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刘潭实验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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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刘潭实验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征求意见稿
无锡市刘潭实验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我市和《北塘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锡北教[2009]35号)精神,结合当前学校实际,针对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的发放,制定如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实现学校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一般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组成,并经校务会议提名、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正式确定。
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领导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制定并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指导、检查、监督各部门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研究解决绩效考核中遇到的问题。
三、基本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学校自主设置项目并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发放。
本着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基本原则,鼓励广大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团结合作,敬业奉献,关注学校全面发展,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为目的,尽可能向在一线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良好成绩的教师倾斜;向对在学校发展中作出较大贡献的教工倾斜;向在班集体建设中取得一定成效的班主任倾斜。
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
坚持尊重规律、科学合理、简便易行、讲求实效的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操作规范的原则。
坚持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对象
学校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由:
专项奖励和补贴以及年度量化绩效考核奖两大块构成。
六、考核及发放办法
(一)、专项奖励和补贴
1、班主任补贴及奖励
(1)、班主任月工作补贴。
班主任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工作,七~九年级班主任享受每月400元的班主任工作补贴,一~六年级班主任可享受300元的班主任工作补贴。
每月考核发放,全年按10个月计算。
(2)、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奖。
根据对班主任的考核情况,年末按比例设立:
一等奖(20%)1000元;二等奖(30%)800元;三等奖(50%)500元年度考核奖(未担任满一学年班主任的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后酌情发放)。
其中一等奖获得者学校授于“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班主任考核细则见附件一。
2、满勤奖
学校设立满勤奖:
每月200元。
按月考核,每学期末发放。
具体考核发放办法见附件二。
3、工作量奖及超课时补贴
(1)、学校设立工作量奖:
每月350元。
按月考核,年末一次性发放。
(2)、在岗位设置工作未到位前,暂按1999年《江苏省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设置。
(3)、全校教工每学期初根据学校公布的岗位需求情况提出应聘意向,经学校聘任小组研究,决定聘任岗位。
(4)、具体岗位设置及工作量系数见附件三。
工作量系数最高为1,超过1部分,按超课时补贴发放。
(5)、超课时发放超课时补贴,超课时补贴按学期统计发放。
临时代课补贴具体标准为: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每节课25元,其它学科每节课20元;看管性代课每节课10元。
临时代课的补贴在未上课的当事人奖金中扣除(公假除外)。
4、各级各类单项奖
对在各级各类评比和竞赛中,以及毕业班工作中成绩出色的教职工给予一定的单项奖励。
单项奖设:
荣誉奖、学科竞赛奖、艺体奖、论文奖、课题奖、毕业班教学质量奖等。
学校、集体获得集体荣誉,视具体情况给予全体教师或相关人员一定金额的特别贡献奖奖励。
各级各类单项奖考核发放办法见附件四
5、其它岗位补贴及奖励
(1)、中层干部岗位补贴:
