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付网络支付合作协议.doc
《宝付网络支付合作协议.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宝付网络支付合作协议.doc(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宝付网络支付合作协议.doc](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2-10/15/0e45bfd6-945b-466e-8062-93a8c6cefd68/0e45bfd6-945b-466e-8062-93a8c6cefd681.gif)
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网络支付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上海
合同编号:
签约说明
1.本协议适用于电子支付服务。
2.本协议适用于甲方(接受服务方)为企业、单位以及个人的各种情况。
甲方为企业或单位的,应在通用条款第一条提供企业或单位账户,并填写法定代表人;甲方为个人的,应提供银行卡号,并填写身份证号;甲方为企业或单位的,应在协议末尾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甲方为个人的,应在协议末尾甲方处直接签字,如果甲方授权他人代签的,应提供本人签字授权的委托书。
3.本协议包含通用条款、产品条款二个部分,二部分内容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鉴于,甲方是的开发商/运营商;乙方为开展电子支付业务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拥有系列电子支付产品;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络支付服务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通用条款
1甲、乙双方确定的基本注册信息和账户信息如下: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手机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公司网址
E-mail
业务绑定手机
乙方
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祖冲之路899号2号楼
邮编
201203
电话
021-68819999
传真
021-68811007
单位
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手机
业务联系人E-mail
业务联系人MSN/QQ
2合作内容:
2.1乙方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开通网络电子支付服务,包括银行卡支付、充值卡支付、订单查询、交易记录查询等功能。
2.2甲方促使并协助甲方用户使用乙方网络电子支付服务来完成与甲方之间的交易活动。
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获得乙方结算划转的交易金额。
3.2甲方有权获得乙方关于支付产品的及时、有效的技术咨询服务。
3.3甲方保证拥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行政许可,包括但不限于对其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网上经营、发布广告和有关信息等活动均经过了有关部门的正式许可。
甲方保证合法、诚信经营,不从事非法经营、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非法广告、商业欺诈或侵害消费者、用户合法权益的任何活动。
3.4甲方须在甲方网站的支付页面的显著位置嵌入乙方提供的LOGO图形链接及乙方提供的乙方网站上的用户帮助页面的链接,并标注甲方的具体联系方式;甲方未标注其详细、准确的联系方式时,乙方有权将甲方的联系方式告知甲方的消费者和用户。
3.5甲方收到乙方互联网系统返回正常收款信息后,应及时提供相应的产品或服务给付款的用户。
如未能正常提供服务,甲方应及时退款。
3.6甲方须及时、妥善处理与消费者、用户之间的任何投诉和纠纷,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不得因此而影响乙方的声誉和形象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为了履行反洗钱义务,甲方涉及可疑交易、高风险交易、非法交易或交易纠纷的且乙方有证据证明的,甲方需及时提供所有的交易材料证明供乙方及相关机构调阅或查询,同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其账户中剩余资金进行冻结,或暂停、撤销产品及服务。
3.7甲方在合作期间不得随意更改支付网关,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暂缓甲方的资金账户结算,直到合同到期终止后方可结算。
3.8甲方(包括甲方的员工,其合作机构及其雇员等,下同)不得以任何手段和方式采集、截取、盗用消费者或用户(即持卡人,下同)的银行卡或非银行卡账户和密码等信息,不得代消费者、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提交订单或发出任何指令。
否则,甲方应独立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乙方有权据此解除本协议。
3.9为加强业务安全性,甲方需绑定手机号用于接收短信校验服务。
在与乙方合作期间,该手机号码可由甲方自行在后台变更,但不可取消。
甲方擅自取消手机号,因此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10甲方应妥善保管在乙方支付平台注册的商户名称及商户密码,因甲方商户名称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3.11甲方在发生账户变更(包括开户行、开户名、账号中的任何一项,当甲方为个人时,是指银行卡号变更,下同)、商户名称、密码或其他注册信息变更、业务变更、经营地址变更、网址变更或终止、网站改版或升级、业务联系人变更等任何可能影响乙方支付服务正常进行的变动时,应至少提前7天以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和承担。
3.12甲方必须遵守本协议产品条款中对甲方业务(乙方提供的网银支付服务内容)范围的严格限定。
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电子支付服务实施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
3.13甲方应通过各类宣传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平面媒体、会员采购目录、对外宣传资料等,以下简称“各类宣传资源”)如实描述乙方提供的各种支付服务,供其用户、客户或合作伙伴了解和使用。
甲方应在甲方“各类宣传资源”中说明乙方的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文字说明、演示文档和超链接等(具体由乙方提供)。
3.14甲方在网上发布的所有信息和从事的商务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承担与此相应的责任。
