可进行所有项目的综合考试。

单项考试以及综合考试不合格者可补考,直到考试合格,方可结业。

六、考核负责人

由教研组和《会计电算化》学科的教师负责出题以及相关考核工作。

 

柳加职中会计专业学生技能奖励方案

为了激发会计专业学生学习技能的兴趣,鼓励学生更好的学习专业技能,营造良好的技能氛围,本专业特制定了一套有关教师和学生技能获奖的奖励方案,如下:

一、珠算技能

1.在校期间,学生达珠算技能等级普通一级,给予学生奖励50元。

2.在校期间,学生达珠算技能等级能手级以上,给予学生奖励100元。

3.参加县珠算比赛,获团体三等奖,给予比赛学生每人奖励50元,给予指导教师每人奖励100元;获团体二等奖,给予比赛学生每人奖励100元,给予指导教师每人奖励200元;获团体一等奖,给予比赛学生每人奖励150元,给予指导教师每人奖励300元。

4.参加市珠算比赛,获团体三等奖,给予比赛学生每人奖励100元,给予指导教师每人奖励200元;获团体二等奖,给予比赛学生每人奖励150元,给予指导教师每人奖励300元,;获团体一等奖,给予比赛学生每人奖励200元,给予指导教师每人奖励400元。

5.参加国家级珠算比赛,获团体三等奖,给予比赛学生每人奖励200元,给予指导教师每人奖励300元;获团体二等奖,给予比赛学生每人奖励250元,给予指导教师每人奖励400元;获团体一等奖,给予比赛学生每人奖励300元,给予指导教师每人奖励500元。

二、会计电算化技能

1.参加市会计电算化比赛,获团体三等奖,给予比赛学生每人奖励100元,给予指导教师每人奖励200元;获团体二等奖,给予比赛学生每人奖励150元,给予指导教师每人奖励300元,;获团体一等奖,给予比赛学生每人奖励200元,给予指导教师每人奖励400元。

2.参加国家级会计电算化比赛,获团体三等奖,给予比赛学生每人奖励200元,给予指导教师每人奖励300元;获团体二等奖,给予比赛学生每人奖励250元,给予指导教师每人奖励400元;获团体一等奖,给予比赛学生每人奖励300元,给予指导教师每人奖励500元。

其它相关项目比赛均参照以上标准对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进行奖励,此奖励方案从本学期开始执行(试行)。

会计专业部财会教研组

201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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