中层正职每月400元,副职每月300元,每学期末考核后统一发放。
(2)、学科组长岗位补贴:
10人以上(含10人),每月150元;10人以下,每月120元,每学期末考核后统一发放。
(3)、备课组长补贴:
4人以上(含4人),每月80元;4人以下,每月60元,每学期末考核后统一发放。
(4)、年级组长岗位补贴:
每月150元,每学期末考核后统一发放。
(5)、工会委员、工会组长补贴:
每月80元。
(6)、上述岗位如果兼职,靠高全额享受补贴,第二职务享受一半补贴。
(7)、其它岗位负责人根据岗位特点由考核小组考核评定后给予一定的补贴,不享受岗位经济补贴。
(8)、教龄津贴。
具体标准是:
教龄满1~5年补贴10元/月,6~10年20元/月,11~15年30元/月,16~20年40元/月,21~25年60元/月,26年~30年80元/月,30年以上100元/月。
其他人员参照执行。
退休前二年、一年分别另加补贴25/月、50元/月。
(二)、年度量化绩效考核奖
1、考核发放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2、考核及发放办法:
每月、每学期考核,年末一次性发放。
3、发放金额:
参考本人自评,由学校考核组考评,得出个人年度得分;根据学校当年可用于量化绩效考核总金额数,计算出每分的金额乘以个人总分进行发放。
4、量化绩效考核细则见附件五。
(三)、师德考核要求
1、考核对象:
凡在编、在岗从事教育、教学以及管理服务工作的教职员工。
2、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对教工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工个人档案。
(2)、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工。
(3)、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年度绩效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
(4)考核细则见附件六。
七、几点相关说明
(一)关于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平时绩效考核按“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评定考核等次。
平时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平时绩效考核结果年度内有一次被确定为“差”档次的,年度绩效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年度内两次学期绩效考核均被确定为“良好”以上档次的,年度绩效考核应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评定,必须在绩效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产生。
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评为合格以上的教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人员,从下年度1月起按岗位津贴标准的75%发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或未参加年度考核及因受处分等原因而未定等次的人员,从下年度1月起岗位津贴按50%发放。
教工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不合格者,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教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二)关于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问题
1、当月因病工作不满10个工作日的(含长病假人员),岗位津贴按以下标准发放:
工作年限(不含学龄,下同)不满10年的发放70%;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80%;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发90%。
2、当月因事假工作不满10个工作日的,岗位津贴减半发放;连续事假达到一个月的人员,停发当月的岗位津贴
3、经上级批准办理内退手续的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不超过内退前所聘任岗位相应的标准执行。
4、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视情节减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三)关于校级领导的考核
校级领导不参加学校的绩效考核,由北塘区教育局单独考核,校级领导不享受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中任何补贴及奖金。
(四)本办法未涉及事宜参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本办法将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本办法解释权在校长室。
附件一:
班主任考核细则
班主任工作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是稳定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举措。
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班主任考核细则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年级班主任