甲方独立承担因其网站信息虚假、陈旧或不详实造成的投诉、退货、纠纷等责任,并且在网站上不得出现下列行为:
A.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传销、反动信息的;
H.教唆犯罪的;
I.利用网络手段从事洗钱活动的;
J.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K.从事欺骗性活动的;
L.侵犯第三方的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或其它专有权利、公共利益和隐私的;
M.用于比特币、莱特币等交易资金充值及提现、购买及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等活动的;
N.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若因甲方上述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保留对甲方追索的权利。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收取各项服务费用。
4.2为了提高乙方支付产品的功能和服务质量,乙方有权根据情况决定对支付产品的功能和服务进行改动和升级,并暂停向甲方提供支付服务,但应提前7个工作日告知甲方,并预告恢复日期。
4.3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提供接口文档并配合甲方完成接口的整合,乙方提供工作时间内周一至周日(7*24)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
4.4乙方保留对可疑交易、非法交易、高风险交易或交易纠纷的独立判断和确定,并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乙方发现甲方涉及可疑交易、非法交易、高风险交易或交易纠纷的,乙方有权向有关单位报告,并要求甲方及时提供所有的交易材料证明;
(2)乙方可视情况暂停相应服务;(3)如遇有关单位的合法指示(包括查询、冻结、扣划、解冻等),乙方将依有关单位的指示行事。
4.5乙方有义务接受和处理因乙方电子支付服务系统本身出现问题而产生的投诉和纠纷。
4.6乙方不参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具体交易过程,仅为双方间的款项清结算提供服务。
乙方对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下列纠纷不承担责任,对于下列纠纷,甲方应及时处理:
(1)关于支付金额不准确产生的纠纷;
(2)关于付款后未得到商品或服务以及商品或服务存在瑕疵等纠纷;(3)其他关于具体交易产生疑义而引起的投诉或其他法律纠纷。
4.7乙方有权在发现甲方有交易异常、交易风险较大、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之虞时,冻结甲方的结算款项或暂停、终止提供支付服务。
4.8为了履行反洗钱义务,乙方发现甲方涉及可疑交易、高风险交易、非法交易或交易纠纷的,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报告,并要求甲方及时提供所有的交易材料证明;乙方有权视情况暂停部分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保持交易费率不变。
如果出现法律规定、政府强制性规定以及银行费率政策的变化而影响交易费率的,乙方有权调整交易费率,但必须在调整前7天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
4.10若甲方用户不同意接受或者违反乙方的产品和服务规则及其他成为乙方注册用户或使用乙方服务和产品所必须遵守的条款的,则乙方有权拒绝为该用户提供服务。
由此导致甲方不能通过乙方电子支付服务与其用户完成交易的,乙方无需向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4.11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6个月以内的交易数据的存档和查询服务。
4.12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规定及时将结算资金划入甲方在第一条指定的银行账户。
5违约责任
5.1任何一方(违约方)因不具备经营资质和行政许可、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用户合法权益等原因所引起的任何行政处罚、民事赔偿以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违约方自行承担。
由此给另一方(被违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向被违约方赔偿,被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2任何一方(违约方)因未及时、妥善处理与消费者、用户之间的任何投诉和纠纷而影响另一方(被违约方)的声誉和形象,或造成任何损失的,违约方应向被违约方进行赔偿,被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3任何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协议中关于其业务范围的严格限定的,另一方(被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4因甲方、消费者或用户、银行、电信、网络、设备及供电故障、不可抗力或乙方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乙方的支付产品不能正常运营或乙方不能及时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乙方不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6协议解除
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6.1.1乙方的支付产品存在严重技术问题,导致消费者、用户过多的投诉或严重影响甲方业务正常进行且甲方有足够证据证明的;
6.1.2乙方超过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期限,经甲方通知给予正常的付款时间仍未付款的;
6.1.3乙方存在严重财务危机致使付款能力严重不足,或有破产、清算、解散等情况,且甲方具有足够证据证明的。
6.1.4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况。
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6.2.1甲方涉嫌与消费者、用户或他人串通从事诈骗资金、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且乙方具有足够证据证明的;
6.2.2甲方无理拒绝受理消费者、用户使用乙方的支付产品进行支付,且乙方具有足够证据证明的;
6.2.3甲方交易中存在过多的交易纠纷或过大的交易风险、且经双方友好协商无法解决,且乙方具有足够证据证明的;
6.2.4甲方未通过网站或其他途径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或因甲方发生业务变更、终止等情况而未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7天之内也无法联系到甲方的;
6.2.5银行、电