二、考核内容:
考核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关爱学生度、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学生教育、学生转化、学生评价、家校沟通、德育科研、日常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班主任津贴的依据。
三、考核办法:
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德育处会同有关处室、年级组共同考核,年级组长要根据有关要求详细记录年级组工作台帐,年级组工作台帐于周五上交德育处。
班主任工作考核为月考核,每月考核结果作为全年考核的依据,全年按10个月发放。
(一)每月考核由德育处于月底按《班主任工作月度绩效考核表》,组织班主任本人自评得分,并附相关材料;然后汇总本月学校各处室、年级组以及相关老师等检查情况,给予月度考核分并公示。
(二)每月总分100分,得分满85分为合格,全额发放月班主任津贴400元。
对低于合格线者,每1分扣4元。
(三)学年末汇总每月考核得分情况得出学年考核总分,作为班主任年度考核依据,也作为评比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良好班集体、优秀中队(团支部)的主要依据。
同时,也作为推荐市、区级先进学生集体、优秀班主任(辅导员)的主要依据。
四、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奖
根据每月对班主任的考核情况,年末按比例设立年度考核奖,但在师德考核中被直接认定为“不合格”者不得参评。
一等奖(20%)1000元,二等奖(30%)800元,三等奖(50%)500元。
其中一等奖获得者学校授予“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荣誉称号。
未担任满一学年班主任的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后酌情发放。
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不得参评优秀班主任:
1、未担任满一学年;
2、有流生现象;
3、当年所带班级未被评为校“良好班集体”;
4、当年没有主题班(团、队)会展示,无德育论文获奖(或发表)。
班主任工作月度绩效考核表
班级 班主任 班级人数 年 月 日
序号
考核项目
分
值
自评分
考核分
1
班主任责任心强,关爱学生,奉献精神佳,不计个人得失,任课老师、家长、学生满意度高。
(有家长、学生投诉查实每例扣1~3分)
10
2
1、能按规定制定班(队)工作计划,有关教学档案资料能正确完成及时提交;工作手册、班级日志记载详尽,及时上交其他有关材料。
值周班工作认真到位,记载详尽,能正确及时反馈。
未按时完成或记载,扣2分。
计划、材料或记载不认真扣1—2分。
2、能正常开展晨会(午会、夕会)、班队活动,不挤占挪用。
挤占挪用的扣2分。
3、晨会(午会、夕会)、课间操(升旗仪式)班级活动、中午、放学、课外活动及其他大型集体活动等,班主任到场精心组织,精心管理。
如因特殊原因未到场或中途离场的,需合理安排好。
20
3
班级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1)每月至少召开两次班(团、队)干部会议,每少一次扣2分。
(2)在校园六项常规考核中,每月以四周计,每少一面周红旗,扣4分。
20
4
班级风气健康向上,按要求进行主题班(团、队)会,并写好班会记录;每月至少辅导学生更换一次黑板报;每学期至少一次校级以上主题班(团、队)会展示,观摩班队活动课2次以上。
每缺一项或者没做好扣1~5分。
10
5
班级学习氛围浓厚,舆论积极,学生学习、行为习惯好;与科任老师协调配合,调控作业量,指导学生学好各科,注重学科均衡。
与家长及其他各方主动沟通,信息传递流畅,处理问题及时,作好家长学校情况记载。
10
6
每月家访多于班级人数的5%,全年家访率达50%以上,并有记载;特殊学生建立心理个案。
经核实,家访低于5%,无跟踪档案不得分,特殊学生心理个案记载不认真酌情扣分。
10
7
关心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学生身心健康,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活动,有一定质量和成效;支持学生参加各类艺体训练,相关学生有100%参与率,并协调做好辅导等后续工作。
不参加、不支持不得分;参与力度、成效不够,活动记录不及时上交者扣1~5分。
10
8
班主任注重自身学习提高,理论修养高,按时参加班主任例会,不迟到、不早退,不做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务,违者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例会一次扣3分;主动参与德育科研,积极撰写论文(案例)及活动方案。
未按要求完成论文(案例)及活动方案,缺一篇扣3分。
案例、论文及活动方案不认真酌情扣1~3分。
10
加分
项目
1、班主任有大局意识,能服从学校安排解决实际困难的,能够主动协助学校完成临时或突击性工作的,酌情加1~5分。
2、学生在各类活动中个人获奖每人次加0.5~3分,集体获奖加1~5分;获月流动红旗,加2分。
3、出色完成任务,开展有创意工作,有成果展示,具有一定示范作用,加1-5分。
总分
备注
附件二:
满勤奖发放办法
关于满勤奖发放办法
一、发放对象
凡本校教职工均须接受学校的考勤,学校内部工作人员由学校考勤,学校外借、轮岗人员由所在单位考勤。
二、考勤要求
1、上班和下班:
⑴教职工上下班原则上以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因特殊工作需要调整作息时间的,由个人及部门提出申请,校长办公会议核准并向全校公示。
⑵上班期间不干私活,不得从事与本校工作无关的事。
2、集体活动:
⑴集体活动包括全校政治学习、学科组、备课组的业务学习、教职工大会、升旗仪式以及其他由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性活动。
⑵参加集体活动到位和离开时间分别为通知开始时间和宣布结束时间。
⑶参加集体活动须严格遵守纪律,切实做到为人师表。
3、请假:
⑴教职工因病、因事、因公请假,均须提供有关证明,事假提供请假条,病假提供县级及以上定点医院证明,公假提供书面活动通知。
⑵教职工请假原则上须由本人亲自到规定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因病或突发事件无法当面请假的,应先打电话向校长室或办公室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
⑶请假期满,请假人应及时向准假部门销假,需继续请假的应在前次假期期满之前办理续假手续。
⑷教职工请假获得批准后,应及时到学校有关部门调课和移交工作,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⑸病假、事假、公假半天一律到人事室请假并办理手续;一天以上须报校长室同意。
三、考勤机构
校长办公室负责全校的考勤统计工作。
具体由各年级组(或工会组)、处室负责考勤,月底汇总到校长办公室,由校长办公室向全校公布考勤情况和处理意见;同时校长办公室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定期检查教职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并做好抽查记录,一旦查到私自缺勤即作旷工处理。
对年级、处室管理不严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旷工和病事假的处理
1、旷工。
凡请假未经批准或无故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
旷工1天,当月满勤奖停发。
2、病假。
凡履行病假手续,且获学校批准,每天扣发当月满勤奖20元,一月累计病假5天以上(含5天)者停发当月满勤奖。
3、事假。
凡履行事假手续,且获学校批准,每天扣发50元,一个月累计事假3天以上(含3天)的停发当月满勤奖。
4、上下班及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迟到、早退者每次扣20元,扣完当月满勤奖为止。
并对情节严重者进行诫勉谈话。
5、旷工、病假、事假及迟到、早退除与月度满勤奖挂钩外还与月度、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五、补充说明
1、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护理假、丧假、公假按国家规定办理。
2、病假持续超过6个月(含节假日)为长病假,长病假人员的待遇按国家规定办理。
3、教师进修原则上应该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少数需利用工作时间的,需经领导批准。
4、学校设月满勤奖200元,每月考核,按学期发放。
附件三:
岗位设置及工作量
关于岗位设置与工作量
一、行政岗位设置及工作量(在岗位设置工作未到位前暂按99年《江苏省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设置,由学校聘任领导小组聘任。
)
行政人员岗位:
按照因事设岗,专兼结合、一人多岗的原则确定。
⑴职员:
指从事行政、党务等管理工作人员的岗位。
⑵教辅人员:
指主要从事教学实验、电化教育、图书资料、教务及卫生保健等工作人员。
⑶工勤人员:
指主要从事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文印、保管、内务、绿化、外勤、门卫等。
二、专任教师岗位及周课时工作量
按照省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根据对口升学生源和学校实际情况,教师岗位设置及工作量规定如下:
七~九年级教师每周基本工作量参考标准
学科
课时
学科
课时
学科
课时
学科
课时
政治
14~16
英语
10~12
历史
14~16
音体美
16
语文
10~12
物理
12~14
地理
14~16
地方性课程
16
数学
10~12
化学
12~14
生物
14~16
综合实践
16
一~六年级教师每周基本工作量参考标准
学科
课时
学科
课时
语文
13~15
音体美
16~18
数学
13~15
信息技术
16~18
英语
13~15
科学
16~18
关于补贴工作量说明
(1)九年级:
语、数、英、物、化每周补贴2课时,体每周补贴1课时;七、八年级:
语、数、英、物每周补贴1课时(具体补贴课时数根据工作量及班级数确定)。
一~六年级语、数、英双班教学,教师津贴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当年度实际情况,考核发放。
(2)体育老师在完成课间操、课外活动的情况下,按相关规定每周补贴2课时,该项课时补贴优先抵充工作量。
(3)跨头上课的:
语、数、英按3课时超工作量计算,理、化按2课时超工作量计算,其他按1课时超工作量计算。
该项课时补贴优先抵充工作量。
(4)临时代班主任的工作量,根据实情核发补贴,具体标准为七~九年级20元/天,一~六年级15元/天;
(5)教师在完成规定的周课时量额定标准的同时,应根据教师职务岗位职责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并完成学校规定的其他教育教学任务。
三、中层以上干部岗位
1、校级:
职数按教育局规定。
2、中层:
按学校事业规模和教育局有关规定。
3、校级、中层的兼课严格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并完成相应的听课任务。
附件四:
单项奖考核发放办法
1、荣誉奖
1)学校获得区、市、省、国家级荣誉,全体教工均可获奖,奖金额度视情况而定,对有明显贡献者加奖。
2)教工个人受校级表彰和教工个人负责的单项工作受到校级表彰的奖励50元,校级以上逐级递增50元(上级部门已发奖金的学校一般不再发奖,没有达到学校规定奖额的补足,上级部门有规定金额的以文件为准)。
3)对在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小组考评,给予一定的奖励。
2、学科竞赛奖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种学科性竞赛和本人参加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的,学校根据获奖人次及获奖的级别、等第给予一定的奖励。
具体标准如下:
单位:
元
等第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校 级
40
30
20
10
区 级
60
40
30
20
市 级
80
60
40
30
大市级
100
80
60
40
省 级
200
150
80
60
国家级
300
200
150
80
说明:
1)、公开课竞赛的奖励标准为上述标准的2倍;由教研部门组织的教案、说课、课件比赛获奖按上述标准奖励。
2)、教育学会下属专业委员会举办的竞赛和获奖面较广的学科性竞赛,奖励额度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发放。
3)、团体奖奖励标准为上述标准的2倍,如果团体奖、单项奖同时出现,按最高奖额的一项发放。
4)、凡举办单位不是教育行政或教育学术部门的,原则上不发奖。
如有教育行政或教育学术部门参与的非学科竞赛,按上述标准的一半发奖。
5)、团、队组织的竞赛,其奖励标准为上述标准的一半。
6)、一般情况下,平时竞赛辅导不发放补贴。
特殊情况,视具体情况发给适量补贴。
3、艺体奖:
1)球类:
获市级团体奖奖励100元,且每提前一名加奖50元,区级奖励标准减半(小学组第六名起,中学组第四名起)。
体育教师平时训练不再享受补贴,节假日训练必须将训练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按加班费标准补贴发放。
2)棋类:
按竞赛奖标准发放。
3)田径:
在区田径运动会上比赛每一分奖20元(包含赛前训练补贴),运动会上获团体奖奖励200元(小学组第六名起,中学组第四名起),且每提前一名加奖100元,第一名另加100元。
所得奖金由体育组自行分配。
4)学生参加“百灵鸟”歌咏、舞蹈比赛,游泳比赛、冬锻等大型比赛获团体奖的指导老师奖金总额标准如下:
一等奖 500元(区级)1000元(市级)
二等奖 300元(区级)500元(市级)
三等奖 200元(区级)300元(市级)
5)其余有些奖项的发放,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后,依据当年度的实际情况考核发放。
4、论文奖:
1)学校教职工每学年提交有质量的论文一篇以上,学校奖励500元。
2)论文奖按上述的竞赛奖标准发放,在报刊上发表的论文按一等奖计发,在大会上交流或获优秀奖的论文按三等奖标准发放。
5、课题奖:
学校对完成课题申报工作(即写好课题方案)及通过课题中期和终期评估的课题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课题的领题人和作出主要贡献的研究者给予加奖。
课题参与者必须按照要求完成相应的研究及研究资料的整理工作,定期完成研究工作小结。
平时教科室对学校研究的课题要加强管理,做好监督和指导工作。
课题结题奖励标准
级别
人员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领题人
200元
300元
500元
课题负责人
150元
200元
300元
实验老师
100元
120元
150元
开课教师
40元
60元
80元
说明:
(1)、实验老师必须有课题研究的总结或论文方可实施奖励。
(2)、课题在评比中获奖,上述奖励标准可上浮20~100元。
6、教育教学质量奖
(1)一年级第一学期语文、数学老师,其教育业绩达到学校目标,给予500元教育质量奖
(2)六年级第二学期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其教育业绩达到学校目标,给予500元教育质量奖。
业绩特别突出的,由考核小组另议重奖。
(3)九年级班主任以及毕业班任课老师,其教育业绩达到学校年初制定的目标,给予500~1000元毕业班教育质量奖。
业绩特别突出,由考核领导小组另议重奖。
(4)学校设立教学质量奖,由教务处制定相关方案,经教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5)承担学生社团活动的老师,有活动方案,组织到位,活动正常(一周一次),有详细的记录,并取得一定的成绩,由个人申报,经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给予社团活动质量奖。
附件五:
绩效考核量化表
刘潭实验学校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月度绩效考核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考评要点
等级分值
优秀
(0.9-1)
良好
(0.7-0.8)
一般
(0.5-0.6)
差
(0-0.4)
工
作
态
度
(30分)
出勤
情况
10分
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凡旷工一天扣5分;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2天扣1分,无故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
工作量
10分
完成规定的周课时数;完成本岗位工作;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
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